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所謂物自體(本體),是指獨立存在於我們知覺之外的東西,是指真實存在的東西。希臘哲學家德模克裏圖斯認為它是物質;從根本上看,這也是後來洛克所說的東西;康德認為它是不可知的未知數;我則認為它是意誌。
(二)
正如我們隻認識地球表麵而不認識地球內部的大量固體物質一樣,我們對宇宙萬物在經驗上所認識的,除了它們的現象,即表麵以外,便沒有別的了。對於這表麵現象的正確知識,構成了物理學,即廣義下的物理學。但是,這個表麵卻要先假設一種不但構成外觀且有具體內容的內部,這個假設以及關於這內部性質的許多推論,構成形而上學的主要課題。要想根據表麵法則來解釋物自體的本性,就等於要通過外觀與適用於外觀的法則來解釋實體一樣。所有獨斷超越哲學都想根據現象法則來解釋物自體,這好像是想使兩個極端不同的物體彼此涵蓋一樣,這種想法常失敗,因為,不管你怎樣轉變它們,總不會圓滿。
(三)
由於自然中的一切東西,都是同時為現象和物自體,或能產的自然和所產的自然,因此,都可以從兩方麵加以解釋,一方麵可作物理學的解釋,另方麵也可作形而上的解釋。物理的解釋往往運用“原因”,形而上的解釋則往往運用“意誌”;因為,出現於無知覺自然中的自然力量以及高一層的生命力,在動物和人類身上,都表現為意誌。所以,嚴格地說,人類所具智慧的大小和傾向以及道德性格的構成,都可以歸溯於純粹物理原因,前者基於大腦和神經係統的構造以及影響它們的血液循環,後者基於心髒、淋巴係統、血液、肺髒、肝髒、脾髒、腎髒、腸子、生殖器官等的構造和綜合效果;我承認,這將需要一種甚至生理學家比畢查德和作家卡班尼斯在支配物質與道德間關係的法則方麵所認識的更為正確的知識。因此,兩者更可以追溯到更遠的物理原因,即父母親的身體結構,因為,這些隻能對同類供給種子,不能對更高一層或更優秀者供給種子。另一方麵,從形上學立場說,同一個人應該解釋為他自身的虛靈存在方式,即完全自由的和最初的意誌,這個意誌為自身創造了合於自身的智慧。因此,他的一切行動,雖然必定是他性格的結果,而他的性格在任何時間又與作用於他的刺激相衝突,雖然是他的實質的結果,然而,卻要完全歸因於他。
(四)
當我們認識和思考任何動物的存在、生命和活動時,盡管動物學和動物解剖學告訴我們許多東西,然而,仍然覺得是一種深不可測的神秘。那麼,大自然就因為絕對無情而永遠對我們人類的詢問一無反應嗎?難道大自然不像一切偉大事物一樣開放的、傳達消息的、甚至純真的嗎?自然未能回答我們的詢問,除了我們問錯了問題以外,是否還有其他原因呢?除了我們的問題是基於錯誤的假設以外,是否還有其他原因呢?除了我們的問題中潛伏著矛盾以外,是否還有其他原因呢?我們能不能認為原因和結果之間的關係,可以存在於本質上無法發現的自然中呢?——不,當然不能。自然是深不可測的,因為,我們是在一個沒有包含這種形式的領域內尋求原因和結果。我們試圖根據充足理由原則,了解表現於我們麵前的種種現象的自然內在本質——可是,這隻是我們智慧借以了解現象,即事物表麵的方式,而我們卻希望把它用在現象領域之外,因為在這個範圍之內,它是有用而充分的。例如,我們以動物的生殖來解釋特定動物的存在。從根本上看,這並不比從原因產生結果更神秘,即使最簡單的結果也是如此,因為,即使在最簡單的情形下,這種解釋最後也會發現那不可理解的東西。在生殖的情形下,我們缺少因果關係中另外兩個階段,這種情形並沒有產生根本上的差別,因為,縱使我們具有它們,最後,也會不了解,因為,現象仍然是現象,不會變為物自體。
(五)
我們埋怨自己生活在黑暗之中,我們根本不了解存在的一般性質,尤其不了解我們的自我與其他存在的關係。不但我們的生命短促,即使我們的知識也完全限於這短暫的生命,因為,我們既不能往後知道自己來到這世界之前的情形,也無法知道自己離開這世界之後的情形,所以,我們的意識好像是刹那問照亮黑夜的閃光,確像魔鬼惡毒地不讓我們獲得進一步的其他知識,這樣,便可以看著我們陷於困苦失望之中而獲得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