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孔子論“為政”(一)(1 / 3)

《論語》中有約十分之一的章數(五十餘章)直接涉及政治問題,我們也將它們集中起來,分為六組,以顯示孔子政治思想的各個側麵。

孔子時代的“政”或“為政”,同我們今天的“政治”概念,特別是同在我們這裏曾經占統治地位的、用階級鬥爭來定義的政治概念,有很大的不同。從字源看,“政”通“正”,作動詞就是“匡正”、“使正確”的意思,對象是人事關係,則帶有“治理”的意味;有時還作名詞,泛指辦理的事情,由於這種事情多指涉及許多人的公事,一般不是純個人的私事,所以“政”與“眾人之事”相近了。近代革命家孫中山曾經說過,政者眾人之事,治者管理也,政治即管理眾人之事。這不能看作就是他給政治概念下的定義,但確實與孔子時代的“為政”觀念極為接近。《論語》中的“政”有時還特指政策、法令。

(一)要“為政以德”,推行德治

在孔子時代,當然是人治,不可能有法治思想,所以孔子的政治思想,隻是關於如何進行人治的一些主張。施仁政,或者說要德治,就是孔子最基本的政治觀點、施政主張。他這樣主張,自然是站在統治者的立場,為統治者著想,不是“為民請命”。因此,孔子的“德治”是同“刑治”相對待的,不是同法治相對的。當然,他並不一般地否認“刑”的作用。

2-1子曰:“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共之。”

孔子說的北辰就是北極星。北極星實際上也動,因為離地球太遠,地球上的人看起來它不動,孔子時代的人更認為它不動,其他星星則環繞著它運動。“共”同“拱”,圍繞、環抱的意思。

這一句話可說是孔子全部政治思想的總綱、概括:國家的最高領導人、即國君,如果施行德治,他就可以像北極星那樣坐著不動,所有別的星辰——大小官員和全國百姓,都圍繞著他,拱衛著他。這當然隻是說的德治的效用、結果,為什麼會這樣,德治(即“為政以德”)所謂的“德”的具體內容是什麼,這一章沒有說,從這一句話中也“挖掘”不出來。

但後來卻有人挖出來了:他們根據北極星不動而“眾星共之”的比喻,認為德治就是“無為而治”,並且還在《論語》中另外找出一個論據,說明孔子確實是主張無為而治的:“無為而治者其舜也與?夫何為哉?恭己南麵而已矣。”(15-5)道家和法家也都有人接過“無為而治”這句話來注釋、宣傳他們的思想。對此,我的想法很簡單:將孔子的德治思想表述為“無為而治”,並非不可以,但更重要的是明確它的具體內容。其具體內容是什麼呢?讀完這一部分,就會有比較清楚的了解。

13-15定公問:“一言而可以興邦,有諸?”

孔子對曰:“言不可以若是其幾也。人之言曰:‘為君難,為臣不易。’如知為君之難也,不幾乎一言而興邦乎?”

曰:“一言而喪邦,有諸?”

孔子對曰:“言不可以若是其幾也。人之言曰:‘予無樂乎為君,唯其言而莫予違也。’如其善而莫之違也,不亦善乎?如不善而莫之違也,不幾乎一言而喪邦乎?”

這一章難解的是“言不可以若是其幾也”這一句。楊伯峻譯為“說話不可以像這樣地簡單機械”,頗難理解;李澤厚譯為“不可以這樣去期待語言呀”,與文義比較接近。因為定公是問有沒有一句話可以興邦或者喪邦這樣的事,涉及的確實是對語言的期待問題,談不上簡單機械與否。孔子的回答很巧妙,大意是:為君者接受了有人說的“做國君難”這句話,那末這句話就幾乎可以說是起了一言興邦的作用;如果為君者接受了有人說的“我做國君並不快樂,隻是沒有人敢不按我的話行事”這句話,而他的話又講得不正確,那末這句話就幾乎可以說起了一言喪邦的作用。孔子的意思顯然是:在君主專製的政治體製下,隻要為君者知道為君之難,從而慎言慎行,國家就會興旺發達;反之,獨斷獨行而又不能慎言慎行,則終將垮台,失去政權。曆史證明,孔子這話是說得很中肯的,就是說,符合後來曆史發展的實際。從理論上說,這是因為專製政體並非一定沒有效率,隻是絕對不能避免腐敗,民主政體亦並非能夠保證高效率,而隻是可以避免大錯誤,和及時地發現錯誤與更快地改正錯誤。

2-3子曰:“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

四個“之”字都指代“民”。“免”在古代若不帶賓語,都是免遭禍患或免受處罰的意思。“無恥”是指沒有恥辱感。“格”是行為不出格,也即依規矩行事。

這就表明,孔子心中的德治,基本上可以說是:從領導理念上說,重德輕政,即主要是用道德觀念而非行政命令來引導人民;從實施管理方麵說,重禮輕刑,即主要是用禮製而不是用刑律來規範人民的活動。他的理由是:這樣,人民就會懂得怎樣做是正確的和不正確的,從而有恥辱感,自覺地按規矩行事,否則,人民隻是被動地服從,即使免受處罰,卻因沒有恥辱感而總是不能自覺地按上麵的政策辦事。很明顯,從立場說,孔子完全是站在“為政者”即統治者方麵說話的,他的目的僅在讓人民自覺地奔向統治者指定的目標,自願地按“上麵”要求的方式去活動,以提高“為政”的效率;從結果看,隻要人民和統治者的矛盾沒有達到尖銳化,即“德”和“禮”的具體內容還能為人民接受,那麼,孔子所預期的效果是可能達到的,他的施政思想應是當時較為進步的思想;從人民方麵看,當人民還沒有能力推翻統治者,當爭取民主政治還遠不是當前的任務時,德治比非德治——不管你叫什麼治——對人民總是有利一些,至少可以少受點罪吧。接受統治者的德和禮,不是自願受騙嗎?從根本上說,是的,但是:①受騙而少受點活罪,比不願受騙而多受活罪,哪一個好一些?②客觀上受騙的當事人自己未覺得受騙時的實際心態,和清醒的旁觀者所想像的他“應有的”心態,會一樣嗎?回答了這兩個問題,就可以知道曆史上的孔子給予曆史上的人民的究竟是什麼了。

有人根據《尚書》中有“繩愆糾謬,格其非心”的說法,認為這章中的“格”字是“糾正”、“格除”的意思,因而“有恥且格”是說既有羞恥心,而且能夠自覺糾正不正端的行為。這解釋明顯和我上麵的理解一致,因為去掉了不正端的行為,也就是完全按規矩行事了。還有人將“格”解釋為“歸服”,也好像說得通:民有恥辱感了,還知道你又正確又有好心,自然歸服你,更不會從你這裏逃跑。但這解釋卻不可取,不僅因為用“歸服”訓釋“格”字沒有根據,更在於:①“有恥且格”雖然是從情感和行為兩方麵講“道之以德,齊之以禮”的結果,但重在“有恥”,隻是暗示民的這個主觀心理動因將必然把他們引導到“格”,“歸服”顯然不能表達這個意思;②這裏是講對本國人民的“道”與“齊”,牽涉不到“歸”與“遁”的問題。

20-2子張問於孔子曰:“何如斯可以從政矣?”

子曰:“尊五美,屏四惡,斯可以從政矣。”

子張曰:“何謂五美?”

子曰:“君子惠而不費,勞而不怨,欲而不貪,泰而不驕,威而不猛。”

子張曰:“何謂惠而不費?”

子曰:“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費乎?擇可勞而勞之,又誰怨?欲仁而得仁,又焉貪?君子無眾寡,無小大,無敢慢,斯不亦泰而不驕乎?君子正其衣冠,尊其瞻視,儼然人望而畏之,斯不亦威而不猛乎?”

子張曰:“何謂四惡?”

子曰:“不教而殺謂之虐;不戒視成謂之暴;慢令致期謂之賊;猶之與人也,出納之吝謂之有司。”

這一章是講如何推行德治仁政了。“尊五美”即遵行五種美德,這是講的從政者的品德條件,從內容看,就是對人民要實施五項仁政。“屏四惡”也是如此——去除一惡,也就是改一項苛政為仁政。

“君子惠而不費”,楊伯峻譯作“君子給人民以好處,而自己卻無所耗費”,這令人不解。既講行美德,又要點明自己無所耗費,這是為什麼?難道自己有所耗費反而不是美德了?從下文孔子自己的解釋看,“惠而不費”當是指既給人民以實惠,又不給人民造成太大的負擔,就是說,要讓人民得的實惠大而成本低。能夠如此的理由,或達到這效果的方法,就是“因民之利而利之”,即隻做人民自己想做的對人民有利的事,隻在可以役使人民的時候役使人民。這樣,人民自然覺得沒花冤枉的錢財和勞力,卻真正得到了好處,即得到了實惠而又甚少花費了。這樣去做,對統治者是遵行美德,對人民,自然是享受仁政。從下一句“勞而不怨”看,“怨”的主體是“民”,不是“勞”的主體,全句是說,役使人民而又不使人民有怨言,也可以知道這一句中“費”的主體不必和“惠”的主體一致,就是說,這個“費”和下句的“勞”一樣,也是在使動的意義上用的,“費”是“使……費”的意思,“不費”是“使人民少所花費”。

“欲而不貪”,楊先生譯作“自己欲仁欲義卻不能叫作貪”,更令人不解。這“欲”的對象怎麼會是仁義?欲仁欲義不是貪,這毫無疑問,談何“卻不能叫做貪”?聯係到4-5章說的“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來看,這明明是說,君子,即為官者,也可以有欲求,包括對富和貴的欲求,但不貪婪,決不用不正端的手段去求得滿足。

“屏四惡”對我們今天仍有意義。人民沒受教育,不懂法律、規範,自然可能犯法違規,因而受到處罰,這看來是政府依法行事,受罰者罪有應得,但孔子卻稱之為“虐”。不先警告,要下邊辦事快一點,卻突然要人出產品交成果,孔子說這是“暴”。開頭自己也慢慢吞吞,似乎不必著急,後來時間不多了,又限期(“致期”)要人完成,孔子說這簡直是故意害人(賊)。隻要人辦事,可拔款時總是吝嗇得很,孔子說這是小家子氣(有司)。這“四惡”在我們今天的政府機關、上級主管部門,似乎也存在,也應“屏”一下才好。這對於下級機關、受管轄的單位來說,也是“施仁政”吧。

這章中孔子對“泰而不驕”和“威而不猛”作了解釋,同我們在講13-26章和7-38章時作的解說有所不同,這原因已經交代過了,不再重複。

12-19季康子問政於孔子曰:“如殺無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對曰:“子為政,焉用殺?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早上之鳳,必偃。”

殺掉壞人(無道者),以此表示親近好人(有道者),這是除惡向善的表現,理應受到表揚。可問話者是當官為政者,所以孔子回答說:你推行政治怎麼要用殺人的辦法?可見,在孔子看來,用殺人的辦法施政,即使殺的是壞人,也不可取。那麼怎麼辦?怎樣來使人民去惡從善?孔子提出了辦法:你當政者自己從善,人民自然也跟著從善。理由是:在上位者(君子)的道德像風,下麵老百姓(小人)的道德是草,風向哪邊吹,草就往哪邊倒——老百姓總是向當官的人學習的。

這章頭一句的“就”,錢穆理解為“成就”,從而“以就有道”是說“來成全有道的”,似乎也可以成立,甚或更好,因為當官的人對百姓講“成全”,顯然比講“親近”更為恰切。

風草的比喻似乎反映了道德發展的一條普遍規律,那就是社會下層的道德總是向社會上層的道德看齊。所謂精英文化對社會起著“範導作用”,大概包括這一項內容。這條規律其實是大家都看到了、都承認的,隻是有時候不便說出來,更不敢宣傳。原因就是這時社會道德正在“滑坡”,承認這條規律豈不要把滑坡的原因歸結為社會精英們的道德早就滑坡了?因此必須諱言這條規律。精英們,不要諱言了,“知恥近乎勇”,還是站出來擔當重振社會道德風氣的責任吧,“子欲善而民善矣”!

從以上五章可以看出,孔子心中的的仁政、德治,其基本內容就是“道之以德,齊之以禮”,即用道德教化人民的思想,用禮製規範人民的行為,而不是僅僅用政策法令約束和強製人民;基本方法則是統治者、管理者自己以身作則。他認為,隻要這樣,統治者的目的更易實現,人民會更自覺更有效地遵從、完成官員們發布的命令和任務,因之社會更加安定,國家更加興旺,大家的關係更加和諧,生活更加美好。所以這也是他的社會理想。這理想的社會局麵他稱之為“天下有道”。

3-25子謂韶,“盡美矣,又盡善也。”謂武,“盡美矣,未盡善也。”

這一章大家都覺得很難講,因為說不清這裏的美和善各指什麼,二者的關係就更不明確。在我見到的解說中,馮友蘭先生的說法比較能夠自圓其說。馮先生的意思是:這章說的是孔子的藝術評價的兩個標準,善是政治標準,美是藝術標準;孔子認為,從藝術標準看,韶和武都達到了最高水平——“盡美矣”,從政治標準看,則隻有韶也達到了最高水平,武沒有達到。孔子為什麼這樣看?因為韶是舜作的樂,舜的政權是堯“揖讓”給他的;武是武王作的樂,武王是靠暴力從紂那裏得到天下的;孔子讚頌揖讓,反對暴力,所以認為韶“盡善”而武“未盡善也”。“批林批孔”時馮先生在他的《論孔丘》一書中這麼說,上世紀80年代,他在《中國哲學史新編》中還是這麼說,可見這是馮先生的真實觀點,不是迎合某個人的違心之論。我認為,他這解說至少能夠說得過去。

我說馮先生的以上理解說得過去,還因為將“美”、“善”兩個概念作這樣的分工,同這兩個字在《論語》其他地方的用法是一致的。用“美”來稱讚音樂作品,當然是說它演奏出來的聲音優美動聽,這效果乃是各種不同聲音搭配得當、恰到好處達到的,這也就是和。所以稱讚某個音樂“盡美矣”,也就是說它使“和”達到了極至。說“和”隻是陳述事實,說“美”,則是對這事實的讚賞、評價。“美”字的這個用法,在《論語》中是有佐證的。例如“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1-12),這後一句就是說“和為美”(“斯”指代“和”)。

音樂的和與不和,與政治無關係,所以從“和”的方麵去評價,是藝術標準,孔子無須從這方麵去區分“韶”與“武”的高下。音樂是聲音,如果說“和”是它的形式的話,它的內容是什麼?音樂的內容隻可能從它引起、激發人的感情、聯想方麵去認定,這感情、聯想又被認為是作者賦予它的,亦即作者所預期的。從這方麵,即內容方麵看,韶與武顯然大有不同:前者令人想起堯舜,從而讚揚揖讓、天下為公、推舉賢德之人、為民謀利等等;後者令人記起武王,心中升起的是犯上作亂、暴力征討、天下為私、不聽仁者勸告、弑君奪位等等。二者都與道德相關,又正好相反:前者是美德,後者是否德,換言之,前者為盡善,後者“未盡善也”——“未盡善也”隻是對“盡善矣”的否定,不是“善矣,但未至善矣”的意思。所以考慮到當時倫理和政治未予區分,沒有專門的政治評價術語,馮先生把“善”看作孔子的政治標準,是很有道理的。事實上,《論語》中的善字,還常常主要指政治上的“好”。如“善人為邦百年,亦可以勝殘去殺矣”(13-11),這“善人”當是指政治上的好人吧?

(二)德治就是對老百姓好一點

統治者施行德治的目的是為了維護自己的統治地位,達到長治久安,但從暫時的“效益”看,受實惠的則是老百姓——“民”。曆史學界曾經大批過所謂“讓步政策”,其實,德治時期正是統治者推行讓步政策時期。“德治”這個名稱,也是從老百姓能夠過得好一點這個角度去看當政者的施政方針的。

20-1堯曰:“谘!爾舜!天之曆數在爾躬,允執其中。四海困窮,天祿永終。”舜亦以命禹。

曰:“予小子履敢用玄牡,敢昭告於皇皇後帝:有罪不敢赦。帝臣不蔽,簡在帝心。朕躬有罪,無以萬方;萬方有罪,罪在朕躬。”

周有大賚,善人是富。“雖有周親,不如仁人。百姓有過,在予一人。”

謹權量,審法度,修廢官,四方之政行焉。興滅國,繼絕世,舉逸民,天下之民歸心焉。

所重:民、食、喪、祭。

寬則得眾,信則民任焉,敏則有功,公則說。

這是《論語》最後一篇的頭一章,也即全書的倒數第三章,似乎要給全書寫“結束語”了:孔子先借堯舜的囑咐與商湯的自白,說明得天下者要“為民謀利”、“為民作主”,後又自己交代幾件大事,似乎是上帝在向“替天行道者”發指示,也像是先帝在向後主作遺囑。

堯對舜說:“天命落到你身上了,你可得守住中庸之道(“允執”的“允”是“誠懇”的意思),為人民謀福利;隻要人民陷於貧困,你的君位也就保不住了。”這不是說,君是為民謀幸福的嗎?但這不是目的,而是手段,目的是保持君位。孔夫子深深懂得人民的力量。後世所謂的民可以載舟,也可以覆舟,這思想在孔子那裏就很清楚明確了。怎樣做到這一點?那就是“允執其中”,即誠心誠意地實行中道——中庸之道。“中庸之為德也,其至矣乎!”(6-29)所以也就是不斷提高自己的德性修養。這德是包括才在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