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君子的品德和才能
前麵說,在孔子和孔子時代,德和才尚未分化,那是就“德”的廣義說的,具體一點說,有些德目就接近於才一些,例如知、勇、敏等。本節標題中的“才能”就是指謂這些德目,將德才並列著說,則是為了迎合今天人們的習慣。
1.品德
15-32子曰:“君子謀道不謀食。耕也,餒在其中矣;學也,祿在其中矣。君子憂道不憂貧。”
頭一句是論題,應看作倫理模態判斷,因為主要不是陳述君子實際上謀“道”不謀“食”,而是講君子謀的應該是“道”,而不是“食”。“食”自然是指財富、金錢;“道”是什麼?可以意會,但很難用一個較具體的詞語代替,譯為“道德”、“真理”、“理想”、“事業”、“學問”等等,都不能說錯,但又都覺得不對勁。那就幹脆不譯吧,不是已經“意會”到了嗎?全句的意思也很清楚:如果你想做君子,如果你認為自己是君子,那你就應該努力於謀道,不要急著去掙錢。這應是針對當時有些讀書人無心於學習,想謀個能夠直接掙到錢財的事情做這樣一種現象說的。否則,就是無的放矢了。
第二、三句是論據:去耕田種地,也可能挨餓;去學習,倒可能得到薪俸。當時耕種技術和水利條件都不好,耕種收成確實沒有保證;當時的讀書人可以同時做官,所以確有人有薪俸;要想將來做官拿薪水,更得先讀書。
最後一句隻是改換一下字句重複最初的論題,“謀”改為“憂”,是因為既然“謀”,自然擔心謀不到,所以“謀道”必“憂道”;“食”,既然本不想“謀”,也就不會為無食(貧)著急擔憂。這不僅是概念辯證法,也是在述說一種境界。
這章後來受到嚴厲的批評,被看作孔子瞧不起勞動人民、宣揚“唯有讀書高”思想的例證。這是可以理解的,不過在孔子,他其實不過是講了當時社會的實情罷了。1-14子曰:“君子食無求飽,居無求安,敏於事而慎於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謂好學也已。”
這一章沒有文字障礙,但頭兩句不可拘泥於字麵,應稍加抽象:君子不追求物質享受。不貪求享樂、努力工作、說話謹慎,又總是主動請人匡正自己,這就是君子的“好學”。這也就是孔子所要傳導的人生態度。
2-13子貢問君子。子曰:“先行其言而後從之。”
這裏“行”是實行的意思,“從之”的主語是“言”,“之”指代“行”。一般隻要求人答應了的事就要做到,這叫言而有信;如不涉及對別人的承諾,隻是談論自己的理想、計劃,則隻要求人宣布了就要努力去實行,這叫“聽其言而觀其行”。孔子竟認為君子要先不說,做到了以後才說,這是否過分了?並且,既然已經做了,也就沒有再說的必要,否則,難免遭到“表功”、“炫耀”之類的譏諷。又,未做時先談一談,聽聽別人的意見,又有何不好?這甚至應該是君子辦事程序中不可少的一項。考慮了這些以後,就應該肯定:這一章一定是孔子針對某個具體的人、事說的,不是作一般的教誨。“問君子”可以是“問及關於君子的一個問題”的意思,所以孔子作這樣的回答並非就是所答非所問。如果不是這樣,那就隻好作抽象的理解:孔子認為行比言更重要,與其有言無行,不如行而後言,而且這個“後”是強調言在行後,不含非有不可的意思。這確是孔子的思想、主張。
14-27子曰:“君子恥其言而過其行。”
這一章看似明白,其實有個大麻煩,那就是“而”字不好處理。注家們大多對這個字視而不見,或以為應是“之”字,全句是說君子以言過其行為可恥。這意思倒確實是孔子的,問題在於明明有個“而”字,又並無根據證明它有時和“之”字相通。我以為,這裏的“言”,和14-20章“其言之不怍,則為之也難”中的“言”同義,是特指“大言”,即我們今天說的“漂亮話”,所以“恥其言”就是恥於、羞於說漂亮話,也就是說不敢把話說滿了;“過其行”無疑是說做的比說的更好;因此,“而”是這兩個意思之間的轉折連詞。所以全句與“君子欲訥於言而敏於行”(4-24)、“君子……敏於事而慎於言”(1-14)的意思很相近,是說君子不說漂亮話,寧可做的比說的更好。這樣理解就既和孔子的其他有關說法一致,又在“而”字上過了關。
17-24子貢曰:“君子亦有惡乎?”
子曰:“有惡:惡稱人之惡者,惡居下流而訕上者,惡勇而無禮者,惡果敢而窒者。”
曰:“賜也亦有惡乎?”“惡徼以為知者,惡不孫以為勇者,惡訐以為直者。”
這一章對一般讀者可能有點文字障礙。“惡稱人之惡”一句,前一“惡”是“憎惡”的“惡”,後一“惡”是“善惡”的“惡”,“稱”是“宣揚”的意思。喜歡在背後傳播別人的短處、錯誤、壞事,這是一種很壞的品質,君子自然厭惡。值得討論的是:很多人以為下句中的“流”字是衍文,該句是說憎惡那些位居下位就毀謗上級的人。李澤厚將此句譯為“憎惡自己下流卻毀謗向上的人”,顯然說明他不把“流”當衍文對待,但譯文中的“向上”似乎不是“毀謗”的賓語而是“人”的定語,從而“人”應是“毀謗”的賓語,不是“憎惡”的賓語了,這就有違孔子原意。我則以為,既然現在通行的本子上都有個“流”字,就不必當作衍文了,此句完全可以解釋為:憎惡自己落後了就毀謗別人進步的人。“居下流”作“落在後麵”解,相應地,“上”就是指“走在前頭”,亦即進步,不也很說得通嗎?孔子未必不是這意思,至少把這一“惡”列入君子之惡,是決不會錯的。
“勇而無禮者”和“果敢而窒者”(“窒”,頑固不通),孔子認為君子必也憎惡之,不僅僅是因為他們道德上差勁,更在於他認為這兩種人容易興禍作亂。8-2章中他明白地說,“勇而無禮則亂”;17-8章中他說,“好剛不好學,其蔽也狂”,而“剛”與“果敢”,“狂”與“作亂”,都有相通之處。在孔子時代,政治和倫理是不分的,在孔子心中,道德在很大程度上是人的政治品質。把握這一點,對於讀懂《論語》很關緊要。
“徼”是偷竊、抄襲的意思,“徼以為知者”就是抄襲別人而冒稱聰明的人。這種人在今天似乎越來越多了,這是不是因為像子貢那樣的“惡者”越來越少了,就像老鼠的克星——蛇、貓頭鷹等少了,老鼠就多了起來,以致我們怎樣捕殺都收效甚微?“不孫”是說不謙虛,“訐”是指揭發、攻擊別人的短處。
19-20子貢曰:“紂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是以君子惡居下流,天下之惡皆歸焉。”
商朝末代君主紂王本是大有作為、建立了曆史功勳的人,但因為是亡國之君,加之是被周武王打敗的,所以周朝的人對他大加貶抑,可能還編造了許多不實的罪名。子貢是個正直的人,先講句公道話:紂王其實不像人們說的那樣壞,接著發表感想說:因此君子不願“居下流”,一“居下流”,人們就會把什麼壞事、罪名都推到他身上去。這“居下流”是什麼意思?和上一章中的“居下流”相同,也是指落在人後嗎?我以為大體如此,不過在這一章是著眼於被人拋在了後頭,從而帶有“被打敗”、“被打倒”的意思。
這一章的“君子”可能不是從道德上說的,也不必是指為官當政的人,但明顯帶有褒義,所以可翻譯為“男子漢”。當然,在子貢,大概是指當官的人,因為當官的人“居下流”了,“牆倒眾人推”的可能性,比一般人大得多,而且,子貢自己和聽他說話的人,大概都是準備做官的人,他說這話很可能是勉勵、警告大家:做了官之後,千萬不要被趕下台,不然的話,什麼髒水都會往你身上潑,你先前的一切政績、功勞都會被抹殺,汗水都白流了。
15-23子曰:“君子不以言舉人,不以人廢言。”
這裏兩個“言”字顯然同義,都是指“說話”、“言論”,可不知為什麼,楊伯峻將前一個譯為“一句話[說得好]”,後一個譯為“好話”。李澤厚的譯文是:“君子不根據會講話而推舉人,也不因為人不好而否定他講的話。”我以為也譯得不準確。“以言舉人”的“言”恐怕還是重在“言”的內容,即內容投合了他的心意,不是指言者“會講話”;“以人廢言”的“人”,不必是指“人不好”,也可能僅著眼於那個人的特定身份、背景等。其實,這一章的兩句話根本不必翻譯,今人就按今天的語言去理解,一定不會誤解孔子的。
這一章的“君子”是特指為官者,還是一般地指有德者?又,孔子這是在陳述君子舉人、廢言的實際情況,還是教誨君子在舉人、廢言時應該注意什麼?我以為,孔子說這話時,可能有針對性,因此“君子”指為官當政者的可能性為大,從而他說這話時是在希求“應然”,不是陳述“實然”。但今天我們來繼承孔子的這個思想,則當然應該把“君子”的範圍擴大,理解為泛指“正派人”,更不必區分“應然”和“實然”,而把二者統一起來:君子——正派人都一定也應該不以言舉人,不以人廢言。
15-22子曰:“君子矜而不爭,群而不黨。”
注意到“矜”和“爭”、“群”和“黨”有某種最一般性質上的同一性,例如前二者都是人為了保全麵子而多少有意作出來的表現,後二者都是要和許多人在一起才會有的行為,再考慮到孔子關於“過猶不及”的一般指導思想,就可以從根本上和方向上把握這兩句話的意思了。因此,不要糾纏於“矜”、“群”、“爭”、“黨”的具體含義,這都是隻可意會而不能言說清楚的,隻須懂得“矜”和“群”用在這裏的大意,然後把它們作為人的好品質往好處想,最後再琢磨一下,要是過頭了,就是說,沒有把握好度,會有什麼壞處,就足夠了,就完全領會了孔子的意思。至於翻譯,以前講過,可能譯出許多花樣來。這一章,楊伯峻的譯文是:“君子莊矜而不爭執,合群而不鬧宗派。”李澤厚的譯文是:“君子嚴正而不爭奪,合群而不偏袒。”錢穆的譯文是:“君子隻是莊敬自守,但與人無所爭。隻是和聚有群,但亦不結黨。”再來幾位大師,當然還可以添加幾種譯法。要我來譯,會是這樣:有道德的人隻是莊重矜持,從不爭強好勝;總是謙遜合群,決不拉幫結派。
3-7子曰:“君子無所爭。必也射乎!揖讓而升,下而飲。其爭也君子。”
頭兩句可翻譯為:君子無所爭,如果說也有所爭,那一定是在參加射箭比賽的時候吧!後三句是說:這個比賽之前,參賽者相互揖讓再上場比試,賽後又下場來一起飲酒;這種比賽也是爭的話,那就是君子的爭了。所以這章是說:要分清兩種爭:一是爭權奪利、爭強好勝這個通常意義上的爭,這種爭的出發點是個人私利,結果不利於共同事業的發展和人際關係的和諧,君子決不參與這種爭,在爭的這個意義上,“君子無所爭”;一是比賽、競爭這個意義上的爭,這種爭的目的是交流經驗,相互學習,並且進行有規則,最後勝負有客觀的評定標準,結果是共同提高,增進友誼,君子自然不但參加而且提倡這種爭。這些未必是孔子自覺而明確的思想主張,但潛在地、完整地蘊含在這一章中,則是很明白的。以射箭比賽喻君子之爭,可說十分準確、深刻!
19-4子夏曰:“雖小道,必有可觀者焉;致遠恐泥,是以君子不為也。”
這章的“小道”,注家們多釋之為“農圃醫卜之屬”,李澤厚則譯作“小技藝”,我都不以為然。君子掌握一些農圃醫卜之屬的小技藝並不妨礙其為君子,為什麼就“不為也”?孔子有什麼必要特別提出來反對?我認為,要從兩方麵去理解這個“小道”。一是把它與“大道”相對。8-7章說,“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遠。仁以為己任,不亦重乎?”據此可以認定,君子的“大道”就是他承擔的大事業、大的施政舉措,因此相對而言,無關宏旨的、隻能給人民帶來一些小恩小惠的舉措就是小道(“道”可以用來指謂政治措施)。小的恩德當然也有值得炫耀之處和顯示於人的東西,“觀”有“示人”、“炫耀”的意思,所以說它“亦有可觀者”。二是從後文看,孔子是把拘泥於“小道”看作君子“致遠”的障礙的,因此才說“君子不為也”。既有可觀之處,拘泥於它,亦即滿足於它,就又會成為“致遠”也就是行大道的障礙,這種“小道”不是特指小舉措、小恩德,又能是什麼呢?由此又可以知道,這裏說的“不為”不是“不從事於它”或“不幹”的意思,而應理解為“不滿足於它”。
在爭不爭這個問題上,有不少相反但又同被人們奉為至理名言的真理:例如:人爭一口氣,佛爭一炷香;人弱被人欺,馬弱被人騎;別人做得到,我怎麼就做不到?……這些認為應該爭、鼓勵爭的話,是真理。同樣地,忍得一時之氣,可免百曰之憂;退一步,海闊天空;知足常樂,能忍自安……等等教人不必爭、認為爭不會帶來好結果更不能給人幸福的話,同樣不失為真理。這是因為二者分屬於不同的公理係統,就像歐氏幾何與非歐幾何一樣,所以矛盾僅是字麵上的,不能根據形式邏輯的矛盾律,肯定這一個真就必須認定另一個假。人生的許多問題,持相反觀點的人爭論起來,往往是雙方誰都堅信自己是對的,又誰都說服不了誰,就是因為在邏輯的起點上,雙方采用了相反的公設,使得彼此的觀點處在不同的公理係統中了。公理,即公設,是預先設定的,無法證明,也無須證明,你相信它,采用它,是出於信仰。所以,信仰不同的人是不必爭論的,靠爭論改變不了對方。這用孔子的話說就是:“道不同,不相為謀”(15-40)。那麼,就沒有辦法了?還是有的,那就是用你的行動去感動對方,使得他由佩服你的人格而尊重你的信仰,再進而懷疑他自己的信仰,最後終於放棄他的信仰而皈依你的信仰。我們以前企圖用所謂大辯論來改造別人的思想,終於未能成功,隻是傷了許多人,是否也應該從這個方麵去尋找原因和總結經驗?
15-37子曰:“君子貞而不諒。”
這章很好懂,卻很難處理。貞是節操堅定、堅貞不屈;諒是誠實守信、不違諾言。因此,按說應是“君子貞而諒”,可“諒”前卻有個“不”字。為了解決這矛盾,注家們就將“貞”解釋為堅持正義,和“義之與比”相應,把“諒”看作是個人之間的小信用關係;於是全句可譯為:“君子堅持正義而不固守小信”(李澤厚),或“君子講大信,卻不講小信”(楊伯峻)。這樣解說顯然說得過去。
但是,這樣解說隻是在本章內部通了,與孔子明明白白說過的“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2-22)則直接相抵觸;而且,“大信”、“小信”之分有客觀標準嗎?由誰來裁定?如果行為者自己說了算,豈不任何背信棄義的行為都可用“君子貞而不諒”來辯解,背信棄義的人反而有理由自命為君子了?那還得了?
那麼,是否要尋求“貞而不諒”的新解釋?不必,隻須將它放到更大的視野中去認識和說明就行了。其實,上述解說是可以成立的。原來,孔子是既把講信用看作人的最基本的道德品質、人格“底線”,同時也注意到了,遇有特殊的情況,麵臨更大的問題時,人如果拘泥於過去的純私人間的承諾、誓言、信約,往往可能誤了大事,損害更多的人的更大利益,從而也使自己陷於更大的不義,這是得不償失的,是沒見識、沒氣魄的表現。因此,他用“君子貞而不諒”來補充、限製“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這有什麼矛盾呢?當然,這不是說人在發誓許願簽約的當時就應該有或可以有將來違約、失信的打算或準備,僅僅是說,後來如果出現了守小信和赴大義二者不可得兼的特殊情況,那就必須權衡輕重得失,取大義而舍小信。因此,是否真有特殊情況和是否真地行了大義,就是這裏的選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