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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章

宋長卿的耐心,讓審訊變成漫長又殘忍的噩夢。

光太強烈,明秀垂下眼睛,盯著慘白的手指,竭力讓聲音平靜:“沒有人能證明。那天公館裏沒有別的人,他找不著傭人,還叫我給他倒了杯水。不過……”

“不過什麼?”

“我沒看清,倒成白蘭地,他發了很大的脾氣。”

宋長卿停下筆:“那就是說,沒人能證明韓宣懷對你動手動腳。並且,你承認讓他喝了烈酒,在他不是完全清醒的情況下拿花瓶做凶器砸向他。韓公館丟失的懷表、煙鬥和珠寶首飾,到底在什麼地方?”

他在逼她。

故意用傾向性明顯的指控來激怒,是最直接有效的辦法。再心機深沉的人,一旦憤怒起來也會露出馬腳。他需要在最短的時間裏,獲得盡可能多的有效信息。

“說了半天,你還是認定我眼皮子淺,肯為了一塊表一個煙鬥就自輕自賤去幹殺人的勾當?在你們這些人眼裏,窮人生下來就有罪!”

“不是你拿的,東西難道會長翅膀自己飛了不成?除了你並沒有旁人出入過韓公館,你這麼會一點都不知道。”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砸他,是我幹的我認了。東西不是我拿的,憑什麼我就得知道在哪兒!如果今天被抓的是一個大戶人家的千金小姐,你們也會懷疑她為一塊表就去殺人嗎!”

燈移得更近些,她的臉孔已經煞白一片。氣憤又絕望,最戳心的是,這屈辱竟來自於他。

她是打定了主意,再也不肯多說半個字。

宋長卿大步走出審訊室,鐵門重重關上。

無以回頭了。

她臉上沒什麼表情,把眼淚狠狠憋回去,憋得嗓子眼酸痛。

獄警來把犯人押回單獨的監室,嫌她走得慢了,一記銅頭皮帶劈頭蓋腦抽下去。

審訊室空蕩蕩,森嚴而寂寞。除了冷硬的刑具,不外乎血肉。

人來了一撥又一撥,晝夜無休。審問者的聲音硬如刀鋒,從黑暗裏排山倒海壓來,把她沒頂。

“究竟是怎麼色誘殺人,過程老實交代!”

“……”

“不招?給你來點厲害的!”

他們輪著班,疲勞轟炸。每回都是新鮮強悍又蠻橫的盤詰,記不清的小事都得一一交待。

經一道手,不啻於扒一層皮。

明秀很快就知道,在這地方,哭也無用,求也無用,笑則隻會招來更殘酷的懲罰。

拘捕時小金被明秀狠狠撞了一記,這口惡氣必得千方百計還到她頭上,打起來比任何人下手都重。

馬洪默不作聲旁觀著一切。小金力求表現,下令七八盞聚光燈齊開,強光從四麵八方閃刺,隻把她圍困在高溫中,烤得血也要熬幹。明秀張不開眼,疑心要被照盲,直如萬箭穿心。

第三天清早,孫歧人天不亮就守在巡捕房門口,打算申請保釋。

宋長卿在馬洪跟前周旋良久,一臉無奈地走出來,“督察長不肯放人。韓宣懷被殺不是小事,明秀現在是重要嫌犯,除非身患重疾,否則不允保釋。而且……算了,沒什麼用。”

“而且什麼?”孫歧人不肯放過任何一絲機會,急切地追問。

“董叔沒有正式工作,思學還是個學生,他倆都達不到擔保的條件,就算拿得出保釋金也沒法申請。你跟明秀非親非故,按規定連探視都不允許。”

孫歧人默然無語。再抬起頭時,仿佛下定決心:“那如果我跟她有關係呢?”

“什麼意思?你倆……什麼關係?”宋長卿一時沒明白。

孫歧人扶了扶眼鏡框:“我是說,如果我名義上是她的未婚夫,是不是就可以走保釋流程?在案子查清楚之前,她絕不會跑掉。若有任何閃失,責任由我這個保人一力承當。”

宋長卿被這大膽的想法弄得措手不及,一時不知該怎麼回答。

“你就說,行還是不行?”

他斂眸沉思片刻,“按說這也是個辦法,可明秀她……她能同意嗎?”

“我也是實在想不出別的法子,隻能冒險一試。至於明秀那邊,現在任何人都無法探視,這事要辦成,隻能你幫忙從中傳話。我想,婚姻名譽和殺人之罪比起來,是無關緊要的小節。”又加一句:“董叔也沒意見。”

宋長卿歎一口氣,“我明白了。你先回去上班吧,中午我往商行掛電話,你再過來辦理。”

時間一分一秒過去,轉眼已過了正午時分。孫歧人整個上午守在辦公室的電話前,連口水都沒顧上喝,生怕錯過了巡捕房的電話。

可鈴聲始終不曾響起。

宋長卿猶豫著,遲遲不肯在羈押文件上簽字。一旦落了筆,明秀會直接從巡捕房押送至女子監獄,等待判決。

而且就連他也沒想到,明秀居然拒絕了孫歧人絞盡腦汁才想出的保釋法子,隻說不願連累無辜,絕不同意把好心的孫先生也牽扯進來。保釋的事本就難過馬洪那一關,她既不肯承認孫歧人是未婚夫,意味著再也沒有任何暫離囚籠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