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選擇健康人生2
按“事實”這個行動向導做事
我從韋特海默引一段話作為研究事實的向量性質問題的開始:“什麼是結構?七加七等於多少,這種情境是一個帶有空隙、缺口(空位)的係統。可能以任何方式填滿缺口。一種填法——十四,就它在整體中的作用看,是和情境相符的,適合缺口的,在此處是這一係統中在結構上所需要的。它適當地處理了這一情境。另外的填法,如十五,就不適合。它不是正確的填法,它是任意確定的,是盲目的,或破壞了這一缺口在這一結構中所具有的作用。”
“這裏,我們有‘係統’概念,‘缺口’概念,不同‘填空’、情境需要的概念;有‘需求性’”。
“如果一條數學曲線有一個缺口(某一部分缺少點什麼),情況也類似。要填滿缺口,從曲線的結構看,往往有一些限定條件,某一填補對於結構是適合的、明智的,正確的;其他的則不符合需求。這和內在必要性的老概念是有聯係的。不僅邏輯運算、結論,等等,而且發生的事情、主體的做為、存在的狀況,也能在這樣的意義上成為合理的或愚蠢的、合邏輯的或不合邏輯的。”
“我們可以製定一個公式:給定一情境,或一個帶有一個空位的係統,某一填空是否正確,往往取決於這個係統或情境的結構。這裏存在著一些需求,在結構上決定的需求,存在著純理論的明確判別可能性,能分辨哪一種填空適合情境,哪一種不適當,哪一種違背了情境的需求……這裏坐著一個饑餓的兒童,那邊有一個男人在蓋一間房子,缺少一塊磚。我一隻手拿著一塊麵包,一隻手拿著一塊磚。我把磚遞給饑餓的兒童,把香氣四溢的麵包遞給了那個男人。這裏我們有兩種情境,兩個係統。對於填空作用來說,我的分配是盲目的。”
接著,韋特海默在腳注中附加說:“在這裏,我不能討論這樣的問題——如闡明‘需求’概念,等等。我隻能說,通常對‘是’和‘應該’的簡單分割必須改正。這樣一種秩序的‘決定’和‘需求’是客觀的性質。”
《格式塔心理學文獻》一書的大多數作者也有類似的論述。事實上,格式塔心理學的全部文獻都證明,事實是動態的,而不隻是靜態的;它們不是無向量的(僅有數量),而是有向量的(既有數量又有方向)。在哥爾德斯坦、海德爾、萊溫和阿施的著述中甚至能找到更有力的例證。
事實在做著各式各樣的事情,它並不隻是僅僅躺在那裏。它們自行分類;它們完成自身,一個未完成的係列“要求”一個美好的完成。牆上卷曲的畫需要弄得平展;未完成的課題總是不斷打擾我們直到我們完成為止。糟糕的格式塔會使自己成為較完美的格式塔,不必要的複雜印象或記憶會使自己簡單化。音樂的和諧要求正確的和弦才能達到完美;不完善的趨向完善。一個未解決的問題堅持不懈地指向它的恰當解決。我們總是這樣說“情境的邏輯要求……”。
事實是有權威的、有要求的品格,它們需要我們;它們可以說“否”或“是”,它們引導我們,向我們提出建議,表明下一步該做什麼並引導我們沿著某一方向而不是另一方向前進。建築家談論地基的需要;畫家會說那塊油畫布“要求”多用些黃顏色;一位服裝設計師會說,她設計的服裝需要一種特別的帽子配成套;啤酒和漢堡配套比和羅克福配套更好;或像某些人說的,啤酒“喜歡”一種乳酪勝過另一種。
哥爾德斯坦的著作特別證明生物機體的“應該”。一個受損傷的機體不滿足於它的現狀,不安於受損,它努力著、敦促著、推進著;它為了重新使自己成為一個完整的統一體它不斷和自身作戰、鬥爭。喪失了某一能力的統一體力爭變成一個新型的統一體,使已喪失的能力不再危害它的統一。它管理自己,製造自己,再造自己,它肯定是主動的而不是被動的。
換句話說,格式塔和機體論心理學家不僅有“是”的洞察,而且有“向量”的洞察(應該的洞察?),而不是像行為主義那樣的“應該盲”,認為生物機體僅僅是被“做成”那樣,而不是自己也在“做著”,也在“要求著”。如此一來,弗洛姆、霍尼、阿德勒也可以說有“是”和“應該”的洞察。有時我認為所謂的新弗洛伊德派主義是批判和繼承了弗洛伊德(他缺乏充分的整體觀)和哥爾德斯坦和格式塔心理學家的學說,而不僅僅是背離弗洛伊德的異端。
我始終這樣認為,事實上許多這一類動力特征、這一類向量的性質,恰恰落入了“價值”一詞的語義範圍。至少,它們在事實和價值之間的二歧鴻溝上架起了橋梁,這種二歧之分已被大多數科學家和哲學家循慣例而不加思索地認為是科學自身的一個規定性特征。許多人認為科學在道德上和倫理上是中性的,關於目的或應該沒有任何需要注意的。就這樣,他們給一個不可避免的後果敞開了大門,那就是說,假如目的必須來自某處,又假如目的不能來自知識,那麼,它們便隻能來自知識以外的什麼地方。
“事實性”創造了“應該性”。這一點通過一些易懂的階段引導到一個範圍更廣的概括。事實的“事實程度”、它們的“事實的”性質的增強同時也引導到這些事實的“應該的”性質的增強。事實程度產生應該程度,我們可以這樣說。
應該由事實創造。某物被了解或認識得越清楚,某物也變得越真實越不會被誤解,它也會獲得越多的應該性質。某物變得越“是”,它也變得越“應該”——它獲得更高的需求度,它更自發地“要求”特殊的行動。某物被理解的越清楚,也變得越“應該”,它也變成行動的更佳向導。
從實質角度來看,當任何事物十分明確、十分肯定、十分真實、毫無疑義時,它就會在自身內部提出它自己的需求、它自己的需要品格,它自己的適合性。它“要求”某些行動的向導,那麼,引向最堅決的行動的最容易理解和最好的向導就是非常確實的事實;事實越真確,它們也就越是行動的好向導。
為了更好地說明這一點,我們可以利用一個不能確定的診斷例子。大多數青年精神病醫師在診斷中總是猶豫不決和搖擺不定,對患者寬容、敏感和下不了決心,他們完全不能肯定那是怎麼回事。當他參照許多其他診療意見和一連串相互印證的測試,又假如這完全符合他自己的觀察並做過反複核實時,他會變得十分肯定,例如,確診患者是精神變態;於是,他的行為以一種非常重要的方式向肯定改變,向堅決和有把握改變,變得確切知道該做些什麼以及什麼時候和如何去做。這種確定感武裝了他,使他敢於反對患者親屬的不同意見和對立看法,反對任何其他有不同想法的人。僅僅由於他沒有懷疑,所以他能排除對立徑直行事。以另一種方式說,他理解了問題的真相。在這一認知的作用下,他能夠不顧他可能加之於患者的痛苦,不顧患者的眼淚、抗議或敵意,毫不猶豫地破浪前進。隻要你相信自己,你便不再惜力。診斷的確定意味著治療的確定,肯定的知識意味著肯定的倫理決斷。
在我自己的經驗中,我也有一個例子能說明道德的堅定是怎樣來自事實的確定的。在讀大學期間,我曾研究過催眠術。大學有一項規定禁止催眠,理由很簡單,也許認為它不能成立。但我確信它能成立(因為那時我正在做這件事),並相信它是通向知識的一條康莊大道、一種必需的研究途徑。我的無所顧忌使我自己也感到吃驚,我甚至不惜說謊或偷偷摸摸地進行。我不過是做必須做的事,因為我敢絕對肯定它是一件應該做的正當事。請注意“應該做的正當事”這一短語,它同時既是一個認知詞,又是一個倫理詞。
另一個例子:當父母猶豫不決時,孩子是軟弱的;當孩子自信時會變得堅強、肯定而明確起來。假如你確切知道你的所做所為是什麼,你就不會瞎摸,即使你的孩子哭喊、有痛苦或抗議也一樣進行。假如你知道,你必須拔出一根刺或一個箭頭,或者假如你知道你必須動刀才能救孩子的命,你就能毫不手軟地去做。
知識給我們帶來明確決斷、行動和抉擇的能力,使我們知道該做什麼。這非常像一位外科醫生或牙科醫師所處的情境。外科醫生剖開了肚子找到發炎的闌尾,他知道最好把它割掉,因為如果讓它爛在肚子裏就會死人。這是一個例子,說明真理命令必須的行動,“是”命令“應該”。
所有這一切都和蘇格拉底的觀念有聯係,蘇格拉底曾認為,沒有人會自願地選擇虛假拋棄為可能。不僅如此,而且傑弗遜的全部民主論都以這樣的信念為依據,即:充分的知識引導到正確的行動,沒有充分的知識也不可能有正確的行動。
如果一個人能仔細地、如道家那樣傾聽自己內部的呼聲,就能為自己被鑄造、被引導、被指引找到正確的東西。好的心理醫師以同樣的方法幫助求診患者——讓他聽到籠罩全身的內部呼聲,他自己本性的微弱命令。要知道,按照斯賓諾莎的原理,真正的自由是由接受和必然、真實的本性所組成的。
同樣地,一個人也要靠傾聽他的本性和呼聲,靠對他的需求和暗示的敏感,要安靜下來讓他的呼聲能被聽到,要能承受,不幹預,不要求,並由他自然發展才能發現如何正確對待世界。
我們在日常生活中隨時有這種情況。在用餐時,隻要我們知道關節在哪裏,怎麼掌握刀和叉,即對有關事實有充分的了解。假如事實已被充分了解,它們就會引導我們、告訴我們該做什麼。但這裏還蘊含有這樣的意思:事實是不會高聲說話的,理解事實是不容易的。要能聽到事實的聲音必須保持安靜,非常接受地諦聽,以道家的方式諦聽。那就是說,假如我們希望讓事實告訴我們它們的應該性,我們必須學會以一種非常特殊的方式洗耳恭聽,這種方式可以稱為道家的——靜默的,不作聲,安寧的,充分地聽,不幹預的,受納的,耐心的,尊重眼前的問題,謙恭對待眼前的問題。
健康成長從來沒有什麼人有了充分的知識還會去作惡,這是一種關於蘇格拉底學說的現代說法。雖然我們不能走得那麼遠,(因為我們現在當然知道還有除無知以外的惡行),但我們仍然可以同意蘇格拉底的看法,把對事實的無知看作惡行的主要原因。這等於說事實自身在其本性範圍內有一些暗示,告訴我們應該對它們做些什麼。
用鑰匙開一把難開的鎖是另一種類型的活動,最好也用道家的方式進行細心的摸索。我想我們都能理解這是一種非常有效的方法,有時是最好的方法,解決幾何學問題、治療問題、婚姻問題、職業選擇以及道德意識問題,等等,是非問題也應如此。
這是接受事實的應該性質的必然結果。假如有這種性質存在,我們就必須認清它。我們知道這不是一件容易做到的事,我們應該研究那些能使我們達到最大可能“應該認識”的條件。
充分發展自己的“虎”性
我們應該坦率地承認給人性下定義這種論題在理論上和邏輯上固有的困難,並且要把握住這些困難。而且,這個定義的每一成分都需要再定義。當我們用它們寫作時,我們就會發現,我們自己是在沿著一個圓圈的邊沿走。在這裏,我們暫時還不得不承認這種圓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