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內篇·大宗師第六(3)(3 / 3)

三是“假於異物,托於同體”這個並列句。我以為,“假”、“托”為同義詞,都是“憑借、寄寓”義,主語(主體)是作為“得道之人”的“彼”,但非指他們的肉體之身,那隻是他們的形骸,形骸正是“異物”之一;就是說,這個“異”乃指寄寓之所的不同,得道者可以寄寓在不同的“寓所”,如果正寄寓在此形骸中,則別的可寄寓之所都是“異物”。“同體”與“異物”對言,就當是異中之同者,從而也就是寄寓其中的那個似乎可以不斷更換寓所的寄寓者,亦即得道的人。從文字說,這理解很符合“物”、“體”二字的用法:“物”有“形色”、“品類”義,著眼的是物類間的差異,故還常用以指謂“萬物”;“體”的一個義項則是指不同事物的共同本質、本性(例如《呂氏春秋·情欲》:“萬物之形雖異,其情一體也。”其中“體”字就是指“寄托在”萬物中的它們的共同本質)。所以這兩句表明,莊子是把個人的思想、信仰、品德看做他作為人的本質的方麵,而把形骸即肉體之身當成“寓所”的。這和古人關於靈魂和軀體關係的樸素理論並不全同,因為這裏主要還是打比方,不是直接論述人的思想、精神同肉身的關係,但這樣做比,當然也說明他受了那理論的影響;另一方麵,他的這個涉及人的本質的觀點,正是中國人關於人性、人的本質的主流思想的繼承和發展。

從與前後文義的聯係看,我對上述理解更有信心:上句說“彼”感覺不到生死之別,其實是說他們把死看做是“搬家”,即換一個寓所,而且每個寓所包括現在寄寓的在內,都是過渡性的,暫時的,因此根本就沒有什麼生和死,或者說隻有生,從而也就談不上生死之別了。所以這兩句其實是對上一句作解釋,說:因為人們所謂的死,對他們而言不過是到另一處去生(活)。至於後麵兩句,則是作進一步的明確,說:這又是因為他們認為,死等於把現在寄寓的形骸遺忘掉——“肝膽”、“耳目”是形骸的替代說法,“忘”和“遺”是同義詞。

但對“假於異物,托於同體”這很有重要意義的兩句話,《今注》和《正宗》的解說卻同我大不一樣,前者的注、譯都是:“借著不同的原質,聚合而成一個形體。”這既費解,又同上下文銜接不上。後者在注釋中說:“莊子認為萬物都是從大道中化生出來,人也不例外。在大道那裏萬物是同一的,一生化為物才有了不同的形體。所以人是借了不同的形體把合道的真我寄寓在其中。”其譯文是:“借一個不同的外形,寄托同一個真我的本體。”似乎接近於我的理解,但我要說,這是先入為主地認定莊子有個本體論的哲學觀點,於是不顧原文語境,硬把這個哲學觀點往裏麵塞。結果也是使得譯文與上下文都不相幹,令人讀不懂。

現在我來把“夫若然者”以後的話翻譯一下:像這樣的人,又怎麼會感到有生死之別呢?因為他們認為,人活著和死去,不過是寄寓在不同的形骸之中,在本質上還是同一個人,就是說,所謂的死亡,其實就是遺忘了當前寄寓的肝膽等腑髒,以及耳目等器官,並且人在不同形骸間的轉移更換是不斷進行的,沒有終結與開始,沒有起初與結束。因此,他們茫茫然遊曆在世俗世界之外,逍遙自在地享受著無須作為的日子。既然這樣,他們又哪裏會昏聵糊塗地去踐履世俗世界中的禮儀,迎合世俗人們的成見,擔心他們看了聽了會有所非議呢?——確認這個翻譯明白曉暢而且對前文承接得很好,就是確認我以上的解說不誤。“反覆終始”以後的四句,《奧義》轉述為:他們“隻願返歸終極之始,卻又自知不知終極何在,因此逃避塵俗,逍遙無為”,我認為一定是誤解:從文章看,“反覆終始,不知端倪”明顯是同“惡知死生先後”相呼應,即是說明其原因的,而且,這裏完全是帶讚揚地陳述“彼二人”如何視生死為一,和因之而“彷徨乎塵垢之外,逍遙乎無為之業”,怎麼會同時又說他們“自知不知”什麼和“逃避”什麼呢?

子貢曰:“然則夫子何方之依?”

孔子曰:“丘,天之戮民也。雖然,吾與汝共之。”

子貢曰:“敢問其方?”

孔子曰:“魚相造乎水,人相造乎道。相造乎水者,穿池而養給;相造乎道者,無事而生定。故曰:魚相忘乎江湖,人相忘乎道術。”子貢聽了孔子的回答,知道有“方外”、“方內”之說,就問孔子自己是依歸方外還是方內(“何方之依”),孔子先回答說:我孔丘是對上天犯有罪行的人(“戮”為“殺”義,故“戮民”是指該殺的人即罪人)。這明顯是曲折地承認,他破壞了天的亦即自然的準則,為天所不容了,所以隻能依歸“方內”。這是莊子借孔子自己之口,宣稱孔子推崇的禮製和提倡的仁義之道,乃是違背自然純屬人為的東西。

孔子接著說的“雖然,吾與汝共之”,是什麼意思呢?《今注》的譯文是:“雖然這樣,我們應該共同追求方外之道。”《正宗》的理解與此完全相同。“共”字在這裏明明是動詞,“之”隻可能是指代“方”,“吾與汝共之”理當是說“我和你同是方內之人”,為什麼竟一律如此理解了?我認為這原因是:一、看到前頭有個“雖然”,於是認為應有轉折,就以為此句必是說孔子希望跳槽到“方外”去;二、因為後麵子貢接著問“敢問其方”,又理解為“請問用什麼方法”了,於是,為了協調上下句的關係,就更加要求這樣解釋這上一句;三、以為孔子是被莊子“道家化了的”(《感悟》就在征引了下文中幾句話後說:“這充分表現出孔子的道家傾向。”),這樣解釋此句才表現了孔子的道家傾向。

但我不能苟同以上理解。首先是因為我推測的上述三個原因亦即理由都不能成立。一、“雖”通“唯”,“雖然”可作“就因為如此”解。二、“其”有“此”義,“敢問其方”更可能是說:“請問方內之人又是如何表現的。”三、《莊子》書中的孔子不是都被道家化了,就此章而言,他的學生子貢的表現、他為派子貢去幫助處理“方外之人”的喪事而自認“陋矣”,他承認自己是“天之戮民”,僅這三點就足以說明孔子在本章中未被道家化。另外還有三個正麵理由:(1)孔子是在回答子貢“夫子何方之依”的問題時說這句話的,此時他當然知道,子貢已自知屬“方內之人”,所以在說了他自己是天之戮民後,才又用一句“吾與汝共之”來直接作答,即挑明一下前句隱含的回答,同時還以此表明自己和子貢的親近。這樣理解最合事理邏輯。因此,認為“雖然”是表達順承關係,即是要強調地交代“與汝共之”的原因、理由,在語法上也最有說服力。(2)在前麵,孔子雖是用申述“彼”之區別於方內人之處,來回答、說明“彼何人者邪”,但隻講了方外人的主張、表現,沒有直接、正麵地講方內之人怎樣,因此,子貢的“敢問其方”,更可能是請求孔子再介紹一下方內之人。這樣,為了協調上下句的關係,自應對上句作我提供的理解了。(3)孔子下麵對“敢問其方”的回答,不像是教導爭取作“方外之人”的方法,更像是交代:方內之人也有其道,隻不過不同於“方外之人”的道,而且,奉行方內之人的道,正是你子貢想要做的君子。

有了以上討論,就知下文是用人同魚的區別,來說明方內人區別於方外人之所在,意思是:魚隻要在水中就“相造”,人則要符合道的要求才“相造”;在水中就“相造”的(魚),挖個池子就足夠了,要符合於道才相造的(人),則要不違道的規範才能感到心安理得,享受自我實現的滿足。所以說,魚隻要能在江湖中沉浮漫遊,就會悠哉遊哉,彼此相忘;人則隻有在自己信奉的道實現之時,才能感到輕鬆自在,相互都不牽掛——這裏大講純自然存在物的魚,實際上是喻指隻求滿足自然本性的“方外之人”,故申述“人”之不同於魚之處,也就是說明方內人區別於方外人之所在。但有幾點還須說明一下。

1.四個“相造”,《今注》一律譯作“相適”,沒有作注;《正宗》有注曰:“造:到。人相造乎道:人到大道中去遊。”頭兩句的譯文是:“魚總希望到水裏遊,人總希望到大道裏遊。”前者的譯文在文義上明顯可通,隻是將“造”解釋為“舒適”的“適”,似乎缺少訓詁根據;後者訓“造”為“到”是不錯的,但置“相”字於不顧了。我傾向於《今注》,因為從魚和水的關係看,一般地說魚“相造”於水,意思隻能是說魚在水中就舒適,亦即滿足了它的本質要求。至於訓詁根據,我以為可以這樣講:“造”的“到”義不是指行為,而是指結果,即是“到達”義,故由此引申出了“成就”、“實現(目的)”的意思,例如《詩·大雅·思齊》:“肆成人有德,小子有造。”這“有造”就是說“有成就”、“達到了他們的目的”;由此再引申出“適合”,“適宜”以至“舒適”的意思來,就不必奇怪了。因此我以為,將我的譯文中的“相造”改為“相適”或“感到舒適”,文義就更加明確了。

2.“無事而生定”句,《今注》作注曰:“生定:‘生’通‘性’。‘生定’,性分靜定而安樂(成《疏》)。或說‘定’為‘足’字之誤。生足,即性分自足。”其譯文從後說:“泰然無事而性分自足。”《正宗》的注釋是:“無事而生定:心靈虛靜無事而生定念。定:入定。”譯文則還在後麵加了一句:“不為塵世所動。”我認為:一、此句是與前麵“穿池而養給”句對言,那一句是說魚得入水中就活得舒適了,自我實現了,這一句也當是相應的意思,故《今注》的理解在方向上是對的,《正宗》則離得遠了點。二、“事”有“事故”、“變故”義,故“無事”在這裏應是特指不發生違道之事;“定”有“安定”、“鎮靜”義,所以在這裏該是特指“心定”,亦即心安理得。因此,我作如上的翻譯。顯然,即使“心定”作“性足”,我的譯文也無須改變。

3.最後兩個“相忘”句,應是講方內之人在處理人際關係方麵區別於方外之人的特點,因為“魚相忘乎江湖”句,乃出自第二章,原是說魚按其本性,是情願不和別的魚“相呴以濕,相濡以沫”,而彼此“相忘於江湖”的,在此處理當意思不變,因而後句也是講人對人的關係。從這兩句是用“故”字領起看,這理解更顯正確:前文是一般地講人和魚的本質區別,這裏就進而推論出二者內部個體之間關係的區別。這個區別乃是孔子答話的重點、落腳點,因此,我特地讓這兩句的譯文將這個區別突顯出來。從落實到這一區別看,孔子似乎感覺到了:魚類個體之間是可以“相忘”的,因為彼此沒有非自然的、即魚們自己後天創造的聯係,故是純自然存在物;人類個體除此之外,還有人為的“道”上的聯係,是社會存在物了。他強調人和魚的這個區別,實是要說方外之人遵循的是純粹的自然之道,他們簡直退回到了自然人,完全脫離社會的實際,這是孔子關於有道德才是人的本質的觀點的一個應用。後來孟子把這個觀點絕對化,竟說“無父無君是禽獸”——據此似乎要說,此篇或是出於具有儒家思想的人之手,或者表明,莊子對孔子的思想觀點和思考理路不但十分了解,而且願把孔學、儒家的核心觀點如實地擺出來,和自己的觀點相對照、交鋒。這既是基於他對自己觀點的真理性的信心,同時也說明他確有一種“大家風度”。這兩句,《今注》的譯文是:“所以說,魚遊於江湖之中就忘記了一切而悠悠哉哉,人遊於大道之中就忘了一切而逍遙自適。”這就把我上麵揭示出的其中包含的儒家觀點全給掩蓋了、湮沒了。

《奧義》對這段話甚少具體分析。“雖然,吾與汝共之”,它翻譯為:“盡管如此,你也和我一樣是天之戮民,你也隻能遊方之內。”這同我的理解倒是一致,但“盡管如此”和“你也隻能”說得沒有道理。對“敢問其方”的“方”字,它回避作直接的解說,隻是說:(子貢)“進而追問孔子心目中的客觀價值:‘敢問其方?’”轉述孔子的回答時,它把“造”字一律說成“應該”,將最後兩句翻譯為:“魚類在江湖裏相互遺忘,人類在天道中相互遺忘。”我不知道“造”字怎麼有了“應該”的意思,“道術”在這裏怎麼會是指“天道”。作者都未作解釋,我也就不予評論了。

子貢曰:“敢問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