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2 活著的意義:總有力量令生命真諦觸手可及(2 / 3)

再如,我們的社會,周圍的建築和土地,都是經過我們的祖輩父輩開發過的,另外,我們所依賴的自然科學、醫學、藝術和其他文化知識,都是在前人不斷的探索與總結中形成的。可以說,我們現在的美好生活有一多半是祖先留給我們的,這個事實足以讓那些不懂得奉獻的人自慚形穢,他們隻知道逃避現實,生活蒼白無力。這種不知道奉獻的人,會受到大家的共同鄙視。

社會發展到今天,很多文化仍然存在漏洞與不合時宜之處,對於我們每一個人來說,都有責任努力的完善它,而這種行為實際上也是謀求絕大多數人的幸福。在世界範圍內,懂得奉獻的人比比皆是,他們也知道如何使自己的生活充滿意義,他們努力對社會和他人產生興趣,並悉心培養自己的價值觀。這種情感在經院哲學中體現得淋漓盡致,後來,我們破除了迷信,對於自然科學的研究提上了日程,無論如何,研究自然科學也是人們對社會和他人所表現的一種濃厚興趣。

生命的意義因人而異,卻有相對的正確與相對的錯誤之分,兩者帶來的結果也有天壤之別,對於我們來說應該了解生命意義的形成,援引、把握其過程,這屬於心理學的範疇,與自然科學相區別,因為隻有心理學,才會對“意義”本身進行討論。對於生命的意義而言,我們早在嬰兒時期就已經形成了。研究表明,5歲的兒童就已經形成了自己的一套應對困難和突發事件的反應機製,在這個時候,兒童已經有了初步的世界觀,他已經可以用自己的方式詮釋這個世界。當然,他根本沒有辦法表達出來,我們隻能從他的行為和對待事物的態度上來判斷。即便這種最初形成的世界觀是錯誤的,他也不會完全放棄,而是會隨著年齡的增長慢慢地修正和完善。其實,人一旦開始社會生活,就開始了對於生命意義的追尋,離開了社會,他就很難改變自己原來的習慣,從而陷入一種困境之中。

童年的生活對一個人的影響非常大,一個童年時期生活不愉快的人,很可能會在長大之後對外界充滿戒備,他可能會認為:“既然這個世界如此不公,那麼我也沒有必要為這個世界做什麼。”當然,他也可能會認為:“我的童年經曆了這麼多不幸,為了讓後人不再這樣痛苦,我一定要努力改變這個世界。”顯而易見,這兩種觀點所導致的結果一定會截然不同。

所以,一個人對待生活的態度,以及成功與失敗並不是經驗所決定的。通常,我們會把從小到大積累起來的經驗付諸行動,生命的意義也是由一部分經驗決定的。但是,生命的意義並不會被陳舊的經驗所打敗,它可以與時俱進,逐漸在生活中修正自己。

一般情況下,在令人悲傷的環境下成長的兒童在長大後非常容易被社會所遺棄,尤其是那些具有先天缺陷,身體殘疾的兒童。他們很難明白生命的意義在於奉獻,因為他們本身所承受的壓力巨大,導致他們更多地關注自己的感覺,而非他人。並且,他們很容易在和他人的比較過程中產生自卑的情緒。在工業化的社會中,他們更容易被周圍的人嘲諷和鄙視,這樣的經曆很可能讓他感受到侮辱從而喪失奉獻社會的信心。因此,那些有先天缺陷的兒童最終失敗的原因並非是身體的緣故,而是他們的經曆造成的。很多時候,這類兒童沒有得到正確的指引,也沒有得到應有的幫助,最終走向了失敗。

另外,導致兒童形成錯誤人生意義的原因就是對他們太過於驕縱,長期受到溺愛的兒童總是期待他人能夠幫助自己,因為他們認為自己天生與眾不同,無須努力就可以獲得各種榮耀。當他發現並不是所有的人都圍著他轉的時候,他就會覺得世界是不公平的。因為他不懂得付出,隻是想著索取;他們不會用除此以外的任何方式與他人交往,因為身邊總有很多人會寵著他。這使他喪失了獨立性,不知道自己應該采用一種什麼樣的方式生活。

所以,當這類人遭遇挫折的時候,不能很好地調整自己,隻能祈求別人的幫助得到解脫。如果恰逢在這個時候,別人不能為他提供幫助,就會使他們受到嚴重的心理創傷,待他們長大之後,很容易成為社會中的危險群體:他們有的人做足表麵功夫,用來獲得不應得的權力;有的在日常生活中破壞集體與團隊的利益,一旦有人提出反對意見,他就以為別人背叛了他,進而覺得整個社會對他都是不友好的,久而久之,就會產生報複社會和同類的想法。

在這種惡性循環之下,懲罰對他們所起的作用已經微乎其微了。從本質上來說,被驕縱的兒童所做出的行為都是相似的,隻是形式上千差萬別,手段輕重不同而已。總之,他們的價值觀就是:淩駕於所有人之上,至少是周圍的絕大部分人,並想方設法得到他所需要的一切。當然,他們如果將這種觀點堅持下去,將會產生嚴重的後果。

對兒童們忽視也是使他們形成錯誤生命意義的一個原因,在這樣的環境中成長的兒童,從來不會了解愛與團結的意義,他們在遇到困難時往往不知道如何尋求幫助,而是無限的放大困難,嚴重低估自己,甚至認為任何人也幫不了他。因為長期受到忽視,所以他理所當然地認為這個社會就是冷漠的,他會覺得即便自己選擇奉獻他人也不可能換取應有的回報。這就導致他們對自己和他人都不相信。

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父母的作用是巨大的,他們必須要贏得孩子的信任,而且要把這種信任滲透到他們生活的方方麵麵。如果這一步出現問題,那就很難培養出他們愛與合作的能力,這樣的孩子長大後也很難對社會和集體產生感情。其實,每個人都具有對他人產生興趣的能力,隻不過,這些能力需要引導和挖掘,並不能自動的出現。

如果在我們身邊有那麼一個被冷落和忽視的兒童,我們不難發現他的一些顯著特點,如不喜歡和別人溝通,不會於他人合作,不關注周圍的事物等。總之,被冷落的兒童很可能在現實生活中沒有發現值得他信賴的人。事實的確如此,我發現的很多沒有正確生命意義的人,孤兒和童年受到非人虐待的居多。

對於這樣的兒童,需要有人站出來幫助他們,如果我們能夠為此做出努力,對他們施以幫助,就能夠慢慢在他們的行為中看到其對待生活的態度,從而可以有針對性地幫助他們找尋生命的意義。

要想清楚地了解一個人究竟對生活賦予了什麼樣的意義,最好的方法就是找尋記憶,每一段記憶都可以代表一段屬於自己的往事。記憶會帶給我們諸多暗示,讓我們知道過去的哪件事做的正確或者不正確。對於兒童來說,早期的記憶對於探知他們的生活態度具有非常大的作用。這些記憶是他們對於早期生活環境的總體印象,並包括他們對自己的基本認知。通過這些記憶,我們可以看到他脆弱時候的表現。記憶的真實性無關緊要,我們所關注的是這些記憶對於他將來生活所產生的影響。

有很多父母非常魯莽,很容易讓身邊的孩子陷入危險之中,在我的記憶中,就出現過類似的事情。在我三歲那年,不知道什麼原因,從嬰兒車上摔了下來,然後眼前一片黑暗,等我重新擁有意識的時候,已經是當天晚上了,在這個危險經曆的影響下,我經常會做一個夢,內容是世界末日將來了,世界一片火光,因為地球與一個行星相撞了。長大之後,我仔細地分析過這個夢,並把它和我青年時期特別害怕失敗的心理聯係在了一起,最終得出的結論是,這些記憶導致我對失敗和災難產生了超乎尋常的恐懼。

由此可見,通過記憶完全可以摸清一個人生命的意義。在我所接觸的人中,有一個12歲的男孩常常在夜裏尿炕,這使他的母親感到非常著急,無奈之下將他送到了醫院,治療一段時間後仍然沒有效果。在機緣巧合之下,這名小男孩對我說了這樣一個記憶,他告訴我:“有一天,媽媽以為我走丟了,於是非常焦急地跑到大街上呼喚我的名字,其實,我並沒有走丟,而是偷偷藏在了床底下。”

通過這句話,我知道了這個小男孩把生命的意義當成了通過找麻煩引起別人的注意,這樣就可以得到安全感。雖然他感覺自己受到了冷落,但卻可以通過捉弄別人,用藏起來或者夜尿的形式來把身邊人的目光集中在自己身上,而且,他的母親目前所表現出來的擔心,更加讓他堅信自己的行為達到了預期的效果。後來,我建議這位母親對孩子多一些關注,少一些指責,但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我又鼓勵她讓孩子獨立完成事情,自由地做出選擇。一段時間後,孩子的“夜尿症”奇跡般的痊愈,也很少做出讓父母擔心的事情了。因為孩子已經在大人的幫助下,找到了安全感和自信。

曾經有一個35歲的婦女告訴了我她有一段印象非常深刻的記憶:“那一年,我13歲,有一次,我一個人走進了家裏的地窖,那個地窖非常昏暗。正當我小心翼翼地走下樓梯時,猛然發現堂兄也打開地窖的門朝我走了過來。當時我被嚇了一跳。”從她的記憶來看,她是一個非常孤僻的孩子,極有可能是獨生女,而且,她應該有排斥異性的趨向,人際交往也差強人意。事實證明,我的猜測基本正確,她的確是獨生女,而且在35歲的時候依然單身。

在我小的時候,母親經常叮囑我要照顧好嬰兒車內的妹妹,現在回想起來,母親的做法有諸多好處。因為在當時,我已經覺得妹妹的出生奪走了媽媽對我的愛,但是,獨自照顧妹妹卻讓我懂得了愛與合作,從此,我再也沒有因為母親關注妹妹而感到絲毫怨恨。

當我們知道一個人賦予生活何種意義後,就可以間接了解他的人格。有很多人認為,人格無法改變,性格也不能移動分毫,其實,這個觀點是片麵的。隻要我們能夠找到他生命意義的根源,對症下藥,讓他勇敢的麵對生活;另外,讓他學會融入社會,與人和諧相處也是樹立正確生命意義的途徑。所以我們應該多多鼓勵兒童與他人進行溝通,並運用他們用自己喜歡的方式與他人合作。

尤其需要注意的一件事是,對待兒童絕對不能無限製的寵愛,這樣會讓他自私自利、隻喜歡做符合自己利益的事情,這反而是他們在過度寵愛下缺乏安全感的表現,這樣的孩子在長大後很難具有責任感,嚴重的甚至會危害社會安全。如果孩子已經出現了不良的苗頭,也不要盲目地批評,而是應該想方設法幫助他。一個從來沒有學習過自然科學的人,一定成不了科學家,同理,一個從未被教會如何與他人交往的孩子也不可能在集體活動中遊刃有餘。但是,人類離不開合作與支持,任何人要取得成績都必須與他人合作,因為正確的生命意義就在於奉獻自己的力量造福整個人類群體。

我一直認為,人類的記憶最能表現人的心理特點,一個人的記憶內容絕非偶然,通常會記載他認為的最重要的事情,所以,我們完全可以從記憶來探究一個人的生命軌跡,在記憶的影響下,一個人可以不斷地鞭策自己,從而實現人生目標,並能夠從記憶中提取有價值的經驗來應對未來將會發生的事情。

記憶可以調節人的情緒。當一個人處於悲觀情緒,或者遇到難以解決的困難而束手無策時,他會回憶起曾經的不愉快記憶。一個常常處在憂鬱中的人,他的記憶通常也是憂鬱的;反之,如果他是一個愉快樂觀的人,那麼記憶也會如此。所以,當後者麵對巨大的困難時,他就會借助過去愉快的回憶來使自己充滿信心。所以說,記憶和生活是相同的。如果一個人在優越感的控製下認為他自己不如別人,那麼,他的記憶中一定會充斥著各種被人侮辱的事件。而且,記憶會隨著生活模式的變化而變化。如果一個人找到了正確的人生意義,他的記憶中那些令人煩惱的事情可能就會大大減少,而愉快的事情會增加。

孩童時期的回憶對一個人來說非常重要,因為我們能夠通過一個兒童的記憶來推斷他是被周圍的人溺愛還是冷落以及他是否具備與他人合作的能力。例如,如果一個兒童先天近視,他的目標也許就是恢複視力,那麼,在他的記憶中,肯定有許多關於用眼觀察周圍事物的片段。再如,一個孩子自幼殘疾,他的目標也許就是能夠自由的奔跑,那麼這種目標也會存在於他的記憶深處。另外,早期的記憶還能夠解讀兒童與其家庭成員之間所存在的關係,記憶的正確與否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隻要是記憶,就能體現一個人的內心世界。

早期的記憶也是我們在研究生命意義時必須要考慮到的因素,當然,也有不少人無法記得那時候的細節以及先後順序,甚至幹脆回憶不起來。不過,遇到這種回答也算是一種收獲,因為由此我們可以判斷對方是否對合作感興趣或者對聊天的內容感興趣。一般情況下,人們還是非常願意提到自己童年的回憶的。

例如,有一個男人患了焦慮症,他雖然已經30多歲了,但隻要一離開自己的家就變得焦慮不堪,他也意識到了自己這樣做會害了自己,於是他盡力想找一份合適的工作,但他隻要一走進辦公室麵對同事,就會感到莫名其妙的焦慮,根本無法正常的工作,隻有回到家在父母身邊他才能停止這種焦慮。當我問他在他小時候最深刻的記憶是什麼,他說:“在我5歲的時候,經常站在窗戶旁邊看著街上來來往往努力工作的人群,感到非常有意思。”

從這點我們可以看出,他對工作的人興趣很大,但是,他並沒有把工作當作改變自己的方法,而是一味地希望獲得他人的幫助。對於這樣的患者,我們應該把主要精力用在改變他的人生意義上,藥物或手術改變不了任何問題。我們要從他的興趣著手,從他喜歡看別人工作這一點我們可以知道他比較善於觀察,後來我又得知,他做什麼事情都會把重點放在“看”這一件事情上,其他則差強人意。後來,我鼓勵他往鑒賞油畫方麵努力,一段時間後,他開了一間畫廊,焦慮的症狀也有明顯的改善。

記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就像一道打開生活秘密的大門,幫助我們揭露行為和情緒活動的真諦,讓我們在頓悟中找到屬於自己的正確的人生意義。

每個人都會做夢,但很多人無法了解它的真正意義。早在原始社會,人們就對夢產生了濃厚的興趣,但是,那時候人們對做夢的原因以及我們的行為並沒有多少清楚的概念,解釋也有許多不合理與不科學之處。但是,我們的祖先堅信通過夢能分析一個人的命運,而且他們認為,夢中一定隱藏著現實生活中無法發現的各種秘密與預言。

古希臘人會去聖殿進行參拜,希望能獲得一個神聖的夢來指引他們如何去應對未來,而美洲的印第安人則會用各種經院哲學儀式來引發夢,即便在今天,也有人聲稱自己的夢變成了現實。這些信息似乎能帶給我們無限的憧憬與希望,但從自然科學的角度上來說,這些行為和看法全都沒有依據,都是主觀臆斷。其實,一個在清醒的時候可以完全控製自己心理和行為的人,遠比通過夢來指導未來的人優秀的多。當然,夢雖然不能預見未來,但我們還是希望在夢中發現一些獨特的信息,從而有助於我們解決現實中的問題,這種想法是可以理解的。弗洛伊德學派認為夢所遵循的規則與白天的心理活動正好相反,而且夢主要和性有關,但是,該學派的理論仍然缺乏足夠的依據,也不能作為研究人格的合適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