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內篇·逍遙遊第一(2)(3 / 3)

由此還可以看出至人和神人的同、異之所在:都超越了世俗的、“低級的”名利思想,也超越了“高級的”“定乎內外之分,辯乎榮辱之境”的仁義觀念,就是說,在“所待”方麵,都比儒家為少,這是二者之同;不同的是,至人視自己為“凡人”,因此要愛護、珍惜自己的肉體之軀,對世俗思想觀念的超越也就以不喪失自己的生命為限,神人則視生死為同一,即置生死於度外了,因而可以更加不避艱險、以至出生入死地為他人、“為天下”奔忙——注意,這是從客觀結果上說,從主觀動機上講,他已毫無名利觀念,談不上為誰服務,隻不過是“連死都不在乎地”自由地、逍遙地活著。這就是二者的區別。顯然,神人更少有“所待”,比至人更高一級。莊子稱之為神人,是從他置生死於不顧,似乎並無肉體之軀這個意義上說的,同時也因為在世俗眼光看來,這種人是不可理解的,隻能說是神仙了。肩吾就是世俗的代表,所以他不能理解接輿對神人的描述,把那些隻是用來讚揚神人之高潔,和置生死於度外因而能夠發揮無窮創造力的話語,看做是大而無當、不近人情的瘋話。莊子借連叔之口說肩吾是認知上的聾盲者,真是批評得又準確又深刻。

宋人資章甫而適諸越,越人斷發文身,無所用之。堯治天下之民,平海內之政,往見四子藐姑射之山,汾水之陽,窅然喪其天下焉。這幾句話,一般都另起一段,判為講另兩個寓言,以致所說的兩件事顯得毫無聯係。對此,注家們都不予理睬,隻顧一句句往下注、譯。以這種態度給經典作注,應該說是不嚴肅的,但這是因為未能讀懂原文,隻好如此,也就不必從“學術道德”方麵去批評了。

我以為,如果相信莊子不會東一句西一句地說他的寓言,那就必須認定,這幾句還是連叔說的,即是他在對肩吾說完上麵的意思後,又進而指出,肩吾之所以在認知上表現得又聾又盲,竟聽不懂接輿的話,乃因他不僅處在世俗人的水平,而且是世俗人中之較低者,所以對於神人的表現既不理解,更不向往;至於像堯那樣的世俗人中的“頂級人物”,由於離道不遠了,倒是很可能由向往道到尋求道以至終於得道的。於是就會知道,這幾句不過是比喻地說明這個意思,所以應該這樣翻譯:(看來,接輿向你介紹神人,就像)宋人做衣帽生意卻跑到越人那裏去販賣一樣:越人剪發文身,用不著衣和帽,(哪會欣賞誇讚穿衣戴帽好處的話!)堯能管理好天下之民,使海內政治清平(這說明他德智超群),所以後來就去藐姑射之山晉見四子,剛走到汾水的北邊,就窅然不再以治天下為然,歸心於神人之道了。這樣理解,上述“毫無聯係”的問題,不是根本不存在了嗎?而且,還呼應與補充解釋了前文中“是其塵垢秕糠將猶陶鑄堯舜者也”句,使文章的邏輯更其縝密、完整——注意:“章甫”,可單指帽,也可泛指外衣,因後有“文身”,所以我翻譯為“衣帽”;“四子”指哪四人,不得而知,但肯定是指四位堪稱神人的得道者,此句“見四子”三字本應放在“山”字之後;“汾水之陽”的“陽”,一般理解為“北岸”,我從此說。

這個寓言說明,莊子對儒家之道,特別是其理想人物,並不是完全抱否定的態度,就是說,他隻是批判儒家的理論基礎,對真正奉行儒家學說的人的個人品德,還是肯定的,視之為離得道者不遠的人。這同宋榮子批評“知效一官”等“小知者”們“定乎內外之分,辯乎榮辱之境,斯已矣”,是一致的——《奧義》將這段話分作兩節,認為前節“章甫”寓言(至“無所用之”止)的寓意是:“已被堯舜之類俗君僭主整治得脫離天賦自由的宋人,不得不戴扭曲天性、符合‘禮教’的束發冠;尚未被堯舜之類俗君僭主整治得脫離天賦自由的越人,根本不需要扭曲天性、符合‘禮教’的束發冠。”後則寓言則是再次“闡明‘大治’之弊,對君主專製提出終極指控:即便是實行所謂‘仁政’的聖治明君堯舜,也把民眾整治得脫離了天賦自由,成了終極倚待君主的奴隸”。我以為,這是不問原文作者思維和說話的邏輯,隻顧用自己的“理解定勢”去解讀經文而作出的解讀,但要反駁這種理解又讓作者“服氣”,卻是很難的。

將以上兩個寓言作為一章,我以為很有道理,因為二者都以是否“以天下為事”作話題來展開人物性格,寄托寓意,而又相互發明。堯讓君位而許由拒絕接受,是要顯示道家心中的至人高過儒家心中的聖人:後者雖德才超群,但“定乎內外之分,辯乎榮辱之境”而已,在根本上仍未超越“有己”的羈絆;前者不要君之“名”,不喜君之“功”,不貪己之“欲”,自滿自足於自然本性;可見二者理當是庖人對屍祝的關係。但莊子不想把真正踐履儒家信條的人物貶得太低(整部《莊子》說明了這一點),還想交代出道家至人真要是當了政會是怎樣地表現,所以他實際上要譴責、鞭打的,是現實中的並不“以天下為事”,而僅“以個人私利為事”的打著儒家招牌的侯王、君主們,並且寄希望於真正“分分然以物為事”的“至人君主”。這是時代的願望,也是當時傑出個人思想發展的邏輯。因此,他接著又安排一個藐姑射山神人寓言,來補充交代:至人君主是這樣無私、無己、無功地“以物為事”的。肩吾作為世俗君主治下的俗人,對於這樣的君主自然不可理解,而揭示他的這個不理解又正是對現實君主的批判:他的專製統治把人性扭曲了,使人失去了正常的判斷力——說明一句:就是憑著對這兩個寓言間的關係的這種體認,我對“之人也,之德也”後的那段話,作了上述的“反傳統的解說”,因此,如果我對“這個關係”的領會不錯,我對那段話的理解就一定符合莊子的原意。還說一句:如果聯係到《應帝王》篇中老聃的話:“明王之治,功蓋天下,而似不自己;化貸萬物,而民弗恃;有莫舉名,使物自喜;立乎不測,而遊於無有者也。”我對那段話的理解就更見正確、確切,更見“神人無功”主要是說他不追求對自己的“功”。

]三惠子謂莊子曰:“魏王貽我大瓠之種,我樹之,成而實五石。以盛水漿,其堅不能自舉也;剖之以為瓢,則瓠落無所容。非不呺然大也,吾為其無用而掊之。”

惠子這話有幾處要解釋一下:“實”指果實;“石”讀“擔”,是重量單位,據說古時相當於百二十斤;“不能自舉”是說那葫蘆(“瓠”)裝滿水後提起來底部就會破裂;“瓠落”的“落”是“置放”義,即“落腳”的“落”。所以惠子是說,他所得的葫蘆大而不堅,不能用來運水,剖開來作瓢用,又沒地方放,於是隻好“掊之”——將它打碎了。“非不呺然大也”一句,顯是說明後句“掊之”的原因,使用“非不”的雙重否定,是為了加強肯定,所以我認為可翻譯為“就因為它呺然大”。“呺”字,也許因為在其他書中未能找到用例,辭書編者隻好就憑此句解釋為“大而中空貌”,但僅從此句看,“呺”隻是反映“大貌”,“中空”乃屬於瓠的“貌”,編者也誤派給“呺”了。考慮到此字從“口”從“號”,訓為“大而禁不住吹氣的壓力貌”,也許比較貼切。

莊子曰:“夫子固,拙於用大矣!宋人有善為不龜手之藥者,世世以洴澼為事,客聞之,請買其方以百金。聚族而謀曰:‘我世世為洴澼,不過數金,今一朝而鬻技百金,請與之。’客得之,以說吳王。越有難,吳王使之將。冬,與越人水戰,大敗越人,裂地而封之。能不龜手,一也;或以封,或不免於洴澼,則所用之異也。今子有五石之瓠,何不慮以為大樽而浮乎江湖,而憂其瓠落無所容?則夫子猶有蓬之心也夫!”莊子聽了,就批評惠子說:“這說明你庸俗淺陋,太不善於使用這大東西了!”接下舉個要善於利用物的性能,最好地發揮它的效用的例子:宋國有戶人家掌握了一種能讓手在冷水中久泡而不龜裂的藥方,但隻是因之能夠世世代代從事漂洗絲絮的活計以糊口而已,因此,當有人願出一百金買這方子時,也就把它賣了;買到這技術的人拿去遊說吳王,結果在一年冬天越國侵犯吳國時被吳王派去帶兵迎戰,並因在水戰中大敗越軍而受到吳王封地的獎賞(“裂地”指劃出一片土地,“封”指封賜)。末了,莊子說:這同一個不龜手藥方,有人用它是得到封地,有人卻僅僅是憑著它而得以世代從事漂洗,這個反差完全是使用的不同造成的。現在你有能夠裝五擔水的大葫蘆,怎麼就想不到用它做個大酒壺,帶著它到江湖中去飲酒豪遊,而擔憂把它剖開做瓢用又沒地方放呢?看來,你的心太茅塞不通了啊!

這個寓言的深意,留到和下一個一起分析,這裏先討論一下莊子說的頭句話“夫子固,拙於用大矣”的理解和翻譯問題。這句話,一般中間不加逗號,即把“固”字看作“拙於”的狀語(《奧義》也未對此提出修正意見,給出的原文同樣是“固拙於”連讀),其含義則有兩說:《正宗》訓為“本來”,《今注》翻譯為“真是”。僅就本句而言,兩解都有訓詁根據,若聯係到末句中的“猶”字似乎是“仍然”的意思,自是《正宗》的理解比較接近原文原意;從這一句顯是莊子聽了惠子的話後對惠子的批評,含有驚訝於惠子竟如此不會“用大”的情味看,則《今注》領會得更好一些。究竟哪個的理解為優?沈善增先生在其《還吾莊子》中說,前麵惠子的話,其實是惠子用來“影射、暗貶”莊子的道“大而無用”,故而這寓言是莊子為他的道雖然大但有用作解釋和辯護,頭一句就是“開門見山地反擊,直指惠子本人,這是因為您本來就不善於使用大物”。如果此說能夠成立,問題就解決了,因為這一來,莊子談不上有驚訝,“真是”就沒有了依據,“本來”則顯得更有支撐。

我以為,從一般都認為惠子(即惠施,確有其人,且與莊子同時)是莊子的辯論對手兼好友看,沈說是有道理的;但本篇到此為止完全沒有涉及莊子“道大”的問題,認為此則寓言是要為莊子的道“雖然大但有用”作解釋和辯護,缺少“語境根據”;本篇主題是作“小大之辯”,據以得出的結論是,人具有大知、大視野、大眼光、大境界,就會超越隻有小知的“小家子氣者”,在論述中間插入這樣一個辯論,是既不必要又很不協調的;如果相信《逍遙遊》作為全書首篇並非毫無根據,就更要認定,沈說沒有關於莊子和惠子的關係作“背景支撐”。但我也難以在“本來”和“真是”間作出選擇。這迫使我反複研讀原文,結果猛然想到,既然本篇是要講大知對小知的超越,那麼,將這一句理解為莊子首先就點明,惠子那樣處理大葫蘆乃是小知者的表現,即是批評惠子沒有見識,因而也沒有氣度,豈不最為切近本篇主旨?這樣,莊子的批評就既不是著眼於惠子“本來”有的缺點,也談不上對他不會“用大”的表現感到驚訝,從而也就不該把這個“固”字看作“拙於”的狀語,而應視為形容詞,作“夫子”的謂語,說明他乃“小知”。一查字典,果然發現“固”字有個“鄙陋”義項,而“鄙陋”又可訓為“庸俗”、“淺陋”,我真興奮極了!於是,我在“固”字後麵打逗號,將此句作如上“標新立異”的翻譯,同時感到一種“認真讀經典”所特有(也常有)的樂趣——末句的“猶”字怎麼辦?我的回答是:1.就訓為“仍然”,並不會引起矛盾;2.“猶”作副詞時還可表示程度高,相當於“太”,按這意思解這末一句,更好,更能和前文相呼應。

惠子謂莊子曰:“吾有大樹,人謂之樗,其大本擁腫而不中繩墨,其小枝卷曲而不中規矩,立之塗,匠者不顧。今子之言,大而無用,眾所同去也。”這雖還是寓言,但惠子的話中有“今子之言,大而無用,眾所同去也”句,所以確實是對莊子的攻擊了。與上則聯係起來,最合情理的推論是:惠子聽了莊子的那個批評、奚落後,雖然無可反駁,但並不服氣,覺得莊子講的那番道理隻足以服人口,並不切實用,即“大而無用”,於是特意構想了這樣一棵大樹來,明白地譏諷莊子之言和這大樹一樣,也是“大而無用”,因此誰也不會信從(“眾所同去也”)。你看他對那大樹的描述:大家叫它樗樹(即臭椿樹),主幹(“大本”)周圍長滿了大疙瘩(此“擁”是擁有義,說“擁腫”,是故意把那樹描寫得令人討厭、作嘔。《正宗》訓“大本”為“大樹根部”,注“擁腫”為“臃腫”,不切原意),以致墨線都打不上,枝條則彎彎曲曲,簡直不能施以規矩(意謂無法將它加工成器具),即使讓它長在大路邊(“立之塗”),過往木匠也會看都不看它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