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二六年三月,杭州招賢寺)
〈前略〉近從溫州來杭,承招賢老人殷勤相留,年內或不複他適。〈後略〉 二
(一九二六年五月,杭州招賢寺)
〈前略〉音出月擬赴江西廬山金光明會參與道場,願手寫經文三百葉分送各施主。經文須用朱書,舊有朱色不敷應用,願仁者集道侶數人,合贈英國製水彩顏料Vermilion數瓶。〈中略〉欲數人合贈者,俾多人得布施之福德也。〈後略〉 三
(一九二八年四月十九日,溫州慶福寺)
前複一函,計達慧覽。城垣拆毀過半,又複中止(因有人反對)。故寓樓之前,尚未有喧擾之虞。惟將來如何,未可預料耳。向承仁者及夏居士為謀建築庵舍,似非所急(因太費事吃力)。朽意且俟他年緣緣堂建成,當依附而居。今後如無大變化可不移居,若有變化擬暫寄居他處,以待勝緣成就,諸希仁等酌之。質平宿疾已愈否?甚念。溫州產有一種土草藥,名曰人字草,治勞傷吐血極靈。丁福保、俞鳳賓二醫士曾作文讚譽(今春聶氏家言曾載此事)。便中乞詢問質平,如彼決定信仰此藥,願服用者,希示知,當以郵奉。
李居士乞代致候。前答彼一信片,想已收到。《戒殺》畫文字甚願書寫。又李居士所著《楞嚴經科解》,(上次所寄信片中曾托以一冊寄與鴻梁,彼近讀《楞嚴》,極有興味。)請再惠賜一冊,寄至溫州。(鄰居羽士數人,根器甚利,喜閱《禪宗語錄》及《楞嚴經》等,今擬以此贈彼。)甚感,不宣。
子愷居士
四月十九日 演音疏 四
(一九二八年舊八月十四日,溫州慶福寺)
初三日惠書,誦悉。茲條複如下:
△周居士動身已延期。網籃恐須稍遲,乃可帶上。
△《佛教史跡》已收到。如立達僅存此一份,他日仍擬送還。
△護生畫,擬請李居士(因李居士所見應與朽人同)等選擇。俟一切決定後,再寄來由朽人書寫文字。
△不錄《楞伽》等經文,李居士所見,與朽人同。
△畫集雖應用中國紙印。但表紙仍不妨用西洋風之圖案畫,以二色或三色印之。至於用線穿訂,擬用日本式。即是此種之式,係用線索結紐者。與中國佛經之穿訂法不同。朽人之意,以為此書須多注重於未信佛法之新學家一方麵,推廣贈送。故表紙與裝訂,須極新穎警目。俾閱者一見表紙,即知其為新式之藝術品,非是陳舊式之勸善圖畫。倘表紙與尋常佛書相似,則彼等僅見《護生畫集》之簽條,或作尋常之佛書同視,而不再披閱其內容矣。故表紙與裝訂,倘能至極新穎美觀奪目,則為此書之內容增光不小,可以引起閱者滿足歡喜之興味。內容用中國紙印,則鄉間亦可照樣翻刻。似與李居士之意,亦不相違。此事再乞商之。
△李居士屬書簽條,附寫奉上。
△“不請友”三字之意,即是如《華嚴經》雲“非是眾生請我發心,我自為眾生作不請之友”之意。因尋常為他人幫忙者,應待他人請求,乃可為之。今發菩提心者,則不然。不待他人請求,自己發心,情願為眾生幫忙,代眾生受苦等。友者,友人也。指自己願為眾生之友人。
△周孟由居士等,諄諄留朽人於今年仍居慶福寺。謂過一天,是一天,得過且過,雲雲。故朽人於今年下半年,擬不他往。俟明年至上海諸處時,再與仁者及丏翁等,商量築室之事。現在似可緩議也。
△近病痢數日,已愈十之七八。惟胃腸衰弱,尚須緩緩調理,仍終日臥床耳。然不久必愈,乞勿懸念。承詢需用,現在朽人零用之費,擬乞惠寄十圓。又慶福寺貼補之費(今年五個月),約二十圓(此款再遲兩個月寄來亦不妨)。此款請舊友分任之。至於明年如何,俟後再酌。
△承李居士寄來《梵網經》、萬鈞氏書劄,皆收到。謝謝。
病起無力,草草複此。其餘,俟後再陳。
子愷居士
八月十四日 演音上 五
(一九二八年舊八月,溫州慶福寺)
前疊上二函一片,想悉收到。昨今又續成白話詩四首。
《夫婦》:
人倫有夫婦,家禽有牝牡。
雙棲共和鳴,春風拂高柳。
盛世樂太平,民康而物阜。
萬類鹹喁喁,同浴仁恩厚。
按此詩雖不佳,而得溫柔敦厚之旨。以之冠首,頗為合宜。
《暗殺一》:
若謂青蠅汙,揮扇可驅除。
豈必矜殘殺,傷生而自娛。
《蠶的刑具》:殘殺百千命,完成一襲衣。
殘殺百千命,完成一襲衣。
唯知求適體,豈毋傷仁慈。
《懺悔》:
人非聖賢,其孰無過。
猶如素衣,偶著塵涴。
改過自新,若衣拭塵。
一念慈心,天下歸仁。
按此詩雖無佛教色彩,而實能包括佛法一切之教義。仁者當能知之。
此外,唯有《母之羽》及《平和之歌》二首,尚未作。擬俟仁者畫稿寄來,再觀察畫之形狀,然後著筆,較為親切也。
朽人已十數年未嚐作詩。至於白話詩,向不能作。今勉強為之。初作時,稍覺吃力。以後即妙思泉湧,信手揮寫,即可成就。其中頗有可觀之作,是誠佛善薩慈力冥加,匪可思議者矣。但念生死事大,無常迅速。俟此冊畫集寫畢,即不再作文作詩及書寫等。唯偶寫佛菩薩名號及書簽,以結善緣耳。
此畫集中,題詩並書寫,實為今生最後之紀念。而得與仁者之畫及李居士之戒殺白話文合冊刊行,亦可謂殊勝之因緣矣。(但朽人作此白話詩事,乞勿與他人談及。) 六
(一九二八年舊八月廿二日,溫州慶福寺)
今日午前掛號寄上一函及畫稿一包,想已收到?頃又做成白話詩數首,寫錄於下。
(一)《倘使羊識字》(因前配之古詩,不貼切。故今改做。)
倘使羊識字,淚珠落如雨。
口雖不能言,心中暗叫苦!
(二)《殘廢的美》
好花經摧折,曾無幾日香。
憔悴剩殘姿,明朝棄道旁。
(三)《喜慶的代價》(原配一詩,專指慶壽而言。此則指喜事而言。故擬與原詩並存。共二首。或者僅用此一首,而將舊選者刪去。因舊選者其意雖佳,而詩筆殊拙笨也。)
喜氣溢門楣,如何慘殺戮。
唯欲家人歡,那管畜生哭!
(四)原題為《懸梁》
日暖春風和,策杖遊郊園。
雙鴨泛清波,群魚戲碧川。
為念世途險,歡樂何足言。
明朝落網罟,係頸陳市廛。
思彼刀砧苦,不覺悲淚潸。
案此原畫,意味太簡單,擬乞重畫一幅。題名曰《今日與明朝》。將詩中雙鴨泛清波,群魚戲碧川之景,補入。與係頸陳市廛,相對照,共為一幅。則今日歡樂與明朝悲慘相對照,似較有意味。此雖是陳腐之老套頭,今亦不妨采用也。俟畫就時,乞與其他之畫稿同時寄下。再者,畫稿中《母之羽》一幅,雖有意味,但畫法似未能完全表明其意,終覺美中不足。倘仁者能再畫一幅,較此為優者,則更善矣。如未能者,仍用此幅亦可。
前所編之畫集次序,猶多未安之處。俟將來暇時,仍擬略為更動,俾臻完善。
子愷居士慧覽
演音上 八月廿二日
此函寫就將發,又得李居士書。彼謂畫集出版後,擬贈送日本各處。朽意以為若贈送日本各處者,則此畫集更須大加整頓。非再需半年以上之力,不能編纂完美。否則恐貽笑鄰邦,殊未可也。但李居士急欲出版,有迫不及待之勢。朽意以為如僅贈送國內之人閱覽,則現在所編輯者,可以用得。若欲贈送日本各處,非再畫十數葉,從新編輯不可。此事乞與李居士酌之。
再者,前畫之《修羅》一幅(即已經刪去者),現在朽人思維,此畫甚佳,不忍割愛,擬仍舊選入。與前畫之《肉》一幅,接連編入。其標題,則謂為《修羅一》、《修羅二》。(即以《肉》為《修羅一》,以原題《修羅》者為《修羅二》。)再將《失足》一幅刪去。全集仍舊共計二十四幅。
附呈兩紙,乞仁者閱覽後,於便中麵交李居士。稍遲亦無妨也。
廿三晨 七
(一九二八年舊八月廿四日,溫州慶福寺)
新作者四首,寫錄奉覽。
淒音
小鳥在樊籠,悲鳴音慘淒。
惻惻斷腸語,哀哀乞命詞。
向人說困苦,可憐人不知:
猶謂是歡嬉,娛情盡日啼。
農夫與乳母
憶昔繈褓時,嚐啜老牛乳。
年長食稻粱,賴爾耕作苦。
念此養育恩,何忍相忘汝!
西方之學者,倡人道主義。
不啖老牛肉,淡泊樂蔬食。
卓哉此美風,可以昭百世!
!!!
麟為仁獸,靈秀所鍾,不踐生草,不履生蟲。繄吾人類,應知其義,舉足下足,常須留意,既勿故殺,亦勿誤傷。長我慈心,存我天良。
(附注):兒時讀《毛詩·麟趾章》,注雲:“麟為仁獸,不踐生草,不履生蟲。”餘諷其文,深為感歎。四十年來,未嚐忘懷。今撰護生詩歌,引述其義。後之覽者,幸共知所警惕焉。
我的腿
(舊配之詩,移入《修羅二》)
我的腿,善行走。
將來不免入汝手,
鹽漬油烹佐春酒。
我欲乞哀憐,
不能作人言。
願汝體恤豬命苦,
毋再殺戮與熬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