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七章
風吹得梧桐葉子嘩嘩作響,她臉頰發燙。
這人,總是有那麼多莫名其妙的古怪道理。明秀抿著嘴瞪他一眼,硬起心腸幹巴巴地說:“醫生說‘長豇豆’——我也不知道她叫什麼名字,她病得很重,又拖了太久才送來治療,痊愈的可能很小。那不是普通受涼感冒,很有可能是……肺癆。你想問的我都說完了,你走吧。”
一疊聲地“走吧走吧”,唯有不能出口的心意,與肺腑相連。
“你覺得,我追著你跑了五條街,就是為了知道這個嗎?”長卿淺淺而笑。
“那你還想幹什麼?”明秀迅速地低下頭,轉身背對著他,“你給我翻過案,我也救了你一次,我們兩清了。以後互不相欠,最好不要再糾纏不清。”
長卿無法從她微微顫抖的肩膀猜測她的表情,想了想,一字一頓說:“可如果,我就是想要和你糾纏不清呢。”
他脫下外套披在她肩上,試圖止住她的輕顫,卻被她倔強地甩開了。
登徒子!真是虛偽的溫柔。他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人,對身邊出現的每一個姑娘都用同樣的手段,毫無分寸地曖昧不清?
“你!”明秀轉臉正對他,冷冰冰的表情拒人千裏:“你到底想幹什麼?你和每個女孩子都說同樣的話嗎?夏小姐要是知道,準在報紙上把你連著罵上三個月!”
原來她介意的是這個。長卿心底有點恍然的驚喜,沒把火藥桶似的發問放在心上。“噓——”他豎起一根手指壓在唇間,輕輕地說:“我隻是想送你回家。太晚了,你一個人走夜路不安全。”
看著他認真的眼睛,明秀積蓄了半天的力氣仿佛在瞬間全被打散。她沒有再說什麼,悶頭一腳深一腳淺地往前走。他繼續跟在身後,又恢複了一開始的距離。
各自默默走了十幾分鍾,拐進一條路燈照不到的小巷。往常明秀下了班回家,也要經過此處,都是咬緊牙關快步小跑穿過。一片死寂讓心裏的恐懼放大很多倍,仿佛會有什麼可怕的東西突然從犄角旮旯裏躥出來。
有一次走著走著,腳底不知被什麼絆了個趔趄。明秀站不穩摔在地上,突然一隻破碗伸到麵前,幾乎要貼在她的臉上。緊接著探過來一張黑黢黢幹枯的臉,眼白渾濁,鼻子快要整個爛掉了,流著惡臭的膿液。原來是個蜷縮在垃圾堆裏的老乞丐,用已經分不出男女的嗓子嘶啞地叫喚:“姑娘!餓呀!快行行好吧!”
老丐咿呀兩聲,竟伸手抱住明秀的腿。明秀嚇得魂飛魄散,死命踢開他爬起來就跑。
為避免大半夜孤身穿過這條弄堂,她連著和阿花換了好幾天的班。直到上個月偶然路過,看到巡警把一具幾乎不成人形的身體放在板車上拖走。圍觀的人議論紛紛,都說那老乞丐無兒無女可憐喲,冬天都熬過去了,卻病死在臭水溝旁。
從那以後,明秀每次穿過胡同,都覺得背後一片涼颼颼地陰冷,讓人汗毛乍起。
他沉穩的腳步聲不緊不慢跟在後頭,帶來稍許安心。
還有兩百多米的距離,明秀無自覺地放慢了步子。四周太黑太靜,她想說幾句話打破尷尬的沉默,一時又想不出說什麼。
正猶豫,忽聽到一聲微弱的呻吟從角落傳出。她倉惶地止步,已驚出一身冷汗。
長卿忙快步上前,安慰道:“別怕。”
明秀又聽了一會兒,低低說:“你先別出聲!”
循著聲音找去,她在一個漏了底的破竹簍旁蹲下身,小心地撈起一團絨線球般的物事。
長卿也鬆一口氣,那是隻毛茸茸的小貓崽。湊近了看,小貓不過巴掌大,想是剛斷奶沒多久,瘦骨嶙峋的模樣很可憐。白毛髒兮兮,尾巴細得打卷,乍一瞧跟耗子差不多。
明秀欣喜的地把貓兒摟在懷裏撫弄,“你看,它還活著呢。我以前也養過一隻大黃貓,後來——”似想起了什麼不愉快的事,便硬生生打住了話頭。
寧府的大黃狸貓,身子胖乎乎圓滾滾,最愛偷吃寧馨小姐的糖蒸酥酪……都是年少時嬉戲的過往。後來麼,全隨著那場大火灰飛煙滅了。而造成這一切的罪魁禍首,也受到了應有的報應。盡管沒有人知道真相,可明秀認定就是如此。為他定罪才需要證據,她的心作出的判斷卻不需要。
明秀並不打算跟長卿提起那些不光彩的往事,專注的目光全繞在幼弱的貓兒身上。他想了想,把帽子摘下來遞給她,“你把它放在裏麵,就不凍不著了。”
“可是……”明秀還有些遲疑,生怕弄髒了他的呢帽。他不願聽她再找理由拒絕,親自拿起那一小團絨球,小心地放進帽兜。又問:“你把這貓帶回去,喂什麼給它吃?還那麼小呢,牙都沒長齊。”
明秀微笑著說:“貓兒不挑嘴的,長大了自己會去房梁上逮耗子吃。隻要斷了奶,把人吃的剩飯用開水泡軟,再去魚檔撿些人家不要的魚鰾、魚腸煮熟了拌一拌……”
他全沒聽清明秀都說了些什麼,隻顧在昏暗中仔仔細細盯住她明亮的眼眸,宛如漆黑荒原,不知幾時沉澱了溫暖的星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