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在600萬年前,人類與其他靈長類動物開始表現出細微的差別,因為人類能夠直立行走了。這樣,就可以利用雙手更加自由地探索周圍的環境。又過了幾百萬年,人類出現了部落和家族,有了簡單的社會結構,為了抵禦具有高攻擊能力的食肉動物,原始人類開始群居,用粗糙的武器和動物們對抗。對抗需要合作,而合作必不可少的就是交流,為此,我們的祖先從相互梳理毛發溝通,後來逐漸進化到了用語言來溝通。在溝通之中,我們的祖先想出了用“我”和“他”來區分自己與他人,而“我”能夠喚起自我意識。因為自我意識的產生,我們可以思考自己也可以思考他人,從而可能更好地表達自己的目的。依靠強大的自我意識,我們可以思考現在和未來。
這看似是一個非常好的現象。但實際上,這也使我們內心的恐懼感高於之前任何一個時期。因為我們知道,即便我們憑借著智慧、勇氣和幸運躲過了拚殺、饑荒、幹旱、瘟疫等可以導致死亡的事情後,最終還是難以阻擋老死的命運。這就像一場注定要失敗的仗,在沒打之前就可以讓人焦慮萬分了。
於是,我們的祖先運用豐富的想象力來掩蓋這個既定的事實,他們開始不斷探索並利用縝密的邏輯思維思索世界的運轉問題,但是,這些在死亡麵前都於事無補。我們發現日月星辰可以永久存在,但我們的生命力卻會在某一時間消亡,不會像太陽一樣在第二天升起。
考慮到死亡後,人們就會恐懼,就不會有心情狩獵和幫助別人,甚至連將後代照顧妥當也不容易辦到。我們的祖先很快就想到了應對的辦法,他們將主觀信念加在了代表永恒的日月星辰以及山川湖泊上,通過與它們的交流,創造了一個超越生死的世界,在這個世界中,死亡完全可以避免,人們可以通過某種行為實現與日月同輝的願望。就在這一時期,專家們發現,技術得到了突飛猛進的發展,因為一旦人們相信自己能夠通過努力超越生死,那他們的認知能力和創造力就會飛速提升。
但是,如何證明超自然的世界確實存在呢?為了使自己和周圍的人堅信這一點,我們的祖先發明了多種儀式,儀式在希臘語中可以翻譯為“做過的事”,可以理解成先前采取的一種行為。例如,原始部落中的一位女性的丈夫被別的部落的一個人殺死了,她很可能會因為悲傷而握緊拳頭,並伸出胳膊不斷地捶打牆麵。部落的其他人在看到她的這種反常表現後,可能會跟著模仿,最後就發展成了大批人圍成一圈或列成一隊,一起做著這個動作,因為受到那位女性情緒的幹擾,其他人也跟著一起嚎叫和哀歎,進而產生了複仇的念頭。他們的後代雖然不懂得這個動作的真正起源,卻被告知這些動作可以積聚能量,戰勝強敵,於是他們也爭相效仿,久而久之,這些動作就成為出征前或有部落成員死亡時的必備儀式。
儀式預示著用行動實現難以完成的願望,即我們把希望發生的事情用動作表現出來,這種行為很容易理解。例如,當我們坐在由車夫駕駛的馬車上飛馳時,前麵突然出現一個行人,而車夫卻剛剛看見,這時候,他會拚命拉扯韁繩,而坐在車上的我們麵對這樣的情形也會做一個明顯的後傾動作,因為這個行為正說明了我們迫切希望車子可以停止前進。
還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人類曾經的成功也會形成儀式。當捕獵的人們帶著大批獵物回到部落時,大家通常會做一頓豐盛的晚餐,邊吃著飯邊圍繞著獵手,聽他講述今天的奇遇;而獵手就會興奮地在篝火旁比畫著自己如何的英勇與無畏。但是,並不是每一次的捕獵都會有收獲,獵手在某天很可能會空手而回甚至是遭遇不測,這讓獵手和眾人產生了恐懼感,為了驅除這種感覺,每次獵手出發前,人們都會圍起來做著獵手成功歸來時炫耀的動作,這預示著獵手必會滿載而歸。
儀式雖然可以讓人們暫時擺脫對於死亡的恐懼,但是,如果出現更加嚴重的情況,就需要比儀式更進一步的行為了,人們開始用象征性的物品加入儀式之中。例如,當某一部落暴發洪水,淹沒了大量的房屋,並且造成大批人死亡的時候,我們的祖先會認為是神靈發怒了,一定是部落中的人們做了錯事。為了平息神靈的憤怒,人們紛紛拿來自己最有價值的物品獻給神靈,這就是祭祀的起源。
我們的祖先還發現,植物或動物會在一年中不同的時間段出現,根據這一規律,他們發明了季節性儀式。在普魯士王國邊境的某些地域,每年的3月1日都會舉行“趕走死亡”儀式。在這一天,人們會給自製的稻草人穿上破衣服,把它們帶出村莊用火燒掉,然後高唱:“我們把死亡帶走了,我們把幸福帶回來了。”這就是緩解死亡恐懼的一種方式。
儀式是人類行為的驅動力,它給了我們麵對死亡的勇氣,它支撐著我們樂觀麵對生活,並賦予了人們存在的意義。在遙遠的年代,沒有通過成人儀式的成年人,不會被人承認已經成年,這說明儀式在當時已經取代了自然規律,給了人們永生的信念。而且,圍繞著死亡所舉行的儀式無意中使人們大範圍聚集,同時帶來了生產力的提升和技術的發展,也有利於藝術的覺醒和進步。
儀式出現之後,經過漫長的發展,藝術和經院哲學相繼產生,它們之間並不是對立關係,而是相互協同,互為補充。神話故事為人們擺脫死亡提供了內容性的解釋,藝術和儀式使擺脫死亡有了直觀的解決方案,這些解決方案又經曆了漫長的更新和加工,逐漸形成了具有完整體係的經院哲學。
在經院哲學的影響下,人們采用了各種各樣的方法來超越死亡,主要有兩種:一種是真正意義上的永生,就是試圖讓人們相信,人類可以通過某種辦法實現身體上的永生,主要途徑就是信奉某種神靈,依靠各種祭祀和儀式來續命;另一種是承認死亡是不可避免的,生命也無法無限製地延續,但是人在死亡之後,他的地位和榮譽不會隨著他的死亡煙消雲散,可以繼續留存在這個世界上,這是一種象征意義上的永生。雖然這看似有些自欺欺人,但人留在這個世界上的證據卻可以成為一種永恒。
古埃及的法老們深信死而複生的傳說。他們認為,太陽每一次的西落都意味著太陽神的一次死亡,它會在黑暗中走過一段時間,但第二天它又會獲得重生。如此往複循環,而虔誠的人也可以像太陽神那樣,完成重生的願望。所以,古埃及的法老以及王公貴族們在死後就會被埋進金字塔中。
為了得到真正意義上的永生,千百年來人們嚐試了無數的辦法。中世紀之前,人們依靠經院哲學和信仰來架起通往永生的橋梁;文藝複興之後,人們開始在哲學和自然科學的知識上找尋答案。17世紀著名的哲學家與數學家笛卡爾就深信醫學可以讓人延長幾個世紀的壽命,為此,他設計了屬於自己的菜單——每天進食低熱量的食物,他深信這種方法可以讓自己多活500年。不過很可惜,他54歲就死在了瑞典。
但是,人們並沒有放棄永生的希望,17世紀末,人們試圖通過輸血、冷凍的方式使死去的人或動物複活,但一直徒勞無功。饒是如此,很多人依然將實現永生當作一個終極目標。為此,他們長途跋涉到異國的土地探尋古老部落,跨越遙遠的海域探險,而煉金術也促進了物理和化學的飛速發展。也許,窮其一生的努力追求才是生命的真正意義。
我年輕的時候非常喜歡英國詩人約翰·濟慈的詩,他的詩詞充滿了悲愴與不屈,使人久久不能釋懷。詩人25歲那年不幸因為肺結核去世,而且,他在15歲的時候就知道自己會不久於人世的事實,因為他的母親和弟弟都患有肺結核,他們整個家族的體質都是非常虛弱的。在他身染重病之前,一直堅信自己死後作品會流芳百世,可以說,他短暫的一生都沉浸在關於死亡的臆想之中,這給了他源源不斷的創作靈感。如他所料,生前默默無聞的他在死後200多年內聲名大振,並且加入了英國偉大詩人的行列。
約翰·濟慈發誓要揚名立萬的原因,主要還是想尋求象征性的永垂不朽。雖然約翰·濟慈的詩歌並沒有生命,但卻帶著濟慈的思維與夢想。和濟慈一樣,每個人的潛意識中都會渴望自己死後可以在世界上留下痕跡,即精神不死。要想了解人們這樣做的原因,要從血統說起。
血統是個人身份的象征,代表著我們繼承了祖先們的一部分生理特征和心理特征,或者說是祖先活在了我們心中。作為父母來說,隻要是有人稱讚他的孩子遺傳了母親的美貌或者是父親的才能時,他們都會感到非常自豪。這是因為人們都希望自己的某一特點可以遺傳給自己的後代,因為這樣我們可以不必感慨人生苦短,因為我們的子子孫孫就是一種生命的延續,這是超越死亡的一個重要手段。
但是,孩子不僅僅是父母血肉的混合物,作為父母的我們,還要把自己的信仰和價值觀加諸在他們身上,並希望他們繼承我們的精神,然後再傳給後代。我有一個朋友,盡管他的兒子是一個技術高超的醫生,但他仍然抱怨他的兒子沒有加入德國社會民主黨。這說明我們認為把自己的信仰和價值觀傳給孩子,比僅僅把基因傳給孩子更加有意義。
為了使更多的人能傳承我們的信仰和價值觀,光靠血統相傳遠遠不夠,我們還希望自己能夠名留青史。神話傳說中的國王吉爾伽美什就希望自己可以做一件令全世界的人們都記住的事情,他的目的也很明顯,就是讓自己死後仍然可以象征性地活著。
縱觀曆史,那些在文學、軍事、經濟和醫學等方麵名揚世界的人,無論他們所處的時代是怎樣的,他們的目標基本都是希望功成名就,這也是為什麼曆代的教皇或君主都喜歡把自己的事跡記錄下來小心保存的原因。不過,類似的行為也可能會引起社會的恐慌,在普魯士王朝中,曾經有一支部隊以燒光殺光而著稱。當他們的首領被推上斷頭台,人們憤怒的質問他為何要殺死這麼多人時,他說:“我殺的人越多,我就會被更多的人記住。”另外,對於死亡的潛意識會增加人們對於名人的崇拜,因為人們相信名人有著永生的力量。例如,行軍打仗的時候,我方如果有知名將領或主帥參加戰鬥,士氣必然會高漲——因為人們會認為,有名的將領或主帥是不死的,一定會保佑自己。
如果你無法做到名動世界,那麼,除了讓血統延續這種方法外,還有一條戰勝死亡的道路就是積累財富。財富帶來的不僅是優質的生活,還會使人感覺與眾不同。在數千年前,金錢就作為永生的象征而在信仰中衍生出來,人們開始將錢幣作為護身符,因為錢幣裏麵包含有英雄般的先祖的力量。在很多國家,金錢的意思就是“神聖”。在許多部落,人們使用貝殼作為貨幣,而且,每一個貝殼上刻著一位傳奇人物的名字。在世界範圍內,黃金則一直被視為代表永生的象征,並且具有很高的使用價值。
黃金和聲望一樣,人們追求它不僅僅是為了滿足基本的生存需要,究其深層原因,還是為了獲得尊重和讚美。我們死後無法帶走積累的財富,但通過血統延續,可以把它傳給我們的子孫後代,這預示著社會的巨大進步。從此,人們對個人能力的考究不再那麼嚴格,更看重的是一個人和他所代表的家族的財富和威望。
對於很多人來說,財富和永生主要存在於經院哲學中,就像古希臘人,加爾文主義者,他們將追求財富作為上帝對他們的仁慈和幫助,而那些貧窮的人,都是上帝認為罪惡的。如果要總結一下財富和死亡的關係,可以這麼說,如果我們能控製對於死亡的恐懼,就能控製住對金錢的強烈渴望。但事實上,人們對於死亡的恐懼無法從根本上控製住,而是通過不停地儲存和消費金錢來緩解恐懼——因為在人們的潛意識裏,不斷地消費金錢,就意味著生命可以不斷延續下去。
當人們覺得自己是某個偉大民族的一員時,就會有一種獲得永生的感覺。《荷馬史詩》中的“伯羅奔尼撒戰爭”中就說明了人們的優越感來自於自己所處的英雄國度或民族:當士兵們意識到自己為之獻身的國家是無比神聖的時候,他就會表現出超乎尋常的英勇。羅馬政治家西塞羅曾經說過:“如果不是為了不朽和永生,沒有人會願意為國捐軀。”
人在剛出生的時候,克服死亡恐懼的力量主要來自父母那裏;隨著我們逐漸長大,我們可以從社會的文化價值體係中獲得平靜。但當這種體係被打破、出現危機的時候,例如,經濟出現危機,連年自然災害或者爆發大規模的戰爭。這個時候,昔日的文化體係已經無法拯救人們,他們就隻能在別的地方尋求解脫恐懼的方法。在這種情況下,人們會很容易深信那些在人格上看上去沒有缺陷,並且充滿智慧和勇敢的人。這個人必須有能力描繪一個宏偉的藍圖,使人感覺到自己加入了一項無比崇高的事業,可以以此實現自己生命的意義和價值,這時候,人們就仿佛戰勝了死亡。
很久以前,奧地利帝國曾經有三位議員候選人,他們都在投票者麵前進行了一場慷慨激昂的演講。第一位候選人是一位實幹家,他提出了很多對於國家經濟和軍事有利的舉措;第二位候選人強調團結,他鼓勵所有的群眾都要參與到改善國家的現狀中來,發揮自己的力量;第三位候選人比較自信,他強調人們所在民族的偉大,並指出每個人都是這神聖土地中的一員,應該為自己的國家和民族感到自豪。投票的結果是,第一位候選人和第二位候選人占了90%的票,而投第三位候選人的寥寥無幾。但奇跡卻在1個月之後發生了,因為奧地利帝國與鄰國發生了戰爭,戰況相當激烈,並且打到了奧地利帝國的本土。就在這個時候,大家竟然開始一致支持第三位候選人當選議員,這位議員票數翻了十幾倍。
這個道理不難理解,因為人們感受到了死亡的威脅,在這種狀態下,大家都喜歡跟隨一個自信和有個人魅力的領袖,這樣就可以給信奉者諸如一股精神力量,以確保自己以及群體能夠永遠的不滅,從而緩解對於死亡的恐懼。
不同的曆史時期,人們對於永生的描述不盡相同,但追求永生的欲望卻一直存在。當人們發現真正意義上的永生無法達到時,便轉而追求象征性的永生,在追逐的道路上,人們才變得自信,勇敢而堅強。在《荷馬史詩》裏記載著這樣一個故事,一名驍勇善戰的勇士對自己的同伴說:“如果我可以長生不老,我一定不會再次踏入沙場,也不會為了自己和國家的榮譽而戰。”所以,正是對於死亡的恐懼和永生的渴望,我們才會具有勇氣、智慧、創造力等諸多優秀品質。與其說,生命的過程是對死亡的抗拒過程,不如說生命的過程就是創造象征性永生的過程。
人類有著最基本的防禦本能,但同時也有超常的認知能力,這讓我們意識到了生命的脆弱性,從而產生死亡恐懼,但是,文化讓人類認識自己的特殊性,並且堅信自己一定可以戰勝死亡而活下去,而支撐這一切的就是一個人或一個群體所屬的文化價值體係,在文化價值體係裏,隻要每個人遵守既定的“規則”,就可以克服對於死亡的恐懼,進而實現永生。但是,文化價值體係並非隻有一個,當我們遇到了和我們有不同價值體係的人時,我們就很難對自己的信仰一直保持足夠的自信,除非,與我們對立的價值文化體係可以消亡。
16世紀初,哈德遜河穀居住著德拉瓦人,他們已經在這裏生活了數百年,德拉瓦人有自己的信仰,他們強調生命相互依存,所以他們往往十幾個人住在一個大房子裏,另外,他們隻滿足於基本的生活需求,並不奢求富裕的生活。而且,他們有著良好的行為習慣,整個群體的身體素質相當好,一些人甚至可以活到90歲以上。然而,德拉瓦人的幸福生活卻讓歐洲人感到非常不安,來到這裏的英國人與荷蘭人開始大肆屠殺德拉瓦人,並燒毀他們的房屋,逼迫他們放棄自己的信仰。很多人認為這種做法是源於心理上的扭曲,實際上,這種做法在曆史上卻是一種普遍現象,種族滅絕自古就有,早在公元前1100年,亞述人就對敵人相當殘酷,他們把砍掉敵人的頭顱當作英勇的象征。另外,古羅馬帝王卡裏古拉、俄國沙皇伊凡四世還有法國大革命時期的獨裁者羅伯斯庇爾等,這些人雖然都有不世之材,但卻都在某個階段主導或默許了類似於種族滅絕的政策。
其實,人類的這種暴行和殘忍早在我們還是靈長動物的時候就已經流傳下來,黑猩猩在保衛他們的領地時,通常會殺掉其他種群的黑猩猩。到了原始社會時期,某個部落為了擴大影響力,以便占據更多的水、食物等,會對其他部落的人展開屠殺。後來,即便兩個部落並沒有多少利益衝突,也會因為不同的信仰而發生戰爭,因為如果我們承認別人的信仰是真理,那麼我們自己的信仰便成了謬論。如果別人的信仰可以永生,那我們的信仰就不能擺脫死亡。為了證明自己信仰的正確性,我們必須要將對方的信仰消滅,這樣才能證明我們生命的意義。
當我們的信仰受到質疑,甚至被認為是幼稚和邪惡的時候,我們的人生就會變得沒有絲毫意義,隻剩下脆弱的生命,我們再也沒有勇氣麵對死亡。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我們必須要否認和貶低別人的信仰,強迫別人接受自己的信仰。為了達到這個目的,我們有時候不惜去消滅對方。但是,我們想要消滅的人並不會坐以待斃,他會殊死捍衛自己的信仰,並適時做出反擊,這就很容易導致惡性循環。
隨著時代的進步,人類逐漸擺脫了以前那種野蠻的殺戮,對於那些和我們的文化信仰存在差異的群體,我們開始由貶低、進攻轉變為引導,想方設法把他們吸引進自己的文化價值體係之中,這樣更能證明自身信仰的偉大之處。例如,素食主義者們會帶小孩子們去看牲口被屠宰的慘狀,讓他們從心裏厭惡食肉,從而加入素食主義者的陣營。
這樣做的原因很簡單,因為一種文化信仰的力量取決於參與人數的多少,人數越多,證明信仰的有效性越高,進而使我們堅信它能夠使我們克服死亡的恐懼。如果在這個世界上,隻有一個人信仰某種文化價值體係,那麼這個人就會看成是瘋子或精神病患者,而如果有成千上萬的人相信,那麼,這種文化價值體係就成為絕對的真理。
自古以來,我們都認為自己比其他動物更高級。不光是卓越的智慧,還有就是——我們相信其他動物必然會死亡,而我們則有可能會超越死亡——因為我們堅信自己的信仰,它幫助我們暫時克服了死亡的恐懼。除了試圖引導別人接受自己的信仰外,我們有時候還會將別人信仰中比較適合自己的一方麵吸收歸納進自己的體係中。
當詆毀、吸收和引導別人的信仰已經不足以讓我們感到安全時,我們就會采取一些暴力的措施來消除心理的陰影。這時候,我們可能會把矛頭指向具有其他信仰的群體,因為我們認為那些是邪惡的東西,必須要摧毀。
在古代,我們為了維護自己的信仰通常會對動物下手。例如,在很多古老的國度,每年都會有一天“贖罪日”:在這一天,人們會選擇兩隻白羊,將它們的鮮血獻祭給上帝,祈求上帝對以色列人的寬恕,這就是所謂的“替罪羊”。而在古希臘,“替罪羊”則由人來擔任。每當疾病肆虐或遇到自然災害,部落裏的人就會無情的虐待“替罪羊”,將他打死或者趕出城邦。
雖然這種毀滅“邪惡”的行為可以在某種程度上幫助我們消除對於死亡的恐懼,但卻往往起到不好的影響,最直接的原因就是會招來怨恨。因為我們不僅僅是對他人的生命造成威脅,還對他們的心理造成了一定的打擊。當他們的信仰遭到破壞時,內心一定充滿了仇恨,對於死亡的恐懼會讓他們對我們進行瘋狂的反撲。
羞辱會讓人的自尊盡失,在戰爭中,有時候言語的羞辱會比槍炮的傷害更大,因為自尊喪失,就意味著無法超越死亡,進而磨滅了人生存的意義,在人類的曆史上,因為自尊的損傷而引發瘋狂報複行為的事件比比皆是。特洛伊戰爭就是因斯巴達國王的妻子海倫被特洛伊王子欺騙而發生的。斯巴達國王感受到了巨大的恥辱,為了雪恥,他率希臘軍隊與特洛伊進行了長達十年的戰爭,最後用“木馬計”破城。斯巴達軍進城之後燒殺搶掠,把男人們送進了墳墓,讓女人們淪為奴役。所以,人們用來挽回自尊的手段一般是給侮辱者施加更大的痛苦,才能使自己一雪前恥,這就形成了一種惡性循環。而且,沒有人會就此退出,因為退出的一方會受到更大的侮辱。
當死亡的號角吹響時,人類的一切虛偽就會煙消雲散,對死亡的恐懼讓我們萌生了對不同信仰的人的仇恨。有心理學家做過這樣一個實驗:他叫來具有不同信仰的一批在校學生並按照信仰將他們分成2個組,給每組的成員一個大杯子,並告訴他們可以往這個大杯子裏盛放芥末,多少隨意;但是,他們放多少,另外一組對應的一個人就要全部喝下。實驗結果是,放芥末的那個組的所有成員都沒有將芥末盛滿杯子,大多數人隻盛了一點點。實驗結束後一個月,這些學生再次被心理學家召集起來進行同樣的“芥末實驗”,與上次不同的是,這次實驗開始前心理學家花一個小時的時間給盛放芥末的那一組學生暗示有關於死亡的信息,並毫不避諱地告訴他們人終將歸於塵土。令心理學家感到驚奇的是,這一組學生每個人盛放的芥末的量是上次實驗的三倍。
這個惡作劇一樣的實驗其實告訴了我們一個很重要的道理,即對於死亡的恐懼會使我們仇恨不同信仰和世界觀的人,讓我們有了挑釁對方的欲望。這個實驗的準確性在現實社會中也得到了證實,在普魯士帝國中,當保守主義者麵臨死亡時,他們就會先發製人的攻擊那些改革派的人。
現在我們也許明白,人們之所以會虐待和侮辱別人,很有可能是因為對方和自己的世界觀與文化體係大相徑庭,有時候,為了消除自身的死亡恐懼,人們還會把各種莫名其妙的罪名加諸在他人身上。這不僅僅是個人對個人的問題,還是群體與群體的問題,當一個群體認為自己是站在正義的一麵對抗邪惡時,在它的對立一方看來,也許隻是不道德的欺淩與虐待,因為矛盾的雙方都想站在道德的製高點上,而且都會對外宣揚自己所遭受的恥辱,這就在情感上形成了一種“衝突合理化”。
這些並不是特例,而是由人類的心理特點決定的。對於我們來說,當遇到某個落後地區奇葩而古怪的信仰時,就會因為外表而認為這種信仰是“錯誤”的。但事實上,這也隻是一種主觀的感覺而已,在事實上也許根本說不通。如果任由這種偏見發展下去,很有可能上升為“正義與邪惡”的較量,流血衝突在這個時候就在所難免了。
令我感到非常諷刺的是,世界上很多令人感到憤恨的“邪惡曆史”都是因為人們為了消滅“邪惡”而引發的。古希臘曆史學家修昔底德曾經提出著名的“底德陷阱”理論,該理論向我們闡述了這樣一個道理:一個新崛起的大國必然要挑戰現存大國,而現存大國也必然會回應這種威脅,這樣戰爭變得不可避免。其實,這裏麵的“大國”兩字完全可以替換成“信仰”或者“價值觀”。因為人的本能中存在著一種靠著英雄主義來否定死亡的因素,就和兒童喜歡英雄神話是一個道理,人們除了會保護自己的生命和獲得的財富之外,還會為了自己的信仰和意識形態而戰。為此,很多人瘋狂的為了某一項事業,寧願為此獻出自己的生命,隻不過,這種瘋狂是建立在仇視其他世界觀的基礎上的,常常是野蠻和血腥的。
那些願意為了信仰付出自己生命的人肯定會堅定地認為自己的信仰絕對正確,所以,任何威脅到他信仰的個人或群體必然會成為他們仇視的對象,並且他會堅決的捍衛自己的信仰,他們比從來都沒有遭受過屈辱的人要優秀得多。但是,為信仰而戰的本質是什麼呢?我認為是為了反抗自己必然會死亡的結局。在具體的鬥爭過程中,可能會是保護自己的城市,保護自己的同胞或者財產等,總之,這些都可以成為一種榮耀。在榮耀的光輝下,我們的潛意識中會感覺自己仿佛獲得了永生。就像從前非常膽小的一個人,當他為了某種信仰逼不得已參加戰鬥,在死亡籠罩下的他也許作戰會更加英勇,因為他想得到榮耀,這就是一種象征性的永生。
雖然人類的智力比其他物種要高得多,並且能夠將想象的東西變為現實,這有利於人類社會的發展進步,但超強的智力同樣也使我們認識到生命的短暫及必然死亡的命運,然而,信仰與文化價值體係能幫助我們克服對於死亡的恐懼,所以,當有人挑戰我們的信仰與文化價值體係時,我們就會貶低對方,甚至是消滅對方的肉體。這對人類的傷害是毀滅性的,從冷兵器時代過渡到火器時代之後,戰爭的殘酷性大大增加,無論是為了“正義”還是“信仰”戰鬥,最終的結果都是人類對自己的毀滅。
在文明社會中,每個人都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否認自己是動物,並且會規範和自己本能有關的任何行為。一般情況下,我們的穿著會符合時代的特色,並刻意鍛煉自己的身體以便看上去威武強壯;我們還會頻繁地擦洗自己的身體,以便消除身上的氣味,即便是最普通不過的生理排泄,我們也會選擇在相對封閉的“室內”,不讓其他人看到。其實,產生這些行為的根源還是因為對於死亡的恐懼。因為隻要我們承認自己的動物性,就相當於承認自己也是肉體凡胎,也會在某個時間死亡,永遠的歸於寂靜。所以,我們必須要隱藏自己的本能。實在無法隱藏的,我們也會將其轉換成一種可以接受的文化形式,從而與肉體的本能劃清界限,從而證明自己並不屬於動物。
動物隨時都會分泌唾液,隨時隨地的排泄,而且,動物會死亡。尤其是被高等獵物獵殺的小動物,他們的身體被撕裂,有時內髒被刨開,看上去更加恐怖。而我們人類一旦想到這種景象,就會認為自己的肉體和動物一樣是脆弱的,從而產生極度的恐懼。當然,我們可以依靠各種各樣的方法來抑製這種恐懼,但隻要我們知道自己的動物本能,對於死亡的恐懼就仿佛永遠籠罩在我們頭上。
有一個實驗是這樣的,研究者先挑選一批看上去身心健康的受試者,讓他們分別閱讀兩篇文章:第一篇文章的題目叫作《人類本性》,內容強調人類與動物是非常相似的,並沒有不可逾越的鴻溝,人類雖然有複雜的思想和文化,但卻永遠無法脫離本能的束縛;第二篇文章的題目叫作《上帝的驕子》,內容強調人類與其他動物之間的差別巨大,解釋人類並不是本能與欲望的集合體,而是一個具有自由意誌的特殊個體,人類可以改變自己的命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