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外篇·秋水第十七(2)(2 / 3)

我的想法是:前兩句“以道觀之,何貴何賤?”顯是重申前麵“以道觀之,物無貴賤”的觀點,所以第二句“何貴何賤”其實是帶否定回答的反問句,等於說“無貴無賤”,故而這第三句乃是解釋“無貴無賤”的原因。因此,“是謂”理應相當於“這是因為”。“謂”字有“因為”的義項嗎?於是查資料,結果發現《韓非子·外儲說左上》:“夫瓠所貴者,謂其可以盛也。”有位注家就認定其中“謂”字應訓“因”;再查《古漢語常用字字典》,“謂”字條下也說:“通‘為’。因為。”於是我放心了,並因此更加肯定“反衍”確是“反向演進、延伸”的意思,對這一句作了如上的“標新立異”的翻譯。從事理上說,這理解也可以成立:指出貴賤是轉化的,自是交代了不能說何者貴何者賤亦即“無貴無賤”的充分理由。這理解又為正確解讀下文提供了依據:“無拘而誌”乃是從“無貴無賤”得出的行為指令,故“誌”是指謂偏向、袒護“貴者”的用心(“誌”是“心意”義,即“詩言誌”的“誌”),從而“無拘”不是教河神“放縱”這種用心,而是相反,要求不固守、不拘泥於這種對待“貴賤者”的態度,就是說,這個“拘”是“拘禁”義。所以此句我采用意譯,還用“所以”引出——《今注》和《正宗》都翻譯為“不要拘束你的心誌”,既顯得突然,意思也不明確。

莊子把“無貴無賤”說成“以道觀之”得到的認識,並這樣作論證,既說明他運用辯證法是很純熟的,又說明,他的“道”過分強調了轉化,忽視了事物也有相對穩定的一麵,以及轉化是需要條件的。這裏他特別聲明“以道觀之”,是因為前麵講要破除“貴賤”、“大小”、“是非”等的對立時,都是從“物”自身的層麵顯示自我偏執之不合於“道”,這裏則是從主體對於“物”的認識的角度,通過提升主體自己的智慧、視閾,來幫助河神了悟世界的本相,達到合乎“道”的認識,進而在實際操作上依道行事。

2.根據上麵對“無拘而誌”的解說,可知“無拘而誌,與道大蹇”兩句之間,有個“否則的話”的意思,隻是沒有明白地說出來。(這同《人間世》第一章“若唯無詔,王公必將乘人而鬥其捷”兩句之間,也省略了“如果有詔”的意思,頗相類似。這在古文是常規表達方式,談不上有“省略”)下麵的“無一而行,與道參差”兩句之間,同樣如此。因此,我的譯文在兩句之間添加了“那樣”二字。《今注》將這兩組同構句翻譯為“不要拘束你的心誌,致使和大道相違”,“不要拘執一偏而行,致使和大道不合”,說明譯者領會了原文原意,隻是譯文表達得似乎不夠明確。

3.第七句說的“謝施”又是什麼意思?說解甚多,我不介紹了,隻講我的理解。《今注》、《正宗》對“以道觀之”後麵八句話後四句的理解,和對前四句的理解,在“模式”上是完全一樣的,我認為這很對,因為這前後兩個四句不僅共受前頭“以道觀之”的“管轄”,又結構相同,“對應句”的句式也都完全一致,意思必也一一對應。據此,我認為“謝施”其實就是“反衍”的意思,可以說成“謝施”,乃因這個“施”應讀“義yì”,“蔓延”的意思(《詩經·周南·葛覃》:“葛之覃兮,施於中穀。”),或通“移”,“變化、改變”的意思,故而與“衍”同義;而“謝”本有“拒絕、辭別”義,還可引申出“更替”義;因此,“謝施”等於說“停止、變換原先的延伸、變化方向”。這不也就是“反衍”嗎?考慮到從變化的觀點看來,“大”和“小”都是變成如此的,二者原先變化方向的改換,自然意味著它們的差別趨向消失,所以指出大小“謝施”,同樣是申說“無大無小”的理由。從這裏還可以知道,由於“謝施”明顯是動賓結構,“反衍”就也該是,可見“反”在這裏乃是借作“返”,“反(返)衍”是說“貴”、“賤”二者都要回頭向著同先前變化相反的方向變去。這同前麵說的理解雖然完全一致,但更具體明確多了。

4.由“嚴嚴乎”、“繇繇乎”、“泛泛乎”領起的三個複句也基本同構,據我對上文的理解,可知這是具體教誨如何在實踐中貫徹“無貴賤、大小”的“道”的原則,亦即要怎樣做才會不偏向某一方。因此,對“嚴嚴”等三個疊詞的解釋,必須符合這個教誨義。據此要說,《正宗》依次翻譯為“嚴正公平”、“長長遠遠”、“廣大遼闊”,是不夠準確的。又,“若國之有君”,《今注》無視“有”字,譯為“像一國的君主”;《正宗》拘泥於“有”字,翻譯為“像國家有個國王”,哪個對?我傾向於《今注》:“有”字在這裏和在下句中,都是助詞,即作名詞詞頭,僅起增加一個音節的作用(《論語·為政》:“友於兄弟,施於有政。”後句加個“有”字就是為了湊成四字句),“泛泛”句的“之”字後麵為“無窮”二字,所以才不加“有”字。我就是按這些理解作翻譯的——這幾句“指令性”教誨說明,在本文作者心中,國君、社神必是或應該是公正的,不偏心的。

5.接下的五句是又從否定的方麵說明,既然萬物被“兼懷”,就沒有誰需要袒護(“承翼”即“承受卵翼”),既然萬物齊一,就談不上有長短,誰也不應該要求得到特殊照顧。這是告訴河神,你不偏向貴者、大者,客觀上並未委屈了他們。我以為,這些意思已經很完整了,中間插進一句“是謂無方”,就打亂了文章的結構,梗塞了文氣,又沒有增添一點新意。因此,我認定這一句乃是某位讀者的旁批(批得不錯,所以這個“是謂”不同於前兩個,此句應翻譯為“這叫做不偏向任何一方”),後來才被誤作正文羼入進來的。

6.“道無終始”以後的話,和我的譯文基本上可以對得上,就不詳作解說了,隻需說明:“不恃其成”的“成”是借作“盛”;“不位乎其形”的“位”用作動詞了,“定位、固定”義;“年不可舉”的“年”指年歲,年歲總是增大,前文又說“物有死生”,所以我用“衰老”譯之,以便和“不可舉”搭配(此“舉”是借為“拒”)。這“死生”其實是指“物”的現實存在與消亡。“道”是永恒的,談不上消亡,所以說“道無終始”。從“物”的觀點看物的死生,是“化為異物”,從“道”的觀點看,“終則有始”,所以“死生”隻是同一存在物的“階段性推進”,即存在形態的變換,故而也是“齊一”的。

7.“是所以”引出的,是這段話的結語,頭兩句《今注》譯作“這就是講大道的方向,談萬物的道理”,無視了“所以”二字,是不該有的誤譯;《正宗》翻譯為“這就是大道運行的方法,萬物變化的根本原理”,則是不顧“語”、“論”二字的存在,同樣是本可避免的誤譯。這裏的“方”字不是指“方向”或“方法”,而是用作後句中“理”的同義詞,故我譯為“原則”(《詩·大雅·皇矣》:“萬邦之方,下民之王。”其中“方”就應訓“準則”)。對後句中的“生”字,一般都翻譯為“生長”和“生出來”,明顯不合原意:接下三句無疑是狀寫“物之生”,但不會是描述“生長”或“生出來”的情況;前文從“物有死生”起,其實一直都是講物的“一生”如何,據此可知這個“生”乃指“一生”,理解為“生存”,也可以。兩個“無……而不”句,《今注》、《正宗》分別翻譯為“沒有一個動作不在變化,沒有一個時間不在移動”、“沒有運動而不變化的,沒有一時一刻不在移動的”。前者對句子的理解不錯,但譯文不可取,後者則把前一句的語法關係都理解錯了。這兩句其實是重複前頭“不位乎其形”句的意思,所以“動”是“行動”、“做事”的意思(《易·係辭上》:“擬之而後言,議之而後動”),“移”是“變化”義。末句“夫固將自化”,在這裏當然等於說:你自己根據這些道理去決定吧。

河伯曰:“然則何貴於道邪?”河神的這個問題,《今注》、《正宗》分別翻譯為:“那麼為什麼還以道為貴呢?”、“這樣說來,那麼還有什麼可值得看重大道的?”就對文義的理解而言,二者基本一致,但按這兩個譯文的意思,河神提出這問題就不好理解了:海神上麵所說,完全是“以道觀之”達到的思想認識和實踐指導,幫他解決了“辭受趣舍”中遇到的“何為乎”、“何不為乎”的問題,不也就講清了“道”的價值,即可貴的理由,或者說“值得看重之處”嗎?他怎麼又提出這樣的問題呢?不知是否因為想到了這一點,流沙河先生在他的《莊子現代版》中,把河神的這個問題“現代化”為:“靜觀變化,毫無作為。如此說來,道本身還有什麼價值呀?”道的價值就在於指導人做人行事,這也就是它“本身”的價值,上文海神要河神“靜觀變化,毫無作為”,正是教給他如何運用、實現“道本身”的價值。因此,加上“本身”二字並未解決這裏的問題。但我還是從流先生的這個處理得到了啟發:運用“道”做人行事,與因之而免禍得福,畢竟不是一回事,有間接與直接之分,二者之間也可以說存在手段與目的的關係,就是說,如果把前者稱為道的“工具性價值”的話,則後者是它的終極價值;因此,如果把“道本身”的價值限定為它對“用道者”的終極價值,則用“道本身”翻譯河神此問中的“道”字,可說處理得並非不正確,而且,從下文看,被問者海神就是這樣領會河神這個問題的。自然,這裏必須預設,上述間接與直接、手段與目的之間的關係,至少在河神那裏並不是自明的。所以我還是主張把他的這個問題翻譯為:這樣說來,道的終極價值究竟是什麼呢?

北海若曰:“知道者必達於理,達於理者必明於權,明於權者不以物害己。至德者,火弗能熱,水弗能溺,寒暑弗能害,禽獸弗能賊。非謂其薄之也,言察乎安危,寧於禍福,謹於去就,莫之能害也。故曰:‘天在內,人在外,德在乎天。’知乎人之行,本乎天,位乎得;躅而屈伸,反要而語極。”海神這回答的前三句就是分三層遞進到道的終極價值:得道的人必定通達事理,通達事理了就必定懂得權變,懂得權變了就不會因為處理同外界環境的關係不當而傷害自己了——“知道”理當是“得道”義;“明於權”的“權”是“權變”的“權”,隨機應變的意思,毫無貶義;“不以物害己”,《今注》、《正宗》都翻譯為“不會讓外物傷害自己”,這是誤譯。且不說這個“以”不會相當於“讓”,這個“物”也不會是“外物”義,而是指社會、外界環境情況,即“乘物以遊心”的“物”,更重要的是,這裏不是要講“知道者”將必然地避開、躲過外來的傷害,而是要說明,他會因“內在的東西”而使得“物”簡直傷害不到他。這二者有重要的區別:前者著眼於結果,後者重在原因;前者是消極的,後者是積極的;前者隻是講避害,後者實是說“得福”,即自我實現。就因為如此,接下改用“至德者”指稱“知道者”,說了火燒不著他,水淹不著他,寒暑傷不著他,禽獸害不著他之後,就加以解釋道:不是說他根本不在乎這些,而是說他真正懂得哪是安哪是危,並且遭遇的無論是禍是福,他都能泰然處之,在二者間作出善意的選擇,以致沒有什麼傷害得了他——對“非謂”後的五句話,存在很大的誤解,須一句句地澄清:

1.“非謂其薄之也”,《今注》對其中的“薄”字作注曰:“薄之:輕犯(成《疏》);迫近(林希逸說)。‘薄’,迫(王先謙《注》),引申為觸犯(曹礎基說)。”將全句翻譯為:“並不是說他迫近它們而不受損傷。”這明顯不恰當,因為前麵幾個“弗能”句並不會引發“他迫近它們而不受損傷”的誤會,也就沒有澄清這種誤會的必要,“而不受損傷”的意思更是強加給原文的。《正宗》在注中說:“薄之:靠近它。這裏是觸犯它的意思。”此句譯文為:“這不是說可以去觸犯它。”這就更不對頭了:說“觸犯水火、寒暑”,也即“安危、禍福”,實在費解(“它”字隻可能是指代“水火、寒暑”)。《感悟》也作了個注釋:“薄:迫近,引申為‘遇到’。”這同《今注》的理解沒有區別。經過這些分析後,我認定:這個“薄”字應是由它的“微小”義引申而來的“輕視”、“看不起”的意思(《史記·吳起列傳》:“其母死,起終不歸,曾子薄之。”),按這意思,此句就能很好地承接上文了,因為人要是輕視亦即不在乎什麼,自然也就談不上受那個東西的傷害,而前幾句正是可能讓人誤會,他不被水火等傷害是因為他不在乎這種傷害,於是就需要澄清了。真遺憾,我竟沒有發現有哪一本書把這個“薄”字注釋或翻譯為“輕視”的。難道是因為“注莊界”人士的古文修養都不夠?非也。那又是因為什麼?請讀者思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