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我們要談到教育權。就其他各國的情形說,做家長的人對於子弟教育費的擔負,大概都是一件很苦的事情,尤其是收入少的人們。子女在小學時代,父母的擔負還輕些,到中學時代已較重,到大學時代就更重,顯然隻是少數中的少數家長所能勉強擔負的。你能受到多少教育,就全視你的父母有多少收入,收入不一定,你的教育也就毫無把握。在蘇聯的實際情形卻不是這樣。他們的小學中學及大學都是免費的,但是在小學中學時代,衣食住及零用等還由父母供給,做父母的還不能完全脫卸護養的責任。到了大學,學生的費用比較的大些,依別國的情形,父母的擔負也比較的增加起來,在蘇聯對於大學生卻有國家津貼的辦法。年級愈高,津貼也隨著增加;成績愈優,津貼也酌量增加。大概大學初年級學生每月可得津貼一百羅布左右,以後依年級遞增,最高年級每月可得津貼二百羅布左右。他們完全可以自顧,做父母的完全可以不負責了。研究院裏的學生每月津貼有到三四百羅布的。他們對於大眾的教育積極推廣和提高,如不這樣給人以便利,大多數民眾的子女便沒有機會受到高深的教育。除大學外,各工廠裏的藝徒學校和工人升學預備科等等,不但免費,也還有相當的津貼。在蘇聯,隻要你要學,肯學,就不怕沒有受教育的機會。所以他們所謂教育權,也不是一句裝飾門麵的話語,也是在事實上已經辦到的事情。 拉斯基教授的蘇聯憲法觀
英國倫敦大學政治學教授拉斯基,是英國現代最有權威的政治學者,他最近對於蘇聯新憲法草案的批評,很引起世界各國的注意。他認為“蘇聯新憲法草案是巴黎公社憲法後最可驚人的事件;這新憲法的效果必然是很大的;這一個非常步驟的草案明白地表示:經濟安全和財富發展,使自由大為擴張。”蘇聯新憲法所給予蘇聯公民的基本權利和選舉權利,實夠得上拉斯基教授所謂“自由大為擴張”。除在他國憲法裏所習見的言論自由,出版自由,集會自由等等,還有在世界各國憲法裏所從未看到的工作權,休息權,教育權等等的重要權利的享受。至於選舉方麵,自蘇聯最高議院起,至各自治省、縣、市、村的勞動者代表會,都由選民依普遍、平等、直接、秘密投票選舉出來。所謂普遍,是任何蘇聯公民,隻須達到十八歲的,除有精神缺憾,或已由法院剝奪了選舉權的以外,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所謂平等,是任何公民不問種族及民族、所信宗教、教育程度、居住地點、社會身份、財產地位,及過去活動,都有平等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拉斯基教授把“自由大為擴張”歸功於“經濟安全”,我們也有同感,因為真正的民主化,必在社會建設上了軌道之後,否則什麼都是紙上談兵,甚至虛偽欺騙!
拉斯基教授又說:“從政治學看來,蘇聯憲法草案最有趣味的,為憲法所給與的工作和教育權利,這就在資產階層民主政治最理想的方式,亦所不能。”這在拉斯基教授,確指出了蘇聯憲法最重要的特點。所謂工作權,即政府須負責使每個公民有工可做,也就是要負責使個個人有職業。我們都知道,失業是人生一件最不幸的事情,雖有工作能力而得不到職業是人生一件最苦痛的事情,但是這種不幸和痛苦,都是蘇聯新憲法所不許存在的。人人應該受教育,這也是人人知道的一個原則,但知道盡管人人知道,在事實上是否都能辦到,卻是一個問題。在蘇聯不但從小學到大學都是免費的教育,在大學和實業學校裏還有國家津貼學生的製度,大學生每月可得到一兩百到兩三百羅布的津貼。人人應該受教育已不是一句空話,是有事實上的保障的。所以美國青年會總幹事艾迪博士到蘇聯視察,對蘇聯的民眾教育的積極進行,也有著很深的感動。
蘇聯新憲法對於挑撥民族惡感,也視為犯罪行為,規定各民族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活方麵,都享有同等權利。拉斯基教授對於這一點也讚歎不置。認為“此與德國及其他民族情形對比,給人以深刻的印象,實對西歐具有偉大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