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內篇·德充符第五(1)(3 / 3)

3.末一句,《今注》翻譯為:“你今天來先生這裏求學修德,還說出這種話來,不是太過分嗎?”《正宗》翻譯為:“你現在比別人強是從師傅這裏得到的,卻還要說出這種話來,不也錯了嗎?”。兩位譯者似乎認為,申徒嘉這樣說,是責備子產如此自大表現有違師教,對不起先生。這理解不錯,但從兩個譯文看,責備的重點是“不知恩”,這就不準確了。我以為,重點乃在指出這個表現有違你自己前來拜這位好老師學習的初衷,這樣理解,才既未過分貶低子產,又與上文顯示的申徒嘉的態度相一致,還最能與他引用的幾句話的意思相契合。據此我認定,“所取大者”的“大”,是“推崇、尊重”的意思(《荀子·性惡》:“大齊信焉而輕財貨。”楊倞注:“大,重也”),用作名詞了;“取”是“趨”義(《史記·秦始皇本紀》:“誇主以為名,異取以為高”),故“取大”是說趨向於自己崇敬的對象,“所取大者”就是指那對象其人了。這句話中的“過”字,自然是指上文“久與賢人處則無過”的“過”,《正宗》譯為“錯”,是對的,不知為什麼,《今注》,《奧義》、《感悟》,以及傅佩榮先生,竟一律理解為“過分”了。

子產曰:“子既若是矣,猶與堯爭善!計子之德,不足以自反邪?”子產不認錯,采用道德水平不高的人最常使用的、當自己受批,想要反駁卻又感到理屈詞窮時,就轉移論題,以人為據,進行人身攻擊,去揭別人老傷疤的辦法,回答說:“你已經(‘既’)是這樣子了,還想來充當堯那樣的人(來指點別人)!度量一下你自己現在的德性,還不夠你多作自我反省嗎?”——“猶與堯爭善”一句,《今注》和《正宗》都照字麵直譯,我以為不是字麵義,而是子產針對申徒嘉竟然來對他做勸善規過工作這一點而發,意思是,隻有堯那樣的自己白璧無瑕的人才配批評我,你申徒嘉哪裏夠格,所以後麵就揭申徒嘉的傷疤了:“自反”即“自我反省”,這是衝著申徒嘉曾受刖刑這個曆史汙點說的。

《奧義》對這幾句的轉述是:“你已被刖足,還要與德比唐堯的我爭善。你德虧被刑,不該自我反省嗎?”申徒嘉前麵的話確是批評子產,但明顯談不上同子產“爭善”,子產該也不會這樣誤會的,從曆史上的真子產看,從後文講到子產很快就知錯並表示悔改看,他不至於“自比宗法倫理的開創者唐堯”。這,我認為《奧義》作者理當想得到的,不知為什麼,竟然沒想到。

申徒嘉曰:“自狀其過,以不當亡者眾;不狀其過,以不當存者寡。知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唯有德者能之。遊於羿之彀中,中央者,中地也;然而不中者,命也。人以其全足笑吾不全足者,眾矣,我怫然而怒;而適先生之所,則廢然而反。不知先生之洗我以善邪?吾與夫子遊十九年,而未嚐知吾兀者也。今子與我遊於形骸之內,而子索我於形骸之外,不亦過乎!”

子產蹴然改容更貌曰:“子無乃稱!”申徒嘉體會到了子產的“話中之話”,就坦然而誠懇地回答說:談及自己受刖刑處罰的過錯時,總是申說本不應該受那樣重的處罰的人,是多數,根本不提這件事,還認為自己確實應該受那種處罰的人,則是很少的。知道事情無可奈何,因而安之若命,隻有道德修養很高的人才能夠做到。走到了像羿那樣的射手的射程之內,如果又處在他瞄準的靶子的正中央,那本來就該中箭,竟然沒有中,那就是命大了。因為自己是全足者,就譏笑我不全足,這樣的人多著呢,我曾經為此又傷心又氣憤,但自從到先生這裏來學習以後,就再也不那樣,隻是反省自己了。你不知這是因為先生用善來淨化了我嗎?我與我們先生交往了十九年,他從來就沒有把我看做是受過刑斷了足的人,現在你同我一起學習研討的是大道,而你卻又以道外世俗之人的眼光來看我,這不是你的過錯嗎?——對這翻譯也有四點可說:

1.頭一句說的“過”,自是特指受刖刑處罰這類的“過”,在上文是子產有意暗示這件事,申徒嘉則挑明了講;“狀”在這裏是用作及物動詞,由“狀況”引申為“陳述、申述”的意思了;兩個“以”也是動詞,相當於“認為”;在這語境中,“不當亡”和“不當存”自然是講的“足”當不當留下,也即受刖刑冤不冤。因此,我在這句話的譯文中加了一些解釋性的文字。

2.“遊於……中央者,中地也”句,頭上的“遊”通“遊”,“行走”義;“中央者”的“者”字,是用來指示前後二分句間具有假設關係,因此,“中地也”是中箭的意思,有理由認為這個“地”是借作“的”。我就是根據這理解做的翻譯。這一句,《今注》和《正宗》分別譯作“走進羿的射程之內,正是當中的地方,進入了必中的境地”,“進入神箭手射程圈子裏,又站到正中間,那本來就該是挨射的地方”,顯是因為沒有注意到“者”字在這裏的作用。

3.“而適先生之所,則廢然而反”,此句中的“廢”字,是“停止”的意思,即今天還說的“半途而廢”、“廢寢忘食”這些成語中的“廢”,所以這“廢然”是說“不再怫然而怒”了,“而反”是轉而反省自己的意思。這應是很明白的,可《今注》卻把這一句譯成了:“等到來了先生這裏,我的怒氣全消,回複了常態。”這似乎是陳述某一次的具體情況了。《正宗》將後半句翻譯為“就反省過來怒氣全消了”,似也未能領會到“廢”字的意思。

4.最後一句說的“與我遊於形骸之內”、“索我於形骸之外”,應同上一則寓言中說的那種“直寓六骸,象耳目”的人聯係起來理解,故而實際上是說子產“在道內遊”卻“在道外索”。在這裏,“遊”通“遊”,是“求學、學習”的意思,“索”是“要求”義。(《韓非子·說林上》:“索救而得,今子有憂色何也?”)申徒嘉對子產的批評,可說全落在這末一句上,打到了子產的“七寸處”。

子產畢竟是子產,不愧為一代名臣和曆史偉人,聽了申徒嘉的這番話後,竟一下子就既感動又羞愧(“蹴然”),“改容更貌”地說:“請您不要再說了。”這既說明他“響鼓無須重捶”,又表明他一旦認識到了錯誤,就敢於承認,更意味著他必將真心實意地去改正自己的錯誤——“子無乃稱”,我采用了《今注》的翻譯(它認為這個“乃”字應讀為“仍”)。“稱”在這裏是“述說”的意思,“乃”有“竭、盡”義(《逸周書·祭公》:“俾百僚乃心,率輔弼予一人。”其中“乃心”當是“盡心”義),所以“乃稱”是說把想說的意思說完。《正宗》作注曰:“無乃:表推斷。”將這一句譯作:“你大概才稱得上學道的人吧!”這意思離這裏應該表達的子產的心理活動遠了點,也使“稱”字承擔了它不可能承擔的意思,所以必須說是誤譯。“乃”有“如此”義,所以也有人將這一句翻譯為“你別這樣說了”。這也是誤譯:別人在批評自己,要別人不要“這樣”說了,是拒絕批評;請別人“別再說了”,是表示“我知錯了”;這裏子產的回答屬後一情況。後一誤譯根源於譯者未能掌握現代漢語中這兩個說法的差別。

對申徒嘉上麵這番話,《奧義》作了詳盡的分析,但不是就原文作講解,而是申說每層意思的隱射義,單獨看都很有道理,值得一讀,對最後兩句,它說:“申徒一語中的地申斥了子產重形輕德,子產終於明白其德遠遜申徒,慚愧地請求申徒不要再說了。自‘止’而不欲‘止’人的申徒,反而製‘止’了子產。”這講得很中肯。但回過頭來,讀者不禁要問《奧義》作者:如此從善如流的子產,會在幾分鍾前自比唐堯嗎?這裏可以用“轉變得快”來解釋嗎?

魯有兀者叔山無趾,踵見仲尼。仲尼曰:“子不謹,前既犯患若是矣,雖今來,何及矣?”

從這位“兀者”名叫“無趾”,和後麵說他“踵見仲尼”看(“踵”為腳後跟,此處用作動詞,是“用腳後跟走”的意思),他不是被砍了一隻腳,隻是被切掉了腳指頭或腳掌腳背的部分。孔子當然知道他來是為了求教補過,但竟然說:你為人不謹慎,已遭刑患落到了這地步,現在來求教,怎麼來得及了呢?——孔子這話說得不恰當,估計一定要挨批了。“雖今來”的“雖”,我以為是所謂的句首語氣詞,無義,或為副詞,相當於“惟”,可注家們多翻譯為“雖然”了。

無趾曰:“吾唯不知務而輕用吾身,吾是以亡足。今吾來也,猶有尊足者存焉,吾是以務全之也。夫天無不覆,地無不載,吾以夫子為天地,安知夫子之猶若是也!”不出所料,無趾批評孔子說:我雖然曾經不諳世事,輕率地對待了自己的身體,以至於受刖刑失去了腳指頭,但今天我來您這裏,是因為我還是有比腳指頭更值得珍貴的東西在,並且我務求保全它。天沒有不覆蓋的,地沒有不承載的,我是把先生您看做天地的,哪想到您竟是這樣的人!——頭句中的“唯”,可以理解為表示限定的範圍,相當於“隻、僅”,但我以為更可能是表示讓步,“雖然”義;“務”作名詞是“事”義(《史記·文帝本紀》:“農,天下之本,務莫大焉。”);“用吾身”的“用”是“對待”義。《今注》和《正宗》將這三個字分別依次翻譯為“隻因”—“正因為”、“時務”—“事物”、“輕用”—“支配”,雖然大意相去不遠,但必須說是很不準確的。

無趾說他還有比腳指更值得珍貴的東西,那必是指道德人格,據此可知,他說“是以務全之也”,不僅是說他希望保有完整的道德人格,來你孔子這裏就是為了這目的,還帶有一個暗示,那就是他以前隻是“輕用吾身”,並未“輕用吾德”,就是說,他受刖刑乃因社會的不公正,不是由於他犯了道德錯誤。因此,接下對孔子的批評,乃是指責孔子竟看不到這裏應有的區別,把所有受過刑罰的人一律視為道德品性上有欠缺以至不堪造就的人了。

這裏我要說一下:對叔山無趾最後說的這句話,注家們多隻給其實好懂的“安知”作注,對其中難講的“猶”字,卻不予理睬,這是為什麼?我認為,從語境看,將這個“猶”字翻譯為“竟然”是恰切不過了,也有注家如此翻譯的(如《奧義》作者),但這似無訓詁根據,我在字書上就沒有查到“猶”字有這個義項;說這個“猶”同前麵那個(“猶有尊足”句中的)一樣,也是“仍然”義,倒是也講得通,但這就須要預設,在叔山無趾心中,孔子以前就“若是”,他隻是批評孔子至今沒有取得足夠的進步。這是否合乎實際,即正是原文作者的意思呢?我看不是的。據此,我以為這個“猶”字是更需要注釋、討論的。可注家們就是不提,做翻譯時,則用一句含混的譯文,例如“哪裏知道先生是這樣的啊”(《今注》和傅佩榮先生的譯文),敷衍了過去。我不來分析這裏的原因了,隻表示:我認定這個“猶”相當於“竟然”。

孔子曰:“丘則陋矣!夫子胡不入乎?請講以所聞。”孔子畢竟是孔子,聽了無趾的說明以後馬上道歉,說:是我太淺陋了——

孔子頭句話中的“則”字,確實不好翻譯,因為它並無具體含義,隻是用來表示對比,即含有這樣一個指示:孔子感到剛才無趾講的那番話很有道理,頗能說明無趾的思想是深刻的,比自己高明得多,換言之,“陋矣”是相對於對方的“高矣,明矣,深刻矣”而言,“則”字是用來表示這個對比,。

孔子的第二句話,直譯是“您怎麼不進來”,但最好翻譯為“快請進”,因為這一句說明他直到這時還沒讓無趾進屋,真是“拒人於大門之外”,現在知道自己錯了,話自然會是這樣說,《今注》和傅佩榮先生都照字麵翻譯,就顯得不合適了,似乎是無趾一直不願跨進孔子的門檻。

孔子說的末一句,是說“請說說你的看法”,還是說“請讓我講一講我的看法”。我以為,從事理上說應是後一義,因為無趾本是來求教,不是來找麻煩的,孔子先因自己“陋”而拒絕教,現在認識了錯誤,自當是表示願意施教了,而不會是請求無趾繼續申說批評他的理由,要他講些別的什麼,則不是時候。從文字上說,“請”字有“請讓我來……”的意思,這是一種客套的、向對方表示敬意的說法,《人間世》中“丘請複以所聞”句,就是“請讓我再告訴你……”的意思,今天還有“請問”的說法。但《今注》卻正是對此句作前一種理解和翻譯,其譯文是:“請說說你的看法!”《正宗》的譯文更是:“請講給我聽聽先生的見解。”《奧義》則轉述為:“告知您所聞之道?”唯傅佩榮先生翻譯為:“我想再說說我所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