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38、纏足·蹺與性別歧視(3 / 3)

社會上的纏足之風也蔓延到戲劇中,它是京劇中旦角使蹺的心理基礎。這除了因為“蹺”在外形上與婦女的纏足類似之外,它還增加了踩蹺演員的高度,加長了下半身的長度。在人體審美上,男性特別注重女人身段的苗條。《詩經》第一篇《關雎》就有“窈窕淑女”的句子,後來的無數詩詞都表達了這一點。要苗條首先要腰細,其次是下肢長。而中國人上胺長者多,在京劇傳統化牧中,穿裙者往往要把大帶或腰包係在胸部,用以突出下肢,從而顯得瀟灑苗條。踩踐下肢自然加長,使苗條具備了基本條件。而且,人踩上蹺,站立要時時挪動兩腳,變換重心,軀不動而自動,益能顯示其儀態嬌怯;行時兩滕微彎,瑣瑣細步,身不搖而自搖,更能顯示出其體態輕盈。這些都是符合中國曆代文人對於婦女外觀與神態的描寫的,符合絕大多數男性觀眾的審美需求的。另外,旦角踩蹺後,演員與觀眾之間的交流又多了一件道具。因此,《燕蘭小譜》中說:“京旦之裝小腳者,昔時不過數出,舉止每多瑟縮。自魏三(長生)撞名之後,無不以小腳登場,足挑不動,在在關情。”這種“交流”多帯有“黃色”色彩,帶有性挑逗的意味,實際上是對於女性的戲弄,是男性觀眾對於藝人的褻玩,藝人們失去尊嚴而不自覺。在男性居中心位置的社會中,現實生活中有了纏足,那麼戲劇中的踩蹺的出現也就是順理成章的,它也是性別歧視在藝術中的反映。

《京劇、蹺和中國的性別關係》談到踩蹺始於秦腔演員魏長生(1744-1803年),他是位旦角演員,一度紅遍北京,他的表演與化牧對後來產生的京劇影響很深。秦腔活躍於山西、陝西、甘肅一帯,而這正是纏足特別發達的地區,三省中的許多縣、鎮有“晾腳會”“曬腳會”“賽腳會”等活動,婦女本身及其家屬都以纏足自豪,而且競相比賽纏得小、纏得尖、纏得弓,給婦女肢體帯來極大的傷害。張明揚《到西北來》一書中還寫到陝西婦女“還有用木蹺劄假小腳的”,以補幼年時未曾纏足之缺憾。有的介紹陝西一帶風俗的書中還寫到當地婦女聽戲時坐在一起,她們把小腳伸出任人觀賞。在這種氛圍中,台上出場的旦角如果是天足就很難走紅,如果也是纏足自然也易於受到歡迎。

京劇中也不是所有的旦腳都踩蹺,據《京劇、蹺和中國的性別關係》一書中所統計無論是在京劇的“形成期”,還是在京劇的“成熟期”、“發展期”,“青衣”、“花衫”、“老旦”、“彩旦”都是不踩蹺的;踩蹺的是“刀馬旦”、“武旦”、“花旦”等行當。這個現象是值得深入研究的。如果說“彩旦”本質上乃是“醜角”,其女性特征已經模糊了,不踩蹺還有些道理外;“老旦”不踩蹺就於理不通,女子年輕時纏足,到老了反而不纏,難道是她們到老年都放了足不成。而且,扮演年輕婦女中的“青衣”、“花衫”也不踩蹺,這些都是與性別歧視有關的,也許最初的設計者們隻是從“純藝術”出發,並不一定意識到這一點。

“青衣”這個行當扮演的是貞靜端莊、正派穩重的中青年婦女,其在劇中的角色以妻子為絕大多數。“花衫”是較為晚出的行當,其所扮演的是富貴、高雅的少女或少婦、女神等。這兩種人在許多男性的心目中是不能褻瀆的。“青衣”是妻子,“妻者,齊也,與夫芥禮,自天子聖庶人,其義一也”。這個解釋是不是說明了儒家在兩千年前就倡導男女平等呢?否。儒家思想體係中沒有個人的位置,不用說女人了。無論男人,還是女人都是社會網絡中的一個點,隻有他們穩定地立在自己的位置上的時候,他才是重要的。妻子和她的丈夫在家庭中一主內,一主外,從這個角度上來說“夫妻一體”,也就是妻子代衣著家族的另一半;《後漢書·樊英傳》中樊英說:“妻,妻也。供奉祭祀,禮無不答。”家族生活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祭祀,在祭祀中宗子和宗婦是“一體”對等的,對於“宗婦”當然是不可褻玩的。而“曉”所代表的小腳,正是男性褻玩的對象,那麼多扮演妻子的“青衣”不踩蹺就是順理成章的了。那麼飾老年婦女的老旦已經為人母,母親在家庭中有著崇高的地位隻是被尊敬的對象了。

如果說“青衣”不踩蹺所反映的是男性潛意識中的對於處於妻子那個位置上的女性是不能隨意褻玩心態的話;“花衫”不踩蹺則反映對於處於高貴地位的女子不敢褻玩的尊重富貴的潛意識。因為“花衫”這個行當扮演的多是皇後貴妃,大家閨秀,乃至女神,這些都是令台下觀眾仰望的人物,誰敢心存褻瀆呢?

弄清了不踩曉的行當的原因,踩蹺的旦角行當的原因就好理解了。後者就是前者的反麵。去掉了“不能”和“不敢”以後,那麼一切女性在當時的男性觀眾眼中都是可以褻玩、戲弄的對象了。婢女娼妓、侍姬妾媵、小家碧玉,自不必說,就連會武功的女俠(如十三妹)、女將軍(如東方氏)、女妖(青蛇)都不在話下,真是有薑維之膽了。這是“花旦”、“刀馬旦”、“武旦”為什麼踩蹺的根本原因。當然這些行當踩蹺還有一些技術和化妝層麵的原因,如這些行當所扮演的多是不穿長裙的、短打扮的角色,踩蹺是補救下肢短、使其身材苗條的惟一方法;而武旦和刀馬旦踩上蹺之後動作更加迅速,在打鬥與追逐中顯得特別有活力。

總之,踩蹺與纏足同是性別歧視和性別壓迫的產物,它們顯示了中國傳統文化的黑暗和醜陋的一麵。正如林語堂所說:“這是男性想象力與審美墮落的最後一個明證。”這種摧殘婦女的野蠻行為是在發展文明的掩護下(直至近世還有人說,如不纏足,女性之尊貴、之豔媚、之幽嫻、之輕盈,於何以表之)實現的,因而,也就更值得今人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