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人物要隨時隨地、經常留心的。觀察的多了,即能把本來毫不相幹的人們拉到一出戲裏,形形色色,不至於單調。婦女商店裏並沒有八十歲的賣茶翁,也沒有舉人的女兒。我若為寫《女店員》而隻去參觀婦女商店,那麼我就隻能看見許多年輕的女售貨員。不,平日我也注意到街上的賣茶老翁,和鄰居某大娘。把這老翁與大娘同女售貨員們拉上關係,人物就多起來,顯著熱鬧。臨時去觀察一個人總不如隨時注意一切的人更為重要。自己心裏沒有一個小的人海,創作起來就感到困難。
(三)有人說我的劇中對話寫的還不壞,我不敢這麼承認。我隻是在寫對話上用了點心而已。首先是:我要求對話要隨人而發,恰合身分。我力求人物不為我說話,而我為人物說話。這樣,聽眾或者得以因話知人,看到人物的性格。我不怕寫招笑的廢話,假若說話的是個幽默的人。反之,我心目中的人本極嚴肅,而我使他忽然開起玩笑來,便是罪過!
其次,我要求話裏有話,稍有含蓄。因此,有時候我隻寫了幾句簡單的話,而希望導演與演員把那未盡之意用神情或動作補足了。這使導演與演員時常感到不好辦。可是,他們的確有時候想出好辦法,能夠不增加詞句而把作者的企圖圓滿地傳達出來。這就叫聽眾聽出弦外之音,更有意思。
我用的是普通話,沒有什麼奇文怪字。可是,我總想用普通話寫出一些詩意來,比普通話多著一些東西,高出一塊來。我未能句句都這麼作到,但是我所作到了的那些就叫人聽著有點滋味——既是大白話,又不大像日常習用的大白話。是不是這可以叫作加過工的大白話呢?若是可以,我就願再多說幾句:人物講話必與理智、感情、性格三者相聯係。從這三者去思索,我們就會找到適當的話語,適當的話語不至於空泛無力。找到適當的話語之後,還應再去加工,希望它由適當而精采。這樣,雖然是大白話,可是不至於老老實實地爬行了。它能一針見血,打動人心。說真的,假若話劇中的對話與日常生活中的語言毫無分別,絮絮叨叨,羅裏羅唆,誰還去聽話劇呢?
我沒有寫詩劇的打算。可是,我總想話劇中的對話應有詩的成分。這並不是說應當拋棄了現成的語言,而句句都是青山綠水,柳暗花明。不是的。我所謂的詩,是用現成的白話,經過加工,表達出人格之美、生活之美,與革命鬥爭的壯麗。泛泛的詞句一定負不起這個責任。
我所要的語言不是由草擬得來的。我們應當自樹風格。曾見青年劇作者摹仿一位四川的老作家的文字,四川人口中的“哪”、“啦”不分,所以這位老作家總是把“天哪”寫成“天啦”。那位青年呢,是北方人,而也“天啦”起來。這個例子說明有的人是從書本上學習語言的。不錯,書本上的語言的確應當學習,但是自己的文字風格絕對不能由摹仿得來。我要求自己連一個虛字也不隨便使用,必然幾經揣摩,口中念念有詞,才決定是用“呢”,還是用“啦”。盡管這樣,我還時常寫出拙笨的句子,既不順口,也不悅耳。我還須多多用功。
隻說這三點吧,我的那些缺點即暫不談,留作另一篇小文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