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內篇·應帝王第七(2)(1 / 3)

列子入,以告壺子。壺子曰:“鄉吾示之以天壤,名實不入,而機發於踵。是殆見吾善者機也。嚐又與來。”這第二次見麵,壺子是用另一種方式表現他的“生機狀況”的,那季鹹巫師也另有說辭:真幸運呀!你的先生遇到了我,他有救(“瘳”為“病愈”義)了!而且完全恢複了生機(“有”是“獲得”的意思),因為我見到他那閉塞的生機又靈活起來了(“杜”是前麵說的“杜德機”的略語,“權”為“變”、“靈活”義)。列子又去把這意思告訴壺子,壺子說:剛才我向他顯示的是“天壤”,我顯得“名實”不入於心,而生機由腳跟一直往上升起,因此,他大概是看到我的“善者機”了。你叫他再來試試——對“天壤”、“善者機”,按上麵講“地文”、“杜德機”時說的方式處理;“名實”,《今注》、《正宗》都不作注,前者照搬入譯文,後者翻譯為“虛名實利”,我則以為,“名實不入”是說心中“既無任何實又無任何名”,亦即毫無雜念(“實”在古代主要用於指財富,所以在這裏相當於“利”,但“名實”作為合詞,當是泛指一切不合於“道”的念頭),一片虛靜。道家認為,這正是“生機盎然”的表現,所以後句說“機發於踵”(這同《大宗師》篇說的“息之以踵”意近)。看來,這場鬥法的主動權完全操在壺子手中,隻是還暫未分勝負。《奧義》說這一回合的莊學奧義是:“俗王以生存為誘餌,誘惑素王屈服;素王間世保身,得以喪我存吾。”足見它是把這個寓言理解為喻示俗王(即專製君主)與素王(即當時有德無位的“民間人士”)之間的鬥爭:前者想“收編”後者,否則殺戮之,後者不願就範,又想保命全身,莊學的“道”就是這種葆德全身之道。這有一定的道理,但若止於此,《莊子》的價值是否就低了一點,甚或許多?明日,又與之見壺子。出而謂列子曰:“子之先生不齊,吾無得而相焉。試齊,且複相之。”

列子入,以告壺子。壺子曰:“吾鄉示之以太衝莫勝,是殆見吾衡氣機也。鯢桓之審為淵,止水之審為淵,流水之審為淵。淵有九名,此處三焉。嚐又與來。”這第三次鬥法,巫師開始招架不住了,他對列子說:您的先生“不齊”,等到齊了後我再看吧(“試”為副詞,相當於“姑且”;“且”有“將”義)。壺子對列子作的說明則是:剛才我向他顯示的是“太衝莫勝”,因此,他大概是看到我的“衡氣機”了——“莫勝”、“衡氣”,字麵上給人“雙方勢均力敵”、“陰陽之氣平衡”的印象,據此自然不好對發展趨勢作出判斷,對巫師而言,就是難定吉凶,因此他必須找個借口,說暫時不能作結論;他說的“不齊”就是借口。有注家認為這個“齊”同“齋”,“不齊”是說壺子沒有齋戒,這明顯不對:沒有齋戒可以作為拒絕相麵的理由,不能作為“得不出結論”的借口;相麵前要求壺子齋戒,應該每次都一樣,壺子當不會竟在這第三次忘記了;壺子這次真忘了齋戒的話,應在尚未開始相麵時就發現了並提出交涉,不該在開始了以後提出來作為得不出結論的理由(從壺子後來向列子介紹的情況看,至少他已看到壺子的“太衝莫勝”了)。所以我仍按“齊”字作解說。又,《正宗》將“不齊”解釋為“氣色不定”,《今注》解釋為“形容變化無定,精神恍惚”,顯然不妥,因為這似乎理當意味著“凶”,怎麼竟成了不予判斷的理由?特別是,季鹹要是拿這作為“相不準”亦即拒絕“相”的充足理由的話,豈不是承認他沒本事了?哪還稱得上“神巫”?這個“不齊”究竟何義,隻好存疑了。

壺子末了說的三個“之審為淵”,還說“淵有九名”,是要說明,他這次顯示的“太衝莫勝”之相和“衡氣機”,是深不可測的,而且這個深度還可以繼續增大以至無窮,所以季鹹看不懂了。“鯢”指大鯨;“桓”可通過“盤桓”引申出“盤桓”、“回旋”意思來;“審”,有人說是因為它本有“詳察”義,即是指盯著一個地方反複地看,加三點水則為“瀋”,就是在水中某處回旋形成漩渦的意思了,所以此“審”同“瀋”,指深水處。於是,“鯢桓之審為淵”被解釋為“大鯨盤桓回旋形成的深淵”。我提不出別的解釋,隻好接受此解,但認為不如幹脆用“審”、“深”音同通假來解釋,因為“認音不認字”確是古人寫文章中的一個帶有普遍性的事實。又,《列子》中此句作“鯢旋之潘為淵”,可證“桓”確為“回旋”義;至於“潘”,有人解釋道:“音盤,本作蟠。水之盤回之盤,今作潘,恐寫之誤。”(《漢語大字典》,湖北辭書出版社、四川辭書出版社1996年版,第818頁)據此恐怕要說,這裏發生過“盤—潘—瀋—審”這一長串的“誤作”和“通假”。接下兩句自是說,靜止的深水是淵,流動的深水也是淵。再下麵的兩句,“九名”的“名”是“類別”義,“此處三焉”是說他這次給季鹹顯示的僅僅是第三等深度的,而季鹹就看不透了——《奧義》中“齊”作“齋”,它這樣轉述季鹹的話:“你的先生未曾齋戒,我如何給他看相?隻有他願意齋戒,我方能給他看相。”前麵說了,沒有齋戒隻能是拒絕看相的理由,已經開始看了,因為得不出結論而這樣說,不合事理。因此,《奧義》說“郭象釋‘齊’為‘一之’、‘玄同’,足見郭象為自圓曲注而妄改原文”,所持的道理很不堅挺。它還說,這一回合的莊學奧義是:“俗王以爵祿為誘餌,誘惑心如流水的眾人齋身自宮;素王拒絕吞食爵祿誘餌,心如止水地齋心自適。”這就令人費解了:“眾人”、“誘餌”、“齋身自宮”、“齋心自適”等意思是從哪裏來的?我讀不懂。

明日,又與之見壺子。立未定,自失而走。壺子曰:“追之!”

列子追之不及,反以報壺子曰:“已滅矣,已失矣,吾弗及已。”

壺子曰:“鄉吾示之以未始出吾宗。吾與之虛而委蛇,不知其誰何,因以為弟靡,因以為波流,故逃也。”這是最後一次鬥法,季鹹徹底失敗,“落荒而逃”,使壺子之道終於恢複了在列子心中的“至矣”的地位。情況是這樣:季鹹“明日”倒是又隨列子來給壺子看相了,但“立未定,自失而走”,就是說,他根據壺子的麵相根本作不出吉凶判斷,沒了主意(“自失”)了,於是趕忙逃跑(古時“走”為“逃跑”義);壺子叫列子去追,列子沒有追上,回來報告說:已經不見了,消失了,我追不到了(這樣行文自是要說明季鹹的心態)。壺子就說:剛才我向他顯示的是“未始出吾宗”,即隻是同他虛與委蛇地應付著,依照他的情況(“因”是“依照”義,“以”相當於“其”)不斷改變我的麵貌,像草一樣順風而倒,同水一般隨波逐流,以致他簡直弄不明白我是誰,所以隻好逃走了——有三點須作說明。

1.“立未定”,《今注》譯為“還沒有站定”,《正宗》譯為“還未站穩腳跟”,就我所見,也都是這樣理解。可這就不通了:下文明明說壺子向季鹹顯示了“未始出吾宗”,還同他“虛而委蛇”了一番,怎麼可能人家“還沒有站定”或“還未站穩腳跟”,就把這些“表演”全部完成了呢?而且,他既然來了,又如此“自失而走”,總會有個原因的,這原因是什麼呢?按這理解,是無法解釋的。據此我認定:這個“立”其實不是“站立”義,是“建立、設立”的“立”,“未”不是“沒有”的意思,而是相當於“不”,即這“立未定”乃是說:(根據壺子的麵相情況)他簡直無法作出判斷,給不出一個“說法”來。上述傳統理解,既是斷章取義,又屬望文生義。

2.“因以為弟靡”,《正宗》注曰:“因以為:順著他去做。弟靡:倒向,即隨高就低的意思。”這注釋不能說錯,但不能讓人明白作這種解釋的根據。其實,根據這句同下句“因以為波流”結構相同,又必是表達同一個意思,就可推知:“弟靡”同“波流”一樣,也是主謂結構,故“弟”必是指一種可能“靡”(倒下)的東西;再從“波流”是自然現象看,就知這一句在《列子》中作“茅靡”是對的,就是說,這個“弟”字乃“茅”字之誤,“茅靡”是說“像茅草似的順風倒下”,正與“波流”(同水一樣隨波流去)意思相同而對仗工整。

3.“因以為弟靡,因以為波流”兩句的主語是什麼?就是說,究竟是講誰?按上下文做語法分析,當是陳述季鹹的表現,但從義理上說,隻能認為是描寫壺子的有意作為。大概就是因為看到了這個矛盾,《今注》引胡文英說:“‘弟靡’、‘波流’,俱是季鹹眼中看見壺子委蛇之象。”這說法的中肯之處,在於指出了這兩句是具體申說壺子是怎樣地“虛而委蛇”的,但按這理解,兩個“因以為”當也是季鹹的感覺,即他同時看出了壺子的“委蛇之象”是隨他的表現而變化的,既如此,他就會考慮同壺子“鬥法”了,何至於“自失而走”?因此我以為:這兩句本在“不知其誰何”句之前,後來被誤抄或被淺人有意移到該句之後了。讓這兩句回歸原位,就文從字順,不存在上述矛盾了。我上麵是按這“糾正了的句序”作解說和翻譯的。

我上麵講到的兩個矛盾,《奧義》一個也沒有發現,特別是,它先說“季鹹第四次來給壺子看相,進門尚未站定,撒腿就逃”。接下又說:“壺子說:‘剛才我示以萬物所宗的道無之象。我讓季鹹……他不知……隻看見……’”季鹹早就撒腿跑了,怎麼還能“示以……”、“讓……”?竟如此自相矛盾!這最後一次鬥法的莊學奧義,《奧義》說是:“俗王對不吞誘餌的素王終於技窮,素王得以喪亡廟堂、傲立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