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二十四(2 / 3)

十二月,遣騎劫歸漢蕃族於沿邊。

初,神宗以夏國納款,諭邊臣不得招納西界蕃族,而歸漢者日眾,梁氏遣騎沿路燒劫,治平寨蕃官訛節探得以聞。

熙寧九年、夏大安二年春正月,國主始親政,以兵犯麟、府。

秉常時年十六,懼中國兵入界,用梁乙埋言,點集人騎,出入麟、府二州間,以示兵威。

按:秉常親政,首務窮兵,深信奸謀,罔知國計,異時魁柄旁落,宜其位置任人也。

二月,屬蕃溫溪心請內附,不果。

溪心,溫訥支弟,同居邈川,為蕃部都巡檢,向受夏國俸給。遣使熙河,請舉族內附。經略使高遵裕以聞,神宗以夏主親政之始,不許招接。已而,右廂首領耀沒楚美以下三十餘人乞納土歸順,亦不受。

三月,遼使來告哀。

遼仁懿皇太後崩,使來告哀,並賜遺物。

夏四月,梁乙埋使民耕綏德城生地。

自綏德城立封堠、分疆至,外有兩不耕生地永為隔界,梁乙埋使民漸侵占之。延經略司牒宥州問故,不報。

按:斥名書”使“,歸罪於乙埋也。

五月,遣使如遼吊祭。

遼主詢夏國事宜,使者以國主親政告。

六月,謀取熙河,兵不果出。

秉常以涇原民杜貴盜馬,令宥州牒責。既聞宗哥首領鬼章入寇五牟穀,亦點集十二萬眾謀取熙河,以六萬拒中國兵來路,以六萬攻二州城,誌在必取。已,諜者從邈川回,言中國不納溫溪心等降,兵不出。

按:此夏人謀取熙河之始。熙河為夏人必爭之地,自木征內附,無日不切鯨吞。茲以中國不納降人,集兵而止,是猶有報德之思焉。書”不果出“,予之也。

秋八月,環州慕家族請降。

初,環州蕃官慕恩、慕化數立邊功,中國賜賚優渥。恩等沒後,族眾益繁,向背不一。時有數族欲投夏國,請發人馬接應。緣邊首領密申衙頭以聞。

熙寧十年、夏大安三年春二月,築講宗城。

秉常愚暗,未悉誓詔明文。梁乙埋勸於講宗嶺廣聚材木,創築城堡,地與環慶路相逼。經略司恐致邊患,請令保安軍移牒詰問。

夏五月,梁兀乙執環慶誘降人且烏,柔遠守將孫貴發兵來攻。六月,遣使入告。

兀乙,乙埋族子,部落最盛。環慶經略使高遵裕遣蕃部且烏、兵馬監押王願潛至帳下偵事,乘間誘兀乙降。兀乙執且烏,願走,還告柔遠寨主孫貴。貴同巡檢胡永德發兵臨界,索且烏,縱火焚新和市。秉常遣使入告,神宗責降遵裕等有差。

按:書”誘降“,罪環慶也。是時,夏國在順逆之間,邊臣布德意以懷柔之,庶欲逞不得耳。間使入國,計誘重臣,豈中國體乎?乃複肆兵縱火,夏不乘隙入侵,僅遣使入奏,是未失事大之禮也。據事書,其義自見。

秋八月,慶州熟戶來侵。

慶州西穀寨與夏國連界,其熟戶乘蕃族無備,入界殺奪人馬。環慶經略司隱其事,反以夏人侵入漢界、射傷熟戶為辭,移牒宥州詰問。

按:順寧寨主田言:”邊事之作,未有不由熟戶者。平時入西界盜孳畜人戶,及夏人理索,卻反稱西人入漢為盜。邊臣或未悉彼情,或妄希功賞,增飾事端,更致誅殺無辜,以挑邊釁。“觀此言,知宋室西邊之禍,未可專為夏人咎也。

附:曾布《日錄》:”十月癸卯,詔麟州蕃官高世忠、李保忠各遷一官,以河東安撫使韓絳言世忠等捕殺西賊,不失期會故也。“考李氏《長編》及《夏國傳》,是年,夏人未嚐犯河東,《日錄》不知何據。又《宋史?劉紹能傳》:熙寧中,敗夏人於破羅川,策功為最。是事年月亦無考。

元豐元年、夏大安四年春三月,遣諜嵬心入邊,被誅,遂執熙州蕃戶兀勝以歸。

初,秉常誘邊民劉勃怡作奸細,偵中國虛實,事覺被誅。已,遣蕃戶嵬心入環州,匿於熟戶吹寧家,聲言”點兵大集,先攻環慶“,為邏者所獲。經略司根究得實,又誅之。秉常怒,縱兵入熙河,執珠旺族蕃戶兀勝等數人歸,囚於地牢,經五日放還。

夏四月,立熙河封堠。

秉常遣人於熙河界內掘坑,畫十字,立草封為堠,都總管孫良臣以聞,神宗令延路移牒戒約之。

五月,獲河東刺事人資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