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 孔子的教誨(二)(3 / 3)

從3-19章孔子說“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看,孔子是主張君臣關係應有一定的原則的,他也許認為“忠”的原則中就包含有臣不得陽奉陰違地欺騙君,但可以當麵犯顏直諫的內容。因此,對這一章就作這種一般的理解,看作是在申述忠德的一項內容,也是可以的。聯係到18-7章的“君臣之義,如之何其廢之”和13-15章的“為君難,為臣不易”等思想,這樣理解可能更符合孔子說這話時的思想實際。不過這就要求把“犯”解釋為“犯顏直諫”,而不可以一般地譯作“觸犯”,並且還要以下一章說的“事君數,斯辱矣”和11-24章說的“以道事君,不可則止”作補充。

4-26子遊曰:“事君數,斯辱矣;朋友數,斯疏矣。”

這個“數”是“數落”的“數”,指煩瑣地責備人家的過失。

這章前一半同上章要求的“第二種忠誠”明顯相矛盾:為免受辱,諫君就不要太煩太頻,就要“不可則止”,這豈不是缺少“第二種忠誠”的表現?要盡“第二種忠誠”,就該像海瑞那樣,揪住君的過失不放,則何憚受辱!儒家後來講“忠臣不憚辱”,一定是選取了前一章來繼承和發展,同時又考慮到了這一章的說法,不然,怎麼恰好是說不憚“辱”?說“不怕死”不更有力嗎?

不過,子遊說這話,恐怕根本沒有想到更不是針對上一章的。把事君和待友連在一起說,就表明他這裏不是在講該如何事君或待友,而隻是要說明,從某個特定的方麵或視野來看,事君和待友既同一而又有區別。這特定的方麵或視野就是,人受到別人的指責,包括從內容上說十分正確的指責時,會是怎樣的表現、反應。子遊認為,任何人都不喜歡聽指責的話,指責過頻、過煩則一定會對指責者有所不滿,施行反擊。這是人的通病。至於指責者可能受到怎樣的反擊,則因被指責者擁有的“反數落能量”的不同而有所差別。君對臣擁有很大的權力,朋友間是平等關係,所以“事君數”是“斯辱矣”,“朋友數”則僅是被疏遠。所以這一章同上章一點沒有矛盾,因為子遊還沒有進一步接觸到受辱後該如何對待的問題,但確可看作是對12-23章中孔子關於對朋友作忠告要“不可則止,無自辱焉”思想的發揮。把“辱”改為“疏”,是因為在這裏,待友是和事君連在一起說,事君說了“斯辱矣”,為表明區別,不好再說“辱”了。孔子是單說待友,沒有比較,自然可以籠統地說“辱”,因為朋友疏遠你,你也會產生受辱感的。

人不願受指責,這其實不是人的通“病”,而是人類發展的契機,並且是自然規律在人身上的延續。物種的進化,在個體上就體現為都希望表現出和證明自己的優秀與強大,以求留下自己的遺傳基因。犯過失是優秀、強大的負麵表現、反證,所以人對自己的過失很懊惱、痛心,別人將它指點出來,負麵的和反證的作用就更大,自然更加受不了。這是人不愛聽壞話喜歡聽好話的最根本、最深層的原因。但不發現、不承認、不改正過失,又會阻礙個體的完善。於是人類發明了道德,企圖用道德的榮譽感和滿足感去填補因發現、暴露過失而產生的傷痛,從而克服這個障礙。因此有了“聞過則喜”、“從善如流”之類的道德訓誡,它們的作用就是壓製不願被指責的原始情感。據此,德國心理學家弗洛伊德說,“文明的發展意味著對人性的壓抑”。我們的子遊看得沒有這麼深,但也完全知道,道德情感對人的約束力是有限的,在原始衝動麵前,讓步的往往是道德。哪個君主不懂得虛心納諫是聖主明君的美德?可又有幾個能令臣下相信“事君數亦不辱”的?普通人也一樣,都明知理應接受和感謝朋友的忠告,可又決不能容忍朋友的再三提醒,總把這當作對自己的輕蔑而厭惡之。本能與道德的這種矛盾,是個體與類、個人和社會的矛盾的一種表現,是無法克服的,隻能緩和二者的衝突,即控製在適度的範圍內。將這一章的內容和“不可則止”理解為諫君或者勸友都要適度,那就完全正確了。

3-19定公問:“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孔子對曰:“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

這章說明,孔子主張處理人際關係時,雙方都要遵守“遊戲規則”,都按規矩辦事,就沒有了矛盾,對於君臣雙方,也是如此。“禮”和“忠”就是遊戲規則。這裏說的“禮”和“忠”都是關於君臣關係的具體規定,不過“忠”是特指臣下對待君上的規則。由此可知,在孔子心中,君臣關係並不是後來人們以為的那樣,對君來說簡直沒有了任何具體約束,“聖明君主”隻是一頂帽子,皇帝願不願意“聖明”,和他怎樣表現就堪稱“聖明”了,都由他自己定。這自然是因為在孔子時代,還殘留有原始民主,君主專製和集權的客觀要求又不如後來那樣迫切和強烈的緣故。

人際關係總是相互的、雙向的,而且是互動的,每一方都會根據對方對自己的態度來調整自己對於對方的態度,即使有了嚴格的遊戲規則也如此。你犯了兩次規,我一次都沒犯,就會覺得吃了虧,也敢於甚至準備犯它一兩次了。在規則麵前平等,這是參加遊戲亦即建立關係的前提,規則內容所確定的雙方關係是否平等,那是另一個問題。君主和臣下、官和民,自然不平等,這不平等甚至表現在關於雙方關係的規定,也即今後的遊戲規則,雖然總是在雙方鬥爭達到誰也莫想得到更多便宜的程度時製定的,因而其內容必是維持這時雙方實際狀況的要求,但在形式上,卻是由前一方來製定、來頒布,好像隻是它一方麵決定的。但是,規則一經製定,雙方就必須共同遵守,實行在規則麵前的平等。這是真正的客觀規律,所以即使在王權時代,也有“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的說法。對於這一點,孔子有著清醒的認識。因此,在講正名時,他是講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不是隻講一方麵。這一章,他又從君臣雙方都要遵守已定的規則來講每一方該如何對待對方。孔子的這份遺產,倒是我們必須原原本本、完完全全地繼承的。如果建立了規則以後,竟允許上級任意違反,隻有下級違反不得,就真是“隻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了,這個關係是必然維持不下去的。

14-7子曰:“愛之,能勿勞乎?忠焉,能勿誨乎?”

由於“愛”、“勞”、“忠”、“誨”的主語和賓語都不明確,所以這一章不好作具體的解說。有人以為既然是講“忠”,那就應以臣下作主語,全章是說:愛君主,就應為君主操勞;忠於君主,就該開導君主。還論證說,在古代,下諫上也可以稱為誨。但我認為,在孔子時代,“忠”並非僅是臣對君的道德關係,“為人謀而不忠乎”,這“忠”的對象就可以是任何人;“臣事君以忠”不過是說“忠”也適合於臣事君罷了。所以對於這一章,還是作一般的理解為好,孔子是說:對一個人的愛之中,應包含“勞”(這個“勞”是“讓愛的對象自己去操勞”的意思),“忠”裏麵則應包含“誨”。這種愛就不是偏愛、溺愛、寵愛,而是衷心地希望他自立、自重、自強起來的真愛,這種忠也就不是愚忠,而是同時具有“第二種忠誠”的忠。孔子可能正是這個意思。

下一章是孔子對子產的評價,不僅講到對待君主,也講到對待人民。

5-16子謂子產,“有君子之道四焉:其行已也恭,其事上也敬,其養民也惠,其使民也義。”

這裏“君子”當然是指官員,“君子之道”是指為官之道,即官員應有的道德。“行己也恭”是說自己行為表現謙恭莊重,“事上”即事君,不說“忠”而說“敬”,是因為在當時,忠和敬其實沒有太大區別,都是盡心盡力的意思。“養民”是教育、撫養人民,結果給人民帶來了好處,就可評價為“惠”。“使民”是“役使”、“使喚”人民,如果做到了合適、恰當,例如不違農時、人民負擔並不過重等,就可說“義”。孔子認為,恭、敬、惠、義這四項道德要求子產都達到了,可見他對子產的評價是很高的。

(三)如何行事

是否盡孝,如何待人都是在做事中表現,也都是講如何行事,不過前兩節講的都是有確定的人做對象的行事,行事原則針對的是他人。《論語》中還有幾十章,也是講做事的原則,但針對的是自己。所以我又把這一部分集中在一起,給予這樣一個標題。按舊的語言習慣,這一節應題為“如何修身”。

1.一般原則

16-5孔子曰:“益者三樂,損者三樂。樂節禮樂,樂道人之善,樂多賢友,益矣。樂驕樂,樂佚遊,樂宴樂,損矣。”

人的自然本性是趨樂避苦。這樣說時,樂和苦是純生理的,肉體的。人作為社會存在物,則有了精神上的樂和苦,這時,精神上的樂也許就在忍受生理、肉體上的苦中,而在獲得肉體、生理上的快樂時,可能同時感受到內心的、精神上的痛苦。把苦樂的範圍這樣地擴大到精神領域以後,也仍然可以說人都是趨樂避苦的。因此,對於苦樂的具體態度,是區分人的類別和人生境界的重要依據,苦樂觀是古今中外所有哲人的一個共同話題和研究領域。所以《論語》中涉及苦、樂問題的章數不少。自然,都與道德的問題連在一起,因為道德,說到底,對於人類來說,就是幫人獲得最大可能的幸福,也即快樂,這一章就是孔子提綱式地說明,有三種快樂是有益的,因而是可以不斷追求的,另有三種快樂是有損的,即終於將導致痛苦,因而是不可以追求的。這一章對於指導行事具有綱領性作用,所以我把它排在這一節之首。

頭兩個“樂”是形容詞,或看作名詞,指快樂,後幾個句子頭上的“樂”明顯帶有“以……為快樂”的意思,作動詞,應釋為“樂於”、“喜歡”。“樂節禮樂”的後一個“樂”字是“音樂”的“樂”,全句是說喜歡用禮樂來調節自己,也就是以自己遵守禮樂的規定為快樂,換言之,就是為自己遵守了道德規範而感到欣慰、高興。“樂驕樂”和“樂宴樂”分別指以驕橫放肆為快樂,和以飲食宴請為快樂,兩句中後一個“樂”是名詞,“驕”和“宴”是定語。其餘三樂都好懂,但各家的譯文可能有較大的差別。

“樂道人之善”一句中的“道”字,一般都認為是“說”的意思,楊伯峻、李澤厚就分別譯作“宣揚”、“講”,錢穆譯作“稱道”,似乎文字、意思上都沒問題。但一則先秦時期“道”字還好像沒有當“說”講的,二則講別人的好處雖然也令人快樂,以此為樂更是道德修養好的表現,但這一樂似乎不好同另二樂並列。因此我以為,這個“道”應是“引導”、“教導”的意思,所以這一句應理解為“以助人向善為樂”——“之”有“到”、“至”的意思,所以這樣理解文字上也說得通。

4-23子曰:“以約失之者鮮矣。”

這個“約”當是指“約束”、“節製”,因此,“失之”是說“犯錯誤”、“誤事”,所以這句話的意思是:人做事不可太貪,要有所約束、節製,這樣一般是不會有害處的。這個思想,作為行事的一般指導,顯然是對的,隻是在具體情況下,貪和約很難掌握。因此,這句話主要還不在教人不貪,更在於教你考慮“過猶不及”這個適度原則的時候,要寧可“不及”而決不可“過”。否則,這一句話豈不僅僅是重複“過猶不及”的觀點?中庸之道對中國人的影響是很大的,再加上這樣一個補充,中國人就更受約束了——約束,本是為了防止“過”,現在它本身就成了目的,成了美德。翻開中國人的格言、諺語、警句錄,誨人慎言慎行、約己克己的,和教人獨立特行、縱情放言的,簡直不成比例,就可以知道,幾千年來,中國人的精神是怎樣在自我壓抑中走過來的。把這種“約”的要求用在事業上,就是隻求穩,不怕慢,隻擔心有風險,不怕錯失良機,隻罵抓住機會敢闖敢於的“暴發戶”,不大批評更不歧視、輕視見識短膽子小坐失良機的落伍者。二十多年來,我們一直提倡解放思想,是不是要把這個以“約”為原則為美德的思想解放一下了?

但是,如果把“約”理解為“節製”,又限於個人生活的範圍,即特指控製、約束人的肉體欲望,這一章的真理性和實踐價值則是無可懷疑的。在這範圍內,約,亦即節製,可說是享樂的技巧,它使人在有快樂的時候增加快樂,在沒有快樂的時候不感到缺少快樂。所謂“知足常樂”,局限於肉欲範圍,是絕對正確的。欲望的滿足是享樂,沒有了節製則一定走向反麵,加上了節製,不但不會減少而是更加提高了享樂的水平和檔次,因為它使人同時感到在享受自由,在欣賞自己對自己壞習慣的勝利。所以可以說,不能節製肉欲的人,是他自己的欲望和壞習慣的奴隸,節製則是他獲得自主的手段。這樣的節製當然不僅僅是一種欲求,而是一種能力,一種真正的美德。把這一章理解為孔子在教誨這種美德,也許更有意義,也更符合孔子的原意。

15-12子曰:“人無遠慮,必有近憂。”

這已是中國人的格言。“慮”,在孔子時代還隻有“打算”、“謀劃”的意義,後來才有“憂”的意思。所以這句話隻能解釋為:人若沒有長遠的考慮、規劃,那一定會有眼前的憂慮,就是說,會有使他憂愁的事情發生。人們常引用這句話來提醒別人要把眼光放長遠一點,大概沒有體會錯孔子的用心。

必須明確,這不是就處理某一個問題、一件事情而言,而是對於人的整個一生行事的教誨。就處理某一件事情來說,“無遠慮”未必就“有近憂”,甚至常常相反,因為“無遠慮”即是急功近利,而急功近利者正是因為常被他的“近喜”衝昏頭腦才無遠慮的。所以孔子是說,你當前遇到的麻煩、發生的災難,是你過去本可以想到的,如果當時想到了,采取了必要的預防措施,現在就不會發生這種麻煩和災難了,它們其實是你當初沒有“遠慮”的結果。因此,人如果時時、事事都有“遠慮”,為處置將來的偶然事變做了準備,那就一生都是自由的,任何時候都會感到應付裕如,毫不犯愁了。從哲學世界觀上說,這說明孔子很懂得事物的因果聯係,他這話換一個方式表達就是:要防患於未然。

15-16子曰:“不曰‘如之何,如之何’者,吾未如之何也已矣。”

這說得又形象又準確。從來不說“怎麼辦,怎麼辦”的人,決不是因為他對什麼事都有辦法,總能辦好,而是由於他不喜歡動腦筋,發現不了問題,因此以為一切都可以按老辦法、憑老經驗處理。這種人辦事自然沒有創新,在複雜多變的事態麵前,一定失敗多、成功少。這種人還常常很自負,以為自己有一套,不願接受別人的批評意見。他這毛病也就很難改。所以孔子說,對這種人,“我真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這章從正麵說,就是教人多思,與上一章聯係起來,就是說明要多作“遠慮”。人世間的事情,從發生看,完全重複的是絕對沒有的;從產生的影響看,更是如此。因此,人遇到的任何問題都是新問題,過去處理類似問題的經驗決不可能幫助解決當前問題的一切方麵,要求得它的圓滿解決,得尋找新路子。於是就要多想,多問“為什麼”,多問“怎麼辦”。這就是人和動物的區別所在,也是聰明人和笨人的區別所在。動物憑著遺傳得到的“經驗”,確實足以處理好一生發生的所有事情;笨人則以為有了既得的經驗,就可以解決當前和以後遇到的一切問題。聰明人才懂得,任何問題的解決都需要有創造性,過去的經驗不是解決問題的現成公式,隻是幫助尋找新方法的出發點和指導。

從教育方麵來看,這就是說,對於那些完全不願意或根本不會動腦筋的人,你簡直無法教下去。當過教師的人必有這樣的經驗:成績好的學生多是能夠也喜歡提問的學生;成績不大好但愛提問的學生,則常常突然有大進步;唯有那從不提問,你問他哪裏不懂,他說不出,你隻好從頭到尾再給他講一遍,他說他還是不大明白,也仍然提不出問題的學生,你就實在沒辦法,不知“如之何”了。孔子說,對這種人“吾未如之何也已矣”,可見他也認為,所謂啟發式教學並不是萬能的,有些人就是“啟而不發”。當然,這也不可絕對化,除了白癡外,任何情況下都“不曰‘如之何,如之何’者”,是極少的,孔子說對這種人完全沒辦法,不過是教誨人們要多動腦筋,不要讓別人對你產生“沒辦法”的印象。

但是,總在曰“如之何,如之何”的人,是不是活得太累了,太苦了?即使“死於安樂”,也彌補不了一輩子的“生於憂患”呀!這種生活與孔子希求的“樂以忘憂,不知老之將至”的人生,能夠統一嗎?如何達到這個統一?在孔子那裏,一定是統一的,所以我們必須對這兩種人生態度、境界作出最恰當的注釋,使得二者的對立是統一中的對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