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吃飯,我們生活在這裏必須要錢,他們到處找場子掙的錢隻夠保養他們的樂器、鼓、音響,猴子還要畫畫,那些紙、筆、顏料,都很花錢。老超管他哥哥借的錢到現在都沒還清。有時猴子會賣他的畫,他一點名氣沒有,六七張畫最多賣400塊錢。400塊錢,那都是他的心血呀媽媽!
19歲生日,我爸忘了給我打電話,等他想起來的時候我已經19歲零17天了。猴子燉了一隻雞,老超、四哥、大春他們都來了,喝了很多山城啤酒。後來他們喝高了居然說起結婚的事兒。大春哭了,他說他媽活不了多久了就想看到他娶媳婦兒抱兒子的樣子。老超說,對我們這些人結婚太奢侈,文文不一樣,文文是大學生以後前途一片光明文文你要好好讀書……猴子一句話也沒說,他的手在桌子下麵緊緊拽著我的手,臉上沒有表情。
後來他們走了,我在那盞25W的燈底下背我的刑法,猴子睡在床上,他輕輕地說,文文,櫃子裏有東西,19歲的禮物。我愣了一會兒,然後過去打開櫃子,裏麵有個converse的袋子,我感覺血一下就湧到了臉上,也管不了手,哆哆嗦嗦地把袋子打開。是一件白色的T恤,背上用顏料畫了畫。我使勁地深呼吸,問他,你畫的什麼我看不懂。他還躺著,說,畫的你呀。我就捧著那件衣服,想著他在店裏給錢的樣子,想著他調顏色在衣服上畫畫的樣子,想得我覺得像有台電鑽在我心裏嗚嗚地轉,一圈圈散開地抖動,疼得我受不了。他突然從床上坐起來一把抱住我,我會讓你過好的。他說。我動也不敢動,過很久才回答他:你再說一遍。他已經哭得抽泣了,斷斷續續的,我會讓你過好的。他說。我轉過身抱著他,咧嘴大哭,我們就這麼哭著,眼淚融在一起,聲音混在一起,渾身發抖,天昏地暗。媽媽,年輕真好。
至於又搬回去住宿舍是很久以後的事了。因為我們發生了一場變故。這場變故實際有兩件事。第一件你知道,而且你非常了解,你的丈夫,那個和你一起到珠海去的人,你們應該相愛,至少我希望如此。他賠了,他做生意賠了。你就沒有再給錢給我。不對,給過,去年你給了我600,媽,我現在想說,我很對不起你,至於為什麼我不想說得太清楚。你也知道我不習慣當麵表達。第二件事,猴子他們的樂隊解散了,因為猴子得了胃炎,有時會疼得亂滾。
詳細的我不願意回憶,他老是拖著不去看病,還常常無緣無故發脾氣,稍微值點錢的都砸了,包括他的貝司。我怎樣和他打架,怎樣搬回學校,又怎樣和他和好,總之都過去了。我們的錢很不夠用,就開始找工作,猴子去給別人洗車,冬天裏手上全是凍瘡,那雙通紅的血斑斑的手我一看見眼淚就止不住。我還在上學,學刑法,刑事訴訟法,商法,經濟法,學各種各樣一點不健全的法。它們目前為止一分錢都不能帶給我。我周六周日在德克士打計時工。2塊錢一小時。從早到晚直著腰在那台收銀機上按來按去,還要滿臉堆笑,一個月也不過200多塊。有時候我憎恨生活,但更多時候我都在等著將來,我一直相信會越來越好。
後來就發生了開頭那件事兒。接完電話我哭得渾身抽搐,連宿舍那些平時和我極為合不攏的人都嚇壞了,生怕我哪口氣接不上來就地死去。我從來沒有怨過他,我不知道為什麼,總之我一點沒有怪猴子,我隻是不停地告訴自己要掙錢,要掙錢和猴子一起生活。
轉機來自於陳倩。我以前好像跟你提過她。她是我們係的,很漂亮,我難得誇誰漂亮。她很有錢,穿的都是only、azana之類很好看的衣服。我們剛認識的時候,我一直當她是千金小姐,就想,如果我是陳倩,就不會這麼苦了。但是並不是這樣。
我和陳倩成為好朋友是上期期末考試後。我給她抄了所有能抄的題。我不覺得怎麼樣,隻要老師沒逮著,什麼都無所謂。但是陳倩覺得很怎麼樣,她從這事認為我是個好人,她得好好對我,她想幫我。她說她要帶我去見幾個人。
直到那時我才知道她根本不是什麼千金小姐,她的錢都是她老公給的。她叫他老公。是個40多歲的商人,他包下她,每個月給她4000塊錢。她說,現在的有錢人,嫌那些小姐髒,大學生又幹淨又不麻煩,寧願多花點錢,反正錢掙不完。媽媽,天哪!4000塊錢一個月,我會和猴子過上多麼順手的生活!我幾乎沒有猶豫,我不需要名譽,也不需要貞操,我現在隻想有錢,有了錢,猴子就能出版他的詩,甚至開畫展,我答應了陳倩。
我們在大都會和他老公和老公的朋友見麵。我借了陳倩的裙子,這樣可以讓我顯得更女人一點,我還穿了陳倩的涼鞋,因為我隻有一雙converse的黑色布鞋。我幾乎以一種興奮的心情來到大都會,我當時的心情的確是那樣,就像一個肩負著曆史使命的英雄。我從來沒有進過那家以前在我看來是很不屑很資產階級的咖啡店,但現在不一樣了,我的新人生也許就會來了。
他們坐在裏麵,比我想象中要英俊許多,衣冠楚楚,臉上沒有一絲猥褻。右邊那個,我就叫他T吧,皮膚有一點發白,像被水泡過一樣。T非常有禮貌,他接過我的包,幫我挪好椅子,輕聲地和我說話,問我喜不喜歡看電影,喜不喜歡吃大閘蟹。連猴子都沒有這麼溫和地和我說過話,我心裏簡直想哭。
我們就在海逸開的房,T很溫柔,自始至終,我甚至不明白這麼溫柔的人為什麼會和他老婆合不來。就是當天,T給我買了一個TCL3188,說好聯絡。還讓我在大都會裏挑自己喜歡的東西,可是我什麼都沒要,被人包還是要做自己。
媽媽,你知道了嗎?我被人包了,可是我不覺得可恥,他每月給我3000塊,我隻需要每周六陪他,他從來不會像猴子那樣罵我,他尊重我,還和我談他生意上的事,我因為學法律所以會給他一些建議,他很高興,誇我有頭腦。我很喜歡他。但是,我想告訴媽媽,告訴所有的人,我愛猴子,我愛他,就愛他邋遢的性格,瘦骨嶙峋的肩,愛他睡覺時總牽著我的手,愛他陰著臉死死地看著我,他從沒說過他愛我,但是我從沒想過會離開他,在這個世界上我和他相依為命,我現在什麼都是為了他。我這殘缺的青春,我必須,非得,不能不,和猴子一起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