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作法自斃(2 / 3)

秦孝公決定重用商鞅,改革朝政,於是就讓商鞅在朝堂上和重臣們商議改革之事。大臣甘龍反對說:“賢君不應該變更已有的法令,因為官吏百姓們都已經對舊法習慣了,很難接受新的事物。”商鞅反駁說:“這種說法過於世俗了。不錯,常人是不願意改變舊法舊俗的,學者是難於接受新鮮事物的,然而對他們隻可教化和引導,不能期望他們參與訂立國家的大政方針。夏商周三代以禮治國,但三代的禮是不同的;春秋五霸以法定邦,但五霸的法也是不同的。可見變法並非不妥當的舉措。”

大臣杜摯也反對變法,他說:“沒有百倍的利益,不應該變更法令,沒有十倍的功效,不應該替換器物。隻要遵循古法治國,就不會出岔子。”商鞅反駁說:“隻要對國家有利,不管利大利小,都應該變法。商湯、周武王並不遵循舊法,而能稱王於天下,夏桀、商紂沒有變更古法,卻全都滅亡了。誰說不改舊法就不會出岔子?”

秦孝公聽了這一番辯論,點頭稱讚說商鞅講得對。於是他排除貴族、重臣們的反對意見,任命商鞅為左庶長的高官,讓他主持變法。

●商鞅變法

從商鞅四次和秦孝公對談之事,可以看出兩個問題:首先,秦孝公求賢若渴,即便商鞅一開始講的話並不合他的心意,他也願意一而再,再而三地召見商鞅,態度如此誠懇,人才自然蜂擁而來,秦國必然會因此強大的;其次,商鞅一開始給孝公講帝王之道,說明商鞅的真正理想並非是純粹以法強國那一套便捷法門,他和申不害、吳起等著名的實用派法家人物是不同的,如果秦孝公有為帝為王的素質的話,他或許會拿出完全不同的改革方案出來。

所以,既是商鞅強盛了秦國,換個角度來看,也是秦國成就了商鞅,換一片土地,換一個國家,即便同樣重用商鞅,或許所最終達成的效果也會截然不同的。西秦後來以法治國,除富國強兵外並不考慮長遠利益,輕視文教,愚民勞民,這是由秦國本身的風俗民情所決定的,而不是商鞅強加給秦人的。

那麼,商鞅輔佐秦孝公改革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呢?綜合起來說不外乎四條:一,鼓勵生育;二,發展生產;三,嚴明法令;四,獎勵軍功。

先說鼓勵生育和發展生產。僻在西陲的秦國開發較晚,並且氣候相對幹旱,灌溉不足,商鞅想要大力發展生產,就必須首先解決人口不足的問題。當時農業為國家主要產業支柱和經濟來源,人口不足則有大量田地荒蕪,無人耕種,更不可能有多少人能夠脫離生產而去專門當兵打仗。所以商鞅大力鼓勵生育,並且要求百姓分家分產。數世同堂的大家族容易產生惰性,惰性強則財產難以積累,財產少則很難支持多生子女,就算生下來了也養不活。商鞅下令,百姓家中有兩個成年男子而不肯分家的,要收取他們雙倍的賦稅。

商鞅下令大力發展生產,主要是農業和手工業,凡耕田、織布卓有成效的都給予獎勵,甚至可以免除徭役。相反,懶惰、閑散,甚至“事末利”也就是從事商業活動,因此導致家貧的,不客氣,直接把你和你的妻兒、家人都罰沒為官家的奴仆。

其次是嚴明法令。商鞅把老百姓每五家編為一伍,每十家編為一什,讓他們互相監督,互相揭發。如果鄰居犯罪而不告發的,與之同罪,如果及時告發的,則可獲得獎賞,與戰陣之上斬獲敵人的首級同等記功。這種野蠻的“連坐法”,固然在當時對於社會穩定、懲罰犯罪產生了一定的效果,但也因此使得百姓人人自危,互窺隱私,失去了社會的和諧性。

第三是獎勵軍功。商鞅規定,即便你是貴族甚至是國君的親戚,如果沒有軍功,就不能任用為官,獲賞爵位,你可以仗著國君的寵信發家致富,但是富歸富,“貴”則和你無緣了。他依照爵位等級,規定了人民在生活享受上的各種規格,爵位不高,就不能穿高級衣服,不能造大宅子,不能擁有過多數量的田產。這種非常明確的等級製度目的隻有一個,想要出人頭地,想要耀武揚威,想要不被別人看不起甚至被別人嘲笑,你就上戰場殺敵立功去吧,光靠著祖宗遺產或者斂財,你一輩子都不會成為人上人。

獎勵軍功的同時,還嚴禁私鬥,私鬥者要給予嚴懲。這一製度根本打破了傳統的貴族社會的舊等級,構建出建立在軍功基礎上的新等級來。此後秦國就逐漸形成了一條不成文的法令,凡拜相者必須有軍功,凡軍功高者,就有資格拜相。

此外,商鞅還建議秦孝公把都城從雍遷到東麵的鹹陽,以對關東各國采取攻勢。在各地設置郡縣,由國君直接委派官員管轄,繞過原本處於國君和百姓之間的世襲貴族。他還統一了秦國內部的“度量衡”,以便於中央集權統治。後世挖掘出一個容積為198.574立方厘米的容器,名為“商鞅方升”,據說就是改革後設定的標準量器。

這一係列改革措施,涉及到秦國社會的方方麵麵,當然不會是一蹴而就的。據說商鞅前後兩次大規模頒布變法的法令,一次是在公元前359年或前356年,一次是在公元前350年,前後相隔十年。而商鞅的官位也從左庶長上升為大良造。

大良造本是由貴族擔任的輔佐國君的要職,自從商鞅擔任此職後,就變成了秦國真正意義上的宰相。與關東各國的宰相名稱相同的“相國”一職,則是在秦武王時代才正式設立的。

●南門立木

改革當然會遇到阻力,這些阻力主要來自於兩個方麵,一是平民百姓,二是世襲貴族。平民百姓並非不願意變更舊法,但他們更希望生活安定,不知道商鞅頒布的新法能夠持續多久,如果三天兩頭變更,朝令夕改,再好的法令也不會給百姓帶來好處,隻能使他們無所適從。

為了取得百姓的信任,商鞅製定好了新法,在頒布執行前先搞了一個試驗。他找了根三丈長的大木頭立在國都雍城的南門,招募民眾,許諾說誰能把這根木頭搬去北門,就賞賜給他“十金”。當時所謂的金,並非真正的黃金,而是指的銅,銅可以用來鑄錢,可以做高級器皿,更可以鑄造工具和武器,在當時的價值和後世的黃金不相上下。

當時的城池都很小,估計從雍城南門跑到北門,也不過半頓飯的功夫,那根木頭雖然粗大,要扛著它穿過整個城池,也不是件很難辦的事情。就為了這麼一件小事,竟然說要賞賜十斤銅,百姓們都覺得新鮮,可是又怕上當受騙,所以大家裏三層外三層地圍觀,卻誰都不願意動手。

隔了一天,商鞅看沒人肯搬木頭,就加重賞格,許諾說要賜給能搬的人“五十金”。重賞之下必有勇夫,有個大漢站出來,心說大不了上當受騙,也費不了我多少力氣,於是扛起木頭就走。他把木頭搬到北門,那裏真的早就有商鞅的部下等著呢,當場兌現承諾,付給了他五十金。

商鞅所以這樣做,就是要向百姓表明,商鞅講話是算數的,不會欺騙群眾。他說要變法,那就一定會變法,法令頒布後即不會輕易修改——經過了這次試驗以後,商鞅才開始正式頒布他的改革法令。

新法頒布下去以後不久,都城中很多人都跑去商鞅那裏,表示說:“這些新法太嚴苛了,對百姓來說太不方便了。”可想而知,在當時的社會形態下,居住在都城中,能夠見到高官商鞅,並且敢去發表自己意見的,不是貴族也是上層平民,而不會有普通百姓摻雜在其中。這些人的後台是在秦國掌握權勢的世襲貴族,他們看到商鞅的態度很堅決,沒有轉寰的餘地,又看到秦孝公完全支持商鞅的變法措施,於是就慫恿著太子駟故意去觸犯新法,想給商鞅來個難堪。

獎勵軍功,壓抑貴族,這些措施肯定是會使貴族們跳腳的,他們很想看看碰上國君的太子,也就是未來的國君觸犯了法令,商鞅將會怎樣處置。處罰太子嗎?那是不可能的,孝公絕對不會答應;放過太子嗎?則商鞅的威信就會下降,他說的話再沒人肯信,變法也就會不了了之了。

商鞅知道此事後,毫不客氣地稟報孝公說:“新法所以不能廣為推行,是因為在上位者不肯遵守。太子是未來的國君,不能隨意處置,但可以懲罰太子身邊的人,都是因為他們沒有教育好太子,才會鬧出事來。”於是派人逮捕了太子的師傅公子虔,狠狠打了一頓板子,又捉住另一位老師公孫賈,施以“黥刑”。

所謂“黥刑”,就是在臉上刺字,一輩子也抹不去,成為永久性恥辱的標誌,對於當時的貴族士大夫來說,這比殺了他更狠,讓他從此抬不起頭來。這兩個人的氏不是“公子”就是“公孫”,可見都是與秦君有血緣關係的世襲貴族,商鞅拿他們開刀,也是想要殺雞儆猴,給所有貴族們一個嚴重的警告。

據說經過這兩件事情,既安定了百姓之心,又警告了世襲貴族,新法終於得以順利地推行下去了。新法執行了十年,史書上記載說:“秦民大悅,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鄉邑大治。”那些最初說新法不便於民的人紛紛跑來恭賀商鞅,說:“您做得對,新法真是好東西,對老百姓和國家都太有利了。”商鞅冷笑著說:“這些都是故意搗亂的家夥。”下令把他們流放到邊遠地區去。

當然,守舊勢力是不會就此罷休的,大約在公元前342年前後,公子虔再次跳了出來,違犯新法。這次商鞅更不會輕饒他,將其處以“劓刑”,也就是割掉了他的鼻子。

●商鞅伐魏

商鞅身為秦國的宰相,雖然占居如此高位,他也並不因此把自己排除在新法之外,他必須建立軍功,這樣才能使自己的地位更為穩固,也使反對他的人無話可說,沒碴可找。他是公元前356年就任大良造的,三年以後,爆發了“桂陵之戰”,齊將田忌、孫臏大敗魏將龐涓,楚國也趁機派景舍進攻魏國,占領了大片土地。於是商鞅對秦孝公說:“時機到了,咱們應該立刻出兵伐魏。”

商鞅的建議是:“秦國和魏國距離很近,土地相連,乃是心腹大患,最終不是秦國滅亡魏國,就是魏國滅亡秦國。為什麼呢?魏國的都城在安邑(在今山西省夏縣西北),與秦國隔著黃河相望,東麵是開闊的平原,它力量強大了就可以渡河攻秦,力量薄弱的時候也可以進攻東方諸國,地理位置非常好。現在仰賴國君的賢明,國家日益強盛,而相對的魏國卻被齊國打敗,短期內無法複振。我們正好趁這個機會進攻魏國,則魏國必然被迫遷都到東方去。那時候秦國占有了河東地(今山西地區),不但有黃河,還有太行山作為屏障,就能以高屋建瓴之勢進攻和控製關東諸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