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外篇·秋水第十七(3)(2 / 3)

末一段是說:沒過多久,領頭的衛人跑進來了,向孔子解釋道:“我們是誤把您當做陽虎了,所以才包圍了您,現在知道您不是陽虎,就遣散撤退了”——“將”有“帶領”義,“甲”可指士兵,這裏當是指參加包圍孔子的衛人;前一“辭”字是“解釋”、“申辯”義,後一個是“遣去”的意思;“請”字是用來表示客氣。這段話,《今注》的譯文竟是這樣的:“不多一會兒,有個帶著兵器的軍官進來,道歉說:‘我們把你當做陽虎,所以圍住你。現在才知道你不是,我們撤退圍兵,向你道歉。’”《正宗》的也差不多。許多注家,包括傅佩榮,都把“將甲者”按字麵譯作“帶著兵器的人”(“甲”有“鎧甲”義),我想不通的是:他們為什麼不思考一下,這裏有什麼必要特別指明這位“來人”還“帶著兵器”,而不是交代他的身份或別的方麵?

關於這一章,《莊子精讀》有個分析很是不錯:“‘諱窮’和‘求通’是第一層,是常人都有的傾向;明了‘窮’、‘通’不盡在己,而有現實的‘時’與抽象的‘命’的製約(‘吾命有所製矣’),這是第二層,知道了人生的有限性;那麼還有第三層,就是在‘窮’、‘通’不盡由己的情況下,人們該如何行動?這裏,孔子或許沒用自己的話語作明確表達,但他的行為已然揭明:正是因為通達人之命運,所以得從容應對種種情況(諸如順境,而尤其是逆境),在困境中‘弦歌不惙’,而不為困境遽然改變,這是你能做的,也是你應做的,也隻有這樣才是真正做自己的主人。”

但我還要說,作為《莊子》書中的一章,這個寓言的主旨無疑是教人“安命”、“適時”,將結局安排為衛人主動撤圍,更是為了顯示“安命”、“適時”本身的價值。這個思想是莊子思想體係中的有機部分,自應放到他的體係中去加以最恰當準確的詮釋。安命、適時未必沒有積極的意義,但教誨、宣揚、傳布安命、適時的思想,終究是教人至少暫時苟安於現狀,不要企圖有所作為,這在不合理的現實中,必然主要是對既得利益者最為有利。因此,如果從人在任何情況下都應該努力進取,也即所謂發揮主觀能動性方麵看,“安命”的思想是消極的,如果追問宣揚這思想可能產生的社會“導向”、“效應”,則要說是保守的,是在為少數人說話,因為“既得利益者”總是“少數派”。

]四公孫龍問於魏牟曰:“龍少學先王之道,長而明仁義之行;合同異,離堅白;然不然,可不可;困百家之知,窮眾口之辯;吾自以為至達已。今吾聞莊子之言,汒焉異之。不知論之不及與?知之弗若與?今吾無所開吾喙,敢問其方。”

公孫龍和魏牟都是戰國時人,前者是當時名家的代表人物,以“白馬非馬”論聞名天下;後者是魏國的公子。這開頭一段,似乎是借公孫龍之口,道出莊子心中的一個頗為自負的想法,那就是以善辯出名的名家的學說,無論知識性或論證性,都遠遠不如他的理論。公孫龍說的是:我年少時就學習了先王之道,所以成年後懂得仁義之行的道理,並且會“合同異,離堅白”,以至於能夠把不對的論證為對的(“然不然”),把不可以的證明為可以(“可不可”),使得所有學派的人在我麵前都顯得知識貧乏(“困”是“貧乏”義,用作動詞),和我辯論起來都終於理屈詞窮,因此,我自以為我的學問、辯才是達到最高水平的了(“至達”)。但是,今天我聽了莊子的一番言論,卻感到茫然(“汒”同“茫”),十分驚異,真不知是我的辯才不如他,還是我的學問比不上他(兩個“與”同“歟”)。現在我簡直不敢開口說話了(“喙”本指鳥嘴,也借指說話用的人嘴),請問這究竟是什麼原因?——“合同異,離堅白”是從批評的角度對名家學說內容的一種概括,前者大意是:根據事物間同和異的相對性,把相同的說成不同,把不同的說成相同,最後抹殺事物的差別;後者大意是:以白石頭為例,觸覺得知的是它的堅硬屬性,視覺認知的是它的白色屬性,此二屬性並非同時感知到的,可見它們本來是彼此分離的,由此進而得出事物的各種性質“相離”的一般結論。末句“敢問其方”,《今注》譯作“請問這是什麼道理”,《正宗》翻譯為“請問有什麼法子可想呢”。我傾向於《今注》,因為公孫龍明顯不是向魏公子討教對付莊子的辦法,而是請求幫助分析他在莊子學說麵前陷入困惑的原因,所以我幹脆把這個“方”譯作“原因”。從“方”的“方麵”、“道理”義引申出“原因(方麵)”的義項,並非不合漢語詞義演變的規律。

公子牟隱機太息,仰天而笑曰:“子獨不聞夫井之蛙乎?謂東海之鱉曰:‘吾樂與!出,跳梁乎井幹之上;入,休乎缺甃之崖;赴水則接腋持頤,蹶泥則沒足滅跗;還視蟹與科鬥,莫吾能若也。且夫擅一壑之水,而跨井之樂,此亦至矣。夫子奚不時來入觀乎?’東海之鱉左足未入,而右膝已縶矣。於是逡巡而卻,告之海曰:‘夫千裏之遠,不足以舉其大;千仞之高,不足以極其深。禹之時十年九潦,而水弗為加益;湯之時八年七旱,而崖不為加損。夫不為頃久推移,不以多少進退者,此亦東海之大樂也。’於是井之蛙聞之,然驚,規規然自失也。坐在椅子上的魏公子牟聽了公孫龍的訴說,長歎一聲後仰天大笑道:您沒有聽說過那個關於一個淺井中的蝦蟆的故事嗎(“埳”同“坎”,“埳井”當是指水很淺的井)?它對東海之鱉說:我真是快樂!出去,可以在井口的欄杆上跳跳蹦蹦,回來,就在井壁斷磚造成的崖洞中歇息(“甃”指井壁,也可指牆、磚);進到水裏就浮起兩腋、托起腮幫,蹦到泥漿裏就讓泥漿蓋住腳掌、腳背(“跗”);瞧瞧周邊那些赤蟲(虷)、螃蟹、蝌蚪,真沒有誰比得上我(“還視”的“還”通“環”,《今注》、《正宗》譯作“回頭看看”,乃是誤譯)。擁有這樣一坑水域,享受獨占一口淺井的快樂,這也可說達到生活的至境了吧?先生何不常來我這裏觀光呢?可東海之鱉(來了後,)左腳還沒有完全伸進去,右膝就被卡住了(“縶”是“捆住”義),隻好又慢慢地退回去(“逡巡”是往複不前的意思),然後把大海的情況告訴蝦蟆說:“千裏之遠,不足以形容它的麵積之大,八千仞之高,不足以說明它的水之深。夏禹的時候十年中有九年鬧水災,它的水不因之而稍微加深;商湯的時候八年裏有七年發旱災,它的岸邊(‘崖’)不因之而稍微縮短。不為時間的久暫而漲落,不隨雨水的多少而增減,這就是東海的大快樂了。”淺井的蝦蟆聽了,驚訝得目瞪口呆,不禁茫然若失——這基本上還是采用首章北海若開導河伯的方式,以大映小地告誡公孫龍:不要作“井底之蛙”(這個成語就是由本寓言“提煉”而成)。

“且夫知不知是非之竟,而猶欲觀於莊子之言,是猶使蚊負山,商馳河也,必不勝任矣。且夫知不知論極妙之言,而自適一時之利者,是非井之蛙與?且彼方黃泉而登大皇,無南無北,奭然四解,淪於不測;無東無西,始於玄冥,反於大通。子乃規規然而求之以察,索之以辯,是直用管窺天,用錐指地也,不亦小乎?子往矣!且子獨不聞夫壽陵餘子之學行於邯鄲與?未得國能,又失其故行矣,直匍匐而歸耳。今子不去,將忘子之故,失子之業。”

公孫龍口呿而不合,舌舉而不下,乃逸而走。東海之鱉繼續說:“一個人要是其智力不足以對是非作出真正的判斷,卻又想懂得莊子的學說,那猶如要蚊子背起泰山,讓水蛭(‘商蚷’)遊過黃河,肯定是力不勝任的。一個人要是其智力不足以明了那討論極其深刻的問題的學說(‘言’),卻為自己一時口舌之辯的勝利而沾沾自喜,他不就是那淺井中的蝦蟆嗎?何況莊子的學說下及黃泉(‘跐’訓‘踐踏’),上達九天(‘大皇’指天。‘大’讀‘太’),南北不分,遠涉四麵八方,至於深不可測,同時又無東無西,從高遠幽深晦暗不明處講起,一直論述到豁然開朗洞徹通明的境地,您卻想委委瑣瑣地通過考察細枝末節去把握,憑借口舌之辯去理解,這簡直是從竹筒裏看天,用錐子尖戳地,看到的觸及的不是太小太少了嗎?您還是走吧!再說,您也沒聽說過壽慶少年去邯鄲學城裏人走路的故事嗎?他不但沒有學到京都人走路的姿勢,還把自己原先會的走法給忘記了,結果竟是爬著回去。現在您要是不離開,也將忘記您原來的那一套,把您現有的這點本事都丟失了。”公孫龍聽了,不禁張著嘴合不攏來,舌頭也縮不進去,隻好趕快逃走了。

這段話中的許多詞語,如“玄冥”、“大通”、“規規然”、“奭然四解”、“論極妙之言”等,是“隻可意會不可言傳”,即很難翻譯的,恐怕也不可能有公允的“達詁”,注家們的注譯也就多有出入,又都言之成理,但全段文字的大意,還是可以領會得到的,而且彼此的差別並不太大,更無關緊要。因此,我也就未作細致的注釋了,因為盡管我對自己的譯文還算滿意,但要講清楚每處“與眾不同”譯法的理由,則說來話長,而讀者隻要細心體會,也看得出我的思路的。但“壽陵餘子”的故事(成語“邯鄲學步”本此)還是要講一下:“壽陵”為地名;“餘子”指未成年人;“學行”即學習走路姿勢,這裏指學邯鄲人走路的姿態(即後文說的“國能”)。這原因是邯鄲乃當時趙國的京城,外地人以為京都人走路的姿態、派頭也一定更顯高貴。又,“且彼方跐黃泉而登大皇”句中的“彼”,是指代莊子,具體指“莊子之言”,“方……而……”在這裏相當於今天說的“既……又……”,《今注》、《正宗》用“就像”、“正要”翻譯這個“方”字,是不恰當的。

這個寓言的前一部分是敘述“埳井之蛙”的自得,和“東海之鱉”是怎樣對它作“啟蒙教育”的,同本篇第一章先講河伯“欣然自喜,以天下之美為盡在己”,後講海神如何開導他,在結構和一般內容上都非常相近,隻是後者接下來作了更多的發揮。就本章而言,我以為旨趣乃落在“不為頃久推移,不以多少進退者,此亦東海之大樂也”這一句,和末了的隻有幾句話的“邯鄲學步”寓言提供的啟迪,這二者又可以歸結為:始終保持著自然本性,不為外界所動,不“以人滅天”,這才應該是人的追求,人作為人的最大快樂。這是莊子,或者說“莊學”的教誨。但我要就此機會說一個意思:問題更在於這裏有個“應該”,對大多數人來說,未按這“應該”去做人、去享受真正的屬於人的快樂,並非因為不知道有這個“應該”,和存在著這種快樂,而是因為有一種更大的力量,在推動著,甚或在威逼著人背離這個“應該”,放棄這種快樂,而自覺地選擇了用“良心換榮耀或苟安”的生存之路。這個選擇是否也屬於或者說也顯示了人的“自然本性”呢?恐怕不但要作肯定的回答,還要說,這表現的正是人的“自然本性”中的更為基本的方麵,不然的話,為什麼我們現在一談到在那“扭曲的時代”,許多人的人性,莊子筆下的“自然本性”被扭曲了時,幾乎一律要求對於自覺地實行“自我扭曲”的人們抱著體諒的態度,當有人對某些“扭曲過頭”者作了點並不損害其實際利益的譴責時,還馬上就會有人出來為被譴責者說“公道話”,要求大家從時代背景出發給他們以“同情的理解”呢?特別是,為什麼人們回憶起當年自己做的那些“扭曲的事”時,真正懷有自責之心的人少之又少,大多都是用“在當時的形勢下隻好那樣表現”這樣一句輕鬆的話,來輕鬆地了結呢?因此我要說:找到、進而消除上述那個“更大的力量”的根源,才是“人性建設”上的更加重要也更為直接的工作。

莊子釣於濮水。楚王使大夫二人往先焉,曰:“願以境內累矣!”

本章的故事像是莊子(或替莊子)作的“自我表白”。莊子正在濮水河邊釣魚時,楚王派來傳達其意向的兩位大夫,也尋到這裏來了,對莊子說:楚王想煩勞先生您出來輔佐他處理朝政(“願”訓“心願”,這裏用作動詞)——後兩句很能體現古漢語精練得“凡能意會得到的就不見諸文字”的特點,故隻能意譯了,這時各家譯文字麵上的差別當然會更大。試看兩家的譯文。《今注》:“楚威王派了二個大夫先去表達他的心意說:‘我希望將國內的政事委托先生!’”《正宗》:“楚王派兩個大夫去聘請他,先去傳達自己的意思說:‘希望先生答應,受累來主持楚國的政務。’”可見決不可以根據譯文來評價《莊子》的文學價值。寫到這裏,我不禁又想到:把《莊子》翻譯成外國語,“老外”自然是根據譯文來了解、評價它,那結果又會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