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曰:“求!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為之辭。丘也聞有國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蓋均無貧,和無寡,安無傾。夫如是,故遠人不服,則修文德以來之。既來之,則安之。今由與求也,相夫子,遠人不服,而不能來也;邦分崩離析,而不能守也;而謀動幹戈於邦內。吾恐季孫之憂,不在顓臾,而在蕭牆之內也。”
這是《論語》中字數較多的一章。先疏通字句:①“有事”指用兵。②“無乃爾是過”是“這要歸過於你”的意思。③冉有答話中的“夫子”指季氏。④周任的兩句話是說:人要根據能力任職,不稱職就該辭職。⑤“固而近於費”是說顓臾的地盤防守堅固,又離季氏的采邑費地很近。⑥“舍曰欲之而必為之辭”是說:不承認自己有貪心,總要找出個說辭來辯解、開脫。⑦最後一段中,開頭的“寡”、“貧”二字顛倒了位置。⑧“故遠人不服”中的“遠人”,一般解作“遠方的人”,但有人認為是指“境外的人”。⑨“蕭牆”指什麼,說法很多,有人說是魯君所用的屏風,臣下至此就肅然起敬,這裏的“蕭牆之內”則無疑是暗示魯君。
季氏準備出兵攻打顓臾,孔子的兩個學生冉有和子路來告訴孔子,孔子責備他倆,指出這仗不該打。冉有、子路推卸責任,說他們也反對的,隻是季氏要打。孔子就教訓他們一頓,打比方說,瞎子遇到危險了卻不去救助,快摔倒了也不去攙扶,他又何必用助手呢?老虎、犀牛從欄裏跑了出來,龜殼美玉在匣中壞了,又是誰的責任?冉有、子路還想狡辯,孔子就大發起議論來。我們不必糾纏於這段曆史,應把注意力放在孔子最後這一番議論上。原來,孔子反對季氏對顓臾用兵,責怪學生冉求和季路阻攔不力,乃因為他們計劃的一場戰爭是內戰,並且是在國家治理得還不好,遠人不來,邦不能守的情況下企圖發動的內戰。這種內戰無論對人民,或對統治者,都沒有好處,隻會被個別野心家利用來奪權竊位,所以孔子堅決反對。最後一句就是點明,季氏可能就是這種野心家。
內戰的原因是什麼?如何避免?最後一段的前一部分就是講這問題。孔子認為,原因就是貧窮,而貧窮是通過財富占有的比較顯示出來的,所以歸根結底,是由於財富不均。一不均,有的窮,有的富,就有人不平,就會作亂,國家就不安定,就有傾倒的危險;相反,隻要財富平均,大家都一樣,就沒有不平,就沒人作亂,國家就顯得安定團結,還會吸引境外的人投奔而來,國家就更興旺發達了。孔子的思路和主張大概如此。因此,“不患貧而患不均”,成了孔子留給後人的千古名言,並且既是許多“造反派”造反的理論根據,因此又是許多不敢或不願實行按勞分配、情願效率低下、硬要推行大鍋飯者們的冠冕堂皇的借口。關於這一點,我以為理論界議論得夠多了,普通中國人也都很熟悉了,所以隻想說上這樣幾句:平均主義作為主義,也許從來就錯誤,永遠也不可能長久地推行,但作為解決矛盾或緩解衝突的一種方法,在一定時間和範圍內,常常是最有效的,越是科學的公平觀和正義論不夠普及的時候和地方,越是如此。孔子在這問題上的思想主張,未必達到“主義”的層次,說是方法,一種從實際出發的施政方法,恐怕更符合孔子思想的實際吧?
13-17子夏為莒父宰,問政。子曰:“無欲速,無見小利。欲速,則不達;見小利,則大事不成。”
這是典型的隻求實效、不好大喜功的思想主張。“見小利”是說隻顧抓眼前小利益,看不到這樣做對長遠目標的影響。問題似乎不在字麵上。誰會反對這種普通的真理呢?若幹年前,我們宣傳“發展才是硬道理”,當時自然是“欲速”;後來,我們又強調宏觀調控,這時無疑是提醒“減速”。提出口號者總是對的,錯的總是執行者。這不僅是因為隻有他的位置才能讓人全麵掌握情況,還因為因此他同時是裁判這裏說的大小、速慢的裁判長。
12-14子張問政。子曰:“居之無倦,行之以忠。”
兩個“之”字應都是指代“政”,但前頭的動詞不一樣,所以翻譯起來要稍加區別:前者指職位,後者指政令,全章意思是:不知疲倦地忠於職守,盡心盡力地執行政令。這目的在於保證工作效率,所以這也是求實精神的表現。當今許多為官者,總想在任期間能創造點政績來,這無可非議,還應該表揚,不這樣想的,才必須批評、撤職。問題在於他的真實意圖是什麼和采取怎樣的手段。如果目的其實是撈點資本,以求快點升官,於是急功近利,華而不實,政績都隻是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那與孔子在這一章中給出的教誨就大相徑庭,更別談為人民服務和“三個代表”了。
11-24季子然問:“仲由、冉求可謂大臣與?”
子曰:“吾以子為異之問,曾由與求之問。所謂大臣者,以道事君,不可則止。今由與求也,可謂具臣矣。”
曰:“然則從之者與?”子曰:“弑父與君,亦不從也。”
這是另一種實事求是精神。當官的都是君的臣下,臣下是為君服務的,不過作為大臣,不是侍候小事,而是“以道事君”,即是幫助君主製訂施政方針政策,以求達到天下有道。但提出的建議如不能為君主采納,則應不違臣下之禮,不強求於君,寧可辭職不幹,也不可再三再四地請求君主照辦。顯然,這是作臣下的人必須注意的。天下是君主的,他哪能什麼都按你的主意辦?你激怒了他,他罷了你的官,你不連可能做的一點好事都做不成了?所以大臣的職責雖在諫君,但必須“不可則止”。這叫“顧全大局”。
對於“以道事君,不可則止”,注家們的解說和譯文多很含混,似乎同我以上的理解沒有太大出入,唯楊伯峻的譯文是:“他用最合於仁義的內容和方式來對待君主,如果這樣行不通,寧肯辭職不幹。”與我的理解就明顯不一樣了。我之所以作上述理解,是考慮到:①這裏說的是“大臣”,按楊先生的理解,則一般臣下也該如此;②我的理解不違事理邏輯和孔子的思想體係,字麵上也說得通;③4-26章中有“事君數,斯辱矣”,也含有向君主進諫太煩、太頻,會反遭其辱的意思。不過,我仍然對自己的理解沒有太大的把握。
“具臣”是什麼?誰都沒說清楚。從全章看,“大臣”、“具臣”都不是指職位大小或具體職務,因為子路、冉有究竟在當什麼官,大家都知道,不必問。從孔子的回答看,二者的區別就在具臣還不是“以道事君”,也不“不可則止”,就是說,他的任務不是為君主出謀劃策,而隻是實施既定政令,執行具體任務,因此,對他們來說,根本不存在“可不可”的問題,也就談不上“不可則止”,之所以稱為“具臣”,也許是著眼於他們的辦事能力,即這個“具”是“才具”的“具”——“大臣”著眼於“道”,“具”的這個意義正好可以和“道”相對待。在孔子心中,大臣高於“具臣”,所以他認為子路和冉求還隻能稱為“具臣”。主人對於替他辦具體事情的人,最關心的自然是他們能否絕對服從他的差遣,不折不扣地執行他的命令,所以季子然聽孔子說子路和冉求隻配稱作具臣後,就關心地問他們“從之者與”——是不是很聽話的人。孔子的回答是:隻要不是要他們去殺父弑君,其他事是一定聽話的。這回答也說明,對具臣來說最重要的是服從,而不是進諫。我的這種理解,是和許多人的解說都不一樣的,不知能否得到讀者的認同。
6-8季康子問:“仲由可使從政也與?”子曰:“由也果,於從政乎何有?”
曰:“賜也可使從政也與?”曰:“賜也達,於從政乎何有?”
曰:“求也可使從政也與?”曰:“求也藝,於從政乎何有?”
子路果斷,子貢明達,冉求多才多藝,所以三人從政當官都不會有什麼困難。孔子這樣回答這三人“可使從政也與?”的問題,隻講才幹、能力,一句不提德性修養情況,必是因為這三人德性方麵的條件季康子已經知道完全具備,所以他不作介紹了。我多次講過,工作效果、業績,與才的關係更為直接、明顯,看來,孔子也是這樣想的。自然,果斷、明達,以至於才能,在孔子時代可能也被歸入了廣義的德概念。但即使如此,也抹殺不了,孔子不是從所謂“內聖”的方麵去強調為政當官者的品性。如果季康子問“顏回可使從政也與”,你估計孔子會怎樣回答?
南懷瑾先生解說這一章時,說孔子的回答是說子路、子貢、冉求三人都不適合於從政。顯然,他是把“於從政乎何有”解釋為“哪能適合於從政呢”了。這理解是明顯錯誤的,因為如果是這意思,孔子必是指出三人的缺點,哪會反而隻說“果、達、藝”這種優點呢?我則采用了錢穆的解釋:“何有:何難義。”《論語》中“何有”共出現過七次,都是“有何困難”的意思。
15-11顏淵問為邦。子曰:“行夏之時,乘殷之輅,服周之冕,樂則韶舞。放鄭聲,遠佞人。鄭聲淫,佞人殆。”
問“為邦”也是問如何治理國家,不過從答話看,這裏偏重於采用什麼體製。孔子認為最好采用夏朝的曆法,殷朝的車子,周朝的帽子。很明顯,這不是出於別的什麼考慮,僅僅因為他認為比較起來,夏時、殷輅、周冕更好一些。這是符合實際的。這又是實事求是、講求實效、不抱成見精神的體現。用哪種曆法無疑屬於國家大事,坐什麼車,戴什麼帽,怎麼也納入國家體製?這自然要從當時的禮製對人們行為的規範十分細致方麵去理解,但也可以認為,這主要是針對國家官員和舉行重大典禮而說的。
“樂則韶舞”,一般認為“舞”同“武”,這“韶武”是指“韶”和“武”兩種音樂。牛澤群先生在《論語劄記》中頗嚴密地證明,這個“舞”字不是“武”的借代,“韶舞”的說法完全可以成立。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參閱。我也認為,古時樂舞合一,“韶舞”也許就是指配以韶樂的舞蹈。“遠佞人”中的“佞人”大概不是指口才好的人;加上貶義,譯作“花言巧語的人”,或“光講好話的人”自然稍好一些;楊伯峻譯為“小人”,我以為十分恰當。因為這裏明顯地淡化了“口才”方麵,突出的是道德內容,即使木訥的小人,也在該“遠”的人之內。為什麼不用現成的“小人”一詞?孔子為什麼不就說“小人”而說“佞人”?這恐怕隻能解釋為他對“佞”抱有成見,不放棄一切機會予以貶斥了。注意:由後文講的理由可知,“放鄭聲”的“放”是“放棄”的意思,不是我們今天說“放音樂、放錄音”的“放”。
17-18子曰:“惡紫之奪朱也,惡鄭聲之亂雅樂也,惡利口之覆邦家者。”
據楊伯峻注說,春秋時候魯桓公和齊桓王都喜歡穿紫色衣服,這說明當時紫色已取周初的正色——朱色而代之了。這裏“奪”是“強行改變”亦即“取而代之”的意思。孔子貴古賤今,頌古非今,自然對此很不滿意,“惡”得很。“鄭聲”指鄭國的樂曲,被認為是糜曼淫穢之音,會破壞優美典雅的音樂,所以孔子也惡之。“利口”是指“巧言令色”的“佞者”吧?孔子最不喜歡這種人,這裏他誇大地說這種人有顛覆國家的危險,當然更惡了。看來,三句話是按惡的程度由小到大的順序排列的。
這一章可說是對上一章的補充:上一章從正麵說明要怎樣“為邦”,這一章進一步說明要“放”的鄭聲和要“遠”的佞人(即“利口”)的可惡之處。從這一章看來,“周之冕”一定不是紫色的,而是朱色的,孔子要求“服周之冕”,不是因其式樣好而是因其顏色正。崇古到了這種程度,怎不令人厭煩?這種人不會受時人歡迎,不會得到當權者的重用,恐怕是必然的。上世紀80年代初期,許多大學校長還在反對學生留長發、穿牛仔褲、跳迪斯科,聽鄧麗君的歌,這樣不能與時俱進的人會長久居於領導時代潮流的位置嗎?
6-2仲弓問子桑伯子。子曰:“可也簡。”
仲弓曰:“居敬而行簡,以臨其民,不亦可乎?居簡而行簡,無乃大簡乎?”子曰:“雍之言然。”
子桑伯子是個什麼人,已不得而知,但從他可以和需要“臨其民”看,必是個大夫以上的官。仲弓(冉雍)問孔子對這人印象如何,孔子回答說:還可以,他“簡”得好(“可也簡”如句讀為“可也,簡”,似更好一些)。這“簡”顯然是指此人行事簡樸、簡要、簡練,以及辦事不重繁瑣的形式,不作勞民傷財而無實效的表麵文章,因為這樣才是應該加以肯定的好品質、好作風。仲弓就接著說,內心嚴肅認真,行事簡要不煩,這樣治理人民固然是好,但如果內心簡慢(兩個“居”都指“居心”、“心中”),行事簡單,那豈不是太簡了?孔子對仲弓的這個理解很以為然,就說:你說得對。這說明,孔子認為為政者辦事要重實效,輕形式,重內心感情,輕外在文飾,但不得把二者對立起來,要掌握好度,形式、文飾也不可以沒有,簡單到可以體現內心情感、不影響效率為限。孔子的這個思想,在講禮的作用時表達得更為充分,在本書第五章中我們將會再度談及。
仲弓說的“居簡而行簡”的“簡”字,同前麵孔子說的“簡”字,含義明顯不完全相同,強調的不是簡慢、簡單,帶有“隨便、馬虎”的意思了。“居”本是“處在”的意思,這裏可理解為“居心”;“臨”的本義是從高處往低處看,看的若是下級、百姓,自然含有統治、治理的意味。因此,錢穆將此章的兩個“居”字都譯為“居心”,楊伯峻和李澤厚將“臨”譯為“治理”,都是翻譯得很準確的。
到此為止,我們對於孔子的政治思想,算是基本上了解了,確實比較全麵、完整,稱得上一個體係。孔子不愧是一個政治思想家。可惜一生不得誌,隻擔任過小官,時間也不長。對自己後來長時間無官可做,孔子內心一定是很不平衡的,可人家問起來時,他的回答卻出乎我們意料。
2-21或謂孔子曰:“子奚不為政?”子曰:“書雲:‘孝乎惟孝,友於兄弟,施於有政。’是亦為政,奚其為為政?”
你看,別人問他“你為什麼不從政”,他竟引《書經》上的話說,盡了孝,又友愛兄弟,就會影響當官的人,也等於從政了,何必非自己去做官呢?這哪裏是真心話!既如此,你呆在魯國的家裏盡孝弟就是了,何必漂泊國外,勞碌奔波?如果你這話是對的,那些在位做官的人,豈不走錯了路,應該,或至少可以都回家去盡孝弟了?那麼,該誰來做官?孔子老討厭別人“佞”,還說“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為之辭”(16-1),我看他自己現在就很“佞”,就在“舍曰欲之而必為之辭”!但凡道德家都有點言行不一,古羅馬道德說教者、被稱為基督教的叔父的塞內卡說:“有人向我說,我的生活不符合我的學說。在這一點上,當時人們也責備過柏拉圖、伊壁鳩魯、芝諾。這些哲學家所談的並不是他自己怎樣生活,而是應當怎樣生活。我是講美德,而不是講我自己,我與惡行作鬥爭,其中也包括我自己的惡行:隻要我能夠,我就要像應當的那樣生活。要知道,如果我的生活完全符合我的學說,誰還會比我更幸福呢?現在就沒有理由責備我隻說好話、存好心了。”(轉引自《幸福而短促的人生》,塞內卡著,趙又春、張建軍譯,三聯書店1989年版,第4頁)這雖是為自己言行不一辯護,但也確實道出了道德說教家不可能言行絕對一致的原因。既然這樣,我們也就不必過分責備孔子了。
從回答的內容看,這章再次證明,在孔子的心中,倫理即政治,盡孝是政治的根本。但這不是他個人的觀點、主張,而是他接受的社會傳統、現實,就是說,在宗法社會中,情況就是如此,孔子不過反映了一個事實而已。
這章中的“施於有政”,楊伯峻注釋說:“施”應該當“延及”講,解為“施行”,不妥;“有”字無意義。所以這一句他譯作“把這種風氣影響到政治上去”。李澤厚譯為“就會作用於政治”,顯然基於同樣的理解。錢穆則說:“施於有政,猶雲施之有政。政者正也,謂行事有條理得其正。孔子謂在家孝弟,有條理得其正,此亦是為政,又必如何才始是為政也。”這解說明顯不合孔子的意思,按這理解,孔子就更加言行不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