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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四章

“大刀幫”的大當家,便是綽號“大刀關勝”的沈關生,據說曾拜在青幫杜月笙門下,除了把控外河碼頭斂財,勾結江匪搶劫貨船,還炒地皮生意,在永嘉路丁家弄建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私人別墅。

“茂”指的是李茂齡,是和浦東日商三井煤棧勾結的漢奸碼頭惡霸,人稱“包糞頭”。

滿上海算下來,能有抽水馬桶的房子少之又少,尤其是石庫門、棚戶區等平民聚集生活的地方,每家每戶都用木馬桶。每天早晨4——8點,專門有人拉著糞車到各個裏弄去收馬桶。這些被“包糞頭”雇來的工人把糞車裝滿後,再拉到糞碼頭賣給糞船農民。

他靠碼頭盤剝起家,利用日本人建立了公共租界和法租界的關係,向租界政府承包這筆買賣後,有了上千輛糞車,每月隻需付給工人拉車費8元,再除去承包金,刨掉給巡捕房的一些打點小費,每月可淨賺1萬多元。靠著壟斷租界區的“夜香”生意,李茂齡賺得盆滿缽滿,在平濟利路置下大批房產。

第三個叫張春寶,綽號“碼頭春寶”,是蘇州河內河碼頭的霸主。張春寶最早是“包糞頭”李茂齡身邊的二當家,後來因為手下兄弟間的齟齬,分歧漸大,終於分道揚鑣。春寶拉起山頭自立門戶,建立“洪春幫”,手下光頭碼子有數百人之眾,大有後來居上的勢頭。

除了碼頭生意,他還牢牢把控著扒竊、銷贓一條龍。執掌這塊生意的“小山堂”分堂主老頭羅,長年穩坐洪春幫裏的第二把交椅。既可以和碼頭斂財相結合,又相對獨立,是幫派裏舉足輕重的一支勢力,連幫主也要忌憚三分。

他們把流落街頭的孤兒全部聚集起來,從七歲就開始嚴酷訓練。每晚8點到10點,大小扒手們活動在電車、公共汽車、火車站、珠寶店、綢布莊、百貨公司、大戲院等處。扒竊所得的錢物,按行規要存放三天才能開始處理,接頭地點在八仙橋小菜場西首。洪春寶為人謹慎多疑,基本隻做熟客生意。

在蘇州河拉貨的船一旦到了碼頭,隻看拋錨時船頭指向哪個碼頭,就在哪個碼頭靠岸。打赤膊的纖夫們拉纖唱號子,把船拉進碼頭。但幫會為了爭搶地盤,摩擦衝突總難避免。其中“包糞茂”與“洪春幫”的人數最多,兩幫之間的競爭也最激烈,動輒挑動上百人的械鬥。

最令人聞風喪膽的,便數洪春寶手下的“光頭碼子”,也就是俗稱的碼頭霸。他們按幫規,一水兒把腦袋剃成禿瓢,和碼頭管工勾結,靠搜刮苦力的份子錢為幫派聚斂錢財。初來乍到上海的鄉下人,不識字,沒門路,要找個像樣的工作難比登天,最容易謀的差事就是碼頭搬運工。

和董叔當初一樣,這些人沒有長期的勞務合同,幹一天領一天的工錢,幹不動了立馬滾蛋。每件貨物最輕的也有200斤左右,最重的超過600斤,每件搬運費卻少得可憐,隻有1毛到2.5毛不等,其中還要抽出六成給碼頭霸。一旦生病或者受傷導致停工,不僅沒有收入,甚至有可能被碼頭霸毒打致死。

除了盤剝這些勞工苦力,碼頭霸還有更多賺錢的門道。少年扒手被叫做“水鬼”,利用碼頭木板提前做好手腳,長時間潛伏在舢板下,趁旅客上下船的當兒,就將行李偷走。偷來的財物,自然還是要和“小山堂”堂主三七分贓的。

這一代的“小山堂”堂主,大夥兒都叫他“老頭羅”,身邊有“砂尾李”和“林六縛”等拳師做手下。據江湖傳聞,他背後還有審判廳李廳長撐腰,出門會帶手槍。為防暗殺,衣服裏常綁著好幾大疊厚厚的草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