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書名為《中國婦女纏足史料》——《采菲錄》。書名取義《詩經·穀風》句子“采葑采菲,無以下體”。全書五厚冊,大約一百萬字左右。書中雖然有一些關於纏足的史料,但是其中絕大部分是“拜足狂”的文字和各種各樣的奇談怪論,可是想到近來仍舊有吹捧纏足的文字,我們對《采菲錄》中的文字就不會感到特別稀奇。我們可以舉些例子,看一看這本書中津津樂道些什麼。書中報導了大同等北方一些較為偏僻的地方纏足成風的情景,這些地區在春秋兩季舉行“晾腳會”、“賽腳會”,小腳婦女們在這一天,梳洗打扮,群聚市街,以腳小傲視於人,它們受到人們的普遍歡迎;受過“五四”洗禮的大學生崇拜小腳、利用假期旅遊到大同尋訪纏足婦女;有的青年人著文聲稱自己“有個夢,夢見全國婦女無論老的、少的、村的、俏的,全都纏了足”;一些人還鼓吹什麼,婦女纏足不僅中國喜歡,外國人也愛。他們說清末英國駐北海領事弗勒赤被提升後不願意離開中國就任,這是因為留戀小腳。其妻是純粹的白種人,可是為了討丈夫的喜歡居然也“束縑約帛”,把她的天足,纏成五寸的“金蓮”。在部英寫的《采菲閑談》中還記錄了一個笑話,說其友“衡君”是位“拜足狂”,一天,他對作者說,北風南漸,大同的“賽足會”將在上海舉行,其根據是許多報刊上都登載了要在上海開“金蓮會”的消息。作者感到奇怪,拿來報紙一看,原來是“全運會”,是即將召開的“全國運動會”之簡稱“衡君”看花了眼,從中可見“衡君”對小腳迷戀之深。如果沒有讀過《采菲錄》,很難想象這些古怪的言論與行為是發生在二十世紀的中國。其原因不單純是由於審美意識的頑固,更重要的性別歧視在起作用。
用長長的裹腳布把婦女的腳裹小、裹殘,使得婦女不能自由行動。我們不能把它完全看成是為了“美”,其本質乃是對婦女的摧殘和管製,是把她們徹底地壓在男性之下。《女兒經》把這一點說得最明確:“為甚事,裹了足?不因好看如弓曲,恐他輕走出房門,千纏萬裹來拘束。”清代藝術家李漁在《閑情偶記》中記明末江陰首席大學士周延儒曾娶一妾,所謂人間絕色,腳很小,不能行走,需要人抱出抱進,人稱“抱小姐”。這不是等同殘廢嗎?但是也便於男子對她的控製。統治者甚至把婦女裹腳作為一個特權,不許“賤民”擁有。明代統治者就規定了“浙東丐戶,男不許讀書,女不許裹足”,把裹足與讀書一同視為是進入上層社會的必要條件。因此,天下的父母們也就有“嬌男不嬌學,嬌女不嬌腳”之說了。盡管纏足簡直就是一種殘酷的肉刑,可是越是慈愛的父母,越不能嬌任兒女。“小腳一雙,眼淚一缸”或說“大腳一雙,眼淚一缸”總之,纏足這個“肉刑”不管婦女是否接受,其所受的苦難是注定了的。接受苦,不接受也苦。這真是有點像白居易所說“生人莫作婦人身”了。
從實物與實際的記載來看,纏足大量出現是在北宋前後,其興盛於南宋之際,曆史界是沒有多少異議了。然而,在北宋之前還有一些關於對女人“纖足”的描寫,或是沒有爭論,或是有爭論而沒有結果,這些還在啟人疑竇。另外,為什麼人們一窩蜂式地要求女人把腳變小?這種風俗是怎麼形成的,有什麼文化背景?這些實際上還沒有一致的意見。
一種風俗從無到有,是因為有人提倡,然後是有人實行。句是從記載上看,似乎沒有什麼“聖賢”或政治家提倡纏足。纏足是以男性為中心的社會中,男性審美觀逐漸發展的結果。兩周時期,“女為悅己者容”的自覺意識就形成了。因此,《詩經·伯兮》就有“自伯之東,首如飛蓬。豈無膏沐,誰適為容”的詩句。這種為了男人的欣賞而打扮的意識必然引申出對男性審美心理的關注,這方麵文人起了很壞的作用。我們從文學發展的曆程中可以看出文人在提倡“細步”、“纖足”,這對婦女纏足的形成有著決定性的影響。
產生於春秋以前的《詩經》在描寫女性時隻涉及到她們的上半身。如《君子彳皆老》、《碩人》等的筆觸多停留在美人的麵部;戰國和西漢時代產生的“楚辭”中就描寫到女子的步履。如《神女賦》寫道動霧以徐步兮,拂墀聲之姍姍。“奮長袖以正衽兮,立躑躕而不安。”這是把女子行步緩慢、態度安閑視為美的步履。這裏雖然沒有寫到“足”,但“足”之義已在其中。因為這種步履是不需要大腳片子來穩定局麵的。兩漢專門描寫婦女的作品漸多,其中絕大部分都是誇張美女的行路的逶迤和飄逸,男性文人們已經開始把女人步履的不穩定性視為“美”了。曹子建的《洛神賦》對後世影響最大:“翩若驚鴻,婉若遊龍”、“仿佛兮若輕雲之蔽月,飄搖兮若流風之回雪”、“體迅飛鳧,飄忽若神。淩波微步,羅襪生塵。動無常則,若危若安。進止難期,若往若還”。這些句子不僅常被化入詩詞,成為描寫美人的佳句,而且,也活躍在古代文人的頭,作為評價青年女子步行時“美的標準”。這樣輕盈、甚至在詩人的想象中可以隨時飛來飄去的神仙般的女子的最下部的雙足自然應如“飛鳧”、“仙鶴”一樣。果然有些詩篇裏就出現了女人的“纖足”。《孔雀東南飛》中那位女主人公出場時:“纖纖作細步,精妙世無雙。”這已經到達“腳”了,然而,此時更多的還是描寫與“腳”接近的“鞋襪”。六朝和唐代的文人們在許多詩文中寫到了“足”的本體。如陶淵明《閑情賦》的名句“願在絲而為履,附素足以周旋”;李白的《越女詞》“屐上足如霜,不著鴨頭抹”。這是生活在民間的婦女,以天然為美,而城市或宮廷以娛樂男性為“業”的婦女就要對自己的雙足進行修飾了。白居易的《上陽白發人》中有句雲:“小頭鞋履窄衣裳,青黛點眉眉細長。外人不見見應笑,天寶末年時世妝。”杜牧的《詠襪》:“細尺裁量減四分,纖纖玉筍裹輕雲。五陵少年欺他醉,笑把花前出畫裙。”這首詩中已經明確寫出著此襪的女子是纏足的,可是它在詩人筆下是那麼美麗,他用“纖纖玉筍”四個字來形容。可見,晩唐時已經有好美的女子為了取悅於男人把腳裹小裹尖,從而被男性文人所讚美。
正是男性的這種癖好,並通過文人把它用優美的文字表現了出來,這樣,它便成為一種誘導的力量,使得社會上的人們逐漸認為女人隻有“纖足”才最美的,要想使“足”“纖”最可靠的辦法就是“纏”之使小,於是纏足成為男性社會的審美要求,它逐漸化為女性的自覺的認識,她們也為了追求“美”拚命把腳裹小。這種審美意識與當時社會對女性的壓迫和控製是一致的,因此,當統治者強調纏足問題的倫理價值時,正統輿論甚至認為女子不纏足是件可恥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