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 孔子的教誨(二)(2 / 3)

關於“無友不如己者”,有一種責難:照此說,你要結交比你強的人,比你強的人必不肯同你結交,這樣豈不誰都沒有朋友了?對一句生活中的勸勉之辭作這樣純邏輯的理解,應該說是解說者的不對。按孔子的思想,“三人行,必有我師焉”,即人總可以找到某方麵優於自己的人,這種人就是“勝過己者”,就可以同他交朋友,以便學習他的優點。他哪裏是說,你要經過全麵調查研究,得出他比你強的綜合結論後,再去同他交朋友!當然,這句話還含有不要隻去同比自己差勁的人交往,以顯示自己優越的意思。“無友不如己者”,是同“君子上達”的意思相呼應的。也許,這兩章都不是對一般人作一般的議論,而是孔子對自己學生的教誨,如果是這樣,那麼這句話就該完全按它字麵的意思理解了。哪個老師或家長不這樣教育自己的學生或孩子?

這兩章中都有一句“主忠信”,楊伯峻譯為“要以忠和信兩種道德為主”,李澤厚、錢穆二位先生的譯文和這差不多,也采用了“以……為主”這樣的句式。我以為,今天的讀者很可能把這個“主”字看作是“主次”的“主”,從而造成理解上的困難或錯誤,所以我譯作“堅守忠信的原則”。“主”在這裏恐怕也應是“守住……以作依靠”的意思。

7-22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師焉: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對於這一章前一句,有人喜歡在“三”字上作文章,甚至不放過“行”字,以為三人必須在一起走路。其實,在《論語》的另一處,子貢對這句話作了最好的說明:“夫子焉不學?而亦何常師之有?”(9-22)可見就是“誰都可以作我的老師”的意思。“三”不但不是確數,也不是指“多”,說“三人”和三人“行”,都僅僅是說話的需要。全章是要說:人都有長處,也有短處,所以我總可以找到別人的長處來學習,發現了他人的短處,則可以以之為鑒,在這意義上,我應該把別人都當作自己的老師。之所以說“三人”,是因為長處和短處是通過比較而發現的,我比較別人的長短,這“別人”就至少有二人,加上我,不是三人了?至於說“行”,則是為了指明,這些“別人”不必是特意召集起來的,可以是偶然和我湊在一起了,就像是走路時碰到的一樣。如果是講修辭學,或討論說話的藝術,這樣講一講倒是有意思,為研究孔子的思想而鑽這樣的牛角尖,就屬於無聊了。

由此可知,後兩句的“善者”和“不善者”,決不是朱熹注解的那樣,指一善一惡的“彼二人”,而是指發現了的他人身上的長處和短處,並且不必分別屬於二人,可以同時屬於任何同一個人。“擇”,和7-28章中的“多聞,擇其善者而從之”的“擇”稍有不同,這裏不是說選擇,而是說區分出來。長處和短處隻有區別的問題,凡長處都要學(“從之”),凡短處都可拿來作警戒以改正自己身上同樣的缺點,在二者內部都不必再行選擇。

12-24曾子曰:“君子以文會友,以友輔仁。”

這個“以文會友”,不像我們今天的學術會議,先交一篇學術論文報名,然後開會一起交流。“會”也不必是許多人聚集開會,可以是兩人會見、相會。“文”指禮樂文章,不是論文。聯係到《論語》開篇第一章說的“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就全明白了:孔子的“學”,抽象地說是學做人,具體到學的內容,就是學禮樂文章等;學得好,學問和道德人品的名氣就大,傳揚開去,就會有人慕名而來求見、請教,於是更有了同人相互切磋的機會,從而道德文章進步更快。每個君子都如此,既有慕名者來會,也想去會自己所慕的人。這樣,由於互相切磋學習,君子的道德水平更高了。這就是“君子以文會友,以友輔仁”。這裏的“以”,楊伯峻譯為“用”,李澤厚譯為“通過”,我以為更有“因為”的意思。因為這章似乎主要不是教誨君子要怎樣去會友和輔仁,而是陳說君子交友和共同提高的實際情況和原因,換言之,這一章的教誨乃蘊涵在對於實際情況的陳說中。之所以說“輔仁”,不說“輔德”,大概是因為仁心的擴大是道德進步的根基,因而說“輔仁”更能突出“以文會友”和朋友間相互切磋的意義。

15-10子貢問為仁。子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居是邦也,事其大夫之賢者,友其士之仁者。”

這裏用工匠要想幹出好活來一定先要磨好工具來比喻什麼?從“幹出好活”和“磨好工具”是目的與手段關係,可知“事其大夫之賢者,友其士之仁者”是達到某個目的的手段。是什麼目的?從特意加上“居是邦也”一句看,這一章當是孔子帶著學生漂泊國外以求做官參政時說的,所以目的一定是進入所在國的上層。因此手段中才特別交代“事”的對象要是“大夫”,“友”的對象也要是“士”——這個“士”同樣是官,隻是比大夫級別低一點,至少是有相當社會地位的知名人士吧。所以整個這一章講的是如何通過結交大中官員以進入該國的最高層。至於“賢者”、“仁者”,不過是“對我們友好者”的代名詞罷了。看來,孔子為了達到目的,也主張拉關係、走後門。也許,就是因為有學生反對這樣做,孔子才用這樣一個類比推理來論證這樣做的必要性和不得已性。

這一章難解的一點是,子貢問的是“為仁”,孔子的答話卻明顯與“仁”毫無關係,為什麼這樣答非所問?莫非“為仁”還有什麼可以與這種回答相對應的特殊含義?——這是一條思路,實際上,如果把這個“為仁”解釋為“施行仁政”,問題就接近於解決了。這一點我們留到下一部分講“仁”時再作討論,這裏隻順便指出,對於這個答非所問的問題,許多注釋者都考慮到了,但都忽視了“居是邦也”一句,所以為解決這矛盾而作出的注譯總顯得不合事理,違反邏輯。

5-25子曰:“巧言、令色、足恭,左丘明恥之,丘亦恥之。慝怨而友其人,左丘明恥之,丘亦恥之。”

這章上半段是為下半段作鋪墊。“巧言”當是指花言巧語;“令”本是褒義詞,“美好”的意思,故有“令尊”、“令名”等說法,但這裏是和“巧言”並列著說,就帶貶義了,應是指表情偽善。由此可知,“足恭”必是說過分的謙恭。這些表現都存心不良,目的是騙人上當,所以都是不道德的,可恥的。

“慝”通“匿”。把自己對別人的怨恨之心掩藏起來,主動去同他交朋友,或同他保持表麵上的朋友關係,這不是大度,不是有修養,更不是善良,而隻會是不誠懇,或別有用心。所以孔子說,左丘明認為這表現可恥,他也以為可恥。這裏當然重在“去結交”,如果是為了維持朋友關係,則要分析了。當初交朋友的時候,毫無不良動機,完全出於友誼,後來,發現朋友對自己確實做了“不夠朋友”的事,於是有些怨恨,或者說埋怨、怨氣,這是很自然的,也是朋友間實際上常有的情況。這時就該立即斷絕友誼嗎?顯然不妥。那麼,毫無保留地向朋友說出自己的怨恨?應該這樣,但有時效果會不好,可能斷了本來應該也可以維持的友誼關係。這時,將怨“匿”一段時間,也許是較好的選擇。生活中的普通人大概就都是這樣。這樣做,按說也符合孔子的思想,因為“適宜”就是義,這樣處理就也合乎義。

5-17子曰:“晏平仲善與人交,久而敬之。”

後一句是說誰敬誰?按說,如果隻是表彰“善與人交”,就重在“善交”本身,而不是它的結果,因而是晏平仲敬朋友。如果表彰的是晏平仲其人,說他“善與人交”僅為舉例,則重在結果,以證明他確實“善交”,從而是晏仲平受朋友敬。那麼該取哪一說?這隻可通過背景事實來確定,不能根據哪個理解優劣來選擇,也無優劣可言。又,這個“而”字是“還”的意思,因此“久而敬之”是說交得很久了仍然“敬之”,還是“而且”的意思,“久而敬之”是說交得又長久又“敬之”?這二者有細微的差別:按前說,“久”主要表示“敬”得久,也暗示“交得久”;按後說,“久”直接陳說“交得久”,從而潛伏著是否一直保持著“敬”的問題,後麵用“敬之”作肯定的回答。鑽了這些牛角尖之後,我以為,離開背景,僅著眼於文字和“善與人交,久而敬之”作為教誨的意義,這一章應這樣翻譯:晏仲平很善於交朋友,總是交得又長久,又始終相互敬重。這與楊伯峻、李澤厚二先生的譯文,有著相當的出入了。我特別於“敬重”前加“相互”二字,不是因為前麵關於“誰敬誰”的兩個說法都可以成立,於是來個和稀泥,而是出於這樣的考慮:朋友間的“敬”總是相互的,隻有單方麵的敬絕對維持不了多久,不管你“善與人交”到什麼程度。

12-23子貢問友。子曰:“忠告而善道之,不可則止,毋自辱焉。”

“忠告”和“善道”自然不僅僅是說“告”和“道”的動機好,出自誠心和善意,更應該強調內容方麵,即言語的勸告和行為的引導都正確、合義。這才是真正地對朋友有忠心善意。孔子肯定有這個意思。為什麼朋友不接受、不聽從,就該停止“告”和“道”呢?如果朋友作為當局者確實“迷”了,你作為旁觀者“清”得很,看著他在錯誤的道上愈陷愈深,麵臨極大的危險,也“不可則止”嗎?這樣做僅僅為了免於受辱,不太自私了?哪裏談得上“忠”?“善”又有幾分?又,為什麼“不可”仍然“不止”就一定受到侮辱?這不是對朋友不信任,把他看扁了嗎?難道“不可”本身就是“辱”?對這兩個問題,《論語》都沒有給出我們滿意的回答。也不要企圖對這一章另尋解釋,以避免這兩個問題,因為還有幾章證明,這兩個問題是繞不開的。例如4-26章中還從正麵說:“朋友數,斯疏矣”,雖然“疏”不全等於“辱”(這個“數”是指勸告朋友次數太多)。所以隻好說,在交友的問題上,按孔子的思路和思想體係,他並不要求對朋友一忠到底,就是說,他認為隻要有了“忠告”和“善道”,“不可則止”也夠忠的了。

要對孔子的這種態度或者說主張作出合理的解釋,必須明確:孔子既是道德家,又是政治家:就他的身份、地位和實際活動來說,道德家一麵是主要的,而從他的理想、抱負和觀察處理問題的角度看,則政治家一麵居主導地位,他的倫理思想必須服從於他的政治觀點。是的,在他的時代,在孔子心中,倫理與政治合而為一,並未區分。但這不等於在遇到具體問題時,倫理道德的要求和政治需要的壓力完全一致。前麵談到過的忠孝不能兩全的道德衝突,實際上就是對君上盡忠的政治壓力和對父母盡孝的道德要求的矛盾。把孝看作忠的基礎,宣傳孝子必忠臣,又把盡忠說成是最大的盡孝,承認忠臣皆孝子,這既是倫理政治不分,卻又暗定了必須用倫理服從政治的方法去解決二者的矛盾。凡是倫理政治不分的時代和思想體係,都必然或明確或隱蔽地確認了這個方法,孔子更是如此。處理同朋友的關係,孔子也納入了他的政治主張之中,因此,當交友之道的嚴格要求與政治目標的實現之間發生矛盾時,他要求犧牲友誼,服從政治目標的驅使,理由同忠孝不能兩全時要求盡孝服從盡忠一樣:如果朋友和我道相同,即目標一致,那麼,這種犧牲實際上是在更深層的意義上忠於友誼;如果朋友竟不和我同道,那麼,“道不同,不相為謀”,你根本不是朋友,談何忠於友誼?考慮到了這一點,前麵的兩個問題就解決了:原來,這一章完全是局限在個人生活範圍內談問題,對朋友的個人生活細節,自然也有“忠告”和“善道”的必要,又當然要“不可則止”;如果這原則竟不適用了,那一定是政治上的大分歧了,這時就隻能按政治和友誼的關係處理,“不可”後該不該“止”和“不止”會不會造成“自辱”,以及要不要怕自辱,都要看政治需要而定了。

9-30子曰:“可與共學,未可與適道;可與適道,未可與立;可與立,未可與權。”

作為對於人際關係狀況的描述,這說得很實在。同學關係,不是選擇建立的,也不好說哪種人和你同學都不行。但同學了哪怕十多年,最後未必走上同一條道(這“道”是政治道路和“為人之道”的道);走在在同一條道上了,也未必堅持同樣的原則(這“原則”是指辦事的基本方針);在原則上統一了,在實踐中貫徹時采用的具體策略,即靈活的權變措施,還可能大不一樣。這原因就在人的個體性、個性,最要好的朋友間,也有個性的差異。那麼,孔子說這話的目的是什麼?亦即這一章作為教誨,它教的是什麼?是要你承認他人的個性,不要強求他人總和你同一、一致,還是教你對人要多個心眼,不要以為他現在和你一致了,以後就一定不會反對你?這就隨你了,因為這兩種理解都符合孔子的思想體係,二者本身也無優劣之分。

我把這一章列入“如何對待朋友”一節來講,是想到兩個最初有同學關係的人,後來關係發展的全程正如這一章所描寫的。這個發展也許帶有規律的性質,因為越是高級的存在物,個體差異亦即個性也越是突出,個性的自由發展程度乃是社會進化水平的最高標準。將這個思想用到交友問題上,就千萬不要對朋友說:既然把我當朋友,就幹什麼都應該和我一致。

3.怎樣事君

15-38子曰:“事君,敬其事而後其食。”

要嚴肅認真地辦了事以後再拿工資,這不同我們現在的打工仔們一樣嗎?在孔子時代,居然對於事君也隻提這樣的要求,可見當時君臣關係還比較鬆散,同我們今天的雇主和雇員之間的關係,有類似的地方。先做事,後拿錢,這太正常了,孔子說出這樣一句話,學生還記下,一定是因為出現了不正常情況,有不做事卻拿錢的人。所以這句話說明,當時官員中也存在腐敗現象,有人吃飯不幹活,或也機構臃腫,閑職冗員太多,有人無事可做,又不能不給他們薪俸,孔子對此很不滿意,就用這樣一句像是廢話的話來加以諷刺。不知孔子說這話時想到過沒有,他這樣說,與他說的“不在其位,不謀其政”是否衝突。官場上的事,你老百姓管得著嗎?你要管,說明你或者想謀政謀位,或者竟認為這天下是老百姓的。要是放在後來隨便哪個朝代,憑哪一條都可殺你的頭。孔子竟沒一點事,這證明當時還有點言論自由,就是說,老百姓隻是口頭上批評一下當官的,那是既不違禮,更不犯法的。

14-22子路問事君。子曰:“勿欺也,而犯之。”

這章中的“犯”字,楊伯峻、李澤厚都譯為“觸犯”,這就使得我們今天的人不可理解了。君是主人,臣是奴隸,一般說,民對官、下級對上級都隻會欺騙,以求蒙混過關或推遲一下大禍的到來,決不敢觸犯的,哪會反道而行,對君主竟不願欺騙,還敢觸犯的?《論語》許多章一起說明,孔子有“好漢不吃眼前虧”這句話所表達的思想,按這思想,他也不應這樣主張的;這話作為教誨,更豈不是有意害人?可沒有證據表明,這章是把“欺”、“犯”二字弄顛倒了。因此隻好說:這句話或者是專門針對諫官說的,因為諫官必須如此,乃是禮製的規定,而當時在上者實際上在鼓勵下麵的人對他報喜不報憂,因而諫官們也不敢諫,紛紛成為“拍官”了,所以孔子這樣提醒或諷刺諫官;或者是孔子在教育自己的學生,要他們具有像海瑞對嘉靖皇帝的那種忠心。若確是後一情況,則要說,孔子看到了,愛聽好話,喜歡歌功頌德,這是為君者、居上位者的通病,他們還往往用權勢壓人,以證明自己正確、英明、偉大,以至老虎屁股摸不得,這樣,作臣子的,居下位的,就會或為晉官加爵,或為保命全身,紛紛逢迎阿諛起來,於是下情更加不能上達,國家政治更加腐敗,最後走向衰亡。因此,他勉勵學生對君主,也即對國家要有這樣的第二種忠誠式的忠心,具有“君子之於天下也,無適也,無莫也,義之與比”(4-10)的膽識與氣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