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汙辱與被損害的]
人隻有到了一定的年齡,才能體會到什麼叫尊嚴。陀斯綏耶夫斯基給我們的警示不在於一個美輪美奐的題目,而在於一種人道的關懷精神,即所謂現實主義的力量。當打黃掃非越來越成為茶餘飯後的談資,當“三陪女”成為一個流行詞,而人的欲望深處是不滿足於左手摸右手的,這個時候有沒有一種人道的東西,就是衡量這個社會有沒有良心的標誌。這個社會不管是什麼形態製度,但如果沒有作家、知識分子站出來說話,這個社會就是沒有什麼希望的。至於說話的途徑那完全可以不必拘於一格。當所有的媒體都把當事人的眼睛“虛”掉之時,正是作家可以進入靈魂的時候。可惜我們現在看到的都是小報上關於“被汙辱與被損害的”報道,大多站在警方和社會治安的麵上,少了一些深層的東西。你不能要求小報這樣那樣做,但是你應該對作家有所期待。同理,寫大學生犯罪如果能到《罪與罰》的程度,那麼此種“罪與罰”應該由誰來承擔就不用多說了。
[勾引家日記]
幾年前有一種叫“作家參考叢書”的,其中就有一本供人“勾引”的書,它的作者是丹麥的克爾愷郭爾。此人是可以排在薩特後麵的哲學家兼文學家,所以其書中主人公對女孩的勾引過程,竟然是經曆了人生的三個階段:審美階段、倫理階段和宗教階段。“勾引”能到如此境界,真也是羞煞我國人也。而我們所熟知的“勾引”大都是小打小鬧,諸如“痛說革命家史”、“跳跳舞,談談情”,或者去唱唱歌洗洗頭泡泡溫泉,根本就懶得再寫什麼日記,再多煲煲電話就搞定了。文字時代和圖像時代的最大區別大概就在於此。在這個時代,可以出現勾引但不會誕生勾引家,因為一旦成“家”,即是有了職稱,要評職稱,就得有著作,起碼得有日記才行。記得《南方周末》曾披露一車管所頭頭的“勾引日記”,裏麵記錄了與她相好女子的林林總總,並逐一為她們取上諸如金陵十二釵的外號,可見其文學品味之高,不知是否受克氏的影響。克氏的另一本書名也很有意思,隻是書未見到過,叫《非此即彼:生活的一個片斷》。大概現在已不給作家們“參考”什麼了,你們自己去深入生活吧。詩人說生活像海洋,稍有聯想的人都知道生活裏有生猛海鮮,哪怕是去勾引;而離開了生活,你成了正人君子,那得到的隻是爛魚爛蝦。
[戀人絮語]
又名“一個解構主義的文本”,這同時會讓戀人和作家都上一當,羅蘭·巴特害人不淺。一些人不會寫文章了,一些人不會談戀愛了,而受益者隻是個別人,他們的寫作風格差不多就酷似外國作家了。其實外國之大,我想肯定不止羅蘭一個文體家,而談到“解構”也隻是少數人的權利,我們隻有看的義務。包括看報紙。報上關於戀人的新聞,最絕的不過是1999年7月13日《都市快報》上的一則,引題為“接吻時女友說,你不像個男人”;大標題為“碩士一衝動兩刀殺死她”。這個標題基本上把人物關係和案情給交待清楚了。而至於細節,那報紙是不會詳細登的,何況紅顏已逝,一些基本的東西也搞不清楚了,如為什麼不像個男人,是不會接吻還是不會做其他的,女友憑什麼說他不像個男人,男人應該是怎麼樣的,除了能考上博士之外,還要具備什麼素質,這都是通過各種調查也調查不出來的情況。不過以以肯定,此碩士生肯定是沒看過羅蘭·巴特的書,否則他不會如此衝動,他完全可以把那一句話看作是戀人絮語,而接吻是完成這種絮語的潤滑劑。
[傷心咖啡館之歌]
美國女作家卡森·麥卡勒斯的作品,僅憑題目就讓人想起略薩的《酒吧長談》,都是很好看的作品。以前看電影不太懂,戀愛和失戀的人怎麼都要去吧館坐坐,老板去舞女也去,政客去警員也去,黑道去白道也去,當然狗仔隊也要去,除了其敬業精神(如哪位國腳又在泡吧,哪位戴安娜又紅杏出牆)他們本人也有私生活。有人真搞不懂那馬尿有什麼好喝、那骰子有什麼好玩的。後來看書識字才明白這叫格調,叫生活品質。這是一種交流,借助物質(酒、煙、眼神、手勢、肉體的某一部分)以溝通精神,撫摸心靈,是釋放、放肆、發泄、窺視,一種不脫衣服的赤裸,一種渴望靈魂脫衣舞的表演。人坐在那裏會想入非非,而故事的每一個要素都可能隱藏在這裏,如開端、發展、結局等,地點不變,而時間可以得到延續並觸摸,甚至不出國都會有時差的感覺,有人希望此類酒吧永遠也不要打烊,這可以用某酒吧門口雕刻著的一句莎士比亞的話作為證明:人短暫的一生都被睡眠所困擾。
我們續個狗尾,可以說,人醒來的時候又被酒精所困擾。
[情人]
杜拉斯那近乎巫婆一樣的文筆,迷倒了眾多的讀者,包括“廣島之戀”。加上法國少女和梁家輝的演繹,後來再加上王小波所推崇的王道乾的譯文,這一切就像湄公河的波浪一樣,使“情人”潮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當然一部小說不會亡黨亡國,也不至於禮崩樂壞。即使不看小說,也照樣是“十億人民九億賭,還有一億在跳舞(炒股)。民謠不是謠傳,它有一定的群眾基礎,信與不信都不妨一聽。而全民性的情人潮並不像媒體所渲染的那樣來勢凶猛,隻是大家都心平氣和了,認為有沒有情人已都屬正常情況,前提是不來插足到自己的勢力範圍。離婚,家庭的分崩離析,這與情人不一定成因果關係的。不過就作家的創作來看,既有像杜拉斯那樣生活和藝術不太分得清的,也有像王朔那樣從一點正經都沒有,到一點點崇高起來的。而作為常人,也不妨當花邊來聽,大可不必當真。畢竟,人們的“物質生活”才是重要的,而“情人”也正是“物質”的一部分。這正如杜拉斯的另一部書名。
當然寫情人最多的怕是勞倫斯了,我們知道的就有《兒子和情人》以及那爭議頗大的《查泰萊夫人的情人》。
[傲慢與偏見]
奧古斯汀(奧斯丁?)這名字一聽就好像特別有文化,既有文化,又是女性,那麼才可能寫出如此不朽的作品。女作家長得怎樣已不可考了,照今天的眼光看,長得靚還是走娛樂圈為好。長得不靚才去爬爬格子。如既是美女,又是作家,這樣的人一般都寫不好自己的生活。作家能寫出人性中的兩種成分,這已是多麼不易。而對今天的讀者來看,傲慢與偏見都是可以用錢這個物質原子彈攻破下來的。隻有存在貴族與平民這樣的分野,才有可能存在傲慢與偏見。今天的女子,你要讓她傲都傲不起來,為什麼?因為“做女人挺好”和“沒有什麼大不了的”,究其根本還是為了取悅男人。所以在我們這塊土地上,你要想女權也是做不到的。因為物質不到這一步,要產生偏見都特別難。我們講誌同道合,門當戶對,然後是建五好家庭,搞好計劃生育工作。所以隻能平平庸庸地活著。活著,如餘華所寫的那樣,就兩個字——哪容你傲慢與偏見?
[當代英雄]
萊蒙托夫把白手套扔給對手的時候,不知道有沒有想到普希金。老普200歲了,我們紀念他卻還把她的妻子給挖了出來,討論她對丈夫忠不忠的問題。對於這個問題,我們是這麼看的。一是忠不忠看行動,紅杏到底有沒有出牆,這隻有牆才能看到;二是從來就可以是詩人對妻子不忠,而不允許妻子也來一下移情別戀的。朦朧詩兩員大將顧城江河的妻子都命殞黃泉,不能不說是巧合吧。所以今天我們來看普萊兩員大將實在不必拔得太高。再說“當代英雄”畢巧夫實是一個“多餘的人”的形象,是一個與社會格格不入的人,好像每個時代都出這樣的人,如果離開了文學的層麵,這種多餘的人就顯得矯情。矯情本身沒有什麼不對,但如以為此類人物就是英雄,那就大錯特錯了。
[懺悔錄]
如果說每個女作家都有一點自戀情結的話,那麼男人的懺悔實際上都是有所保留的,包括盧梭在內,因為懺悔即是一種救贖形式,而我們卻是無神論者,每個人心中最崇拜的是自己而並不是上帝。所以套用米蘭·昆德拉的說法,那就叫作家一懺悔,上帝就發笑。而此類作家一般就是指老作家和紅衛兵作家。
我們習慣叫反思的,人家叫反省,這也是區別之一。盧梭老先生把孩子一個個丟到“育嬰堂”裏,而我們的懺悔雖然如往身上割肉,但絕不傷其筋骨。所以為麼些年來,所見的隻是這個派那個說的,唯其缺乏的還是真誠。真誠不是喊口號樹大旗,也不一定是血淋淋地自我解剖。半個世紀來,我們所見到的懺悔模式仍是魯迅先生的《一件小事》,即以小見大的初中生腔調。腔調一旦成慣勢,不管是初中生還是博士生,還是他們的老師,都無法擺脫。同理可以推斷出,沒有懺悔又哪來的救贖。你喊一萬遍的“救救孩子”,其音響效果如空穀回音,聽得如癡如醉的還是你自己。但是這不排斥隱私可以開胃佐餐,隻要不涉及體製觀念的衝撞,在真實的招牌之下,各色年輕女子的“懺悔”還是蠻好看的,如報刊上常見的“口述實錄”、“情愛話廊”等,所以當有人說這不是一個文學的時代時,因為文學隻具備了軀殼而遠離了精神。
[交際花盛衰記]
巴爾紮克的作品名。妓女和詩人的故事,應該是各個時代都有,不過今天沒有。今天的國情是妓女不叫妓女,叫暗娼;詩人仍叫詩人,隻不過要想嫖娼狎妓既國法不容又道德遣責又囊中羞澀。所以最多隻好跟文學女青年交流一下創作體會。不過巴黎的憂鬱詩人從來就不缺乏,隻是老紮的時代已一去不複返,一部小說幾十個、幾百個人物誰受得了……如果說“人間喜劇”是一條曆史長河,那我們隻要取一勺水就不會渴死了。早年我們看諸如德萊塞的《珍妮姑娘》、托爾斯泰的《複活》等,真是搞不懂那些好女人為什麼要做妓女(到現在也搞不懂),不過答案總是有的,比如生活所迫、愛慕虛榮、笑貧不笑娼等,想必都有道理。但都沒有道理。為什麼那麼多為生活所迫、那麼多愛慕虛榮的女子又不走此道呢?我們現在很想看看今日的“交際花盛衰記”,而不僅僅是“昨日警方又破獲一賣淫嫖娼案”。看樣子作家脫離生活是如此厲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