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
這也就是說,獅子幾乎從來不會在真正意義上傷害人類。獵殺人類的意義在哪裏呢?我們沒有多少肉。這些獅子追殺我們的樣子,看上去好像我們之間有私人恩怨一樣。
我跪下來,用手掌掬起幾捧河水洗了洗臉。我需要把這些困惑留給更加舒適的情境下去思考。現在,我必須從這其中跳出來。
以後再仔細思考吧。現在我需要做些什麼讓自己擺脫目前的困境,立刻。
略微移動了下我膝上的來複槍,我拍了拍被水打濕的卡其褲口袋裏的一個長方形方塊。那時我的蘋果手機,前天我剛剛給它越了獄,這樣它在非洲就能正常使用了。哈哈。我搖了搖手機:氣泡在屏幕下方晃動,水從電池槽裏滴下來。打電話求救這件事是不可能了。在任何情況下我都不可能有勇氣走出偏僻的非洲叢林,尤其不可能在沒有AT&T 移動信號的情況下。
我把這坨沒有用的時髦設計丟到身後,隨後看到河上漂過兩個油箱一般大小的灰色塊狀物體。我保持靜止不動,原來是兩隻河馬遊過。
當然,河馬是食草動物——但他們是體型龐大、有攻擊性的領地型動物。當他們感覺自己的領地被入侵時,他們會毫不猶豫地展開殺戮。實際上,他們算得上在這裏能遇到的最危險的動物之一了。我屏住呼吸,直到那兩隻狠毒的“拖船”消失在河道的彎道處。
第二十四章
我用一隻手高舉來複槍和子彈,讓它們保持幹燥。然後,我又蹚入河水。
我走到側倒著的路虎旁邊,眼睛盯著河堤上剛剛獅子出沒的地方。我所能想到的所有計劃就是:回到阿貝和我之前登陸的遊獵營地,在那裏想想辦法。聽上去不錯吧?
我在車裏尋找自己需要的東西:我把較大的背包留在了營地,而帶了一個小的帆布背包過來。它在這兒呢,一條背帶卡在已經壞掉的變速杆上。我把它解下來,背在肩上。當我再次檢查這輛卡車的時候,我發現了一件奇怪的事情。在後座的底板上有一個發光的小紅點。
我跪在淤泥中,取回我的索尼便攜式攝像機。我剛才都忘記它了。我的意思是,在過去一小時左右的時間裏,我手頭有太多事情要處理。攝像機上濺滿了泥巴,鏡頭已經被劃得快壽終正寢了。
然而,它不僅一直在開機狀態,還一直在錄像中。
我停止了錄像,把錄像倒回去,在屏幕上觀看這些鏡頭。在翻車後,這台攝像機一直側躺在泥裏,並無意中拍下了這次襲擊的其餘部分。不,這不是一場噩夢。屏幕上充滿了獅子,他們遊向路虎,鬃毛閃著光、眼睛像在燃燒一樣。響鼻、牙齒和利爪交織在視頻裏。
除了這場災難,除了阿貝的死亡,我的確完成了我要做的事情。
我完成了這次非洲之旅的任務。
這就是那令人費解的、攻擊性強烈的、異常的動物行為的視頻證據。
這段視頻十分有煽動性。它有改變話題的力量。這是一個適合在莫洛托夫雞尾酒會上講述的故事。科學界可能不會接受這段視頻。又或許他們能對此進行解釋。
我想,不止是科學家。我的大腦在飛速運轉。全世界都得關注並傾聽——他們必須要意識到,某種廣泛傳播的環境災難已經發生了。
奧茲,你首先要做的,是一直活著,把這個證據帶回文明社會。
這意味著不要被吃掉。這意味著離開這個該死的地方,馬上。
我關掉攝像機的電源,把它放回背包。我檢查了毛瑟槍裏的彈條。還剩下四發彈藥。真是壞消息。
沒關係。我得搞定它。這比我本身還重要。我需要帶著這盤錄像離開這裏,這樣全世界才能知道到底在發生什麼。立正,奧茲。
來搖滾世界吧!
我抬頭看看天空:禿鷹正回旋著落到地麵上。那頭死獅子躺在河心小島上,屍體上已經落滿了大片的蒼蠅,它們翅膀的聲音回響在空中。幾隻非洲禿鸛輕快地圍著獅子跳著,時不時地用喙撕扯著死屍的肉。他們奮力和幾隻非洲白背禿鷲爭奪著地盤。隨著它們粉色的、皺巴巴的腦袋猛烈地上下啄食,斑斑血跡四處飛濺。
它們用喙從屍體上撕下一條條柔軟的組織,然後把它咽進喉嚨。
啊,生命的輪回。河流彙入大海,而大海永遠不會滿。死亡變成了一張餐券。死亡是非洲叢林獨特的運行方式。
現在,如果我能不讓自己成為這個定期運行的程序的一部分:我必須帶著一條重要的信息回歸人類的社會。
第二十五章
回到長滿高草的空地,那個我們被襲擊的地方,我蹲下來,盯著停在臘腸樹下的另一輛路虎看了一會兒。
我仔細聽聽周圍。什麼聲音也沒有。風吹過草叢,吹起蕩漾的波紋。鳥兒在頭頂空蕩蕩的藍天中繞著圈盤旋。我估計現在是下午、接近日暮了。我在考慮要不要回去看看卡車是否還能運轉。
車鑰匙還插在車上嗎?我記不太清了。在那些獅子跳起來撲向我的喉嚨的時候,我忘記檢查了。盡管今天天氣不錯,我還是更傾向開車。在我和那輛停著的路虎之間是一片和足球場差不多長的寬闊草地,看上去很荒涼。
但是,一切看上去都太過安靜了。
最終我決定放棄。這太冒險了。朝著獅子們走是不明智的。
盡管他們已經消失得無影無蹤了,但這並不能說明什麼。這是他們的活動區域,此外,我無法預測他們不穩定的行為。他們可能正在回來的路上。我知道我必須徒步向反方向走,回到營地去。
我避開林間的沼澤地,盡量壓低自己的身體。我找到了那條之前開車來時追著的很深的輪胎印,準備沿著它走回遊獵營地。
我悶悶不樂地抬頭看著已經開始像地平線處的鹽沼方向落下的太陽。再過幾小時就要天黑了。我一點兒也不期待這個。
我加快腳步。營地大概就在五英尺外的地方,但是我在這個沒有籠子的動物園看向五公裏遠的方向,在那裏,一些動物似乎已經精神分裂了。
太陽曬幹了我的衣服,衣服上結了一層皮。隨後,我蹚回河流淺灘,衣服又濕透了。我又熱又累,還開始覺得口渴。但是,因為害怕寄生蟲,我決定不喝水。
我走了一個小時左右,然後看到了我們之前在草地另一端帶上那些博茨瓦納人一起走的那個河港。他們和他們的獨木舟都消失了。在差點被吃掉之後,我完全不責怪他們的突然離開。他們早就知道周圍的環境不太對勁。在還有機會的時候抽身而出是多麼重要!
我朝河港走去,想看看那裏是否還有別的船。就在這時,我注意到右邊的樹林裏突然有點兒動靜。盡管並沒有風吹過,那裏的樹似乎也在搖晃——起伏地晃動——盡管十分輕微。它們看上去似乎也在閃閃發光,就像塗了厚厚的油。
我感到有什麼東西爬上了我的腳踝。
是一隻螞蟻。不是隨便一隻螞蟻。那是一隻狩獵蟻:一種非洲的行軍蟻。從它恐怖的下顎,我可以判定這是一隻兵蟻。一些土著部落通常用行軍蟻的兵蟻進行臨時的縫合:它們的叮咬非常有力,把它們放在傷口的兩邊,可以讓傷口閉合起來。
這就是掩蓋一切的東西:樹林、草叢、土地。數百萬行軍蟻排著鬆散的黑色縱隊在草地裏穿行。至少有一英裏長、六英尺寬。
這些螞蟻和嬰兒的手指一樣大,顏色和紅酒的顏色一樣。
我彈掉那隻螞蟻,用靴子跟碾死了它。
要知道,我和下一個生物學家一樣熱愛動物。但是,我不喜歡蟲子。我就是和它們合不來。我的下皮層對我說:“嘔!把它們從我身上弄下去。”我一直知道昆蟲學不是我的菜,而狩獵蟻是讓人尤其厭惡的家夥。
這隊瘋狂的螞蟻連接著地上黑漆漆的兩團東西。我意識到那是非洲水牛的幼崽。我推測,它們之前走進了這些螞蟻的隊列裏,然後被螞蟻淹沒了。它們已經死了,身上的皮基本已經被剝了下來。
現在,它們正在被這活著的蟲海消化殆盡。
狩獵蟻,在班圖語中被稱作siafu,有時會五千萬或六千萬隻居住在一起。像搜尋部隊一樣,這群螞蟻以行軍為生,對任何與之接觸的生物發起攻擊,包括動物,有時候還有兒童。死亡通常是由窒息導致的——當洪水一般的螞蟻爬入受害者的喉嚨,就會引起窒息。當我看到遠方不斷延展、泛著光澤、不斷蠕動著的黑色地毯時,我感到一陣不安。這實在是太驚人了。
然後,我調轉方向,向河流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