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為孩子製定規則也是與孩子溝通的重要方麵,而且在中國家庭中,特別強調規則。不過還是要提醒家長,規則的力量永遠小於依戀。簡單地說,在一個依戀關係構建良好的家庭中,規則隻是隨之而來的副產品。我們之前講過很多案例,其實如果家長能夠充分地尊重孩子的邊界、對孩子以恰當的方式給充足的愛與自由,那麼家長和孩子協商規則或者樹立規則意識會成為一件很輕鬆的事情。

很多家長將愛與規則割裂,潛意識裏認為給孩子愛太多就是“溺愛”,應該給孩子特別強調規則。還有很多家長在樹立規則的過程中用了很多錯誤的方式,給孩子造成了傷害。這些都是在家長給孩子製定規則的過程中需要被重新校正的。

警惕借規則之名的權力之爭

樊登曾在書中提到一個案例:

有一天,4歲的女兒把香蕉皮扔在地上,沒有收拾好,就自顧自地玩遊戲去了。爸爸讓女兒把香蕉皮撿起來,女兒拒絕說:“不撿。”爸爸說:“必須撿,否則別的都不能玩。”

女兒還是忽略了香蕉皮,想去看電視,爸爸又把電視關掉了;女兒打算去看書,爸爸把書收了起來,女兒拿了一個水果給爸爸吃——她回避了那個香蕉皮,但是想和爸爸緩和關係。爸爸說:“對不起,我現在不能吃,因為你沒撿香蕉皮。”女兒“哇”的一聲哭了出來。

當時樊登對這個案例解釋說:這是典型的權力之爭。

而我在生活中也曾觀察到這樣一個情景:

在超市中,一個大約五六歲的小女孩,央求爸爸給她買零食,爸爸不同意,女兒還是繼續央求,爸爸用很堅決的語氣說:“你越這樣,我越不會給你買。要不然現在就回家吧。”

當我把以這兩個案例為主題的文章發布到網上之後,引發了巨大的爭議,爭論的焦點在於,案例中的爸爸和孩子之間,到底是權力之爭還是在樹立規則?

借由這個爭議,我們可以理清家庭中以樹立規則為名進行的權力之爭的真相。

先討論孩子到底要不要“管理”?

很多家長在文章下方給我留言說:“孩子必須管,不管就出事。”他們覺得無論是孩子亂扔香蕉皮還是吃零食,都屬於家長“必須管理”的範疇。

我認為這個問題沒有標準答案,任何絕對化的觀點——必須管,或者不必管,都是二元對立、非黑即白的思維方式。

在家庭教育中,最重要的兩個基石是愛與規則,兩者缺一不可。愛與規則,都可以理解為管理,但是又都不是管理。

我們先了解在教育孩子過程中的父母管理和自我管理的概念。也就是他律和自律。

一說到管理,大家首先就有一種神經緊繃感,認為管理、規則都是很嚴肅的事。實際上,孩子的成長過程,本身就是一個不斷接受管理和自我管理的過程。所以,所謂對孩子的管理,如果僅限於理解為父母對孩子的管理,未免有些狹窄。

人格的形成是基因和環境的共同影響。基因無法改變,但是環境可以改變。從這個角度來說,父母是對孩子影響最為深遠的人,而家庭,則是孩子成長過程中最主要的環境。

父母對孩子最好的管理,在於父母自身的言傳身教——言傳身教的,不隻有行為,還有愛的感知以及父母為人處世的方式。父母常用什麼模式(包括情緒反應模式、思維模式、行為模式),孩子很可能就進行模仿。所以從這個角度上說,與其討論父母該如何管理孩子,不如討論父母如何進行自我管理更有意義。

另外,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有一個常見的誤區:父母過分地強調自己對孩子的管理,忽視了孩子自我管理的潛能。這樣的家長,最常使用的是控製或者溺愛的方式,不管是哪種方式,都是對孩子自身生命力的扼殺。

從家長的角度來說,他們對孩子的“管理”,本意可能是希望為孩子建立規則。上述的兩個案例之所以被認為是權力之爭,而不是樹立規則,不在於家長給孩子樹立規則的這種想法錯了,而在於家長為孩子樹立規則的方式出現了問題。

以第二個案例為例。爸爸在孩子想吃零食的時候直接拒絕,沒有對孩子的感受進行共情,並且使用了“威脅”的方式。

我們可以換位思考,當我很想要什麼東西時,向親近的人提出了請求,對方卻直接拒絕,這時候,無論對方拒絕的理由是否合理,我們還是會覺得對方的拒絕很傷自尊,很少有人會在被拒絕了之後特別愉快的。

我們每個人,當然更包括孩子,首先是活在“感受”裏的,其次才是活在“道理”或者“標準”裏的,這是人的本能。所以,如果在我們為孩子樹立規則的時候,不能夠體察孩子的情緒和感受,而隻是堅決地強調規則,那麼這樣的效果一定不會好。

家長需要注意:不管自己想通過什麼方式,我們的目的和初心都是想讓孩子的發展越來越好。所以,我們要時刻牢記這個目標,思考最能夠實現目標的方法。而且最重要的是,要用結果來進行檢驗。

也許有的孩子出於對家長的恐懼,而服從了家長的管理,甚至內化和認可家長的標準,但是他真實的情緒卻被壓抑了,這種結果還能算是“規則被成功樹立”了嗎?檢驗規則到底有沒有樹立成功,不僅要看孩子的行為,更要看孩子的心理,心悅誠服的接受和壓抑自我的妥協之間區別巨大。

為什麼讓孩子撿香蕉皮的爸爸和孩子之間進行的是權力之爭,而不是樹立規則呢?是因為爸爸在這個過程中滿足的是自己的情緒需要,他因為女兒“不聽話”而激發了內心的挫敗感,產生了憤怒的情緒,所以雖然看上去他在用合理化的方式樹立規則,但實際上他是忍受不了自己被冒犯而產生了負麵情緒。他用了各種方式和孩子對抗,目的是實現“我說得對,你得聽我的”,內核則是“你不聽我的,我就會很生氣”,所以“為了不讓我生氣,你得按我說的做”。這樣看來,這位爸爸的行為是一種赤裸裸的控製,而不是什麼樹立規則。

如何區分樹立規則和權力之爭?區別在於家長是否察覺自己的情緒,當自己認為正確的規則不被孩子接受的時候,自己是否有怒氣。這樣基本上就能檢驗自己是在和孩子爭奪“誰說了算”還是想好好地引導孩子樹立規則意識。

如何引導孩子確立規則意識

以女孩亂扔香蕉皮這件事舉例。

首先,樊登講這個故事的時候,沒有說前因,我們並不清楚小女孩為什麼會亂扔香蕉皮?我們經常急著對一個行為定性——比如說亂扔香蕉皮就是錯的,是沒有道德的,這時,我們關注的重點就成了:怎麼矯正小女孩的行為?

當我們把力氣用在矯正孩子行為的時候,孩子就會不由自主地產生一種潛意識的反抗情緒——你越要我這麼做,我越不這麼做。於是父母與孩子的權力之爭就開始了。所以,為了避免這種情況,我們首先要避免進入權力之爭的陷阱。

如何避免?

我們要先看到孩子行為背後的動機。

為什麼孩子會亂扔香蕉皮?我們可以猜測一下,這個行為背後有很多種可能,比如,小女孩因為其他事情,跟爸爸生氣了,因此故意扔香蕉皮泄憤;或者,父母以前對“垃圾怎麼扔”並沒有建立很好的規則,因此小女孩扔垃圾的時候比較隨意,但是現在小女孩已經四歲,爸爸覺得應該給她立規矩了,所以,就要求她必須撿起來;再或者,小女孩在用無意識的扔香蕉皮的行為,引起父母對自己的關注,可能爸爸一直在玩手機,扔香蕉皮是小女孩的一種下意識的試探……

一個孩子隨手扔香蕉皮的行為,背後可能蘊含著多種可能的動機。每一種動機,都需要父母使用不同的方式去應對。這也是為什麼我說為孩子樹立規則的具體方法沒有標準答案的原因。

回到小女孩亂扔香蕉皮這件事上,爸爸可以采用“真實表達”的技術,和孩子進行溝通,了解孩子扔香蕉皮的原因。有以下幾種演習模板,供大家參考。

場景一:

爸爸:“寶寶,我看到你剛才吃完香蕉就把香蕉皮隨手扔在了地上,(中立的陳述事實)你為什麼會這樣做呢?”(詢問)

孩子這時候可能有多種回答,比如:“我剛才沒想那麼多,吃完就隨手扔了。”

這時候爸爸回答:“哦,那你把香蕉皮撿起來扔到垃圾桶好嗎?”

孩子照做,爸爸馬上表揚:“寶寶真是一個遵守公德的好孩子!(進行正向強化)”

場景二:

爸爸:“孩子,我看到你剛才吃完香蕉就把香蕉皮隨手扔在了地上,(中立的陳述事實)你為什麼會這樣做呢?(詢問)”

孩子:“我就是想扔到地上!”

(爸爸這個時候可以觀察孩子這種語言背後有什麼情緒,並對孩子的情緒進行接納。)

爸爸:“哦?好像寶寶有點不高興呢?(共情孩子的情緒,但是沒有對孩子的情緒提出批評)可以跟爸爸說說是怎麼回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