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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章

酸甜苦辣萬種滋味,一刹那漫上心頭,要淹沒她。盛不下,就快從眼眶湧出。明秀用盡全身力氣強忍著,沒讓它掉下來。雙手緊緊扭絞在一起,骨節泛白。螞蟻咬在心口都沒這麼疼。

苦難能讓人迅速成長。身處險境,前景孤絕,更需不動聲色。

他一掉頭,決然地離開。

留下沒頭沒尾的一句話,可她明白了。有沒有結果都不要緊——他信她。

走出接見室,宋長卿冷靜片刻,臉色沉得能擰出水。馮文才碰碰他胳膊,“咱倆接下來該幹嘛?倒是給句話呀。”

他卻答非所問:“你看沒看見她胳膊上的傷?身上恐怕隻多不少。”

馮文才搔搔額角:“能看不見嘛,我又不瞎。其實吧,那幫人什麼德性你也清楚,尤其是小金。不用看也知道,明秀姑娘這遭吃了不少苦。衙門有衙門的規矩,雖說現在是文明辦案,私下裏哪個嫌犯沒被用過刑?咱隻能管好自己不幹這傷天害理的缺德事,管不住別人。”

宋長卿冷笑,忽計上心來,湊到耳邊對馮文才耳語幾句:“就這麼辦,千萬別讓人發現了。”

……

明秀被從接見室被押回監牢,女殺人犯正百無聊賴,湊過來擠眉弄眼問道:“你家裏人來看你了?到底是爹媽念著閨女,打點這裏裏外外得花不少錢吧?”

進了死牢的人,親朋斷絕,故交陌路,唯一有可能來自人世的惦念,隻剩血緣父母。

明秀看一眼鐵柵欄外的天空,說:“我沒有爹,娘早就去世了。”明秀的娘被明旺堂賣掉填賭債,聽說被帶去了外省。是被逼著再嫁還是賣去窯子,不得而知。直到第三年開春,才輾轉傳來消息。苦命的娘被抵給一戶死了老婆的獵戶做續弦,第二年又生了個男孩兒,也沒能養活,從此臥病不起。因十分思念女兒,千方百計偷跑回來想看看孩子,卻被獵戶放狗追趕。到底沒能跑掉,最後失足掉下山崖,落得個屍骨無尋。

女犯頗意外,愣一下,臉上掛個不可思議的神秘笑容:“不是爹媽,那就是相好的了?”

明秀猛地回過神,慌忙否認:“沒有的事,你別亂講!”

女犯用燒過的火柴梗對著那片破玻璃,仔細描畫脫落了一多半的稀疏眉毛。懶洋洋道:“既不是爹媽,又不是兄弟姐妹,還能有什麼?給你留‘奉票’了沒?”

明秀猶豫一瞬,點點頭。他留給她的,是“希望”。對一個淪落絕境的人來說,這點念想,比錢更重要得多。

女犯滿意了,吐一口唾沫星子在點心盒子的紅紙頭上,用手掌勻開,代替口紅。

“就你犯下這天大的案子,他還能惦記著來看一眼,也算有情有義了。哎你男人長什麼模樣,俊不俊呐?”

明秀躺倒在木板上,把身子轉向牆角不再搭腔。

“你是沒結過婚吧?還沒到手的,難免多掛心些。哈哈……男人呐,全沒一個好東西!老娘下輩子也要投胎成個男人,風流快活過一世,再不受這窩囊罪!”

煙毒犯被吵醒,揉著眼嗬欠連天,沒好氣叱道:“吵死啦!整天三句話不離男人,你男人不是早被你砍死了麼?挨打也不長記性,活該吃槍子兒!”

弑夫的女犯似已渾然忘記這事,自顧哼起小曲兒來:“好花不常開,好景不常在。今宵別離後,何日君再來……”幽怨淒厲的聲調,聽得人毛骨悚然。

男人的苦難,要麼和錢有關,要麼和權有關,要麼和戰爭有關。可女人的苦難,多是因為男人。

從何說起呢?

胡管家的證詞,並非全是胡謅。那天她確實去過韓公館,是真的。他說在院子裏看見攥緊慌慌張張奪路而逃,也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