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內篇·德充符第五(2)(1 / 3)

無趾出。孔子曰:“弟子勉之!夫無趾,兀者也,猶務學以複補前行之惡,而況全德之人乎!”這是無趾走了(“出”)後,孔子借機向弟子作教誨了:弟子們努力啊!這個叔山無趾可是個受過刖刑的人,他還想努力學習,爭取對從前犯下的過錯有所補救,何況你們“全德之人”呢?——這個“德”應該通“得”,“全得”是說得自自然的東西保持得很完整,亦即形體沒有受到損害,同時也就意味著沒有觸犯過刑律,在道德人格上沒有蒙受羞辱。但這是什麼邏輯呢?就是說,這裏怎麼用上了“而況”一詞?難道不應該反過來說:全德之人尚且應該努力學習,“而況”受過處罰的“德不全了”的人?這裏,我以為不可用原文犯有邏輯錯誤來解釋,而是要認定,這說明在說話人心中,也就是在孔子看來,未受過刑事處分的人,在道德水平方麵當然一定比受過處罰的人為高,因此,他們為了保持道德上的優勢,在道德上的“投入”必須至少不低於後者。應該說,這雖然未必符合當時生活的實際,但卻是當時人思想上的實際,就是說,當時的、以孔子為代表的堅持世俗觀點的人們,就是這樣認識這個問題的,本文作者則是根據這個實際,安排了孔子進行這個教誨的情節。因此,說這裏體現了莊子對孔子的某種批評,或者說貶抑,即以這種方式宣判孔子是世俗人、“道外人”,是不無道理的。這是否就同時要求把孔子前麵的表現,即他聽了叔山無趾對他的批評後竟顯得那樣地大度,解釋為虛偽呢?《奧義》作肯定的回答,所以它對當時孔子的描述是:“孔子頓時語塞,不得不佯裝認錯悔過。”但我以為,這可能把問題簡單化了,並非不能從孔子的思想、性格中求得消解這矛盾的更有說服力的回答。

無趾走後,孔子不是向弟子介紹無趾後來又向他說了些什麼,而是告誡弟子要有無趾這樣的好學習求進取的精神,對此,《奧義》又分析說,莊子添此情節有三義:一是揭露孔子言不由衷;二是“補證第二幕子產為孔子之替身”;其三,“補證第三幕無趾為王駘之化身,因此像王駘一樣自覺覺他:無趾判定孔子是言不由衷的佯裝認錯,因此不接受虛假邀清轉身就走”——它這是說,聽了孔子說“夫子胡不入乎?請講以所聞”後,無趾根本沒有“入”,既未聽孔子“講以所聞”,也未向孔子“講以所聞”,而是“轉身就走”了。我以為,如果真是這樣,孔子一定認為,無趾這態度不但是修養不好的表現,還說明他前來求教缺乏誠意,孔子借他的榜樣來向弟子做如上的告誡,就毫無根據,不可理解了。還有,從文章看,“無趾出”的“出”字顯是與“夫子胡不入乎”的“入”字對言,故而理當直接是指無趾同孔子談完話後從屋裏出來,《奧義》解釋為“轉身就走”,豈不是太脫離原文,簡直是用自己設定的“人物性格”來替原作者修改文章了!這個例子說明,《奧義》的有些分析,確因“情緒化”而有失公允。

無趾語老聃曰:“孔丘之於至人,其未邪?彼何賓賓以學子為?彼且蘄以詭幻怪之名聞,不知至人之以是為己桎梏邪?”這應是無趾“踵見仲尼”以後的事。大概那次的談話,孔子盡管後來態度很好了,但並未表現出令無趾歎服的水平,所以後來無趾對老子說:有人說孔丘達到至人的水平了(此“之”為“至、到”義。《詩·鄘風·柏舟》:“之死矢靡它。”毛傳:“之,至也。”),未必吧?他還常常以學者的身份自居呢!他甚至於還希望通過宣揚荒誕不經之事的方式來博取聲名,不知道至人乃是把名聲看做自己的桎梏的——這裏有三點需要討論:

1.對頭一句,《今注》和《正宗》都不作注,不分析一下語法結構,徑直翻譯為:“孔丘(大概)還沒有達到至人的境地(水平)吧?”僅就傳達說話者對孔子的評價看,這譯文並不錯,問題是未反映出他要說這句話的背景。從他使用“……,其未邪?”(此“其”字是表示猜度、推測)這個句式可知,這是無趾對他聽到的一個關於孔子已是至人的說法,表示懷疑和反對,用這句話開頭,是要引出他認為孔子還不足以稱為至人的證據。明確這一點,是讀懂無趾這幾句話的關鍵。因此,我特地加“有人說”三字,翻譯為以上的樣子。

2.“彼何賓賓以學子為?”《今注》翻譯為:“他為什麼總是把自己當成個學者呢?”還為作這樣的翻譯援引了幾家的注釋,認定這裏的“‘賓賓’,猶頻頻、繽繽。‘學子’,猶《盜蹠》篇之‘學士’”。但《正宗》的理解完全不同,注曰:“賓賓:有禮貌的樣子。學子:向先生學習。句謂,他為什麼彬彬有禮地向先生求教呢?”我傾向於《今注》的理解,最主要的理由是:這是接著“其未邪”的疑問(其實是否定判斷)說的,應是開始列舉孔子還不足以稱至人的證據了。具體地說:一、無趾這樣說,可能是以他那次“踵見仲尼”而開頭受到孔子的怠慢為根據之一,而孔子的那個表現並非不可以批評為“居高臨下,以學者自居”;二、從我前麵講到的意思看,孔子當是認為,像無趾這樣的雖兀而仍求保全“尊足者”的人,乃是少有的特例,因此,他以後仍然可能居高臨下地對待兀者之類的人,並不必然會因受了無趾的批評就改變態度,因此,無趾做出這種結論,可能有更多的事實根據;三、對這一句作這種理解,才能同後二句的意思取得一致,使得三句都是“擺證據”,而《正宗》的理解卻明顯同後二句相抵觸,還使得三句話的順序不合邏輯;四、按《今注》的理解,語法上更易講通,依《正宗》的理解,“學子”須是“向你學習”的意思,但在先秦時期,“學”字似還沒有以人為直接賓語又當“學習、求教”講的用法(此時“學”當訓“教”,如《國語·晉語九》:“順德以學子。”韋昭注:“學,教也。”)——《奧義》正是把“學子”理解為“向您學習”,它轉述這段話說:“無趾首先對老聃否定孔子是‘至人’,隨後反問老聃:孔子為何師事先生卻不長進,不知‘名聞’為至人之‘桎梏’,未達‘聖人無名’之至境。”

3.“彼且蘄以詭患怪之名聞”,其中“詭幻怪”,《今注》的注釋是“奇異怪誕”,《正宗》隻注前二字為“奇異不群”,一起翻譯為“虛大不群”。這都至少不會有大錯,問題是兩書都把這四字直接當做“名”的定語,前者將此句譯作“而他還要企求以奇異的名聲傳聞天下”,後者譯作“他老是追求虛大不群的名聲”。這就錯了。孔子哪會追求這樣的名聲呢?一般人都不會的!無趾更不會造謠。據此,我認定這四字在這裏實際上是用作動詞,“宣揚詭幻怪之事”的意思,用作介詞“以”的賓語,這介詞短語則是說明“之名聞”的方式。於是又可以知道:(1)這個“之”不是表示領屬關係,而是用的它的本義,“生出、滋長”的意思(《禮記·祭禮》:“如語焉而未之然。”俞樾平議:“此之字乃其本義。未之者,未出也。”)或者認為是用來引出目的,相當於“而”或“以”。(2)“名聞”應該連讀,等於“聞名”,從而“之名聞”即“博得名聲”。因此,我對這一句作如上的翻譯。這意思雖然是對孔子的批評、貶抑,但出自有道家傾向的無趾之口,很切合實際。從上引《奧義》對這段話的轉述看,它對“名聞”的理解也錯了。

老聃曰:“胡不直使彼以死生為一條,以可不可為一貫者,解其桎梏?其可乎?”無趾曰:“天刑之,安可解!”聽了無趾對孔子的上述評論,老子問他說:“你那天何不當麵向他提出,應該視生死為同一,把可與不可看做是一回事,以解除他的桎梏呢?他可能做到嗎?”無趾回答道:“他那桎梏乃是上天判給他的刑罰,怎麼解得開!”——“其可乎?”是問無趾可不可以向孔子提這種建議,還是問孔子可不可能接受這種建議?我真沒有把握,隻是根據無趾回答說“安可解”,才作了如上的翻譯。

關於這一則寓言,《感悟》說了些很好的意見,我本來也要說的,它已經說了,我就隻好轉抄了:“在這裏,孔子複歸儒家本性……寓言的妙處,在於省略了入室所談的內容,而隻寫叔山無趾走後孔子對弟子的教誨……可以看到,孔子仍然是站在儒家立場……沒有向弟子講述無趾的真實表現——孔子及其儒家立功、立德、立言的外在追求,在叔山無趾看來,乃‘天刑之’,是不可解脫的。在這裏,‘天’與‘人’相對應。就是說,孔子及其儒家這種桎梏,是‘天’用以懲罰他們的東西。這表明,莊子看到了孔子及其儒家之所為,具有必然性,或者說,是人的天性使然——由此可知,道家,特別是莊子,對於自然之性的看法,不是單一的,而是多元的。”對這斷續的摘引,讀者不至於讀不懂吧?

但在這裏,《奧義》發表的意見更具深刻性:“‘天刑’即‘天心之刑’,指物德太薄,天池太小,《逍遙遊》謂之‘知有聾盲’,《人間世》謂之‘其德天殺’。其德‘天刑’的孔子,與‘其德天殺’的蒯聵一樣‘知有聾盲’,‘其知適足以知人之過,而不知其所以過’——不知宗法倫理違背天道、侵奪人權,不知三兀者均因順應天道、因循內德、捍衛人權才慘遭宗法倫理斧斤。申徒之刖足,可視為‘實際的子產’所為;無趾之刖足,也可視為‘實際的孔子’所為。”“前三幕闡明:信仰天道倫理的王駘等三兀者,因免於‘人之心刑’而德全,因遭到‘人之身刑’而身虧;信奉宗法倫理的孔子、子產,因免於‘人之身刑’而身全,因遭到‘人之心刑’而德虧。”這就把莊、孔的根本區別講清楚了,講徹底了,講到家了——將“天刑”解釋為“天刑之”之刑,和解釋為“天心之刑”,是一致的:前者著眼於“行刑”者,後者著眼於“被刑”的方麵。

我想補充的一點是:老聃說的“以死生為一條,以可不可為一貫”,當是針對孔子追求名聲而發,故其實是問無趾:你直接去開導孔子,要他淡泊、超越儒家關於名譽的觀念,辦得到嗎?因此,無趾的“天刑之,安可解”的回答,其實在含義是:這個觀念是儒家之為儒家的根本,他哪能放棄?僅此一點,已見莊子對儒家的了解之準確、深刻。

四魯哀公問於仲尼曰:“衛有惡人焉,曰哀駘它。丈夫與之處者,思而不能去也;婦人見之,請於父母曰‘與為人妻,寧為夫子妾’者,十數而未止也。未嚐有聞其唱者也,常和人而已矣。無君人之位以濟乎人之死,無聚祿以望人之腹,又以惡駭天下,和而不唱,知不出乎四域,且而雌雄合乎前,是必有異乎人者也。寡人召而觀之,果以惡駭天下。與寡人處,不至以月數,而寡人有意乎其為人也;不至乎期年,而寡人信之。國無宰,而寡人傳國焉。悶然而後應,氾然而若辭。寡人醜乎,卒授之國。無幾何也,去寡人而行。寡人恤焉若有亡也,若無與樂是國也。是何人者也!”

魯哀公就一件他感到不可理解的事,詢問孔子的意見,說:衛國有個長得很醜的人,名叫哀駘它。大男人與他相處,會因思慕他而不願離去;女人見了他以後,就請求父母說,與其做他人的妻,情願做這個人的妾,這樣的女子有十來個,而且還在增加。並不曾聽說他倡導過什麼,他隻不過常常附和別人的意見而已。他既沒有人君之權位足以拯救別人的性命,也沒有聚斂什麼財富足以讓人有吃有喝,相貌又長得奇醜無比,天下人誰見了都會嚇得要死;論才能,他隻會附和別人的說法而不能提出創意,講智力,他最多能了解身邊的事情,然而無論男女都想和他親近,這個人一定有異於常人之處了。所以我召他來,想見見他。一看,果然醜嚇天下人。但我與他相處不到一個月,我就很傾慕他的為人了;不到一年,我就十分信賴他了。正好當時我缺少一個執掌國政的宰臣,我就想把國事交給他處理,他卻先是悶不做聲,後來才有所回應,心不在焉地說了些什麼,像是很不願意,要推辭。我覺得很沒麵子,就硬讓他接受了。但過不多久,他就拋開我走了。他走後,我感到很惋惜,若有所失,好像再沒有人來陪我一起來享受這當國君的快樂了。你說,這究竟是個什麼人?

這段話雖然長,但沒有難解之處,有幾個“偏義字”,憑借譯文就可以得到確解,我就不作詞語和語法講解了。我隻想說,我初讀這段文字時的感受,和讀《逍遙遊》時的感受,有相同之處,那就是為莊子的想象力而驚訝,為他的誇張手法使用到如此地步而覺得不可思議;但更有不同之處,那就是讀這段文字時,我還真有一種好奇心,即和哀公一樣,也極想快點知道,究竟是一種什麼東西、什麼力量,使得這個醜人對別人具有如此的吸引力,而我又同時知道,求得這個答案,其實不是靠趕緊讀完下文,而是——而是什麼?我竟把書放下,深深地思考起來。現在我來寫書了,是在向別人講解這段文章了,我要問一下本書的讀者:頭一次讀到這段話時,你的感受又是怎樣的?

《奧義》對這段話的特異見解是:“舊莊學釋‘惡’為‘醜’,未窺奧義。‘美/惡’對舉,兼寓形之‘美/醜’及德之‘善/惡’;正如《齊物論》‘彼/是’對舉,兼寓客觀之‘彼/此’及主觀之‘是/非’。”我以為,實質上是如此,但字麵上不如此,就是說,原文直接表達的並不如此,即此文中的“惡”字確是“醜”義,隻是作者要給與讀者的,是“美”與“善”。例如哀公說他“召而見之”後的感覺是:“果以惡駭天下”,難道這個“惡”也可以並且必須直接理解為“醜、善”的統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