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章 孔子的仁學理論(三)(2 / 3)

7-26子曰:“聖人,吾不得而見之矣;得見君子者,斯可矣。”

子曰:“善人,吾不得而見之矣;得見有恒者,斯可矣。亡而為有,虛而為盈,約而為泰,難乎有恒矣。”

聖人,在解說14-42章時講過,是“博施於民而能濟從”的君子,即是最高等級的君子,德才比一般仁者還要高,所以孔子說他不能夠見到了,能見到一般的君子就滿足了。“善人”,在《論語》中共隻出現過三次,另二次是在11-20章的“子張問善人之道”和13-11章的“善人為邦百年”中,孔子並未明確說明指什麼人,所以我們隻好邏輯地推定,大概是指努力於全麵進行道德修養的好人,由於孔子認為當時“禮崩樂壞”,人心不古,所以說這種人他也見不到了,能夠見到“有恒者”,即能堅守某種道德操守的人,就可以了。從13-11章說“善人為邦”看,也許是專指為官當政者中的好人,所以這章以下幾句可能是針對執政者說的:把無說成有,以虛當作實,將窮冒充富,這是很難有恒,亦即難於長久堅持下去的。這是講的為政者的缺德。這三種表現,也就是我們批評的“假、大、空”,當然堅持不了很久,“難乎有恒矣”。這章中的“約”和4-2章裏“不仁者不可以久處約”中的“約”同義,“窮困”的意思;“泰”是指寬裕、豪華。

19-11子夏曰:“大德不逾閑,小德出入可也。”

“閑”本指柵欄、馬圈,引伸為界限、範圍,所以頭一句是說大德不可以越出界限,必須嚴守規範;後一句則補充說,小德有點出格,是可以的。我們曆來講重大節,不要太拘泥於小節,不知是吾對孔子這一思想的繼承,反正意思完全一樣,因為我們說的“節”也就是“德”。

這個思想嚴格說是對的,因為無論對什麼,都不能要求百分之百,既如此,就隻好抓大放小,否則,很可能因小失大。不過,實行起來有個困難,那就是大德小德不好區分,如果把對於“大人物”和“小人物”的道德要求是否應有所區別的問題也扯進來,就更不好處理了。任何一個道德規範體係,大概都不會把各種人物的大德小德都作出明確細致周到的規定,像法律條文一樣。這樣,怎麼好操作呢?對一個具體的人的道德評價怎麼能達到公允呢?所以長期以來,在我們這裏隻好實際采用領導說了算的辦法,老百姓由基層領導作鑒定,當領導的人由上一級的領導來鑒定。這情況現在有了很大的改變,我認為應該列為我國社會道德進步的重要表現之一。

其實,重大節,不要太看重小節,在評價別人的時候,是誰都這樣處理的。這不必作調查,也不必作理論證明,隻要承認誰心中都有好人和壞人,並且誰心中的好人都有小節上的過失,壞人決不會連一點好事都沒有做過,就足夠了。所以,可以把子夏這句話看作他對於人們評價他人道德麵貌時實際應用的原則所作的一個概括、總結,但決不可以當作個人進行道德修養和實踐的指導。個人道德品質的培養,總是,也應該提倡從小事、小節做起,特別是未成年人,他們一般是談不上有大節的,如果把“小德出入可也”當作“道德自我審問”的原則,那簡直是教他們不必重視道德上的成長,真是“豈有此理”了!即使成年人,也不能借口“小德出入可也”,而放鬆了對自己的要求。“嚴以律己”是從來就被視為道德箴言並用以讚譽有德之人的,而“嚴以律己”不正是說,即使小德也不允許有半點出入嗎?

李澤厚說:“其實,社會性公德才算大德,宗教性私德純屬私人事務,可以有不同選擇。因之個人信仰、生活方式、興趣愛好等等均應屬小節。個人修養或不修養,均無不可,隻要不違反公共法規即可。”區分社會性公德和宗教性私德,這思路我很欣賞,但這段話說得沒有意思。不隨地吐痰屬社會性公德吧?但至少在我國今天,恐怕還沒有人會同意把它列入大德的,李先生自己也一定不會的。個人信仰、生活方式、興趣愛好,等等,根本就不屬於道德評價的領域,談不上“德”的,連宗教性私德也談不上,怎麼扯到“德”裏麵來講了?“小德出入可也”,對人家的生活方式、愛好習慣,你怎樣講“出入”?有什麼“可與不可”的?

我以為,在我國,在最近時期,能夠解決關於“大人物”和“小百姓”的大德小德標準問題,並能繼續縮小二者之間的差別,向“道德裁判”麵前人人平等的方向再前進一步,就很好了。

16-12齊景公有馬千駟,死之日,民無德而稱焉。伯夷叔齊餓於首陽之下,民到於今稱之。其斯之謂與?

這一章前無“×曰”字樣,不知是誰說的;後麵的“其斯之謂與”又在前麵無所承受,所以不好講,要講也是猜測,沒有意思。但有一點可以肯定,那就是說者認為:人民稱道、尊敬的乃是人的德性德行,而不是他擁有眾多財富(“駟”是四匹馬駕的車,所以“有馬千駟”乃指非常富有),因此,隻有道德崇高者才會長久被人民懷念,能夠流芳百世;“無德而稱焉”者,不管曾經多麼有財有勢,死後也無人提及。這個思想,對於“畏曆史”,重“身後之名”的中國人來說,是很有意義的。正是這個思想,鼓舞著眾多誌士仁人視死如歸,抱著“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坦然心態,或者懷著“殺了夏明翰,自有後來人”的壯烈豪情,毫無遺憾地赴死就義。在生不能讓人指脊梁骨,死後不能背曆史罵名,這可以說是沒有宗教觀念的中國人的宗教思想、宗教情感。

以上各章中都有“德”字,下麵九章中沒有德字,但談的都是道德問題。

13-8子謂衛公子荊,“善居室。始有,曰:‘苟合矣。’少有,曰:‘苟完矣。’富有,曰:‘苟美矣。”’

“居室”的本義指居住的房舍,從全文說“始有”、“少有”、“富有”看,“善居室”應是說善於對待家業即他的私有財物。衛公子的物質欲求很容易滿足,剛有一點,就說“足夠了”;稍多一點,就說“很齊備了”;更多一點,就說“真是完美極了”。這種人做官的話,自然會清正廉潔,決不會貪汙腐敗。孔子用“善居室”來表彰衛公子,可能有諷刺當時貪官的意思,但更可以理解為提倡一種“知足常樂”的生活態度和人生境界,教人不要貪求物質享受。前麵我曾提到石裏克的“幸福接受能力”概念,不貪婪、有節製,就是提高幸福接受能力的一條途徑。衛公子容易滿足,他的生活一定比貪得無厭的人們幸福得多,他的名聲、口碑則當然會更高更好。事實上,《左傳》上就把他列為衛國的君子。

我國改革開放之初,曾針對以前的禁欲主義提出過“為物質刺激恢複名譽”之類的口號,當時有人根據“惡是曆史發展的動力”,即是人的永遠不會滿足的欲求在推動人類社會的發展,反對“知足常樂”這類人生格言和“節製是一種美德”這種道德信條,盡管道理說得又大又深,讓理論水平不高的青年人聽得瞠目結舌,其實是既曲解了曆史規律,又不懂人類道德生活的本質的表現。就人類而言,從曆史發展看,人的欲求是社會地產生和社會地滿足的,“人類永遠都隻會提出它可能解決的任務”,古代的皇帝也遠沒有現代平民百姓這樣多的物質享受,具體的生活欲求更大不一樣。因此,放到曆史長河中,任何個人的物質生活比之後人都一定相形見絀,值不得誇耀,而比之前人,又總有超過而足以感到欣慰之處。就個人而言,從特定的時代來看,人們因各種條件的差異,物質享受的水平和提高的可能性必不相同,“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向往更好的生活,羨慕更富有者,是人之常情,也即規律。但實現這“向往”,讓自豪感代替羨慕心,不但也要有條件,而且常常不是主觀努力就可以達到的。達不到,而向往之心和羨慕之情不已,則隻會增添痛苦。因此,人還需要有一種能讓自己至少暫時停止向往之情、去除羨慕之心,從而獲得相對的滿足和幸福的情感,來起一下調節劑的作用,以期在追求更加美好的生活的路途中,時刻保持著平和的心態,不至於總在追求總在進步卻又總在增加痛苦。這情感就是“知足感”。這情感的獲得不需要外界條件,隻需要主觀的努力。但確實需要努力,因為它要對抗上述“人往高處走”的規律和外界的誘惑。“知足常樂”和“節製是一種美德”,就是應人類的這個需要而產生的人生哲學和道德訓誡,人能接受這個哲學和訓誡,知足感就能逐漸培養起來。在這個深刻的意義上,知足感是幸福感的重要部分和內容,或者說是獲得幸福的重要方法和途徑,因而“知足常樂”應是真正的人生指導。孔子感悟到了這一點,所以才有這一章評衛公子的一番話。

5-15子貢問曰:“孔文子何以謂之‘文’也?”子曰:“敏而好學,不恥下問,是以謂之‘文’也。”

衛國大夫孔圉死後諡為“文”,帶有褒義,子貢問孔子這憑的什麼,孔子回答說,就因為他聰明而又勤勉好學,並且謙虛而不恥下問,所以得了“文”這樣一個褒獎的諡號。不必追問孔子所說是否屬實,我們感興趣的是:孔子認為“敏而好學,不恥下問”是一種美德,有這種美德的人應該受到褒揚。

康有為注此章時說:“凡人性敏者多不好學,位高者多恥下問。”前一句說得並不準確,事實上,天資聰明而又好學的人,比天資較差但很好學的人,比例地說,恐怕還要多些。從理論上說,這才是正常情況。這不僅因為真正聰明的人才懂得學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才會自覺努力學習,更在於他們學起來比較輕鬆愉快,容易產生興趣,不以學習為苦事,自然在旁人看來也就更加“刻苦”一些。在講“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樂之者”(6-20)時,我比較詳細地論證過這意思。比較笨的人,既不懂學習的重要性,又不能在學習中得到樂趣和享受,怎麼反而會更加好學呢?所以,認為人性敏者多不好學,故而對聰明而又好學的人應該給以更高的道德褒揚,是不正確的。這也是一個“誤區”。

“位高者多恥下問”,基本上是事實。居高位者不必是學問才能也高,更不一定比低位者都高,但學問才能低者向學問才能高者發命令,作指示,旁人看來總有些悖理,他自己也就難免心虛,可又戀棧,不願讓賢,因此隻好想方設法掩蓋自己的才疏學淺,力求給入學問才能也高人一等的印象。這樣,他怎麼會願意向低位者下問請教,主動暴露自己不如人呢?倒是那些真有才學,即在才學方麵並不心虛的高位者,比較地願意或者說敢於“下問”。就因為如此,“不恥下問”才值得表彰,才成了美德。這就又一次證明:道德上提倡的,正是人們不願意做的,因為“畢竟沒有理由要去提倡一種人們本來很願意做的事”。自然,提倡的終極目的在於促使高位者的才學得以增長,從而工作做得更好,社會多受其益,而不僅僅在於使他有個道德好的名聲。“社會”的目的總在社會的發展,不是為了個人的完善,雖然二者是統一的,但後者終究是實現前者的手段。

後來,有人擴大了“不恥下問”的範圍,說“下”也可以是指才能、知識、身份等不如自己的人。這樣解釋“不恥下問”,孔子表彰“不恥下問”就與他的“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2-17)的思想更有聯係了。這理解自然加深了“不恥下問”的意義,但孔子說這一章時,他的“下”字恐怕僅是在“地位下”的意義上使用的。

5-27子曰:“已矣乎,吾未見能見其過而內自訟者也。”

這一章應結合4-17章“見賢思齊焉,見不賢而內自省也”和7-3章“德之不修,學之不講,聞義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憂也”,以及曾子說的“吾曰三省吾身”來讀。有道德的人和努力於道德修養的人,對待自己的過錯不僅是“不遷怒,不貳過”(6-3),而且在尚未發現犯錯時也經常自我反省,審查自己有無過錯,發現了過錯,則真正地自責、自咎,並且準備接受應得的懲罰,盡可能彌補自己的過錯給他人造成的損失。這就叫“內自訟”。有無“內自訟”精神,可說是有德者和缺德者的分水嶺,因為能夠做到“內自訟”,終將成為大有道德的人。孔子感歎他沒有見到過“內自訟者”,一方麵是歎當世注重道德修養的人太少了,更是強調做到內自訟很不容易,而這卻是道德的“門檻”。

必須明確,“內自訟”不等於“後悔”。“內自訟”中自然有後悔,過失意味著出現了不願意出現的結果,既然發現、承認了過失,哪能不“悔不當初”?但後悔重在為自己的損失痛心,即使想到給他人造成的傷害,也是因為感到自己要對此負責,因而仍然是為自己受害痛心。認識到自己受害的原因是自己,這是後悔的本質。就因為如此,隻要自己的損失得到了足夠的補償,就不再後悔;如果補償竟超過了損失,後悔心更會變為“因禍得福”感。“內自訟”則是為自己給別人造成的傷害痛心,如果說也想到自己的損失,那麼這損失完全是人格上的,就是說,覺得自己的人格降低了,而且是在自己的心目中。所以“內自訟”的本質是譴責自己傷害了別人和承認自己道德人格上的不足。因此,能夠內自訟者不但願意對別人所受的傷害負責,而且希望做出更多的補償,以求彌補自己人格上的缺陷和損失。所以世上不乏後悔者,大概人人都有過後悔,但內自訟者確實難得,有的人簡直不懂得“內自訟”為何物。

“內自訟”精神不僅是個人修德的門檻,一個政黨,一個政府,也隻有具有“內自訟”精神,才能真正取信於民,得到人民的衷心擁戴。任何個人、政黨、政府,都免不了犯錯誤。對錯誤的態度自然是汲取教訓,但“汲取教訓”可以是上述“後悔式”的汲取,也可以是“內自訟式”的汲取。隻有“內自訟式”的汲取,才能得人心,在他人、人民心中真正樹立起良好的道德形象。

17-16子曰:“古者民有三疾,今也或是之亡也。古之狂也肆,今之狂也蕩;古之矜也廉,今之矜也忿戾;古之愚也直,今之愚也詐而已矣。”

孔子似乎又是在借古諷今,褒古貶今,但更是在辨析人的幾種品性或者說行為表現在道德方麵的重要區別。全章講到的九種品性——行為表現,都是可以意會而不好下嚴格定義的,所以作起翻譯來,可能大不一樣,注釋家們的解說也很不相同。重要的是了解這一章給予的從道德上觀察、評價人的行為的方法論提示。

人的有些行為表現,一般地說,應該認定是不好的,要用一個貶義的詞專門指稱它,但就某些具體的個人來說,導致他們這種表現的,可能是一種好的思想品性,因而他們的表現必有一個界限,不會毫無那好的思想、品性的體現,還一定伴有其他相應的好的表現;就另一些人來說,他們這種表現則可能是基於不好的思想、品性,因而其中談不上有什麼好東西。這是因為,人的行為表現並不是單一的思想、品性造成的,往往是多種思想、品性綜合的結果,隻是其中有一種可能占主導地位。人的行為表現和思想、品性之間聯係的這種多樣性、複雜性,是人類意識行為中的基本事實,這就要求在對人的行為作道德評價時,不能不作分析,不可一看到某種表現,就簡單地把一般地說是針對那行為的“道德帽子”扣到行為者的頭上,而不顧及其他。孔子很懂得這一點,這一章就是他對這一點的“舉例說明”。

例如“狂”。一個人行為放達,我行我素,說話不看場合,做事不守規矩,顯得很不謙虛,傲慢無禮,等等,一般都批評為“狂”。所以“狂”含貶義,孔子承認這是“病”,即是一種毛病。但有些人的這種表現是因為他們心高誌遠,認識獨到,氣量宏大,而且確有才具,因此他們的“狂”中包含著不少可貴的東西,例如直率豪爽、剛正不阿、不畏權勢、不貪便宜、敢於冒險、勇於進取,等等。孔子認為這才是真正的“狂”,他把這種“狂”稱為“肆”,或者說同時還有“肆”。而在有些人,他們的狂卻是由於見識短淺,不知天高地厚,自以為是,剛愎自用,又並無真才實學,分不清是非善惡;因此,他們的“狂”僅僅是放蕩,說話沒遮攔,行事無根據,恣意妄為,胡作非為而已。孔子認為這同真正的“狂”貌合神離,毫無可取之處,隻能稱之為“蕩”。對於“矜”和“愚”,也可按這思路、方法理解,不必多說了。對人的行為表現要作分析,才能對行為者的道德麵貌作出中肯的評定,這思想在2-10章“視其所以……人焉廋哉”中,其實也表述了,不過那裏是強調人的道德本質總是能夠認識的,這一章則重在說明要對人的行為表現作分析,不要就把它當本質。孔子把好的本質歸給古人,說同一類表現在今人隻是反映壞本質,自然帶有“世風日下”的埋怨情緒,再次暴露了他貴古賤今、今不如昔的思想是很嚴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