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終極價值
追求自我實現的人,他們的全部基本需要(包括歸屬,情感,家,尊重和自尊)都已得到滿足。這就是說,他們有一種有所依歸感,有根基感,他們的愛情需要已經滿足,有朋友,感到為人所愛,值得被愛,他們在生活中有一定的社會地位和職責,能得到他人的敬重,並有適當的價值感和自尊。反過來說,就這些基本需要受挫的意義說,就病理學的意義說,這些追求自我實現的人不會產生任何焦慮,不覺得無保障、不安全,或者孤單、受排斥、無根底或被隔離,不覺得不被人愛、被拒絕、或不被人需要,不覺得受輕視、被人瞧不起,不覺得毫無價值,也沒有任何自卑和無價值的受傷感。
這當然也可以換種說法。例如,鑒於基本需要被認為是人類的唯一動機,因此有可能而且在某些場合也有必要說,追求自我實現的人是“無動機的”。這是把這些人歸入東方哲學的健康觀一類,認為健康是超越追求,超越欲望或需要。這一點與古羅馬的斯多葛派看法相同。
或者說追求自我實現的人是在表現而非爭取,他們是自然的、自發的和從容不迫的。這種說法還有一個好處,即符合對神經症的看法,認為神經症可以理解為一種爭取機製,是一種合理的(雖然愚蠢而可怕)努力,以求滿足更深層的、更內在的、更生物性的自我需要。
但就某些目的說,最好也能提問:“追求自我實現的動機是什麼?自我實現中的心理動力是什麼?什麼力量促使他行動和奮鬥?什麼驅策(或牽引)這樣的人?什麼吸引他?他希望得到什麼?什麼使他惱怒,使他獻身,或自我犧牲?他覺得對什麼熱心,專心?他重視什麼,企求、渴望什麼?”顯然我們需要區分兩種動機,一種是自我實現水平以下的人的普通動機,即受基本需要所激勵的人的動機,另一種是他們所有基本需要都已充分得到滿足,因而主要不再受這些需要所激勵,而是受“高級”需要所激勵的人的動機。因此,我們最好稱追求自我實現的人的這些高級動機和需要為“超越性需要”,並在動機範疇和“超越性動機”範疇之間進行區分。
已經很清楚了,雖然這些基本需要的滿足可能是超越性動機的先決條件,但它卻不是充足條件。我有個別的研究對象,在他們那裏,顯然的基本需要滿足和“存在性神經症”、無意義狀態、無價值狀態等等是並存的。超越性動機似乎並不會在基本需要滿足以後自動到來。我們還必須說到“對超越性動機的防禦”這一補充因素。為了便於理解和理論上的成立,這意味著有必要對追求自我實現的人提出附加定義,即他不僅沒有疾病,基本需要有充分滿足,能積極運用他的能力,而且受到某些價值觀念的激勵,那是他所追求、探索並甘願為之獻出忠誠。
每一個這樣的人都獻身於號召、事業、熱愛的工作或“他們身外的”某項任務。
在對自我實現的人進行直接考察時,我們發現他們毫無疑問都是忠於自己事業的人,獻身於某一“他們身外的”任務,某一事業或責任,或心愛的工作。這種獻身精神非常突出,我們能用事業、使命等過時的詞彙恰當地說明他們對“工作”的忘我而深厚的激情和熱忱。我們甚至還能沿用命運或命中注定這樣的詞彙。我有時甚至談到宗教意義上的奉獻,把自己奉獻給為某一特定任務而設的祭壇,某一自身以外而又大於自身的奮鬥目標,某一非個人的事業。
關於命運的概念,用這一詞彙來表達某一印象其實並不恰當,當你傾聽追求自我實現的人談到他們的工作或任務時,你會得到這樣的印象,你會覺得那是一項心愛的工作,而且,似乎他“生來”就是為了幹這件事的,對於這件事他是那樣的適合,似乎這件事正是為他準備的。你很容易會感到那好象是一種先天設定的和諧,或者,象是完善的愛情或友誼,雙方誰也離不開誰,你為了我,我想著你,在最美滿的情況下,他和他的工作就象一把鑰匙和一把鎖那樣彼此吻合相依相隨,或者象唱出的一個音符和鋼琴健盤上彈出的某一曲調交響共振。
以上所論述的一切對女性研究對象來說,甚至在一種不同的意義上也似乎適用。很多婦女完全獻身於盡母親、妻子、家庭主婦之責。她們的事業,你可以直接稱之為養育孩子、侍奉丈夫、維護親友。這方麵她做得非常好,而且,她們是以此為樂的。她們全心全意地愛自己的命運,從不想別的什麼事情,並能竭盡全力去做。另一些婦女研究對象對家庭生活和職業工作曾做出種種結合的安排,給人以同樣的獻身於某事的印象,似乎這件事情既是可愛的,又是重要的,值得去做的。有些婦女也曾使我不禁認為,他們會把“要一個孩子”這件事本身當做最充分的自我實現,至少那段時間內是這樣,但應該承認,很多人都對婦女中的自我實現持保距態度。
在理想的情況下,內部的要求和外部的要求配合得很好,“我需要”和“我必須”一致。
我們往往有一種感覺,在這樣的情境中,似乎我們能把這一由兩重性創造出統一性的交互關係(或合鑄,或整合,或化學反應)的兩類決定因素拆開,而這兩類決定因素能各自獨立變化並且在真實地改變著。其一可以說是個人內在的反應,如“我愛孩子(或繪畫,或研究工作,或政治權力)勝過一切。我瘋狂地愛……我難以控製,我需要……”我們可以稱這為“內部的要求”,它的感受是自我沉迷而不是責任。它和“外部的要求”不同而且是分隔開的。後者寧可說是對環境、情境、問題、外界要求於個人的東西的一種反應,就象一場火災“要求”撲滅,或一個無助的嬰兒需要人照顧,或某個明顯的不公正要求糾正一樣。在此,人感到的簡直可以說是責任或義務或職責所在,無可奈何地被迫做出反應,不論他原先的計劃如何,想做些什麼。這寧可說是“我必須,我不得不,我被迫如此”,而不是“我要如何”。
多虧有那麼多的美妙時刻提供出理想境界,把“我要”和我們“必須”統一起來。內部要求和外部要求配合得很好。這時,觀察者會由於他所見到的強迫性、不可抗拒性、先天性、必然性、和諧性等等所達的程度而吃驚。而且,觀察者(正如有關的人一樣)會覺得不僅“它不得不如此”,而且“它應該如此,那是正確的、合理的、恰當的”。使人常常感到這兩方麵相互依存,這種“二合一”有格式塔的性質。
很難判定是否可以把這些僅僅稱為“意向”。因為那可能表示,它的發生僅僅是出於意願、目的、決斷或計算,而並不充分著重麵對潮流而寧願順從命運,同時愉快地擁抱命運的主觀感情。理想的情況是,人也努力去發現自己的命運;命運不僅是做出的、構成的、或判定的,它是認識到的,仿佛一個人始終不由自主地等待著它。也許更好的說法是“斯賓諾莎式的”或者“道家的”抉擇或決斷或目的——甚至意誌。
最形象的描述方式是用“陷入情網”來比喻將這些情感傳遞給那些不能直覺地、直接地理解的人,這顯然不同於盡責,或做合理的或合邏輯的事。至於“意誌”,說起來也隻能用於非常特殊的意義。而當兩個人彼此十分相愛時,雙方就都會懂得磁鐵是怎麼回事,鐵屑是怎麼回事,同時兩者結合又如何?
這一理想情境能引起幸運感,也引起矛盾心理和自卑感。
而那些無法用語言表達的感受也可以用這些比喻來傳遞,即他們的幸運感,巧遇感,感恩之情,敬畏心,慶幸這一奇跡的發生,驚喜他們的入選,感到有一種驕傲和惶恐的奇特混合,以及對不幸者的同情勝過了沾沾自喜,那是人人都能在愛侶中發現的。
當然,幸運和成功的可能也會使各式各樣的神經症畏懼、慚愧感、逆反價值、約拿(《聖經·舊約全書》中的先知,比喻帶來不幸的人)綜合症等等都進入活動狀態。隻有克服了這些對我們最高可能性的防禦,才能全身心地追求最高價值的實現。
這種水平已經超越了工作和娛樂的二歧化,必須放在更高水平上來對報酬、其餘愛好、休假等加以說明。
他是他自己那樣的人,或他就是他自己,或他在實現他的真我,這是對這樣的人的最高有意義的評估。一個抽象的說法,從這樣的觀察向終極而完善的理想的推論大致是這樣的:這個人是世上最適合這一工作的人,而這一特定工作是世上最適合這一特定人的工作,最適合他的才華、能力和愛好。他是為它準備的,它也是為他準備的。
我們承認這一點並有所感受後,便會自然進入存在和超越的話題範圍。現在我們隻能以存在語言進行富有意義的談話了“存在語言”,神秘水平的交往,等等。例如,在這樣的人那裏,很明顯,工作和娛樂之間通常或習慣的脫離已經完全被超越。那就是說,對於這樣的人在這樣的情況下,工作和娛樂之間肯定已無區別。他的工作就是他的娛樂,他的娛樂就是他的工作。假如一個人熱愛他的工作並從中得到的享受勝過世上任何其他活動,假如他在工作的任何中斷以後都熱切希望再重返崗位,回到它那裏去,那麼,我們就不能說一個人被強迫去做他所不願做的事並稱之為“勞動”。
例如,關於“休假”一詞在這種特殊環境下的意義。在這樣的人那裏,常可觀察到,在他們的假期中,在他們完全有自由選擇他們願意做什麼的時期中,在他們對於任何其他的人都沒有承擔什麼外部的義務時,恰恰是在這樣的情況下,他們愉快地並積極地獻身於他們的“工作”。或者,“想得到某種樂趣”,尋求某種消遣,這時又意味著什麼呢?什麼是他的“責任”、職責、義務呢?什麼是他的“業餘癖好”?
金錢或報酬或薪水在這種情況下又有什麼意義?顯然,最美好的命運,對每個人而言的最大幸運,莫過於因為做了他熱愛的事而得到報酬了。這正是或幾乎完全是我的許多(大多數?)研究對象所遇到的情境。自然,金錢是受人喜愛的,也是被人們所需要的。但它肯定不是最終的需要,不是目的,也不是終極的目標(存在水平上的工作),由於它自身固有的獎賞價值,使金錢或薪金支票轉變為一種副產品、一種副現象。這自然和大多數人的情況不一樣,大多數人是為賺錢養家糊口而從事他們並不情願去幹的業務。存在領域中錢的作用肯定和缺失與基本需要領域中錢的作用有所不同。
對這些問題如果在猴子和類人猿中已做出調查研究,將有助於理解我的論點,即這是用科學的方法進行調查研究的科學問題。最明顯的例子自然是關於猴子好奇心的大量研究文獻,和關於人類對真理的渴望與滿足的其他先驅研究。但在原理上同樣容易做到的是探索猿猴和其他動物的審美選擇,不論是否在馴化的條件下,試驗的對象選樣是否健康,或者是在較好或較次的條件下進行選擇,等等。對於其他存在價值如秩序、統一、公正、合法、完全等也一樣,在動物和兒童中,這些都應該是有可能進行探討的。
但很顯然,“最高”的往往被認為是“最弱”的、可有可無的,而且不是迫切的,也最少自覺、最容易被壓抑。基本需要,由於占優勢,可以說是推進到行列之首,因為它們對生命本身更必需,對肉體健康與生存更不可少。不過,超越性需要也確實存在於自然世界和普通人中。在這一理論中並不需要超自然的幹預,也沒有必要任意發明存在價值,它們並不是由經驗所得,也不是邏輯的產物,或意誌行為的結果。其實任何人都能夠揭示或發現存在價值,隻要他願意並能夠重複這樣做。許多這樣的命題能夠公開處理或演示,即同時由兩位或更多的研究者發現。
我們敢肯定對高級的價值生活的研究的成功進展,因為可以假設它能隨科學的調查研究而且處於科學的勢力範圍之內。高級價值生活知識的發展不僅能增進人的彼此理解,而且開辟了自我改善和人類改善以及所有社會製度改善的新的前景。當然,顯而易見,我們無需想到“同情的策略”或“精神的技術”便惶恐不安:很明顯,它們一定會和那種“低級的”策略和技術截然不同。
熱愛事業的人一般都能把自身融入工作中去,而且工作也成了他們本身的標誌性特征,工作成為他們自身的一部分。
假如你問這些,自我實現的、熱愛工作的人:“你是誰?”或“你是什麼人?”他肯定會依據他的“職業”回答,如:“我是律師”“我是一位母親”“我是精神病學者”“我是藝術工作者”等等。即,他告訴你,他把他的職業或任務和他的身份、他的自我等同起來。通常會成為他整個人的一個標簽,即變成他的一個標誌性特征。
或者,假如你問他:“假定你不是一位科學家(或一位教師,一位駕駛員),你想作什麼人?”或者,“假定你不是一位心理學家,又會怎麼樣?”我想他肯定是一陣茫然,陷入沉思,久久無法作答。或者,能成為一種逗趣,彼此逗著說笑。
實際上,回答是“假如我不是一位母親(或人類學者,企業家),我就不是我自己了,我就成了另一個人。我無法接受自己成為另一個人”。這就象你麵對著“假如你是一個女人而不是男人”時所產生的困惑的反應。
追求自我實現的人所心愛的職業通常已成為他自身的一個標誌性特征,可等同於、結合於、內投射於自我。它成為他的存在的一個不可分解的方麵。
我沒有向某些尚未完全滿足需要的人故意提出這樣的問題。我自己認為,上述結論對於某些人(他們的職業對於他們是一種外部的工作)是不大適用的,而在另一些人那裏,工作或職業能變得在功能上成為自主的,即,他僅僅是一位律師而不是一個脫離律師的什麼人。
他們所全身心投入的工作可看成是自身價值的體現。這些任務是深受歡迎的,是內投射的,因為它們體現了這些價值。即,最終所愛的是這些價值而不是工作自身。
假如你問這些人他們為什麼熱愛他們的工作,或者,更具體地說,什麼時刻他們才能感到工作中的較高滿足,有哪些獎賞使得一切必須的勞作變為有價值的和能較輕鬆承受的,或有哪些高峰時刻或高峰體驗,你會得到許多特殊類型的回答。
你當然還可得到很多“目的答案”——如“我隻是愛我的孩子罷了。我為什麼愛她?就是愛嘛”或“我能從提高我的工作業績中得到很多歡樂,有價值的成就,不論它們(令人滿足)的程度如何,這一點是確定無疑的,它們是內在的強化因素。”由於帶來公正而感到高興。
由於製止了殘酷和壓榨而感到高興。
自我實現者的動機和滿足,通過他們的工作和其他途徑得到的(在基本需要滿足以外)。
和謊言與虛偽進行鬥爭。
他們希望好心有好報。
他們以做好事為樂。
他們讚美守信、才華、美德,等等。
他們避免招搖、名望、榮耀、受愛戴、受祝賀,或至少是不奢求名譽。不論怎麼說,名譽似乎被看得很淡薄。
他們似乎喜歡愉快的結局,美滿的完成。
他們不需要曲意結交每個人。
他們總是選擇自己的少數幾個目標;不是對廣告、對運動、或對他人的督促做出反應。
他們更喜歡和平、安寧、文靜、適意,等等,而不喜歡躁動、格鬥、戰爭,等等。他們不是各條戰線上的一般戰士,但在“戰爭”中能過得快活。
他們憎恨罪惡的得逞,也憎恨在罪惡麵前退縮畏懼。
他們是善於懲罰罪惡的人。
他們力圖矯正事態,淨化不良情境。
他們似乎也很精明、現實,不常有不實際的時候。
他們設法以某種方式做到既熱愛現實世界同時又力求改善它。
無論如何都有希望能改善人、自然和社會。
他們喜歡有效率,厭惡沒有效率、拖拖拉拉。
他們的戰鬥不是起因於敵意、妄想狂、自大狂、權力欲、反叛等等,而是為了正義。那是以問題為中心的。
觀察表明他們對他們的孩子總是非常喜歡,他們能在幫助孩子成長、成才中得到很大樂趣。
他們不需要或不尋求或甚至非常不喜歡奉承、稱讚、出名、地位、威望、金錢、榮耀,等等。
感激的表示,或至少經常意識到自己的幸運。
無論如何他們似乎都能很現實地分清善惡。
他們在一項工作中能迎接挑戰。
有機會改善環境或改善操作是一種巨大的獎賞,他們能從改善事物中得到樂趣。
他們有一種下意識追求高尚的行為,那是優越者的責任感,就象見多識廣的人有耐心、能寬容,如對待孩子的態度。
他們憎恨(並與之鬥爭)腐敗、殘暴、惡意、不誠實、浮誇、假冒和偽造。
他們極願把事情做好,“工作做得出色”,“把需要做的事情做好”。這許多說法加在一起等於“創造好的作品”。
當老板的一個有利條件是有權使用公司的錢財,有權選擇扶助某些事業。他們喜歡在他們認為重要的、美好的、有價值的事業上花自己的錢,以行善為樂。
他們力求使自己從幻覺中解放出來,勇敢地正視事實,撕去偽裝。
他們為人才浪費而深感惋惜。
他們不做卑鄙的事,也憎恨別人做卑鄙的事。
他們會被神秘的、未解決的問題、未知的、困難的問題所吸引,而不是被這些問題所嚇退。
他們能把規律和秩序引入雜亂無章的情境或肮髒不潔的情境,並因而深感滿足。
他們往往認為,所有人都應該有機會發展他的最高潛能,應該有公平的機遇,同等的機會。
他們勇於承擔責任(並能克盡自己的責任),當然也不懼怕或回避他們的職責,他們響應職責的呼喚。
他們一致認為他們的工作是有價值的、重要的,甚至是基本的。
他們喜歡看到並幫助他人自我實現,特別是青年人的自我實現。
他們喜歡看到幸福,並促進幸福。
他們由於認識高尚的人(勇敢的、誠實的、有效率的、直爽的、寬宏的、有創造力的、聖潔的、等等)而得到很大快樂。“我的工作使我接觸了許多傑出的人”。
他們崇尚較高的效率,使行動節奏更敏捷,更緊湊,更簡單,更迅速,更少花費,能做出更好的產品,用較少的辦法去做,程序簡單,異常靈便,不那麼費力,有安全防護,更“文雅”,不那麼艱苦。
可以設立較少的幾個範疇來將這些得到獎賞的時刻進行分類。我也很清楚,最好而且最“自然”的分類大都是或完全是屬於一種終極而不能再簡化的抽象“價值”,如真理、公正、美、獨特、新穎、嚴密、簡潔、善、幹淨、效率、愛、誠實、單純、改善、秩序、文雅、成長、清潔、真切、寧靜、和平,等等。
專業對這些人來說不是功能自主的,而是一種載體、一個工具,或直接看成是終極價值的化身。對於他們,舉例說,法律的職業是達到正義目的的一種手段,而不是目的本身。或許我能以下述方式傳遞我對這種細微差別的感受:對於某一個人,他喜愛法律是因為它的正義性,而另一個人,一位純粹的脫離價值的專家,也可能喜愛法律,但僅僅把它看作一套自身可愛的法則、判例、程序,它們和運用它們的目的或產物無關。可以說他愛的是運載工具本身,並不涉及它的目的,就象一個人愛一種遊戲,那是除了作為一種遊戲如下棋以外再無其他目的的。
有幾種對以某一“事業”、某一職業或某一的自居作用的區分方法必須學會。一種職業能成為達到隱蔽的和壓抑的目的的一種手段,正象它能成為一種目的自身一樣容易。或者,更恰當地說,它能受缺失需要,甚至神經症需要的激勵,也象受超越性需要激勵一樣。它能受一切或任何那些需要以及超越性需要的激勵以任何構型做出多重決定或過度決定。“我是一個律師,我愛我的工作”,從這樣簡單的陳述中無法了解我。
我意識到,我們更有可能發現一個人的“工作”受超越性動機驅動而不是受基本需要激勵是在他更接近自我實現、更接近豐滿人性等等。對發展水平更高的人,“法律”更有可能成為一種尋求正義、真理、善良等等的途徑,而不是為了經濟保障、讚譽、地位、威望、優越、支配他人,等等。當我提問:你最喜歡你的工作的哪一方麵?能給你最大的愉快的是什麼?你能從你的工作中得到滿意的刺激往往定在什麼時刻?當我提出這一類問題時,這樣的人更容易以內在價值的概念,以超個人的、超越自私的、利他的滿足等等概念作為回答。例如說,看到公正的實現,完成了一件好事,真理取得進展,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等等。
這些內在價值或許多等同於存在價值或至少大部分與存在價值有交迭。
之所以存在價值和終極價值或內在價值十分被接受,是因為我一直在對我的不夠堅實的資料進行研究時是這樣設想的,因而產生了這樣的效果。很清楚,在它們之間有相當大量的交迭,而且還可能接近相等。我覺得利用我對存在價值的說明是合乎需要的,因為存在價值可以用那麼多不同的操作方式做出規定性的說明。那就是說,它們是在許多不同調查路線的終端發現,因而讓有的人猜測在這些不同的途徑如教育、藝術、宗教、心理治療、高峰體驗、科學、數學等等之間更符合理論。假如事情真是如此,我們或許發現另一條通向終極價值的道路,即“事業”、使命、天命,也就是追求自我實現的人的“工作”。自我實現或人性更豐滿的人顯示,不論他們職業內外或工作勞動各個方麵都有一種對存在價值的熱愛和由此而得到的滿足。
也許可以這樣說,所有基本需要都得到充分滿足的人就轉而受內在價值的“超越性激勵”,或不管終極價值以何種方式出現,它都能或多或少起作用。
還可以說:追求自我實現的人主要是受到超越性需要——存在價值的超越性激勵,而並非受基本需要激勵。
自我與非我之間的界限已被超越,因為那種內投射說明自我已包含了世界各個方麵。
這些存在價值或超越性動機因而不再單單屬於心靈或機體。它們是內部的,同樣也是外部的。超越性需要,就它們是內部的來看,和一切外在於個人的所需,兩者是互為刺激與反應的。它們之間的界限慢慢變得模糊,即趨向整合在一起。
這說明已經瓦解了自我與非我之間的區分,世界與個人的分化較少,因為世界已被納入自我的軌道。他變成一個擴大的自我,我們可以這樣解釋。假如正義或真理或合法性現在對他那麼重要使他和它們打成一片,那麼,它們現在何在呢?在他的皮囊內還是皮囊外呢?此刻這種區別已接近於毫無意義,因為他的自我不再以他的皮膚作為邊界。內部的光現在似乎和外部的光沒有區別。
肯定簡單的自私已被超越而必須做出較高水平上的規定說明。例如,我們知道,一個人有可能把食物讓給孩子吃,這能比他自己吃得到更多的快樂(自私?不自私),他的自我已大到足以包容他的孩子,傷害他的孩子等於傷害了他。很明顯,這個自我不再能等同於那個生物學角度的個體,那是從他的心髒沿著他的血管供應血液才存在的。心理的自我顯然能大過他自己的軀殼。
熱愛的事業、價值肯定也與親愛的人一樣,能被並入一個人的自我並成為自我的規定性特征。例如,許多人那麼熱情激昂地投身於防止戰爭或反對種族歧視或貧民窟或貧困的活動,因而他們完全願意犧牲一切,甚至獻出自己寶貴的生命。而且很清楚,他們並不僅僅為了保全自己的軀體才這樣做的。某種人的東西已超出他的軀體了。他們是為了捍衛作為一般價值的正義,為了全人類的正義,一種作為原則的正義。攻擊存在價值就等同於攻擊任何一個把價值並入自我的個人。這樣的一種攻擊已變成一種人格的侮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