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希望他人怎樣對待自己這方麵看,諂媚就是期望一般不會施惠於你的人施惠於你,或本可能加害於你的人不加害於你,總之,是企圖通過諂媚、阿諛逢迎、溜須拍馬、恭維捧場等等,讓人對你的態度朝有利於你的方麵轉化。勇敢,就人際關係方麵看,表現為敢於揭露、批判他人言行的不當,這要以不怕他打擊報複,亦即不怕他加害或停止施惠為前提,所以無勇同諂媚的心理動機是一樣的,都是因為有私心,二者有著本質的同一性,隻不過後者是積極的,前者是消極的。孔子頗深切地認識到了這一點,用他特有的語言表達出來,就是這一章。其實,諂媚和無勇,恐怕是人的通病,即使平時不太犯這病的人,在一定條件下,也很容易發作。
4-12子曰:“放於利而行,多怨。”
這個“放”是“依照”的意思。從哲理上說,任何個人的行為動機都是滿足需要,基礎的需要是物質需要,高層的需要是精神需要,兩種需要可以概括為利益,或利。社會就是在人們謀利活動的協作、競爭、摩擦、矛盾、衝突、鬥爭中前進。因此,不能一般地反對“依照利益行事”,這樣的行為也可能造福他人和社會,得到的可能是感謝,而不是怨恨。我們搞市場經濟,鼓勵發展私營企業,不就是以人都是“依照利益而行”為理論根據,利用人的行為的這個根本動因來推動我國社會前進嗎?所以對這句話要作點分析。
但是不要誤解了孔子。上麵的意思孔子自然說不出,但他也不會絕對想不到,當時有人說給他聽的話,他也一定會同意的。但他決不會收回這句話。這是因為,他這裏說的利,至少主要是指物質利益,更決不會包括崇高的精神需要的滿足,並且必是個人私利,因此,簡直可以用我們今天說的“私心”來翻譯。另外,他說的“放”即“依照”,肯定是“隻依照”的意思,就是說,這個“放”也帶有“放縱”意義的“放”的意味,隱含隻顧一己私利,其他一切都不考慮,一點也不怕損害他人利益的意思。加上這兩點,他這句話的意思就具體了,這樣的“放於利而行”會招來眾多人的埋怨和怨恨,這有什麼問題?參照孔子關於“見利思義”、“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4-5)等教誨來看一章,他隻會是這個意思。
還必須指出,孔子認定隻顧自己利益行事必然招人怨恨,並不是直接根據“這樣一定會損害他人利益,因此他人必會怨恨你”這樣一個簡單的邏輯。他的意思是:人的任何行為都有個合不合禮也即合不合義或出不出自仁心的問題,隻顧個人私利去行事,必不出自仁心,必屬非義,必不合禮,因此必然招致埋怨和怨恨。隻有懂得了孔子思想體係和他看問題的角度、思路,才能讀懂他關於具體問題的特定說法。
4-5子曰:“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君子去仁,惡乎成名?君子無終食之間違仁,造次必於是,顛沛必於是。”
這章前一部分是說人對富貴、貧賤應抱的正確態度,後一部分說這態度就是君子的態度,仁心促成的態度。
一般都認為這章所說的“得”是“求得”的意思,“處”與“去”相對,所以是“留下”、“接受”的意思。這就有兩點難解了。一是既說不以其道“求得”,又說不接受,於事理不合。二是“富與貴”是所“欲”的,自然可說“求得”,可“貧與賤”是所“惡”的,怎麼也說“求得”?對此,楊伯峻的解釋是:這後一個“得”字本應為“去”,古人不經意地搞錯了。李澤厚的譯文說明,他也接受了這個解釋。但這並未消去前一難解點,又生出了新問題:兩個“去”字重複,並且上下兩句對仗不工了。事實上,關於貧與賤的一句,楊、李二先生的譯文就都很別扭。為了消除這個難點,有人提議改一下句讀:將兩個“得之”後的逗號移到“得之”前麵,讓兩個“不以其道”修飾“得之不處”和“得之不去”。我以為這個方案是可取的,因為這樣一來,“得”字就可訓為“相遇”、“遇到”,並且蘊含這樣的意思:這富貴和貧賤不是主動求得的,而是在非正常情況下遭遇到的,所以有了“處不處”和“去不去”和該如何“處”與“去”的問題,從而“不以其道”也就不是修飾“得之”,而是修飾“不處”和“不去”了。這樣,意思和文字就都通暢了。這就是孔子主張的對待富貴和貧賤的態度。這章和上章一樣,內容也是對事不對人,但既是強調人要講道義,就實際上是講如何做人和待人。因此,這章下半段轉到君子,說君子就是按上麵講的態度對待富貴和貧賤的,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君子有一顆仁心。這部分中的“去”是“離開”的意思;“惡乎”應讀wuhu,“從哪裏”的意思;“終食之間”指一餐飯功夫;“造次”指匆忙、急促。李澤厚的譯文極好,現照抄:“君子失掉仁,還算什麼君子?君子一刻也離不開仁,匆忙急促的時候是這樣,困難奔波的時候也是這樣。”
14-10子曰:“貧而無怨難,富而無驕易。”
人總想擺脫貧窮,這不成問題,因為這根子在人的自然本性。可“怨”得有個對象,怨誰呢?這裏,孔子決不是指天、命之類,必是針對特定的人。事實上,凡貧苦的人都有怨氣,並且是針對具體的人嗎?不見得。沒有覺悟的奴隸都不會怨恨主人,隻有其實並不很貧困,但自以為應該比某些富過自己的人更富的人,才會怨氣很大,並且有確定的對象。這章頭一句必是針對這種人說的。這種人的“怨”隻是與貧窮有關,實是因心有不平而生,而且有時怨得並非無理。富而無驕易嗎?更不見得。孔子時代的富人決不都是君子,一定有人驕得很;一般說,富人在窮人麵前都多少有些驕,今天的暴發戶們,就更加如此。這兩句話的重點,是在講“難”的前一句,兩句合講更明顯是教誨、警告貧苦者,要他們不要怨。所以,這一章說得不大公道,似乎說明孔子對富有者反而寬容些,對貧苦人要求更苛刻。
但納入孔子的整個思想體係來讀這一章,又不必為此責備孔子。孔子的一個核心思想是人要“反求諸己”,不可苛求於人。貧窮使你難過,你想盡快脫貧致富,這無可非議,但你首先要想的和做的,是自己對這貧窮要負什麼責任,和如何通過自己的努力去改變它,而不是指向他人,那樣隻會從“怨”走向非義,也終於無助於脫貧。這就叫“君子求諸己,小人求諸人”。並且他還說,富與貴,“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貧與賤,“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4-5),“躬自厚而薄責於人,則遠怨矣”(15-15),認為這才是對待貧窮的正確態度。就是在這些意義上,孔子說了這章的兩句話,意在勉勵人爭做君子。這又有什麼錯?考慮到《論語》記錄的絕大部分是孔子對自己學生的講話,並不是一般的說教,所以可以相信,這個理解才是孔子的本意。也許,這一章還有更具體的背景。不顧背景,脫離孔子的思想體係,總要從他的每句話中去尋求“古今之通義”,那將不是拔高了孔子,就是歪曲了孔子。
1-15子貢曰:“貧而無諂,富而無驕,何如?”子曰:“可也;未若貧而樂,富而好禮者也。”
子貢曰:“詩雲:‘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其斯之謂與?”子曰:“賜也,始可與言詩已矣,告諸往而知來者。”在孔子看來,“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也”(4-5),所以貧窮的人一定會想方設法擺脫貧窮,走向富貴。向富貴者逢迎諂媚,乞求幫助施舍,也可能成為貧窮者脫貧致富的方法和途徑,但這顯然要以喪失人格尊嚴為代價,這樣地“去貧賤”,是“不以其道”,為君子所不取的。因此,對子貢問的“貧而無諂,何如?”孔子回答說“可也”。這“可也”,楊伯峻譯作“可以了”,顯然不妥;李澤厚譯作“好”,也不很盡意。我以為譯作“不錯”可能比較準確,因為僅僅是拒絕做不該做的事,當然談不上“可以了”,也夠不上“好”,並且孔子後文緊接著就說“不若貧而樂”——“貧而樂”才真是“可以了”,真是“好”。
人有錢了、富裕了以後,往往會驕傲自大起來,甚至驕橫放縱、驕奢淫逸起來,這雖不是必然規律,但卻是人的某種普遍弱點使然,因而事實上有很大的普遍性。因此,“富而無驕”說明富裕者取得了克服自身弱點、抵製外界誘惑鬥爭的勝利,開始步入了道德行為領域,同“貧而無諂”一樣,也是很不錯的。所以孔子同樣評價為“可也”。
“貧而樂”較之“貧而無諂”,“富而好禮”較之“富而無驕”,當然進了一步,而且是一大步。後者是否定的,隻是不做不該做的、不好的事;前者是積極的,是在欣賞自己的人格、實現自己的價值,從而獲得快樂了,是在踐履社會規範,和諧人際關係(“禮之用,和為貴”),並讓自己進入“仁境”(“克己複禮為仁”)了。孔子說後者“未若”前者,不僅是作比較,說後者不如前者好,更是要說明前者才是君子追求的目標,人生的最高理想境界。正是體會了孔子的這個意思,子貢才引《詩經》中兩句詩,問孔子說:“這說明人的道德水平、人生境界可以通過不斷修養而不斷提高,就像骨、角、象牙、玉石可以通過切磋琢磨而變得越來越精美嗎?”孔子對於子貢能夠立刻領悟他的思想很是高興,也立刻叫著子貢的名字表揚他說:賜呀,現在可以同你討論《詩經》了,因為告訴你一件過去的事,你便可以用來了解未來的事了。
“貧而無諂、富而無驕”,後來被孟子發展為“貧賤不能移,富貴不能淫,威武不能屈”。這三句話中自然注入了肯定的意思。這是儒家思想的真正精華所在。但因為這是最高道德和最高人生境界,所以真正做到了的人,是太少了——因此才幾千年來都在提倡,可能還要永遠提倡下去。
15-15子曰:“躬自厚而薄責於人,則遠怨矣。”
“躬自厚”和“薄責於人”相對待,當是說作自我批評、反省很嚴格,所以這一章可看作是對上一章的注解,並且確實道出了“古今之通義”。特別是,這個“怨”既可指“己怨人”,也可指“人怨己”,所以,“嚴以律己,寬以待人”這句成語(簡直可以看作本章前半句的譯文),成了最好的人生格言,依之而行,既能提高自己的“幸福接受能力”,又會獲得他人更多的諒解和敬重,從而極大地消解了人際關係的緊張。這多好啊!——它之所以成為最好的格言,是否就因為它最難做到?如果是,就又證明上一章的“難”字說得不錯。
14-13子問公叔文子於公明賈曰:“信夫,夫子不言,不笑,不取乎?”
公明賈對曰:“以告者過也。夫子時然後言,人不厭其言:樂然後笑,人不厭其笑;義然後取,人不厭其取。”
子曰:“其然?豈其然乎?”
這一章很有趣,也很深刻。公叔文子隻是該他說話的時候才說話,心裏真感到快樂時才會笑,按道義該屬於他的東西他才拿取,這樣,別人對他的說話、發笑、拿取,自然毫無意見。有人把他的這種有修養的表現告訴孔子,可是說錯了,竟說成他根本“不言、不笑、不取”。這當然不可理解,孔子就向公明賈來落實。得知實情後,孔子隻是說:“是這樣嗎?真是這樣嗎?”孔子最後的表現說明,他對公明賈的回答將信將疑,可又不好說什麼。這也許因為他對公叔文子有點成見。但這不關緊要,對於我們研究孔子來說,重要的是:孔子的這個表現說明,他對公明賈所講的公叔文子的這種修養抱肯定態度,即這種修養符合他的思想主張。這修養的本質是:感情真實,言行合禮合義。這樣待人,當然人不生厭——何止是不厭,還會喜歡、佩服、尊敬的。
這章中的“以告者”自是指告訴、傳達公叔文子情況的人,所以有人認為這個“以”是代詞,指代那些情況。“過”是說錯了的意思,不是指“過失”。“時”是看準時機的意思。
15-8子曰:“可與言而不與之言,失人;不可與言而與之言,失言。知者不失人,亦不失言。”
這裏的“失人”,楊伯峻和李澤厚二先生都譯為“錯過人才”,是否誇張了點?“可與言”的人都是人才?未必。“失言”,二位都譯為“浪費語言”,這又說輕了點。你把重大機密向一張“破嘴”說了,也僅僅是浪費語言?可能闖下大禍呢!其實,這章的意思很明白:你本可對某人說的話你竟不說,他當然會認為你不信任他,從而對你有意見,這在你就是“失人”;你不該對某人說的話你竟說了,這就是“失言”。這兩種情況說明你或者缺少知人之明,或者不能把握自己,以致說話看不準對象,話則該說的沒有說,不該說的卻說了,這就是“不聰明”。所以孔子接下說,智者不會如此。孔子是個普通的聰明人,不喜歡玄思,更不故作高深,隻講普通的真理,我們對他的話也就不必總往高深處解。
所以,這一章從如何待人方麵看,就是教人說話要看對象,看準了對象,說話才能恰當、合適。這也是“義”的一種表現。從個人修養方麵說,就是教人要提高識人能力和自我控製能力。具有這兩種能力則是知的表現。
12-6子張問明。子曰:“浸潤之譖,膚受之訴,不行焉,可謂明也已矣。浸潤之譖,膚受之訴,不行焉,可謂遠也已矣。”
“譖”是讒言,“訴”是“誣告”;“浸潤”指點點滴滴地積累,“膚受”指有切膚之痛的感受。所以這章是說,讒言和誣告無論怎樣多、怎樣大,在你這裏都行不通,不能得逞,就證明你是明白人,有遠見的人了。這自然是針對君主、當官的人、有權處置別人的人說的,但對一般人,也有意義。輕信別人傳來的關於自己或他人的不實之詞,於是對傳話者報以信任,視為自己人,還準備給被誣者以打擊,這在普通人也是常見的。孔子批評這種人為不清白、無遠見,可說恰如其分,因為到此為止還不好給他們扣更大的帽子,要看到他們實際怎樣對待被誣者了,才能作進一步的結論。
2.怎樣交朋友
《論語》中有許多章是講交朋友的,內容可分為選友和待友兩個方麵。
16-4孔子曰:“益者三友,損者三友。友直,友諒,友多聞,益矣。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損矣。”
這應該不是說每個人已有的朋友必可分為對他有益的和有損的兩大類,而是說隻應和正直的人、誠信的人和見聞廣博的人交朋友,拒絕同“便辟”的人、“善柔”的人和“便佞”的人交朋友。因為前一類人成為你的朋友後對你會有幫助,交上了後一類人,你會受他們壞品質的影響。對後者的壞品質,朱熹的注解是:“便辟,謂習威儀而不直;善柔,謂工於媚況而不諒;便佞,謂習於口語而無見聞之實。”很明顯,這是為了同前一類人的三種情況恰成對照,而故作這樣的解釋。楊伯峻對這三個詞的翻譯分別是:“諂媚奉承”、“當麵恭維背麵毀謗”、“誇誇其談”,差別是很大的。李澤厚則譯得簡明:“虛浮”、“圓滑”、“誇誇其談”,出入也不小。對這三個詞究竟作怎樣的解釋、翻譯為好,無關緊要,知道個大意也就行了。我也說不出它們的準確含義。
“諒”在《論語》中共出現三次,有兩次是不明大義隻固執地堅守小信的意思,在這裏應就是指“誠信不欺”。
15-40子曰:“道不同,不相為謀。”
兩人不走在同一條道上,就不可能進行對話、商量問題(“為謀”的“為”是“與”、“同”的意思),孔子借用這個平常事說明,把這個“道”字的含義抽象一點,變成指政治主張、人生理想、為人原則、道德評價標準等等,也是如此。確實如此。“道”,前麵曾提到過,是人接受了的或者說采納的“人生公理”,它自身是不能證明的,道不同的人,沒有共同出發點和是非、價值標準,怎麼談得攏,討論得起來?這樣的人自然更不可能成為朋友了。所以這句話也可看作孔子關於交朋友的教誨:隻可以和與你同道的人交朋友。
1-8子曰:“君子不重,則不威;學則不固。主忠信,無友不如已者。過,則勿憚改。
9-25子曰:“主忠信,毋友不如己者,過則勿憚改。”
一般都認為“學則不固”是承接著“君子不重”說的,即把這一句和“則不威”並列,一起看作“君子不重”引起的兩方麵的後果。楊伯峻、李澤厚都作這種理解,這章前三句,他們的翻譯就是:“君子,如果不莊重,就沒有威嚴;即使讀書,所學的也不會鞏固。”(楊)“君子不嚴肅、自重,就沒有權威,所學習的東西就不穩固。”(李)按這理解,就該這樣標點:“君子不重,則不威,學則不固。”並且“學則不固”等於“則學不固”,後一個“則”字是多餘的。這樣不但句子顯得文字不工,邏輯上也說不過去了——沒有理由可以認定“不重”的人一定“學不固”(事實上,“學很固”但很“不重”的人並不少見),更不能解釋為什麼要把“則學不固”說成“學則不固”。所以我認為這個理解不恰當。其實,1-8章每一句都是以“君子”為主語,楊先生也說,君子“這一詞一直貫串到末尾”。因此,全章其實應該這樣標點:“君子,不重則不威,學則不固,主忠信,無友不如己者,過則勿憚改。”這是陳述君子五方麵的實際情況,還是對君子作五方麵的教誨?應是教誨,因為“不重則不威”明顯不是陳述,是教君子要“重”,以求有“威”,而五句話都能統一理解為教誨。所以“學則不固”不是指“君子不重”造成的第二個不良結果,而是說君子努力學習就會“不固”。由此可知,“不固”不是“不鞏(穩)固”的意思,正是孔子教君子通過學習去求得的一種好品質,之所以說了“不重則不威”後接著來一句“學則不固”,乃因這時需要作這樣一個補充:君子要“重”、要“威”,但“重”和“威”若沒把握好度,過頭了,就會“固”,所以還要“學”,以免至於“固”。由此可以確定,這個“固”乃是“重”和“威”過頭了的表現,和9-4章裏“毋固”以及14-32章裏“疾固也”中的“固”字同義,因而“不固”是說不固執、不頑固。這樣,頭兩句就是說:君子,如果不莊重,就沒有威嚴;隻要努力學習,就又不會固執。聯想到“威”在《論語》中共隻出現過四次,有兩次孔子都是說要“威而不猛”,而“猛”有“凶猛”、“嚴厲”的含義,這正是固執、頑固的人給人的印象,以及17-8章中說“好剛不好學,其蔽也狂”,而“剛”與“重”和“威”,“狂”與“固”和“猛”,都有相似或相通之處,這解釋就更顯得合理了。接下三句是繼續教誨君子:要堅守忠信的原則,不要同不如自己的人交朋友,有了過錯要不怕改正。這不全通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