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麵兩章也是講“正名”,但與孔子本意的“正名”有所不同。
12-20子張問:“士何如斯可謂之達矣?”子曰:“何哉,爾所謂達者?”子張對曰:“在邦必聞,在家必聞。”子曰:“是聞也,非達也。夫達也者,質直而好義,察言而觀色,慮以下人。在邦必達,在家必達。夫聞也者,色取仁而行違,居之不疑。在邦必聞,在家必聞。”
子張問孔子士要怎樣才可以做到“達”,孔子要子張先明確“達”的含義,待子張說了以後,孔子說:你這講的是“聞”,不是“達”。接著,他把“達”和“聞”的含義分別交代出來,顯示了二者的本質區別。人們也把糾正名詞使用不當叫作正名,這一章就是孔子作這個意義上的正名。
這章的內容是很有趣味的。按孔子的意思,“達”,是指為人正直,講義氣,同人相處能察言觀色,考慮怎樣作適當的讓步,在外做官或閑居鄉裏,都是如此。“聞”,則是為人表麵上有仁心,實際行動卻不是這樣,而又以仁者自居,也是在外在鄉都如此表現。用現代話說:“聞”是名氣,或者名望;用以指追求名氣、名望的人,則孔子認為這種人必定言行不一,求虛名而不務實際,又總以自己有知名度而沾沾自喜,以名人自居。這說得是很中肯的,我們現在的許多名人,不正是這樣的“聞”人嗎?至於“達”,用以指人,似乎可譯為“通達的人”。通達的人確實是樸質、講理,不固執己見,和人相處常願意作適當讓步的人。這種人自然人際關係比較和諧,無論公事或私事都辦得比較順利(達)。我上麵的解說,同李澤厚和楊伯峻二先生的譯文相比,有相當大的出入,讀者可參看二位先生的譯文斟酌之。
13-14冉子退朝。子曰:“何晏也?”對曰:“有政。”子曰:“其事也。如有政,雖不吾以,吾其與聞之。”
這章也是講糾正用詞不當的“正名”。一天,冉求從朝廷回來晚了,孔子問他為什麼,他回答說是有“政”,孔子更正他,說應該說有“事”。如此而已。最後三句是說:“如有政事,我雖不被用了,但也還是會聽說的。”其中“以”是“(被)用”的意思,“與”是“參與”的意思,“其”為語氣詞。
從以上各章可知,孔子要求正名,本質上是要求複禮,同時也是告誡“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這樣把名與言和行聯係起來,是孔子思想的一大特點,把握這個特點,對於了解《論語》許多章句極關重要。
2.舉賢才
政治是治人的活動,比之於人的其他活動,治人者自己作為人的素質,當然更顯得重要一些;在人治的情況下,比之於法治的情況,這個重要性就更加突出了。對於這一點,孔子是看得很清楚的。
14-19子言衛靈公之無道也,康子曰:“夫如是,奚而不喪?”孔子曰:“仲叔圉治賓客,祝砣治宗廟,王孫賈治軍旅。夫如是,奚其喪?”
衛靈公無道——前麵說了,“道”是各種“名”所以是那個名的標準,所以“無道”意味著不按自己的名的標準行事。李澤厚將這裏的“無道”譯為“腐敗”,很得其神——孔子談及此事時,康子問他,既然如此,衛靈公為什麼沒有失去政權呢?這個“喪”是指“喪失政權”,也即失去君位。孔子回答說:有仲叔圉、祝砣和王孫賈這三個人才替他管理外交、祭祀和軍事,他哪裏還會“喪”?這不是說,隻要身邊有人才,為君者、當政者即使自身無道,也不會馬上失去權位嗎?可見人才是多麼有用,多麼重要。
很明顯,這裏也蘊含了人才的標準是德才兼備的意思,而德,首先是指對君主的忠誠,否則,任用的人如想取你君位而代之,則他的才越高,你作為君的危險也越大。不過這一點簡直是不言而喻的,任何一個當權者都不會忽略,而且,他們還往往把“忠於他”這一“德”強調到這樣的程度,以至完全不顧及盡忠者其他方麵的操行狀況。當然,這又多半是因為德才兼備者太少,以致他顧不了那麼多了。有個描寫清末政治的電視劇中,慈禧太後有段這樣的台詞:“唉,是奴才嗎,又沒有用;能用的嗎,又不聽話。難呀!”但她終於選用了奴才。李澤厚於此章後的《注》中引了《讀四書叢說》一段話:“夫子平日語此三人皆所不許,而此章之言乃若此,可見聖人不以其所短棄其所長。”然後評日:“上《注》有趣,見孔子並不求全責備,總取人所長,執政者更該如此了。”我以為都說得不中肯。孔子“平日語此三人”,是他作為道德家,把這三個人當作道德主體進行評價,他對三人的綜合評價都不甚高,所以“皆所不許”;在這裏,孔子則是站在衛靈公的立場看這三人的德,就是說,隻著眼於這三個人對衛靈公的道德關係,不是要全麵評價三人的道德操行,當然隻有也隻需“許”,而不會也不必“不許”了。因此,談何“不以其所短棄其所長”,和“並不求全責備,總取人之所長”?何況這裏的“許”也並未明言,隻是潛含在對於他們以其才幫助衛靈公卻並未圖謀僭位這個事實的陳述中。孔子把有這三人的輔佐當作衛靈公無道而不喪權的原因,僅僅說明孔子很懂得,為君者是必定把盡忠於他個人作為臣下之首德,甚至全部的德的。
這一章也說明,當時國家政務的內容是很簡單的,不過治賓客、治宗廟、治軍旅三個方麵。除了外交和軍事之外,治宗廟,即祭祀、祝禱活動,竟也直接是國家政務的內容,又足見政治、倫理和宗教不分到了何等程度。
6-14子遊為武城宰,子曰:“女得人焉耳乎?”曰:“有澹台滅明者,行不由徑,非公事,未嚐至於偃之室也。”
這裏的“人”指人才。學生當了官,孔子問的首先是“你覓得了人才沒有”,可見他對於人才的重視程度。子遊的回答一點不提“才”的方麵,不講澹台滅明的辦事能力,隻說他“行不由徑”,即辦事不抄小路,走光明大道,以及沒有公事就不到他的辦公室去,就是說,同他隻談公事,決不走後門、托人情,這顯然是把德性看作人才的首要條件甚至全部條件,說明當時確實德才不分,德即是才。當然,這是從總體上說的,並且還因為有些才,如知、明等,已納入德的範疇。
“君子之交淡如水”,這“君子”自然是從道德意義上說的,“淡如水”意味著沒有非道德的、不合法的、違背原則的拉扯關係。看來,這種君子關係隻在民間,即平民百姓之間才可能存在,在官員之間,是很難有的,不然的話,子遊何必用澹台滅明隻同自己保持這種關係,來說明他的德,亦即他是個人才?他這樣說,不曲折地告訴了我們,官員之間、上下級之間的抄小路、走捷徑、開後門、拉關係、拜碼頭等等不正之風,在當時已經相當普遍,因而不搞這種不正之風的人就難能可貴,要被視為道德高尚的人才了嗎?這種不正之風曆史如此悠久,我們今天又“發揚光大”了,要想革除,真是談何容易。
對這章中的“行不由徑”,南懷瑾先生提出了一種新解:“‘行不由徑’是說他行事從表麵看來,有時不依常規,不循常道,有點滿不在乎的味道,有如子貢那個‘達’字的道理一樣。”這理解在事理上倒是說得過去,但從文字看則要說是曲解,因為接下的話明顯是對“行不由徑”的舉例說明,中間沒有轉折意味。南先生說:“古時侯‘徑者道也’,並沒有說必是小路。”這不合事實。《老子》第53章中就有“大道甚夷,而民好徑”的說法,“徑”同“大道”相對,不是指小路嗎?可見“徑”在孔子時代(老子比孔子還要大幾歲)至少是可以指小路的。
2-19哀公問曰:“何為則民服?”孔子對曰:“舉直錯諸枉,則民服;舉枉錯諸直,則民不服。”
“舉”在這裏自然是“推舉”、“起用”的意思;“錯”與“舉”相對,則是“措”、“廢棄”的意思。“直”和“枉”,本是指人的品德,這裏用以指具有相應品質的人。“服”應含“服從”和“心服”二義。因此這段對話的意思是:哀公問怎樣才能使人民心裏悅服,行為服從,孔子回答說:你起用正直的人,廢棄不正直的人就是了;相反,“則民不服”。回答得幹脆、簡明、尖銳。
哀公何以發出此問?一定是因為心中感到了人民對他有些不服,希望改變這種狀況了。人民對最高統治者敢有不服,從用人方麵說,一定是他重用了許多,而不是幾個品德不好的人——“枉”的人。因為如果隻有少數幾個,一則壞事做得還不會很普遍,民憤不會大到使最高統治者覺察出來了;二則即使聖明君主,也難免有用人失察之時,隻要還不是“壞人當道”,人民對最高統治者一般還是原諒的,他決不至於就感覺到人民對他的不服。由此可知,這章中的“諸”字,應就是它的原義,“各”、“眾”的意思,“舉直錯諸枉”就是說啟用正直的人,廢棄所有不正直的官員。按楊伯峻的理解,“‘諸’猶雲之乎”或“之於的合音”,從而“舉直錯諸枉”是“起用正直的人,把他們放在不正直的人之上”的意思,“舉枉錯諸直”則相反,這在事理上顯然說不通。除上麵說的理由外,還有:為什麼不可以幹脆廢棄掉不正直的官員,而隻能把他們安排在正直的官員下麵做較小的官?“起用不正直的人,把他們放在正直的人之上”,那豈不是一個不正直的大官的下屬都是正直的人?這樣,他的不正直的舉措怎麼貫徹得了?他怎麼幹得下去?不等於白起用了?還有,再下一級的官員呢?該是“直”的還是“枉”的?對這些問題,不知楊先生會如何回答。
在人治的時代,在人民不能自己作主,人民的事情要由官來作主的時代,一個好官確實常能造福一方,一個壞官更能為害一方。這時代中,“幹部”——“為官者”的個人品質,對人民來說,實在是太關緊要了。孔子主張起用好人做官,廢掉一切“枉人官”,不管他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在哪裏,實際上起到了人民代言人的作用,這是不可否認的。這就是曆史上真實的孔子。
13-2仲弓為季氏宰,問政。子曰:“先有司,赦小過,舉賢才。”
曰:“焉知賢才而舉之?”子曰:“舉爾所知;爾所不知,人其舍諸?”
這章隻有“先有司”一句難懂,楊伯峻譯作“給工作人員帶頭”,李澤厚譯作“首先注意幹部”,看來,兩人都認為“有司”是泛指下級官員,分歧僅在對“先”字的解釋不一樣:楊先生理解為“走在……前麵”,李先生則認為是“以……為先”的意思。聯係到8-4章中的“籩豆之事,則有司存”一句看,兩人對“有司”的理解可能是對的。至於“先”字的意思,我同意楊先生,一則因為這一章中的“先”字,應和13-1章說的“先有司”中的“先”字同義,而李先生是把“先有司”譯為“自己帶頭”的;二則楊先生的理解符合孔子“上行下效”、“以身作則”的觀點和教誨;三則因為李先生的意見似乎不夠嚴密:“首先”注意幹部,其次呢?把“不計較小過錯”和“提拔優秀人才”與“注意幹部”並列,排作第二、第三,顯然不大合適。按楊先生的理解,孔子告誡仲弓的三件事倒是有個事理邏輯上的順序:自己先帶頭就是先嚴格要求自己,嚴格要求自己意味著承認人皆有過,從而要求多原諒別人,所以接下說“赦小過”;小過也是過,不僅可能發展為大過,而且多了也是不行的,於是聯想到無大過少小過的人,那就是賢才,於是接下來說“舉賢才”。很明顯,孔子隻是不大講究和利用邏輯,就邏輯思維能力而言,他是很強的。否則,怎麼能成為一代學者、導師?
對於怎樣發現賢才而提拔之的問題,孔子的回答也很有意思:先提拔你已經發現了的再說嘛,你還沒發現的,別人會埋沒他嗎?這顯然是說,既要有求賢若渴的決心,又要相信,隻要營造了重視人才的環境,賢才就會脫穎而出的。據此看來,有些注家於此章後大談“人才難得”,所論雖是,但選錯了發議論的地方。這章孔子雖未明說人才易得,但蘊涵的意思明顯不是“人才難得”,而是:人才是有的,關鍵在於你如何去發現。
15-14子曰:“臧文仲其竊位者與?知柳下惠之賢而不與立也。”
對不重視人才,以致發現了人才也不提拔、不重用的官員,孔子竟罵起來了!臧文仲明知柳下惠是賢才,卻不加以任用,給一個官位(“不與立”的“立”通“位”),他就罵臧文仲是“竊位者”——意思是:要做好官,坐穩職位,必須手下有大批人才,你臧文仲不起用賢才,豈不是不想做好官,不想坐穩自己的職位?豈不是把你的官位看作是偷來的,因此才這樣不予重視、珍惜?孔子這樣愛才惜才,是很令人感動的,但這裏卻正好暴露了他的局限性。前麵說了,統治者需要的首先是奴才,人才隻是他用人的次要標準。在講“君子上達,小人下達”時又分析過,小人不喜歡和人才交往,傾向於和比他更差勁的人為伍。為官者中自然不乏這樣的小人。這兩方麵結合起來,就清楚地表明,沒有促使人才得到最有效使用的製度、機製和組織保證,僅靠伯樂們去發現、舉薦人才,那伡麼,所謂人才脫穎而出,就隻可能是偶然現象,不過是少數幸運者的幸運而已,決不會成為一種常規。孔子發脾氣,動口罵人了,正說明他還不懂得這個道理。我這不是責怪孔子,隻是說出這個事實。實際上,他那樣罵臧文仲,臧文仲難道說不出理由來反駁他嗎?
14-18公叔文子之臣大夫僎與文子同升諸公。子聞之,曰:“可以為‘文’矣。”
這章的意思是:公叔文子的一個名叫僎的家臣,與文子一起晉升為國家大臣(“公”),孔子聽說了,就說:僅憑這一點,文子死後都可以諡為“文”了。從前的下級和自己一起晉升到同級職務(這裏“諸”字的用法同“於”),在許多人都會很不高興,文子不這樣,已屬可貴;家臣,也就是現在的下級,和文子一起晉升,那必是由於文子的推薦,否則是不可能的,這就更說明文子的氣量和重視、愛惜人才的精神。所以孔子表揚他,我們則因此敬重孔子:一個多麼明是非、識好歹的人!
18-10周公謂魯公曰:“君子不施其親,不使大臣怨乎不以。故舊無大故,則不棄也。無求備於一人!”
這不是孔子說的,是孔子崇拜的人周公告誡他兒子魯公時說的話,大概是因為常為孔子引用,內容可以看作是孔子的思想,所以《論語》編者也收了進來。這裏的“施”和顏淵說的“願無伐善,無施勞”中的“施”一樣,也同“弛”。“怨乎不以”是說“抱怨不受重視、信任”;“以”是“用”的意思。“故舊”指老臣故人,後一個“故”字和今天說的“事故”、“變故”中的“故”字意思差不多,可譯作“過錯”。內容的重點要放在最後一句:“無求備於一人”,即對誰都不求全責備。孔子看重的應該說主要是這一句。
3.求實效
以下幾章,我本來是覺得都無可歸類而放在一起的,想用“其他”二字來把它們和前麵的部分隔開,但仔細一分析,發現它們都體現了一種實事求是的精神,於是采用了這樣的小標題。
16-l季氏將伐顓臾。
冉有、季路見於孔子曰:“季氏將有事於顓臾。”
孔子曰:“求!無乃爾是過與?夫顓臾,昔者先王以為東蒙主,且在邦域之中矣,是社稷之臣也。何以伐為?”
冉有曰:“夫子欲之,吾二臣者,皆不欲也。”
孔子曰:“求,周任有言曰:‘陳力就列,不能者止。’危而不持,顛而不扶,則將焉用彼相矣?且爾言過矣,虎兕出於柙,龜玉毀於櫝中,是誰之過與?”冉有曰:“今之顓臾,固而近於費。今不取,後世必為子孫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