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孔子的理想人格——君子(二)(1 / 3)

16-7孔子曰:“君子有三戒:少之時,血氣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壯也,血氣方剛,戒之在鬥;及其老也,血氣既衰,戒之在得。”

這裏的“血氣”指人的生理方麵,大致相當於今天說的“精力”;“未定”、“方剛”、“既衰”是按生理機製劃分的人生三階段,分別指向上發展期、穩定的高峰期和走下坡路期。“色”和“鬥”好懂。“得”指什麼?財富、地位、名譽,即“得”是“貪得”之“得”?還是自我滿足、不思進取,即“得”是“自得”的“得”?僅這一點值得辨析一下。這裏講的既然是君子,即有德的人或注重道德修養的人之戒,“戒”的對象就都應從貶義上看待:“色”當指放縱性行為,“鬥”應是貶義的“爭強好鬥”,所以“得”也應指前者。但作後解,認為“戒之在得”是教老年人不可因年老力衰而誌衰,以致滿足於既得成就,不再求進取,也說得通,同時還使全章具有了“人的精力是變化的,人自己不可把握,但誌氣可以是恒常的,人可以自己保持”的義蘊,似乎更好。那麼,可以把二解結合起來,認為第三“戒”是說老年人不可自我滿足,要繼續努力爭取更多財富、更高地位、更大榮譽嗎?否!因為這就與全章主旨相違了。而且,明明是講“戒”,是教人“戒除”即不要去做什麼,怎麼偏要解釋為“要”,即教人爭取去幹什麼呢?所以還是前一解為妥。按前解,全章仍然具有“精力會減,誌不可衰”的意思,因為在孔子看來,君子的誌向就在不斷完善自己的人格,向道德的最高境界攀登,而“貪”不但是老年人容易犯的毛病,而且正是誌衰的表現,教老年人戒貪,就是要他們保持晚節,守住修德向善的誌向。

16-6子曰:“侍於君子有三愆。言未及之而言謂之躁,言及之而不言謂之隱,未見顏色而言謂之瞽。”

這個“君子”顯然指君主,或當官的。一般的君子,即普通的有道德修養的人,決不會這樣難相處,他們的“德”不允許他這樣待人。“伴君如伴虎”,在君主麵前,說話自然要得體,包括選擇時機:輪不到你說話時你竟說了,或該你說話時你卻不說,或君主並未露出想聽聽你的意見的表情,你就貿然開口,這都不行,前者說明你急躁,第二種情況會被認為你想隱瞞什麼,如是後一種情況,那你真是瞎了眼。在較大官員麵前,甚至隨便哪個上級麵前,同樣如此。這些就是在君子麵前容易犯的過失、錯誤——“愆”。試問:孔子這樣說,究竟是在述說君子的了不起,還是批評君子太難侍候、對付?我以為,至少包含有這種批評的意思。因為說在某人麵前你必須小心謹慎,否則就會得罪他,這顯然是因為先認定了那人不夠寬容,甚或有更嚴重的缺點,孔子不會連這一點都不知道。他更知道,道德高尚者,即使別人不當說話時插嘴了,也會原諒,甚至像他對待互鄉童子那樣表示歡迎,“與其直也,不與其躁也”。當然,孔子說這話的主要用心,可能隻是教誨自己的學生,出去辦事、做官,在上級、君主麵前可得小心謹慎,連說話都必須審時度勢,察言觀色,否則,即使所言在理,也不會有好效果,甚至惹禍。這樣理解,完全符合孔子的整個思想體係。孔子的思想,用“實用理性”來定性,是很準確的。這章就屬於經驗之談,是實用的“處世哲學”。人總處在具體的情境中,根據具體情境來表現自己,表現自己時總不忘記自己的身份、地位——用現代話說:有“角色”意識,扮好自己充當的角色,才能辦成事情、搞好關係。書呆子做不到這一點,也不屑於這樣做,所以隻有“學問”,沒有“成功”。這樣太世俗、太庸俗了嗎?也許如此,可這正是生活。

康有為和錢穆在解說此章時,卻說什麼人若“曰與群小,則不見其過,近於君子,則易形其愆”;“三愆皆由無敬意生。若盡曰與不如己者為伍,敬意不生,有愆亦不自知。故人能常侍君子,則己之德慧曰長矣”。這簡直是“明目張膽”又不能自圓其說的曲解!照這樣說,人隻能同比自己強的人接觸才能生敬意、知過失、長德慧,強的人又須找更強的人,於是那最強的人就可以對任何人都無敬意,又決不可能知道自己的過失,永遠不能增進德慧,其他所有人卻都應受其歧視,被當作缺德無才的人了!難道這就是孔聖人的思想和教誨?真是豈有此理!

8-4曾子有疾,孟敬子問之。曾子言曰:“鳥之將死,其鳴也哀;人之將死,其言也善。君子所貴乎道者三:動容貌,斯遠暴慢矣;正顏色,斯近信矣;出辭氣,斯遠鄙倍矣。籩豆之事,則有司存。”

曾子先說前幾句,是要向孟敬子這位君子表明,他下麵的話就是將死的人的忠告,是善意的,請一定相信、照辦。於是接下講君子——為官者應予重視的三件事。由於都是禮所要求的待人接物的方式,所以按接待的次序講:要注意儀表,要重視表情,要講究說話的用辭和語氣;這樣別人自然就不會對你粗暴怠慢,就會容易取信於人,避免給人鄙陋而不懂禮的印象。最後補充說,至於具體的禮儀(籩豆之事。籩和豆都是常用禮器,連用,表示禮儀的細節),自有有司(操辦具體事情的小官)去安排。這似乎是在教孟敬子如何接待外賓。

這章三個“斯”字後麵講的,應都是君子自己的表現所引起的別人對他的“反應性態度”,所以我認為“斯遠暴慢矣”是說“別人就不會對你粗暴怠慢”。楊伯峻也是這樣理解的,但從李澤厚此章的譯文看,他似乎認為是講君子自己前一表現的“伴生性或派生性態度”,這在對“道二”的翻譯中表現得最明顯,他這句的譯文是:“端正自己的態度,這樣就近乎信實可靠”。按我的理解,“斯近信矣”是說:那就比較容易取得別人的信任。“鄙倍”的“鄙”當然是“鄙陋”、“粗野”的意思,“倍”是什麼意思?楊伯峻譯為“錯誤”,李澤厚譯作“過失”,我以為都不恰當,因為這裏談不上錯誤、過失的問題,“鄙陋”、“粗野”和“錯誤”、“過失”並列著說,邏輯上也不夠嚴密。所以我認為這個“倍”同“背”,是指“背禮”、“違禮”,即“不禮貌”。也許,這也就是楊、李二先生所說的“過失”、“錯誤”吧。

如果說這章還有更深一點的意思的話,那就是它證明了,孔子時代的禮製,對於個人行為的規定是很具體細致的,並且對於諸如衣冠談吐這類小而又小的小節,也非常重視,也作為評價人的道德操行的重要依據。由此我產生一個感想:道德原則或規範是否以具有可操作性為好?可操作的行為指令,針對的似乎都是“小節”。長期以來,我們重大節而輕小節,大節要在所謂關鍵時候才看得出來,小節又簡直成了與道德品質無關的純私生活,於是,道德口號始終與人的曰常行為掛不上鉤,對人的道德評價成為僅在施行獎懲或寫悼詞時需要的套話,這是否也是造成前些年倫理學界所謂的“道德滑坡”的重要原因?現在,我們開始注重道德建設了,是否要從抓小節入手?據說,社會主義道德的基本原則是為人民服務。提出這個命題的倫理學家,請把這條原則具體化一些,再具體化一些,直到我們看到某種行為表現,就可以判定行為者是否踐履了這條原則。否則,你這理論是毫無意義的。

19-9子夏曰:“君子有三變:望之儼然,即之也溫,聽其言也厲。”

顯然,君子並未變,隻是“望、即、聽”者對君子的感覺在變,而且感覺本身的內容也未變,不過是一方麵的感覺又接著另一方麵的感覺。子夏用“君子有三變”來表達君子三方麵的好品質,不知是用詞不當,還是有意這樣“風趣”一下。現在的記者報道他對某位德高望重者的采訪時,或者中學生在作文中寫他對某個人的回憶時,也常用這種寫作手法:先講看到外表時的印象,也常是嚴肅、冷峻、可怕之類;接下說接觸時對方的表現,同樣是和藹可親、不擺架子、使人毫無拘束,“我的緊張心情一下子全消失了”,等等;最後則是,談著談著,我被他的深刻的思想、犀利的見解折服了、感動了……是君子給人的印象必是這樣的“三部曲”,還是後人們都這樣仿效子夏作文,以至延續到今天?我不知道。反正我讀此章的感想是:套話而已。

康有為在此章注中說:“儼然者,貌之莊。溫者,色之和。厲者,辭之正。他人儼然,則不溫,則不厲,唯孔子全之。”康聖人是從哪裏知道“孔子全之”,又憑什麼說,“唯”孔子如此?

16-10孔子曰:“君子有九思:視思明,聽思聰,色思溫,貌思恭,言思忠,事思敬,疑思問,忿思難,見得思義。”

“九”不是確數,隻是極言其多,說明孔子對人的言行舉止、飲食起居、曰常生活中的多種細小行為表現,包括視、聽、表情等等,都考慮到了,都有所規範,都納入到“禮”之中。可能當時的禮就是如此。生活在這樣的環境中,人要越軌,可真難了。這種禮數的延續,大概是以前我國社會大多能夠“長治久安”,即穩定時期相對長久,大的動亂之間總有幾十以至百多年的升平時期的一個重要原因。這是禮——道德規範細致周密的積極作用。但其消極作用也是明顯的、很大的,那就是極大地限製了人的自由發展,簡直要完全消滅人的個性。從發展看,自然是消極作用越來越突出,終於迫使禮數規定越來越少、越來越寬,由“笑莫露齒,坐莫搖身”,到今天女孩子們以露肚臍眼為時髦,男女於眾目睽睽之下擁抱、接吻。不知再過幾十年,大街上又會出現什麼樣的新的“風景線”。

光就孔子講的這九思而言,還是很好的。李澤厚對這段話的翻譯,我以為無可挑剔:“君子有九種考慮:看,要考慮看清楚了沒有。聽,要考慮聽明白了沒有。麵色,要考慮是否溫和。態度,要考慮是否恭敬。說話,要考慮是否忠誠。辦事,要考慮是否認真。有問題,要考慮向人請教沒有。生氣,要考慮是否引起了麻煩。看到能獲得什麼,要考慮是否合理。”這九思,我想是永遠值得提倡的。這是孔子留給我們的真正的好遺產,願子孫萬代珍惜之。

(三)君子和小人的對比

《論語》有十幾章同時談到君子和小人,通過二者的對比說明君子的品性,使君子的人格形象更為鮮明。

4-16子曰:“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

隻要懂得“喻”字有“知道、了解、明白”的意思,這一章就不要翻譯了。這裏,孔子明確地提出了,劃分君子和小人的標準是對待義和利的不同態度:以義為行事原則的是君子,唯利是圖者為小人。這和前麵我們看到的“君子義以為質”、“君子……義之與比”、“君子……見得思義”等等關於君子的說法,是一致的。這一章的新意在於啟示我們:由於君子和小人的對立在於對義和利的態度不一樣,所以也就隻有弄明白了義和利在客觀上的實際關係,才能更深刻而具體地了解君子和小人的區別。

“義”和“利”各指什麼,我們當然很清楚,但我們的理解未必就是孔子當時的認識。前麵看到了,孔子說過,“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以後還會看到,他還說:“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由此可知,孔子心中的“利”,是“富與貴”,概括一點,就是個人私欲,或者說個人利益。個人利益的滿足,就是“得”,所以他說“見得思義”,就是說麵對滿足自己利益的機會時,要考慮一下這種滿足是否符合義。可見,孔子並不一般地反對人謀利,並且承認人皆有欲,不可能不追求欲望、利益的滿足,換言之,謀利是人的本性,其本身並非不道德。那麼義是什麼?“見得思義”已經蘊含了這問題的回答,那就是謀利的正確方式。“思義”,不是說在這個“得”之外還有個什麼“義”存在,需要同時加以考慮,而是說這個“得”本身是否體現了義。可見,義與不義都就在得之中,不過,對於君子而言,還要說“得為義存,義在得中”,因為君子放棄了、排除了“不義之得”,選擇了合義、有義的“得”。

那麼,又怎樣裁定謀利方式,或者說“得”的正確性呢?如果說合義的就是正確的,否則,不正確,那是同語反複,等於沒有說。《論語》中沒有明確討論這問題,但實際蘊含了對於這問題的回答。這是因為孔子不喜歡作概念的純邏輯分析。後來的學者倒是作了字麵的回答,那就是:適宜的方式就是正確方式。這回答被辭書編者采用了:“義,宜也。”但用“宜”來規定“義”,隻是改換了文字,並不就是提供了區分“義”與“不義”(也即“正不正確”、“宜不宜”)的標準,因為還可以問:什麼叫適宜?它又根據什麼來裁定?孔子說:“立於禮”,“不學禮,無以立”,即要人以“禮”作為自己一切行為的規範;還說:“克己複禮為仁”,就是說,要“為仁”,就要克服私欲去實踐禮的要求。從這些說法可知,孔子的回答是:行為適宜不適宜,也即義不義的標準是禮:適宜就是合禮,行為合禮即是行義。到此,再不要問了,因為禮已經擺在那裏了。原來,孔子那樣重視禮,要求人們堅決不違禮,就是為了追求義,維護義。由此又可以知道,義是禮的出發點,即製禮的根據,又是禮的歸宿,即禮所要維護的原則;禮則是義的體現,從而也就是行義的具體的指導、依據和鑒定標準。這樣,“君子義以為質”、“義之與比”,可以翻譯為:“君子的本色就是執行禮製”、“君子行事就是隻看怎樣做才合乎禮的規定”。這一來,對君子的了解就具體多了。

孔子的這種義利觀,後來被董仲舒更明確地表述為“正其義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之後,成為中國倫理思想的主調,長久地影響著我國人民的道德情感,後來雖然一直存在著所謂“義利之辯”,實為“義利”之爭,但居主導地位的思想,總是“重義輕利”、“貴義賤利”、“重義者為君子,重利者為小人”。張岱年、朱貽庭二先生為《中國傳統倫理思想史》一書所寫的緒論中說:“中國傳統道德價值觀的這一特點,是中國古代宗法製和高度集中的君主專製主義的產物。在宗法製和君主專製的統治下,個人利益對於群體利益的關係,既依附又對立:個人沒有獨立自主的經濟利益,從而形成了個人利益絕對服從和從屬於家族、國家利益的要求。這種利益關係和要求之反映在價值觀上,就是道義至上,正義不謀利。‘義’實即宗族、國家利益的價值反映,一切以‘義當為不當為’為標準,不能要求個人利益的滿足,走向極端,就是‘存義去利’、‘存理滅欲’。”(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1994年版,第29頁)這是說得很中肯的。據此,如果要講點“立場”,那麼,當年的孔子讚譽重國家利益、輕個人利益的個人為君子,斥責不願這樣做的個人為小人,確實是站在宗族、國家的立場上說話。孔子是“官方代言人”。

4-11子曰:“君子懷德,小人懷土;君子懷刑,小人懷惠。”

如果以為這一章的君子和小人也是以道德區分的,那就沒有一個解法能夠自圓其說,除非要求改字——例如,有人建議將“刑”改為“信”。我認為,這章的君子乃是指的君主、官員,小人就是普通百姓。當官的和老百姓想的當然不一樣——四個“懷”字,我以為最好譯作“縈懷於心”。老百姓想的自然是生活過得好一點,獲得的實惠多一點。這個意思用“懷土”表示,是因為當時是以農業生產為主,人民的收入、生活絕大部分依賴於土地,想生活好一點等於想土地收成多一點。至於當官的,他們想的自然是如何實施德政,如何使刑罰用得恰當,好使他的統治基礎穩固,社會長治久安。注意,這裏用“德”字並沒有表彰當官者的意思,並不含有他們想的就是如何使老百姓生活得更好一些這樣的意思,僅僅是因為“施行德政”是任何一個政權都不能不打的招牌,在孔子時代更是如此。所以這一章不過是描述在上位者和在下位者“所懷”不相同罷了,自然也是在教誨君子——為官者們:你們可得時刻考慮自己施行的政策和刑法是否符合“道之以德,齊之以禮”的精神。孔子思考並發現了官與民所懷不同之所在,當然說明他同時也在思考如何解決他們之間的矛盾。孔子一生都關心政治,都在為謀官參政奔忙,怎麼能不考慮這個問題呢?他認定老百姓關心的是如何生活得更好些,得的實惠更多些,這又說明他是很了解、體貼人民的。

東方橋先生認為這一章的意思是:“君子所思念的是他的美善的德操;小人所思念的是他的產業,生活上的享樂。君子常思念他自己不要犯刑法;小人則常思念著對他有利的事,他就去做。”這似乎也通,可再一想,既然已經是君子(不管是那個意義上的君子),並且前麵說了“所思念的是他的美善的德操”,怎麼還又說“常思念他自己不要犯刑法”?這不但重複,也不合邏輯:追求美善德操的人哪會還同時常常擔心自己會犯法判刑?按這理解,這一章在文字上也顯得很不工整了。因此,這個理解是不可取的。

14-6子曰:“君子而不仁者有矣夫,未有小人而仁者也。”

李澤厚說:“這裏的‘君子’、‘小人’如指客觀上的社會地位,即士大夫和老百姓,則與孔子其他一些說法,如‘小人’也可以是‘士’,人都可以‘為仁’等等相矛盾。如指道德高下,則似同語反複。但這裏說‘君子’也有‘不仁’的時候以見此‘仁’之難,連顏回不也隻能‘三月不違’嗎?於是,仁作為全德(perfectvirtue)也好,作為最高體驗(peakexperi-ence)也好,這裏隻好解作某種具有神秘性的經驗了。如前所一再點出,《論語》篇章常見矛盾、衝突,是孔子自身矛盾,抑或傳述者矛盾,已難究明,不必強解。”對於此章,注家們大概普遍有此困惑。但我卻要說,不必為難,《論語》確實多有矛盾,但此章沒有。隻要不把這裏的“仁”理解為“全德”或“最高體驗”,也不把“君子而不仁”解說為“君子偶然有時不仁”,即不從時間上去說仁與不仁,而徑直把“仁者”看作同君子一樣,是對道德修養達到某種水平的個人的稱呼,將兩個“而”字都理解為“一而再,再而三”這種說法中的“而”,即表示由一種狀態變到另一種狀態,那就一切都解決了。這一章是說:由君子很快變為不仁者,這是有的,但沒有小人一躍而成為仁者的。這是孔子在告誡人們,特別是道德修養還不高卻急於成為仁者的人:道德上的退步,即人由好變壞,是很容易的,但進步卻是一個艱苦的修養過程,是不能一蹴而就的,需要相當長的時間。如果考慮到君子和仁者是屬種關係,雖然仁者都是君子,但君子中有些人還不能說已經是仁者,因為仁者比一般的君子道德修養更高,那麼連君子都還不是的人想成為仁者,就更要先爭取成為君子。這裏顯然蘊含著道德修養過程是連續的,既無止境,也不可跳級的意思。這有什麼矛盾?本章開頭曾講過君子、仁者和聖人的關係,不妨再溫習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