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章 約翰·密爾與印度(1 / 3)

約翰·密爾是英國著名哲學家、經濟學家、作家,19世紀變革時代傑出的古典自由主義思想家、政治評論家。作為一位邏輯學家和倫理學理論家,他始終受到人們的關注。

密爾與印度的關係,在其《自傳》的開篇就有明確說明,他是《英屬印度史》作者詹姆斯·密爾的長子。正如邁克爾·萊文(Michael Levin)所說:“一個作家可以有很多種選擇,來向他的讀者做自我介紹。比如可以按照信仰、民族、種族、職業或社會階層的標準。”而在密爾《自傳》的第二段,在作自我簡介時,密爾就提到了父親的《英屬印度史》,這絕非密爾的無心之言,而是有著內在必然的。因為密爾完全可以告訴他的讀者,他是他母親哈麗特·密爾女士(Mrs Harriet Mill)或者詹姆斯·密爾夫人(Mrs James Mill)的長子。畢竟,眾所周知,密爾是19世紀英國女權主義運動中最傑出的代表,一向主張男女平等,但是在如此重要的作品《自傳》的開篇,竟然對其母親隻字未提,不能不令人感到驚奇。其實原因很簡單,因為在密爾看來,他所想要描述的智力發展(intellectual development)顯然與他母親沒有任何關係。密爾刻意選擇把自己歸類為他父親的附屬物(appendage),這當然也是老密爾所希望看到的。由此可見,密爾由於他父親的緣故,從小就與那個遙遠的印度次大陸產生了某種聯係。

詹姆斯·密爾開始寫《英屬印度史》是在密爾出生的那一年,所以,某種程度上可以說,密爾是與父親的這部書一同成長,當然是從《英屬印度史》中,密爾形成了對印度文化的早期印象或者說第一印象。《英屬印度史》出版的時候,剛好是密爾十二歲生日的那一年。密爾讀過這部書的手稿,並且經常在父親校對校樣時,把手稿念給父親聽。多年以後,密爾仍然熱情不減地回憶這部書對他所形成的影響:

從這本優秀的作品中我汲取了許多新的思想;它對印度的社會與文明以及對英國的製度與管理條例的評判和專題論述,賦予我的思想以指導、推動和鼓勵的作用,使我很早就熟悉這些道理,對我以後的進步大有裨益。

密爾成長於獨特的家庭教育環境中,父親的職業選擇路徑及其思想對密爾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父親不僅監護密爾的私人生活,而且在職業選擇的問題上也具有決定作用。

正是在老密爾的引薦下,1823年5月,剛滿十七歲的約翰·密爾在英國東印度公司印度通訊檢查官辦公室謀到一個職位。父親的安排應當說打亂了密爾的未來人生設想。因為,密爾原計劃從事律師職業,因為他已經和鄰居約翰·奧斯丁(John Austin,一位律師,後來由於出版《法學範圍的界定》而成為倫敦大學的法學教授)學習了兩年羅馬法。密爾的理想是做律師、競選議員、做個政治家,把哲學家抽象的理論付諸社會實踐。父親的這一舉動,使得密爾不得不在從英國東印度公司退休之後才有機會進入英國議會。更為重要的是,在英國東印度公司就職意味著密爾一直會處於父親的羽翼庇護之下,這恐怕是密爾極不樂意的。其實,在此之前,老密爾盡管憎恨英國法律的雜亂無章,但還是考慮讓兒子當律師,總的來說,這個職業比其他的職業更適合密爾。至於後來老密爾為什麼改變了主意,或許是出於以下考慮。首先,老密爾認為這份工作可以使密爾有時間思考,有時間寫作。其次,在英國東印度公司就職可以比其他職業得到更豐厚的薪水,密爾可以繼續有時間學習法律,如果可能,他以後也可以選擇律師職業。密爾生活的時代,到殖民地經商或到英國東印度公司任職幾乎成了生財之道的同義語。“如果一個來自富裕家庭的年輕人想賺錢,他可以經營海外貿易,或成為一個律師。如果他想冒險,則有東印度公司。”因此,老密爾給兒子選擇的職業就不難理解了。

密爾在英國東印度公司的前三年,每年可以得到三十英鎊的收入,此後每年可以有一百英鎊的收入,而且每年提升十英鎊。更為重要的是,密爾有機會獲得通訊檢查官次官職位。可以想見,老密爾早年的家境貧寒及自己在倫敦捉襟見肘的生活經曆,在兒子職業選擇上起了決定性的作用。密爾所受的教育,決定了他是一位有自己政治見解的人,他的追求是做一位有影響力的思想家和社會改革家。而在19世紀的英國,實現這一抱負的職業選擇隻有兩個:進入議會或者從事新聞業。密爾的宗教信仰使前者成為不可能,而後者極有可能由於經濟原因而失去自己的獨立性。因此,到英國東印度公司當職員可能是一個較好的選擇。老密爾滿懷希望地期待著他的兒子將不僅僅在英國成名,而且要在全世界成名。

或許年輕的密爾當時並不能理解父親的苦衷,不久,密爾就開始意識到僅僅靠寫那些他所想寫的書來謀生是不可能的;但其他他喜歡的工作,比如競選議員等會使他沒有時間去思考和寫作。若幹年後,密爾在其《自傳》中頗有感觸地回憶父親為他謀職一事。他寫道:“對於任何有資格取得文學或思想較高成就的人來說,為報刊撰稿絕不是長久的生計來源,不僅因為這種生計手段的不穩定性,尤其是如果作家有良知,他隻會為自己的見解而不會為他人的見解而寫作;而且因為以寫作為生的作家的作品本身就不值得存在,也絕不是作家傾注心血的作品。作為塑造未來思想家的作品,必須花費很多的時間來完成,即使作品寫完了,一般來說也要花很長的時間才會引人注意而出名,因而不能指望此為生存手段。那些以寫作為生的人不得不依賴單調乏味的寫作,或最好的也是依賴於寫些通俗的作品;當要做自己中意的事情時,他們隻能從必要的時間中節省出一點時間,但通常這點時間都少於公職的閑暇時間,而又使我們身心疲憊不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