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內篇·人間世第四(1)(2 / 3)

也有幾點需要作些說明。

1.“而強以……衒暴人之前者”,頭上的“而”字,是連詞,相當於“卻”,因此前麵隻能用逗號,一般都在前麵打句號,大概是因為把這個“而”字當“爾”了,這是不該有的誤解。《奧義》也打句號,還把這“而”字改作“爾”了,則是因為它認為“而”字前的四句,是“先言‘人氣’對‘人心’的影響力通則:‘德信’、‘人氣’成反比,而‘人氣’、‘人心’成正比。達至真知的達者,通常人氣未達;未達真知的聞人,往往人氣大達。因此內德深厚、信用篤實的達者,雖有真知卻無人氣推進,難以影響人心;而內德淺薄、信用虛浮的聞人,雖無真知卻有人氣助力,足以蠱惑人心”。但我以為,並不存在上述這樣一條“通則”,莊子也不會認為有這樣一條通則,原文更未表達這樣一條通則,因為“且德厚信矼……者”這個“者字結構”是個條件從句(“者”字的作用就是指明它前頭的話是後麵所說內容的充分條件),條件有兩部分,中間用個“而”字,是交代這二者之間事理上並非“順承連接”,而是“逆向作用”的;“而”字前麵的“德厚信矼”與“未達人氣”之間,以及“名聞不爭”與“未達人心”之間,不是因果關係,而是轉折關係,換言之,中間添加連詞的話,不是“則”,該是“而”,或者“卻”。因此,如果說孔子在這裏是要用一個“通則”即一般道理來開導顏回的話,這通則乃是我的譯文所表達的那樣。那倒確實堪稱為通則的。

2.這段話中的“衒”字,在通行本中作“術”,這是因為“術”的繁體字是“術”,與“衒”形近而誤。《今注》說這“衒”是“炫”的異體字,但給出的原文仍作“衒”。

3.“以人惡育其美”中的“育”字,通行本作“有”,《今注》作者據他人說改作“育”,並且以為是借作“鬻”。我以為,作“有”其實也可以,因為“有”的一個義項是“獲得”。

4.“若唯無詔,王公必將乘人而鬥其捷”,確實比較難解。我的思路是:整個這段話都是孔子在陳述他設想的顏回真去了衛國後的處境、情況,而這一句則是承接著衛君“惡用爾求有以異”而發,所以這個“詔”字不會是“應詔”義;在秦以前,“告、誥、詔”都是“告訴”義;“詔”字專用於皇帝下達命令,是秦以後的用法。因此,前句“若唯無詔”應是“你隻好不做告誡”的意思,也就是預言顏回將沒有機會向衛君進諫,於是隻好不諫。下句與這意思似乎不相銜接,那是因為中間略去了“否則”、“不然的話”這樣的意思,而這在當時,是不違語法規則的〔這格式在《論語》中多次出現,典型的一例是《八佾》篇第七章頭兩句:“子曰:‘君子無所爭。必也射乎!’”孔子“曰”的兩句無疑是說:“君子沒有什麼可爭的事情。如果有所爭,一定是比箭吧。”(楊伯峻譯文)“如果有所爭”這個假定條件,在原文中沒有對應的文字,是靠“格式”來“不言而明的”:這條件就是前一句的否定意思。這兩句間就略去了“如果說也有爭的話”的意思〕。“王公”,不必是指衛君本人,應包括他身邊的大官們。“乘人”,在這裏是“鑽空子”的意思;接著說的“鬥其捷”則應是狀寫他們爭相表現他們的思維敏捷,即“鑽空子”鑽得又快又好。

5.這段話最後三句,《今注》的譯文是:“開始時依順他,以後就永遠沒個完了。如果他不相信厚言諍諫,那(你)就必定會死在暴人的麵前了!”《正宗》的譯文是:“如果你按照自己的初衷沒完沒了地諍諫下去,你恐怕會因為沒人相信的囉囉唆唆,定然死在暴君的麵前。”《奧義》轉述為:“你的違心順從一旦開始就再難中止。你未獲信任卻多嘴強諫,必將死在暴君麵前。”三者彼此不同,又都同我的理解相去甚遠,哪一個比較接近原文原意?讀者自有判斷,我就不說了。

“且昔者桀殺關龍逢,紂殺王子比幹,是皆修其身,以下傴拊人之民,以下拂其上者也,故其君因其修以擠之。是好名者也!昔者堯攻叢、枝、胥敖,禹攻有扈,國為虛厲,身為刑戮,其用兵不止,其求實無已。是皆求名實者也,而獨不聞之乎?名實者,聖人之所不能勝也,而況若乎!雖然,若必有以也,嚐以語我來。”孔子意猶未盡,又引古代史實來證明自己說法之不誤(關龍逢是夏桀的賢臣,因盡臣下之誠而被斬首;比幹是紂王的叔父,因忠諫而被割心),並作評論說:這兩位(“是”)就都是努力於修養自己的德性,敢於以臣下的身份去愛護(“傴拊”)人君的百姓,以居下位者的地位違逆居上位者君主的意誌的人,所以君主要利用他們對修身的執著而將他們除掉。這就是追求好名聲者的下場!這自是向顏回提出警告,促其三思,或做好出現最壞結果的思想準備。接著又舉從前堯攻叢、枝和胥敖三個小國,禹攻有扈國,使得這些國家成為廢墟,國君遭受殺戮的曆史為例,說明暴君們是不會停止征伐之事的,因為他們對物質利益的(“實”的初義是指“財物”)的追求也永無止境。至此,他質問顏回說:“所有這些求名求利者的情況,你難道沒有聽說過?名和利的誘惑,聖人都不能克製(‘勝’),何況你呢!”這顯是因為他對於顏回要去衛國的真實目的有所懷疑,所以最後說:盡管如此,你想要去必有你的道理,不妨跟我說說(“以”作名詞是表示原因、根據;“來”為句末語氣詞)——對“虛厲”,《今注》引李頤說:“居宅無人曰‘虛’,死而無後為‘厲’。”《正宗》引成玄英說:“宅無人為虛,鬼無後為厲。”其實,“厲”指惡鬼,“虛厲”連用,就當是直接指廢墟,同時又交代那裏成了惡鬼出沒之地。又,有人認為“傴拊”前的“下”字是衍文,《奧義》讚同此說,我則認為,從文章看,刪去“下”字確實更好一些,但從義理上說,則保留此字將使意思更加明白。

這裏有個問題:末了所說的“聖人”,是指堯、舜和關龍逢、比幹四人,還是僅指前二人?如指四人,卻是前二人求利舍名,後二人求名舍利,這樣“名實”並提,顯然不當,作者大概不會是這意思;如僅指前二人,也不對,因為前文隻說了他們求實的事例,且隻作了“其求實無已”的評論,後麵怎麼可以籠統地說“名實者,聖人之不能勝者”?於是隻好這樣認定:這句是說,聖人中也有“不能勝名”或“不能勝利”者。這在邏輯上自然不是很嚴密的了。又,“國為虛厲,身為刑戮”二句,讓“身”與“國”對舉,理當是以“那三國的國君”為陳述對象(主語),從而“身”應是僅指國君之身。可一般都在翻譯這兩句時,中間加上了一句“人民死滅”(或“百姓滅絕”之類)。這似乎是把“國為虛厲”中蘊涵的意思揭示出來,其實則是誤譯:這個“國”乃指國都;攻占一國,也不至於把它境內的人民都消滅的。

《感悟》提到孔子的這一大篇話時,說:“莊子在這裏借助道家化的孔子之口,大揭儒家仁義背後的凶殘一麵,其深刻的諷刺意蘊,尤其值得領會……指出儒家本身從其根源處,也具有為名為利相爭的凶殘一麵……實際上揭露出‘名利’乃是任何統治者都抓住不放的根本。”這自是我們“今人”對孔子這一大篇話的領會,顏回領會到了嗎?看吧。

顏回曰:“端而虛,勉而一,則可乎?”

曰:“惡!惡可!夫以陽為充孔揚,采色不定,常人之所不違,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名之曰日漸之德不成,而況大德乎!將執而不化,外合而內不訾,其庸詎可乎!”看來,顏回沒有領會到,他還存有幻想,所以他的回答是:我去了以後表現得行為端莊,又謙虛謹慎,工作努力,而且忠誠專一,該可以了吧?——顏回的這兩句回答,《奧義》認為是“回應孔言‘雜多擾憂’”,真令人費解。它的翻譯式轉述則是:“顏回說:那麼我神色端莊,態度謙虛,立意誠懇,話題專一,對事不對人地隻批評治國方式,不批評治國之君,可否免刑?”顏回問的“可乎”,恐怕主要是“那就可以去衛國進諫衛君了吧”的意思,而不限於“免刑”;把“批評治國方式”和“批評治國之君”完全分開,也不好理解,難道“批評國君”是特指批評他個人生活上的不端?

聽了顏回的回答,孔子先發句感歎(前一“惡”字是歎詞),接下說:這怎麼可以呢!衛君這個人(“夫”可作第三人稱代詞,相當於“彼”)善於以表麵功夫來張揚他的優點,加之喜怒無常,往往做出一般人不敢做的出格之事,並因此還壓製別人的不滿反應,以此求得他內心的平衡。這種人,人們評論說,要勸導他注意一下積習小德都決辦不到,何況你是要他在治國大德方麵改弦易轍!他一定是我行我素(“執”),頑固不化的,或者表麵接受你的意見,內心卻根本不予考慮(“訾”)。對這樣一個人,你采取“端虛勉一”這樣的方式去對待他,又有什麼用呢——我這理解與流行注、譯出入很大,說明如下:

1.“夫以陽為充孔揚”,《今注》注曰:“‘陽’,盛氣。‘充’,滿”。‘孔’,甚。‘孔揚’,甚為洋洋自得。即是說:驕盛之氣充滿於內,顯揚於外。”《正宗》對前二字的理解有所不同:“陽:表麵上。充:氣盛的樣子。”還說:“句謂,那種表麵上顯得理直氣壯很了不起的人,這裏指衛君。”即不認為這一句是主謂結構句。對於“為”字,兩書都不置一詞。我則認為,這明明是“夫以……充……”的句式:“陽為”即公開的表麵的行為(“為”,行為);“孔揚”指大的值得稱揚之處(“揚”有“稱說”義,此處作名詞,可譯為“優點”;“孔”為“大”義),“充”在這裏是“發揮、盡量展開”的意思。所以我作了如上的譯解。

2.“常人之所不違”,《今注》翻譯為“平常人都不敢違背他”,《正宗》翻譯為“平常人都不願惹他”。這是將“常人”二字連讀,但這個理解無法落實“之所”二字,即對原文作這種理解沒有語法根據(兩書都不給“之所”作注)。因此我“另辟蹊徑”:此“違”字通“韙”,“人之所不韙”乃指人們都認為不對、不該做的事;這樣,“常”字相當於“常為”了,或要認定後麵省去了“為”字,而這兩種理解都不違古漢語語法。因此,我作的譯解又與眾不同。

3.“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我解此句的思路是:即使是暴君,他做了明顯出格的事,也會知道人們必是敢怒而不敢言的,並且也會感到理虧心虛,因此,他要壓抑人們的不滿,使之不表現出來,以求既控製輿論,使人們的不滿不致轉化為大規模的反對他的實際行動,又讓自己“合理化”,取得虛假的心理平衡。據此,我認定這句話頭上的“因”字是引出手段,與後文“以求”引出的目的相呼應;“案”通“按”,從而“感”該是“反應”的意思,即是借作“憾”,“人之所感”是指他的行為在人們中引起的不滿;“容與其心”是“與其心容”的改裝,或認為此“與”同“於”(有人說“容與”是自快之意,或從容之意,我不知根據什麼)。

4.對“名之曰”三字,《今注》、《正宗》都未作注,從兩書給出的譯文也看不出究竟作何理解,我以為這是作者有意“打馬虎眼”。我的理解是:這“名”是由“命名”引申來的“評論”的意思;“之”指代前文“夫”、“其”所指的人,也即衛君;所以“名之曰”相當於“人們評論他說”。

5.“將執而不化,外合而內訾”,這是承接上述評論說下來的,自然是以衛君為陳述對象了,所以“執而不化”是說他頑固不化,“外合而內訾”是說他表麵應和著你的諍諫、告誡,內心則不當回事,甚至在罵你——“訾”既有“非議、詆毀”義,又有“考慮”的意思。

我如此詳細地說明我對這幾句話的理解,一個重要原因是我的理解與我所見到的所有注家的理解,特別是與《奧義》對這幾句話的解說,實在相去太遠了,我因之又驚訝又擔心——我自知功底很差,遇到我的理解同別人的說法相去太遠,我就要認真反思是否自己錯了,如果終於覺得我不錯,就想把理由說清楚一點,好使讀者批評起來有更具體的依據。現把《奧義》對孔子這段話的解說抄錄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