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FBI套話的藝術——你不想說真話都不行(2)(1 / 3)

“你確認是兩個人,而不是其他目擊者所稱的三個人?”吉姆又釋放其“煙幕彈”。

“絕對是兩個人,兩個年輕人跑向汽車!給我印象最深的是,他們一個穿著紅色上衣,一個穿著綠色上衣,其他的就記不清了……”

到目前為止,吉姆已經確認這名目擊者說的都是實情。起初他向目擊者詢問了幾個和案子完全無關的問題,好像自己對目擊者有不好的看法,以此激怒對方。之後,他又通過道歉,連續釋放“煙幕彈”確認了目擊者是可信的,從而為案子的偵破作出了貢獻。

孫子兵法有雲,“實則虛之,虛則實之”,說的就是在鬥爭中要善於釋放煙幕彈製造假象,隱藏自己的真實意圖,讓對手摸不著頭腦。當對手處在一團霧水之際,很容易道出一些有用的信息。而在一旁的你則對此洞若觀火,坐收漁翁之利。

換個角度發問,讓對方自己打自己的臉

隻有一個人所描述的事實各個環節相互呼應,合乎邏輯,不至於自相矛盾,他的話才具有可信性。否則,我們就可以通過換個角度提問,讓對方的虛假陳述不攻自破,套出對方的真話。

某國曾流傳著一個關於軍人的笑話,在彰顯軍人堅強毅力和可敬可愛的同時,也揭示出一種高明的套話技巧:

在一個寒冷的冬天,一位德高望重的將軍去某營地視察。

寒風刺骨,士兵們列著整齊的隊伍,等待著將軍的訓示。將軍走到一位直打哆嗦的士兵麵前問道:“冷嗎?”

“報告將軍,不冷!”

“那怎麼鼻青臉腫的?”將軍又問道。“凍得!”

將軍通過換一個提問角度,讓對方自己打自己的臉。試想,如果士兵不冷,又怎麼會“凍得”鼻青臉腫呢?

換個角度發問,就是發現對方說了假話以後,換個角度發問,讓他自相矛盾,戳破他的謊言,進而逼其道出實情。這種技巧對FBI的探員來說,是家常便飯。很多嫌疑人謊話連篇,極力隱瞞真相。如果FBI隻是一味地從一個角度出發詢問,則很容易走進死胡同。而若換個角度發問,讓對方在不知不覺中否定自己原有的陳詞,就等於揪住了對方的狐狸尾巴,甚至會直接揭示出真相。

20世紀60年代,美國俄克拉何馬州地方高級法院受理了一樁頗為棘手的刑事案件。有人被控犯有殺人罪,FBI經過了漫長的調查取證,掌握了很多重要的證據,足以證明他殺人的事實成立。但是他的辯護律師不同意對他的指控,理由是:被害人的屍體一直沒有找到,法院根本無法認定所謂的被害人已經死亡。

案件進入了審判階段,法庭對被告人是否有罪展開辯論。被告人的辯護律師站起來說道:“法官先生,陪審團的女士們,先生們,有一件事情會讓你們大吃一驚。”他舉起手腕看了一下手表,隨即把目光轉向了法庭的入口處,“再過一分鍾,在本案中被認定已經死亡的那個人將通過這扇門走進法庭。”

法官和所有陪審團的成員一下子都驚呆了:什麼,他沒有死?他們全都把目光投向了法庭的入口,緊張地等待著那石破天驚的一幕。

可是一分鍾過去了,那裏什麼也沒有發生。

這時,辯護律師說:“請原諒我開了一個小小的玩笑,這隻是我虛擬的一個情節,那個人並沒有像我說的那樣從這裏走進來,但是你們剛才的反應證明了一點,那就是:你們並不能完全肯定那個人已經死亡。因此,基於這一點之上的所有指控都是不能夠成立的。”

法官和陪審團的成員們一下子陷入了極其尷尬的境地,他們一個個麵麵相覷,沒有人能出來駁斥他的說法。是啊,既然你們確認他已經死亡,為什麼還要朝門口看呢?難道一個已經死了的人能夠走進法庭嗎?

但是,主控方的首席律師凱勒是個富有辦案經驗的人,對FBI的套話技術耳濡目染,頗有造詣。這時,他站起來反駁說:“沒錯,剛才大家都在看門口,這說明大家對被害人是否死亡還心存疑慮,這不奇怪,因為任何推斷都有可能發生意外,他們中沒有一個人是當事人,因而並不直接知道被害人是否死亡。可是有一個人知道,那就是您的委托人,本案中被控殺人的當事人。我注意到了,他並沒有朝門口看去。這說明什麼呢?說明他根本就不相信被害人會從那扇門裏走進來。”

控方律師沒有順著反方律師看待問題的角度辯駁,而是換了個角度發問,讓反方打了自己當事人的臉。到這時,這件案子的結果已經很明了了。

這個案例後來收入了美國聯邦法院的案例彙編,成為法學界的經典,並被援引到一些心理學和訴訟學的教材中。如果不是運用了高超的問話技巧,從而讓對方自相矛盾,反方律師麵對如此棘手的對手,也許這個案子的審判結果會以另一種麵目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