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子曰:“不憤不啟,不悱不發。舉一隅而不以三隅反,則不複也。”
這一章無疑是講教學方法要用啟發式,而不可采用要求學生死記硬背的注入式。但逐字講解的話,則會造成理解上的巨大差異。試看楊伯峻和李澤厚二先生的譯文相去有多遠。楊:“教導學生,不到他想求明白而不得的時候,不去開導他;不到他想說出來卻說不出來的時候,不去啟發他。教給他東方,他卻不能由此推知西、南、北三方,便不再教他了。”李:“不刺激便不能啟發,不疑慮便不能發現。指出桌子一個角,不知道還有另外三個角,我也就不再說了。”楊先生的譯文顯然靠近原文一些。
這一章的“憤”,和7-19章孔子作自我描述時說的“發憤忘食”的“憤”,應該相通,即也是指自己憤激起來決心努力的精神狀態。學生自己還沒有求知的欲望時,你硬去教他什麼,自然效果很差,甚至引起他的逆反心理。他有要求了,很想學了,你再去開導他,當然就“一拍即合”。這是啟發式教學的重要理論根據。當然,這不是說教師應無限期地等待學生“憤”起來,而正是說,先要誘發刺激學生學習的欲望。這是“啟發”的第一步:開啟他的求知之門,沒有這一步,你的啟發將是所謂的“啟而不發”,不會有效果的。“悱”是想說而說不出來的樣子。學生想學了,經過開導,也學起來了,並且心有所得,但遠未成熟,還沒有發表的願望,就不要硬要求他談感想、發議論,要待他覺得自己已有獨到的體會,講出來可能得到某種榮譽,隻是又感到不知從何講起時,才啟發他一下,幫他把思想梳理得更有條理,那就水到渠成了。因為教師本是起接生婆、助產士的作用。這是啟發式教學的完成階段上所必須注意的。最末一句是講中間階段的情況。教學不應隻是老師講,學生記,應是雙向活動,教師隻是引導學生思考,因此首先要求教師講的內容、舉的例證具有典型性,能夠通過分析、類比、推論等思維活動,從中發現更多的東西。如果老師教的東西沒有這樣的豐富性,沒有更多的義蘊,所包容的也就是所講解的,那學生就除了記憶之外再無思考的餘地和必要,教學也就談不上啟發性了。遇到這情況,教師就應更換教學內容,不再繼續采用舊講義舊說法了。
我上麵的解說,和楊先生的譯文,對於原文前兩句的理解是一致的,對最後一句的理解就相反了。按楊先生的譯文,孔子似乎是說,學生不能做到舉一反三,就說明他智力低下,這樣的學生就不必再教了。這理解至少有三個不恰當。一是不符合孔子“有教無類”的根本教育思想。二是太過份了,能舉一反三,這是十分聰明的人才能達到的,怎麼能要求每個學生都有這水平呢?孔子不會這樣不講理的,要這樣的話,他招不到幾個學生。三是這裏既然是講啟發式教學,而不是講該招和不該招哪樣的學生,那麼,就應是針對教師提出要求,不會是講學生接受啟發式教學應具備什麼條件,因此,遇到學生不能舉一反三的情況,就不應把責任推給學生,應是教師檢討自己講授的缺點並考慮如何改進。就是基於這些考慮,我作了以上解說。看來,楊先生譯文的頭兩句,與我的解說可能也是貌合神離,因為楊先生始終著眼才對學生的要求,我則把要求指向教師,所以還特別交代“不憤不啟”正是要求老師誘導學生“憤”起來。
關於李先生的譯文,就不必多說了,隻想指出:似乎不是講啟發學生,而更像是在描述學生;刺激、啟發、疑慮、發現這四個動詞的主語有些混亂,不好確定;最後一句有個“我”,可看不出這“我”同前兩句的關係。但他後麵的《記》還是講啟發問題,寫得很是精彩。
11-20子張問善人之道。子曰:“不踐跡,亦不入於室。”
這一章極難解,已有的注釋、翻譯很多,我還沒見到能夠自圓其說的,或經得起推敲的。首先,孔子的答話究竟是並列複句,還是主從複句,就不好確定。楊伯峻看作並列句,所以譯作“善人不踩著別人的腳步走,學問道德也難以到家”。李澤厚譯作“不跟著腳步走,也就不能進入室內”,顯然是當作主從(條件)複句的。兩人譯文的意思似乎都不像是對於“善人之道”的回答,即有答非所問的毛病。其次是“善人”和“善人之道”都不好懂。一般都認為“善人”是指天性善良的人,所以不學習他人榜樣(不踐跡),僅按本性行事,也不會行為出格,隻是達不到最高水平(不入於室)。這倒是說得通,但這一來,孔子就不像是在回答“善人之道”,而是回答“什麼樣的人是善人”了。楊伯峻正是這樣理解的,他對子張問話的譯文就是“子張問怎樣才是善人”。但這明明不合《論語》行文的常規,如果是這樣,必是說“問善人”,決不會加上“之道”二字的。“善人之道”是指善人通常行事的“道”,還是特指做某種事的“道”?也不清楚。李先生就說“亦可譯作‘善人’行政的道”。更令人驚訝的是,他竟把這個“善”看作動詞,將子張的問話譯作“子張問如何使人變好”,這顯然是被原文所答和所問似乎脫節逼想出來的譯法。最後是“不入於室”應作何解,也不清楚。一般都聯係到11-15章“由也升堂矣,未入室也”,認為也是比喻道德、學問還沒有到家。但是,在那裏,“未入室也”是相對於“升堂矣”說的,當然是比喻尚未到達最終目的地,也即最高階段,這裏的“不入於室”是接著“不踐跡”說的,並未預定“入室”為最終目的,為什麼也一定是比喻“未到家”呢?“不踐跡”若是說他不想或不願踐跡,正是暗示他不把入室作為目的,結果沒有人室,他不會有什麼遺憾的,別人又怎能用“未入室”來評定他道德學問尚未到家呢?何況這裏明明是說“亦不入於室”,不是說“未人室也”?
作了上麵這些考慮後,我認為“不踐跡,亦不入於室”是說既不走別人的老路,也不想進入別人都想進入的“室”,即不以達到一般人的目標為滿足。這既是對“善人”的描述,但顯然更是對“善人之道”的回答。同時,這樣理解,全章就完全是表彰善人,不含有對善人的任何貶斥或遺憾之情了(說善人學問道德未到家,是多少帶點指責或遺憾的),從而使這章的“善人”與13-11章的“善人”相呼應。那裏說“善人為邦百年,亦可以勝殘去殺矣”,完全是讚頌善人,這裏怎麼會說善人道德學問不到家,又帶貶意了呢?自然仍是讚揚善人:“不踐跡”,即有創新精神,“不入於室”,即理想目標比一般人的要高得多。
聲明一句:我的以上解說是受了牛澤群先生《論語劄記》中《“善人之道”義辨》一文的啟發而得到的,如能得到學術界的讚賞,榮譽屬於牛先生。
我將這一章歸入孔子論教育的部分,是因為從教育思想方麵看,這一章就是教人不必因循守舊,隻照別人老路走,而應該像善人那樣,勇於創新,並且可以把目標定得更高些。
6-20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樂之者。”
這是根據學習者對所學的東西的心理感受,即學的主體與客體之間的情感關係,區分“為學”的三種狀態,或者說三種境界,從而也顯示了學習所達到的成就的三個階段。所以三個“之”字都是指代學的對象,在孔子那裏,當然主要是指他心中的“道”,但也可以是任何其他對象,如知識、技能、藝術等。
這是說得很實在的。許多注家以吃東西為例,如康有為就說:“譬之於味,知者知其可食者也,好者食而嗜之者也,樂者嗜之愛悅者也。”學習某種知識,研究某門學問,即使像數學那樣的很抽象的學問,也是如此。孔子當然主要是把人作為道德主體說這話的。一個人,認可某個做人的道理,對按那道理行事的人懷著敬意,心存羨慕,但未必就能身體力行那道理,那他就是“知之者”。如能身體力行,但隻是因為覺得自己“應該”如此行事,生怕不這樣做受到指責,因而這樣做了就自覺或不自覺地期望得到某種表揚或回報,那麼,盡管行為已無懈可擊,也還隻是“好之者”。當他隻有這樣做才感到快樂,不這樣做就不痛快,根本不存得到表揚、回報的念頭,也無受到批評指責的擔心,行為在客觀上亦即在他人看來無懈可擊,完全符合他信仰的道理,他自己卻隻是“隨心所欲”、“我行我素”時,那就是“樂之者”了。孔子自述的“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大概就是這一人生境界。這當然是做人的最高境界。
作為教育思想,這一章就是要求在道德教育中,要努力促使教育對象從“知之者”走向“好之者”,再進到“樂之者”。可以說,第一目標是最低綱領,是大部分受教育者都可望達到的;第三目標是最高綱領,隻可能有少數人能夠達到。至於智育、體育等方麵的教育,則要特別注意因材施教和培養學生的興趣,因為一個人是否能對某門知識或技能產生愛好甚至達到“樂之”的程度,常與他的天賦才能有關,不總是“培養”得出來的,教育者不可不區別對待。
15-17子曰:“群居終日,言不及義,好行小慧,難矣哉!”
這一章的“難矣哉”明顯是作謂語,主語是什麼?楊伯峻以為是前頭三句話所描述的那種人,所以全章譯作:“同大家整天在一塊,不說一句有道理的話,隻喜歡賣弄小聰明,這種人真難教導。”從譯文看,李澤厚也作這種理解。可對17-22章中明顯相同的“難以哉”,楊先生卻作了完全不同的翻譯。那裏原文是“飽食終日,無所用心,難矣哉”,楊先生的譯文是:“整天吃飽了飯,什麼事也不做,不行的呀”“不行的呀!”前頭明顯可以加個主語“這”,複指前麵兩句話。因此,對這章的“難矣哉”還須加以推敲。
毫無疑問,這章是對“群居終日,言不及義,好行小慧”的某個人,或這樣一夥人、一類人的批評,問題隻在於如何確定批評的著眼點:是說他們這樣下去不行,會引來災禍,還是說這種人真難教育,簡直無可救藥?孤立地看,兩種解釋都可以,比較而言,前解比較合乎實際,後解則似乎言過其實了。“好行小慧”,說明這種人並不愚昧,就智力而言,至少在中等水平以上,甚至是恃才傲物者。他不走正道,不努力向上,終日和一些同他一樣不務正業、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談些無聊的事情,沒幾句正經話,自然說明他意誌消沉,玩世不恭。可為什麼這樣?決不是性格使然。這種人決不是天生如此,往往是懷才不遇,勞碌奔波而終不得誌者,於是自暴自棄起來,隻求在“彼此彼此”的同類人中混日子,醉生夢死地尋開心了。這樣繼續下去,這種人必然沒有好結果,隻會遭世人恥笑,被社會拋棄。在這意義上,說他們“難矣哉”應是很中肯的。說這種人不可救藥,則隻會是他的親朋好友在多次勸其重新振作起來而收不到效果時的恨鐵不成鋼的氣憤話,或者激勵話,從社會方麵說,是不可以這樣看待這種人的,相反,社會應該反省自己的責任,因為這種人的存在正說明社會某方麵的不合理或不健全,故而不能促使人人向上,人盡其才。因此,挽救這種人,將他們重新召回社會,讓他們有用武之地,才是社會對待他們的正確態度。我想,孔子如果不是針對某個具體的人,而是把這種人的存在當作一個社會現象、社會問題來加以評論,他必是抱這種觀點的。所以我認定,這一章的“難矣哉”和17-22章的“難矣哉”一樣,也應譯為“不行的呀”。一般地說,當一個社會欣欣向榮的時候,上麵說的這種人是很少的,甚至沒有,如果有,那確實應由他們自己負責,社會可以評價他為自甘墮落、無可救藥的人。當社會走向沒落,不知希望在哪裏,即大家都不知道該向何處走的時候,這種人就會出現並且逐漸增多起來。這種人就是當年俄國作家萊蒙托夫筆下的“當代英雄”。社會啊,你的英雄們不去創造英雄業績,而是“群居終日,言不及義,好行小慧”的話,你可不要責備他們,而更應反省自己啊!所以這個“不行的呀”既是對這種“英雄”的警告,喝令他們浪子回頭,也是向社會呼籲,提醒大家關注這個社會問題,設法盡快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