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回收期(PaybackTimeofInvestment,Pt)是指用方案所產生的淨收益補償初始投資所需要的時間,是反映項目投資回收能力的重要指標。根據是否考慮資金的時間價值,投資回收期可分為靜態投資回收期和動態投資回收期。
1.靜態投資回收期
(1)概念及計算
項目靜態投資回收期是在不考慮資金時間價值的條件下,以項目的淨收益回收其總投資(包括建設投資和流動資金)所需要的時間,一般以年為單位。項目投資回收期宜從項目建設開始年算起,若從項目投產開始年算起,應予以特別注明。從建設開始年算起,靜態投資回收期Pt應滿足式(3.7)∑Ptt=0(CI-CO)t=0(3.7)靜態投資回收期可借助項目投資現金流量表,根據淨現金流量計算,其具體計算又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①當項目建成投產後各年的淨收益均相同時,靜態投資回收期的計算公式為:
Pt=IR(3.8)式中:I——總投資;
R——每年的淨收益,即R=(CI-CO)t。
【例3.4】某建設項目估計總投資2800萬元,項目建成後各年淨收益為320萬元,則該項目的靜態投資回收期為:Pt=2800320=8.75年靜態投資回收期的倒數(E)即為該投資機會的“投資效果係數”,它通常用於對投資機會的盈利性的初步分析中。實際上,如果當投資方案的壽命足夠長時,E就非常接近於IRR。
②當項目建成投產後各年的淨收益不相同時,靜態投資回收期可根據累計淨現金流量求得,即為圖3.11中的累計現金流量曲線與時間軸的交點,也就是在項目投資現金流量表中累計淨現金流量由負值變為零的時點。一般來說,由於靜態投資回收期不可能正好是某一自然年份數,所以在實際工作中通常采用式(3.9)計算。Pt=累計淨現金流量出現正值的年份數-1+出現正值年份上一年的累計淨現金流量當年的淨現金流量(3.9)【例3.5】計算例3.1的投資方案的靜態投資回收期。
解:例3.5累計淨現金流量的計算過程,年末012345678910淨現金流量-1000250230200200200150150150150200累計淨現金流量-1000-750-520-320-12080230380530680880根據式(3.9),可計算出Pt=5-1+-120200=4.6(年)即該方案靜態投資回收期為4.6年。
(2)經濟涵義及判別準則
靜態投資回收期體現了投資方案三個方麵的經濟涵義:一是反映投資回收速度的快慢;二是反映投資風險的大小;三是反映了投資收益的高低。第一層涵義是很明顯的。第二層涵義則是體現在:由於越是遠期的現金流的預測越是具有不確定性,所以,在投資決策者看來回收期越短,風險就越小。第三層涵義體現在:在初始投資不變的情況下,回收期長短取決於方案各年的淨收益的大小,所以它能考察方案的投資盈利能力。
投資方案的靜態投資回收期計算結果可以與行業或同類投資項目的靜態投資回收期的平均先進水平相比較,或與投資者所要求的投資回收期相比較。如果小於或等於預期的標準(基準投資回收期),表明項目投資能在規定的時間內收回,則認為方案在經濟上是可以接受的;如果大於基準投資回收期,則認為方案投資回收速度較慢,投資風險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