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在英格蘭北部一個叫杜冷的小城訪問時,那裏的大學東方語言係的一位紅頭發的年青教授,是個蘇格蘭人,起了個中文名字,叫費禮詩,或費詩禮,我已記不得了。他向我埋怨,他在日本學習日文,在台灣學習中文,開學,結業,輔導,補課,年節,假日,那裏的老師們,有一種極強烈地要他送點禮品的暗示,讓他很受不了。“送禮是一種感情,我感情不到送禮的地步,我不想勉強我送。如果他認為教我書,我應該感謝,這感謝已經在付給他的學費裏體現了。”
我笑了,原來,這是一個認死理的外國人,跟他調侃說:“你知道‘禮’這個字,在甲骨文和小篆裏是怎樣寫的嘛?那是一個人跪著向對方奉獻禮品的圖形。”
他也樂了。“怪不得你們中國人,磕頭跪拜,就是最大的禮節了。”
我也笑著告訴他:“光跪不行,那是精神,還得需要物質,手上必須要有禮物。”
“哦,怪不得我一到我的老師家裏,推開門,他們很關心我手裏拿的什麼?”
其實,這位洋人不明白,在《禮記》這部書裏,關於送禮,早就說得既原則又具體的。“無禮,不相見也。”你沒有拿禮品來,對不起,要請你吃閉門羹的。漢代一位著名的學者鄭玄對這句話的注解是:“禮,謂贄也。”什麼叫“贄”呢?唐代的一位大才子孔穎達,唐太宗手下十八學士之一,加以注疏說:“禮,謂贄幣也。贄幣所以示己情,若無贄幣之禮,不得相見。所以然者,欲民之無相褻瀆也。”
這說得多清楚,送禮,就是送“幣”。
洋人聽我講到這裏,才恍然大悟。“原來如此,我在香港的時候,經常看到派送‘利是’的現象,敢情,這紅包裏包的港紙,就是你所說的‘幣’了。這麼一說,我有一點點明白了,送禮是東方人的古訓了。”
聽他說到這裏,我心想壞了,這不是誤人子弟麼?他根本就不明白。
我連忙向他解釋,雖然我們是古老的文明國家,有許多古老的精神遺產,但並不等於所有一切古老的東西,都是無可爭議的完美。女人裹小腳,男人留辮子,也曾經是古老文化中的一支呢?
所以,我們若是從這部書,得出無禮無幣不能相見的結論,也未免偏頗,按孔穎達所說,禮既然是“以示己情”,那麼“民之無相褻瀆”,也是對能夠給你以幫助的人的一種尊重。其實人之常情的你來我往,是人類社會的常態。你是一個普通老百姓,你想得到優質服務,快捷服務,提前服務,那麼,你付出報酬,是應該應份的。你認為別人理所當然要為你服務,你隻虛不實,精神萬能,對不起,你等著去吧!
不過,我想,隨著物質生活的改善,隨著精神文明程度的提高,隨著廉政建設的加強,正常的禮尚往來會日益豐富多彩起來,而那種不正常的送禮,總有一天,無論送禮的和收禮的,都會產生一種不恥為之的心緒吧?那樣,社會風氣也許就能澄淨健康多了。
(二)
Johnson要調回美國總部了。我和他本是平行職位。
他是市場部總監,我是公關部主管,平時常常有合作的機會。雖然因為文化差異或看待問題的不同思路,我們也有爭執的時候,但也是對事不對人,總的來說我們是很好的Partner。而且他曾以美國大男生式的幽默來感染過我們的開會氛圍,所以他要離開了,我想我還是會想念這個工作夥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