十六、18世紀的美國政治哲學
1.美國早期政治哲學的幾個特點
說是18世紀的美國政治哲學,實際上主要是美國獨立前後的政治哲學。美國1776年立國,談18世紀,他們還不夠一個世紀哩!
美國政治哲學的理論根據主要源於歐洲,具體地說,一是英國的文化傳統與民主政治,二是法國啟蒙運動尤其是盧梭的平等思想,三是他們在獨立運動和建國實踐中的獨特創造。但從總體上看,還是歐洲大陸的影響更多些。但有兩個奇妙的社會現象值得注意:
一個現象:在社會行為上,他們是創造多於借鑒,而在理論表現上,則多有借鑒,少有創造。
一個現象:在自我感覺上,他們離英國文化甚遠——因為美國獨立運動的鬥爭對象正是英國;而在傳承關係上,則他們受英國傳統的影響且深且大。
產生這種情況,大約和他們正處在一個轟轟烈烈的獨立時代有最直接的關係。大凡這樣動蕩和向上的時代,人們無暇進行如德國古典哲學那樣的深入思考,社會也不需要不理解不接受這樣的思考。正如中國的京劇藝術雖好,但在抗戰時期,看《霸王別姬》、《遊園驚夢》的就少了,還是“大刀向鬼子的頭上砍去”更能振奮人心。
但這種風格也和美國文化的獨創性有關。美國人並非沒有文化傳統,但他們是一個世界性國家。雖然他們的文化主根在歐洲,但又確實是由各種不同的文化——如非洲文化、美洲文化、東亞文化、阿拉伯文化、猶太文化,以及各種歐洲文化聚合而成的一種新文化。他們缺少傳統,但也沒有包袱。美國人的文物固然不能和中國人相比,但曆史負擔卻又輕而又輕,他們即沒有資格也不喜歡動輒就要講3000年青史、5000年文明。
美國建國時間雖短,它的影響卻越來越大。200多年來,世界上發生的所有重大事件,都以這樣或那樣的方式和美國發生聯係。應該說,之所以造成這種情況,除去其他種種原因之外,也和美國獨立運動及建國初期的各種政治舉措與文化定位有莫大關係。18世紀的美國,是19世紀美國的基礎,是20世紀美國的傳統。18世紀以來的人類文明,美國的政治哲學自有其一段曆史風流。
這個時期的美國政治哲學有如下4個特點。
(1)講究實際,反對抽象
美國人反對抽象思維,特別在18世紀,大塊文章,極為少見。以抽象思維為主且有巨大影響的哲學著作,可說一部也沒有。既沒有歐洲哲學史上那樣的宏篇巨製,也沒有如康德、黑格爾、休謨一般的哲學人物,他們不要抽象,隻講實際。這個傳統一直影響至今,所以,基辛格博士曾說美國的國家哲學即實用主義。這個傳統在18世紀美國獨立前後,無疑表現得更為典型。
因為美國人有這樣的風格,所以就“有人譏笑美國人沒有政治哲學,他們對此泰然處之,因為他們不受政治理論的約束是一件好事而不是壞事。任何政黨空談理論的號召都得不到他們的支持,而由於他們無法從哲學上分清兩大政黨的區別,他們對政黨的忠誠也就大大削弱了。由於他們的政黨是可以附加多種原則的組織,而不是嚴格遵守建黨原則的組織,他們可以不要舊世界大陸國家那種引起混亂的多黨製,而使兩大政黨都為自己的需要服務。”
對此,《美國精神》的作者,還作過一個特別形象的說明,他寫道:
“美國人討厭理論和抽象的思辨,他們就象健康人不吃藥那樣避開那些深奧的政治哲學和行為哲學。本傑明,弗蘭克林才是他們的哲學家,而不是喬納森 愛德華茲。他們喜歡埃默森是因為他強調自力更生,而不是他的理想主義。任何一種超越常識的哲學都引不起他們的興趣,他們甚至把最抽象的形而上學也變成最簡單不過的日常倫理。先驗論在德國和英國造成的影響是使人們脫離公共事務,但在美國的影響則是時刻關心公私事務。他們雖然拒絕宗教意義上的功利主義,卻是地地道道的功利主義者。確切地說,唯一可以稱之為他們的哲學的,乃是有用即真理的工具主義。如果說他們不象德國和英國的哲學家那樣去探索那些高深的哲學思想領域,那是因為他們認為沒有必要去作那種探索,倒不是他們沒有能力去從事這種研究。他們本能地認為不幸的人和糊塗人才求助於那種哲學,可他們不是那種人。”
他們不是那種人,他們是另一種人。他們中雖然沒有洛克和孟德斯鳩那樣的理論家,但他們國家體製的民主程度一點也不比英國和德國低;他們中雖然沒有德國古典哲學那樣的大思想家,但他們的智慧一點也不比博大精深的德國人少;他們雖然沒有出現牛頓那樣的科學巨人,但他們的科技水準和發展速度一點也不比任何一個歐洲國家差。美國人的政治哲學是以實際行動表現出來的。當他們必需理論的時候,這些理論也往往采取法律和宣言的方式。他們對那些言簡意賅,操作性強,能夠一目十行,一覽無餘,睜眼可見,閉目得思的理論模式,顯然更有興趣。
(2)崇尚法製,不留餘地
美國18世紀的政治理論,完全建立在法治理念的基礎上。他們的法製理念雖然同樣屬於歐洲人發明的所謂“自然法”,卻能青出於藍而勝於藍。歐洲的自然法,理論勝於實踐;美國的自然法,卻是現實高於理論,其理論水平不過“常識”而已,但實際成果卻領時代風騷。
18世紀的歐洲,最為先進的法治國家,當屬英國。而英國的光榮革命,雖然成功,並不徹底。他留下一些餘地給皇室貴族。而這些“餘地”,也許還要經過很長時間才能得以順化。法國雖然爆發了影響極為巨大深遠的大革命,但法國大革命的結果卻不是歸之於民主政府,而是歸之於拿破侖稱帝。美國則不同,他的法治特色在於:以法立國,不許例外。美國人的法律,無論何人,必須人人遵守。而那些對美國開國立下汗馬功勞的人物,雖在具體政見上常有激烈的爭論,但在尊重和服從法治這一點上,確是異乎尋常的步調一致。
(3)權力製衡,約束政府
美國政治哲學的突出特點,是強調大社會小政府。美國政府並非沒有權力,也絕非不講效率。但約束政府權力,使其無法肆意泛濫,則是他們的文化傳統。所謂“最好的政府,乃是最少管事的政府”,是美國人信奉的一句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