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強調我是如何輕而易舉調查到這些的,這不重要,重要的在於她必須知道他們的行為幼稚到家了,並且是時候適可而止。
她注視著我,神情嚴肅:“如果事實真的如你所說,那我不能信任他們。”
“那麼你該阻止馬爾斯繼續做無用功了。”我想要趁熱打鐵,但她陷入了沉默。
“還是去見見他們吧,溫蒂。我會陪著你。”最終她還是試圖勸說,“你知道,他做這些都是因為他愛你。”她用雙臂圈住我,將我摟進懷裏,力道很輕,生怕襟前的紐扣硌傷我的臉,“我也愛你。我們都愛你。”
她說這句話的時候聲音聽上去有些悲傷,並不明顯,可我聽出來了。我知道她想到了她自己。我和父親的關係正如她和奶奶的關係,我從未感受過我那個父親的愛,就像彌涅耳瓦從未感受過她的母親應當給予她的愛。
不過不同於彌涅耳瓦,我不會因此感到難過。他們所說的愛,對我來說就如任何一種痛感,我能在書中找到千百種描述它的語句,卻不能真正體會它究竟為何物。人類總想用語言來描述一種感覺,好讓他人感同身受。而我認為這是種愚蠢的做法。從不曾真正擁有那種感覺的人,想象力再怎麼豐富、接受的語言訊息再怎麼形象生動,都無法體會它究竟會帶來什麼。這就好比患有痛覺缺失症的我不論收到多少各式各樣的關於“痛”的警示或恐嚇,也依然能對落在自己身上的傷口無動於衷。
再退一萬步來說,哪怕接觸到的是相同的訊息,不同的人感受也不會相同。比如當一個金幣從天而降砸到彌涅耳瓦頭上,她一定會皺起眉頭重整自己的頭發,而後對那枚金幣視若無睹地離開;而如果換做那個替我打掃房間的女仆,她肯定會欣喜若狂地捧著金幣跳起來。
既然如此,人們為什麼還會渴望他人的體諒?
答案不過是他們自身過於弱小罷了。
我跟他們不同。我不弱小,所以不需要理解,不需要同情,不需要任何感同身受。
這也就是為什麼在我四歲生日的前一晚,當父親來到我的臥室遞給我一杯他親手泡的紅茶時,我沒有立刻接過來。
“溫蒂。”他沒有收回手,而是繼續等待,“你願意繼承家族嗎?”
“您認為呢?”他這麼堅持,我不得不接過那杯紅茶,直視他的雙眼,“我以為,我從出生開始就背負了上萬人生活的資本。”
他微笑:“你很聰明。”
馬爾斯·布魯尼是個喜歡笑的男人。他很紳士,多數時候待人隨和,彬彬有禮。他可以對任何人笑,每種笑容的含義都各不相同。我看得出來他這時的笑容代表著什麼。
“這得感謝您的遺傳。”我把茶杯捧在手裏,“或者您可以謙虛地認為這是我的天賦。”
他是我的父親,當然也足夠聰明。通過我的動作,他應該也看出來我知道他打算做什麼了。他便保持著微笑,蹲下身,視線與我齊平:“布魯尼對你來說,並不是最重要的吧。”
我將杯裏的紅茶倒到了腳邊。我倒得很慢,可以清楚地看到紅茶一點一點澆在地毯上,把那細軟的羊毛料腐蝕幹淨。假設我沒有倒掉這杯紅茶,而是將它吞入腹中,那麼消失殆盡的將是我的口腔、腸道和其他內髒。我能想象那是一番怎樣精彩的畫麵,它一定比馬爾斯此刻平靜的表情更加精彩。
直到杯中的紅茶已經傾瀉得一幹二淨,我才把茶杯遞還給他:“顯然最重要的永遠是性命。有了命,我們才能再考慮點別的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