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仁宗慶曆八年戊子 一歲
師名元照,字湛然,自號安忍子;餘杭唐氏。
皇祐元年己醜 二歲
二年庚寅 三歲
三年辛卯 四歲
四年壬辰 五歲
五年癸巳 六歲
至和元年甲午 七歲
二年乙未 八歲
嘉祐元年丙申 九歲
二年丁酉 十歲
三年戊戌 十一歲
四年己亥 十二歲
五年庚子 十三歲
六年辛醜 十四歲
七年壬寅 十五歲
八年癸卯 十六歲
英宗治平元年甲辰 十七歲
二年乙巳 十八歲
本傳雲:“初依詳符寺慧鑒律師。十八通誦《妙法蓮華經》,試中得度;遂專學毗尼。”
案:考上權符書,謂“自齠齔出家,冠年比試獲中,洎落發稟戒”雲雲。應是七八歲出家,而未落發;十八比試獲中乃落發,書中所謂冠年者,應是十八,非二十也。
三年丙午 十九歲
四年丁未 二十歲
神宗熙寧元年戊申 二十一歲
案:依天台神悟法師,是此後數年中事。《淨土禮懺儀》自序雲:“自下壇來,便知學律。但秉性庸薄,為行不肖。後遇天台神悟法師,苦口提誨,始知改跡。遂乃深求祖教,博究佛乘。”
本傳雲:“後見神悟謙公講天台教觀,遂摳衣出其門。博究群宗,以律為本。悟曰:近世律學中微,汝當明法華以弘四分。”
二年己酉 二十二歲
《船夫與燈塔》油畫(李叔同)
弘一法師墨跡
三年庚戌 二十三歲
戒體章雲:“熙寧三年後安居日。於南山祖師羯磨疏,錄出戒體章,顧眄前賢後進,議論遞作,得失互見;故直敘大略雲。”
四年辛亥 二十四歲
五年壬子 二十五歲
六年癸醜 二十六歲
七年甲寅 二十七歲
八年乙卯 二十八歲
九年丙辰 二十九歲
十年丁巳 三十歲
案:自溫台還祥符,是此前數年中事。
《上權府運使論增戒書》雲:“熙寧間,自溫台遊方還本受業院。在祥符寺之東南隅,閉戶專業,謝去人事。乘閑揮塵,讚述戒律。無何,謬為人所知,遂有遠方之朋,負笈日至而就學焉。每患正法下衰,人情鄙薄,僧綱解紐非一日矣。輒不自料,頗有意於扶持。故夫來者,必博之以禪智,約之以法律,持盂丐食以充其口腹,疏布裁衣以蔽其形苦。日加溯引,夕增勵修,出處語默,率遵於佛製如是數年間,罔敢自怠。”
元豐元年戊午 三十一歲
本傳雲:“元豐元年春三月,從廣慈慧才法師受菩薩戒於雷峰。方羯磨,觀音像放光明,初貫寶焰,漸散講堂,燈炬月光,皆為映奪。淨慈法真禪師為作戒光記。師乃博究頓漸律儀。南山一宗,蔚然大振。”
南山律師撰集錄雲:“在昔尊道輔教之士,嚐攬諸名題,集為別錄。但搜括未詳,時代差誤,布厝紊雜,不足披檢。今以內典開元等錄,及戒疏後序諸文批誌,看詳對會,重纂一本。時皇宋元豐改號之歲後安居日重錄。”
秀州普照院多寶塔記雲:“逮於元豐改元戊午仲秋,跨一十六載,役工方畢。……餘以經從,獲究始末。輒複命筆為之記雲。”
二年己未 三十二歲
三年庚申 三十三歲
受戒方便雲:“元豐三年,為諸沙彌出。”
四年辛酉 三十四歲
《上權府運使論增戒書》雲:“貧道自齠齔出家,冠年比試獲中。洎落發稟戒,潛心於佛乘十有六載。……然將行古道,必反常情。往往同儔輩以為矯異駭眾,而窺伺短失者有矣。……以致彼徒率因行事有所不同,夙懷忿溫;乃乘是增戒之勢,以致鬥訟。其意無他,直欲以無辜之人,陷於縲絏之中耳。自念與時寡合,一無勢援,獨力不能加眾,厥或枉遭刑戮,固無惜於一身,但恐遏絕律風,使無聞於後世耳。”
案:增戒者,因已受之戒未能優勝,再令其重受也。律論並明其法,古德亦有行之者。時人不知,謂為詭異,因致構訟;詳見原文。
上書之年,依“落發稟戒十有六載”之言,而推計之,約在此歲,或前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