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一章
歲月深長,縱骨肉都化作膿血,恩怨情仇仍在。留在這世間,繼續折磨芸芸眾生。
秋桐頹然地垂下胳膊,手槍哐啷落地。涼薄的月光從頭潑到腳,她褪去殺氣騰騰,被空虛和絕望浸滿。
窮盡畢生精力渾身血肉,終於大仇得報,整個人都是昏沉幽亂的。
遠處亦傳來淩亂槍響,在靜夜裏清晰震蕩。
宋文廷一人性命,怎抵得過寧家七十九口沉冤?
司機黃錦才載著陸氏和阿振,另挑了條小路遁行。沒開出多遠,便發現一輛汽車橫在路當中,像是車胎被紮,四五個黑衣男子圍在車旁正作勢檢修。
那些人見宋家的汽車開來,便揮手示意叫汽車緩行。
保鏢阿振一眼認出,這車就是方才一直尾隨不去的道奇,車牌卻又換成了滬字第四十一號。
他沉聲吩咐司機:“別管他們,衝過去!”
黃錦才皺眉:“過不去,路太窄了,隻能往後倒。”
話音未落,前方的數名黑衣男子突然即拔出手槍將車輪全部射穿。
這些特務們所帶的手槍都是大駁殼、盒子炮等強力式手槍,子彈洞穿力極強,能毫不費力地射穿宋家加固了門窗的保險汽車。
車子失控地撞上圍牆,轟然熄了火,引擎蓋下冒出滾滾濃煙。亂槍齊發,引起的動靜不小。陸氏被甩出車內,額頭被撞破,血流披麵昏死過去。
亂槍齊發,引起的動靜不小。黑衣人們速戰速決,亂槍齊發打死阿振,在口哨聲中作鳥獸散。
秋桐心裏明白,在人聚集得越來越多之前,還來得及抽身。宋文廷伏誅的暗巷離她的住所不遠,之所以選在此處下手,無非逼鳥入窮巷,每一步都經過精心設計。
隻需抄近道潛回家中,把沾血的衣物統統燒毀,手槍丟棄,一切將查無實據,誰也懷疑不到她頭上。可她一動也不想動,俯視著仇人的屍體,周身的溫度也隨之一點點冷下去:以後天地茫茫,無論何時何地,跟任何人在一起,她的心也無法獲得真正的平靜。
“寧馨!”
還有誰會這麼叫她呢?都快忘了。大約是什麼時候,在很遙遠的過去,聽過什麼人這樣叫她吧。
秋桐覺得頭昏昏沉沉,耳中的聲音也模糊起來。隔著幾條巷子的槍聲消失了,緊接著是腳步聲混雜著呼喝聲。她吃力地轉過身去看了看身後,一個纖細的人影越來越近。
明秀氣喘籲籲趕來,正看見慘白的月光下,死去的宋文廷和半死不活的秋桐。
或許這正是上天的安排,不遲不早。若再趕快一步又能如何呢,既不能阻止秋桐報仇,也無法替賊父明旺堂彌補明家對寧府造成的滔天禍患。不,或許是能的。她不再猶豫,撿起地上的手槍緊緊攥在手裏:“寧馨……你走吧。”
她知道她是誰,她也知道她明白了什麼。
“你究竟是我想不到的傻,還是太聰明?”秋桐張了張嘴,遲緩地問。
明秀哽住,沒法給出回答。
想起多少年前,某個炎夏的午後,寧馨毫不猶豫拿過她的濕衣裳就往身上套,笑吟吟嗔怪:“你是聰明還是傻呀?要是被阿娘知道你又偷偷下河采菱角,還撈上來個野小子,非扒了你的皮不可!”
明秀打斷她的回憶,跺腳道:“快走,人就要來了!”
真奇怪,錐心滴血地化作惡鬼修羅,手刃了仇家,卻換不回想象中的的痛快。她有恨的理由,也有睚眥必報的能耐,要是把中間一段歲月抽掉——然而她已為這結局,徹底賣掉自由自在的光陰。
呀,真是不可理喻的噩夢生涯。
秋桐猛然醒覺,若是身份暴露,就意味著行動失敗,身後的那個人也將大白於世……不不不,代價太沉重。
她本能地隱入黑暗,消失得悄無聲息。
當附近的巡捕們趕到時,隻有倒在駕駛室內的司機黃錦才一人僥幸生還,重傷被送入醫院搶救。根據他醒來後的口述,各大報紙上登出的《宋理事長遇難始末記》記載道:“淩晨三時零五分,宋夫人所乘九二九年式別克汽車經翁家埠大閘口,遙見有一滬字四十一號車牌道奇一輛停於路中,車旁複站有黑衣男子六、七人,態度殊為可疑。忽聞吹哨一聲,在車旁之六七暴徒,均以手槍及盒子炮,向汽車迎麵射擊,車夫黃錦才突見禍作,急俯身避彈,腳踏煞車,車劃然止,適止於暴徒站立處。時子彈紛飛,車夫已首先中彈,保鏢踣地而傷,夫人隨亦著彈而卒。”
相隔不遠的弄堂裏,宋文廷身中六槍,撲地氣絕。持槍行凶的女賊明秀未及逃脫,當場人贓俱獲。
在恒久不可逆回的死亡麵前,盛名財富都成了虛空。這件事,有多隆重就有多渺小。
屬於紡織龍頭宋文廷的時代徹底過去,他甚至不能死在自己手中。
斂屍布下的麵孔憋得青紫,血從孔竅流出又幹涸,表情錯綜迷離,似有滿腔遺言來不及說出。他死在一場陳陳相因的橫禍裏,叱吒風雲的前半生埋下的伏筆。若是尋常百姓,或許能在營營役役中老去,又哪會有這般曲折。
葬禮十分風光。生平闊天闊地,死後哀榮盡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