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上一節說到劉邦被大嫂趕出門,他想著先去酒館醉一次,然後考慮往哪裏去。不料幾盅酒下肚,他看到酒館老板娘武負那麵若桃花的樣子,立即改變了主意:這裏不就是一個好去處嗎?整天有酒有肉,還要去哪裏呢?寡婦就寡婦,湊合一下唄!
一聽劉邦願意住下來,武負就像中了一千萬彩票,頓時覺得空氣都清新了許多。隻要劉邦變成她的當家人,以後誰還敢在酒店鬧事?誰還敢拖欠酒錢?
於是武負屁顛屁顛地收拾了一間屋子,當天晚上,兩人就幹柴烈火地好上了。這個時候的劉邦,已經二十六七歲了。不要說在古代,就是在現在,也屬於大齡青年。
古時候的人很重倫理,寡婦嫁人這樣的事情不是沒有,但是很少。於是中陽裏曝出了特大醜聞,劉邦的笑話成了人們茶餘飯後的談資。
劉邦他爹在當地好歹是一個名人,眼見自己那個不爭氣的兒子,和一個寡婦混在一起,豈不是奇恥大辱嗎?
於是老子操著棍子終於上門了,父子倆隔著門簾對罵。劉煓的口才終究比不上兒子劉邦,被氣得三魂出竅,同樣無可奈何。
兒子已經長大了,老子管不著。
劉邦就這樣和武寡婦沒羞沒臊地生活著,日子過得挺愜意,偶爾還去調戲一下舊情人王媼。
如果沒有那個傳聞,也許劉邦和武寡婦就這麼過下去,大不了生幾個孩子,體驗當爹的快樂。
據說有一天一個痞子去找劉邦,當時劉邦喝酒喝醉了,躺在後屋睡覺呢。那個痞子走進堂屋一看,哇塞,怎麼一條金龍躺在榻上?痞子跑步回到前廳告訴了大家,大家湧進去,才看清是劉邦睡在那裏打呼嚕,哪裏有什麼金龍?
大家雖然沒有看到金龍,但是這種奇怪的現象,卻傳開了去。以訛傳訛,到後來,大家都認為劉邦是金龍的化身,不是凡人。
當然,那隻是史書上的故事,不能當真。也許是他爹不忍心看到他這麼混下去,花了幾個錢買通一個痞子,便有了這個神話。
他爹希望劉邦聽到這個傳聞之後,會確立新的人生目標,最起碼,不能與武寡婦再混下去。
果然,劉邦聽了大家的話之後,也認為大家說的有幾分可信:既然我是金龍,那好歹也要混出一個人樣出來。
劉邦三十歲的時候,秦國滅了楚國。秦始皇為了修長城增加徭役,到處抓人。於是痞子劉邦逃了,他不知往哪裏去,冥冥之中往前走,不知不覺就到了沛縣。這一走,果然走出了新的人生。
他在沛縣認識的第一個人,叫王陵。
王陵後來封安國侯,做到了漢朝的宰相,劉邦評價他隻有兩個字“少憨”。何為少憨?意思就是有點像二愣子。
王陵家是沛縣的有錢人,他家裏出錢,給他在縣衙謀了一份差事,也算有點權力的人,他的性格大大咧咧,和劉邦一樣都喜歡交朋友,身邊同樣彙集了一群狐朋狗友。
劉邦到了沛縣,就問別人:“你們這裏誰最喜歡請客吃飯?”
被問的人一臉嫌棄的樣子:“你是說王陵那個富二代吧?他就在東街那邊住,不過這時候一定在酒館裏和朋友喝酒呢!”
劉邦直接找到酒館,進門就大聲問:“請問你們這裏誰是王陵?”
王陵正和一幫朋友喝得七葷八素,一聽這話,當即反問道:“你小子是誰,敢這樣稱呼我是不是想找打?”
劉邦一看對方人多,打架肯定打不贏,再說也不是來打架的,而是來混飯吃的,當下施禮回答:“在下劉季,豐邑中陽裏的,聽說王陵王大哥生性豪邁,廣結天下豪傑,特來相識!”
由於家族的世交關係,王陵與豐縣的雍齒是哥們,早就聽說了劉季這個混混頭子名字,當下站起來:“聽說你在那邊當老大,好歹也是一個道上的名人,既然來認識我,那就給我當小弟吧!”
史記記載:王陵者,故沛人,始為縣豪,高祖微時,兄事陵。
就這樣,劉邦找到了一個混吃混喝的地方,整天跟著王陵到處轉悠,認識了不少人,大多是衙門內的,其中就有主吏掾蕭何(其職即功曹,掌官府人事),類似於縣委組織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