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序(2 / 3)

要求得“達詁”,除仔細認真研讀本文和盡可能多地掌握背景資料外,不能不對已有各種不同解讀作批評性分析。因此,本書對《論語》各章的解說,大多是混合著我自己的理解和對流行注譯的批評的,並且常是在批評中闡述我自己的看法。對已有的《論語》注譯著作,我隻選擇了康、錢、楊、李四人的,一是因為我預定本書的對象為一般讀者,而非《論語》專門研究者,我估計他們不會去讀康有為以前的人寫的書,而那些書中的重要的、有代表性的觀點,又多在這四位的書中有所介紹;二是因為後三位先生的書中都有現代白話文翻譯,一般讀者恐怕主要是憑借譯文而不是僅靠注釋去理解原文的。至於重點又放在楊、李二位的書上,則是因為我認定楊先生的《論語譯注》和李先生的《論語今讀》,在今天的讀書界,是同類著作中影響最大的。因此,我要特別說明:本書確實主要是針對楊、李二位先生的著作而寫的,但我除了抱著上述目的外,絕無任何別的意思。在古文功底和學術水平方麵,我“自信”遠不如他們二位,隻是“智者千慮,必有一失;愚有千慮,必有一得”,所以我並不因此取消我批評二位的譯文的資格——我對李先生的批評,全是針對他的翻譯,幾乎沒有涉及他在“記”中發表的其他議論——也希望讀者是在至少讀了本書若幹頁之後再對我的批評進行批評。我還要感謝二位先生,正是他們的著作引發了我寫作此書的動機,對有些章句,我還是因為受了他們著作的啟發,才形成了自己的有時難免自鳴得意的理解。

三、我認為對《論語》的章句做到“達詁”的條件是以下三點:

1.對原文字句和語法的訓釋說得過去。《論語》有些章句所以發生歧解,是因為讀者對其中的詞語作了不同的解釋,或對句子作了不同的語法分析,因此有了選擇哪一個義項或分析才符合孔子原意的問題。例如《八佾》篇第4章:“禮,與其奢也,寧儉;喪,與其易也,寧戚”,其中“易”字很難解,我所見到的所有訓釋都顯得勉強。如果根據“與其……寧……”這句式想到,“易”是同“戚”相對待的,再證以前句也是把“奢”和“儉”對立起來,於是認定“易”在這裏是表示情感的詞,應譯為“輕鬆愉快”,這樣對全句的理解就顯得很圓滿,遠勝過以前的各種說法了。問題是,“易”字在孔子時代是否有這個含義呢?當然隻有找到了確有這含義的證據,這理解才可以接受。但也同樣當然,隻要找到了證據,就應該至少暫時把這個理解當作“達詁”,從而拋棄先前的各種說法。又例如,《季氏》篇第19章最後一句:“困而不學,民斯為下也”,都把這裏的“民”字解釋為“人民”或“老百姓”,但這樣卻使句子在語法上完全說不通,前後意思也不貫氣了;要說得通,使之貫氣,必須認定“民”字前脫漏了一個“之”字,“困而不學”是“民”的修飾成分,或在“民”後加個逗號,讓二者是同位關係,但既沒有證據能證明這個“脫落”,更沒有理由認為,在孔子心中,人民和“困而不學的人”在外延上是全同關係。因此,這個理解不配稱為“達詁”。

2.要能使全章意思具有邏輯性。有些解說,對某一章原文所有詞語或句子的解釋,孤立地看都能夠成立,但聯係起來,全章的意思就邏輯上顯得不嚴密了,或自相矛盾,或論事的“視角”本應一致卻不一致,或前後意思應該具有“對稱性”的變得不對稱了,等等。這自然應該認為未能達到準確理解,必須“讓位”給足以消除這種邏輯缺陷的解說。例如對《雍也》篇第29章:“中庸之為德也,其至矣乎!民鮮久矣。”有人解說前一句時,說中庸之德是“至廣、至大、至平、至易、至可寶貴”的,是“天下定理”,“人間正道和不朽理則”,卻又將後一句翻譯為“但一般民眾,少有此德也久了”,或“人們很久沒有擁有了”。這不是在說“人們永遠有的東西但很久沒有了”嗎?豈不自相矛盾?因此,這就不能視為“達詁”。又如17-6章中有一句:“恭則不侮,寬則得眾,信則人任焉,敏則有功,惠則足以使人。”頭一分句單獨看,其中的“不侮”可以說是“不侮辱人”,也可以說是“不受人侮辱”。有人就按前一說理解,但從全句看,這理解就欠周全了,因為後幾句都是從你對別人怎樣別人就會對你怎樣這個角度說的,孔子怎麼會突然換了角度呢?所以我以為應從第二說。所以我認為,沒有邏輯毛病應是“達詁”的一個必要條件。這裏我還要說一點意思,那就是有人認為《論語》中多有不合邏輯、自相矛盾之處,我則以為,就每一章而言,在孔子思想中是不會有邏輯矛盾的,倒是解說者的解說常常自相矛盾,因此,如果某一章從文字上看確有矛盾,也隻能承認那可以消除邏輯毛病的解說可能成為“達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