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常不建議讓孩子留級,這其實是一種非常糟糕的做法,因為多數留級生會找不到自己的優越感,從而繼續墮落下去,這是誰也不希望看到的。當然,我們不能貿然的廢除留級製度,但可以通過一些特殊的方法讓學生不留級。例如,教師可以選擇在暑期幫助孩子補習功課,使他們的成績提高,從而遠離留級。
我曾經研究過許多學校分優等班和差等班的教育情況,發現差等班的學生幾乎都是智力低下或者出身貧寒的孩子,而在優等班裏,孩子的家庭通常會比較富裕,這種現象並不合理。因為那些貧困孩子的家庭並沒有為孩子的教育提前做好準備,而他們花在孩子身上的時間也是非常有限的,甚至他們本身沒有多少文化知識和教育常識。所以,把一個並沒有為上學做好準備的孩子分到差班是不妥的。
當然,如果一個教師足夠優秀,他就知道怎樣對孩子的不足進行矯正,比如讓他們在優秀的朋友圈成長,這對他們來說是非常有利的;反之,一個孩子如果被分到差等班,他就會認為自己具有某種缺陷,同時還會受到優秀班級同學的鄙視和嘲諷,從而不敢追求自己的價值和生命的意義。
很多被寵溺的孩子隻有在老師特別關注他的時候才會努力學習,並取得優異的成績,一旦老師不再關注他,他的成績馬上會下滑。例如,讓這類孩子背誦數學公式,他們通常沒問題,因為在背誦的時候自然而然會受到眾人的關注;但如果讓他們獨立解決難題,他們就會顯得很笨拙。這種特點看似沒有什麼大的危害,但是,如果任由這種情況發展下去,孩子在成年後很可能會過度依賴家人的幫助,他們在遇到問題的第一反應是依賴別人,而不是靠自己。
很多情況下,懶散的孩子心理素質都很強,他們一般不怕被打擊;而有一些勤奮的孩子的心靈卻更加脆弱,他們因為自己無法超過別人而感到很失敗,即使這個孩子非常成功,如果有一天遇到更加優秀的人,也會感覺非常有壓力。由於懶惰的孩子遭受的打擊較多,所以他們並不怕嚐到失敗的滋味,他們不喜歡和別人進行激烈地競爭,總是逃避眼前出現的問題。很多人希望他們可以勤奮一點,而他們也在為自己找借口,因為他們會認為:“如果我想學,就會學好,隻是我不想學而已。”
我們經常會聽到老師這樣評價懶惰的學生:“如果你能努力一些,就可以成為優秀的學生。”當某個學生聽到老師這樣說,他很可能就沒有努力的勁頭了,因為隻要保持現狀,他就能活在大家的期待之中,隻要他努力哪怕一丁點,就會受到老師的重視。而對於一個優秀的孩子來說,進步一點點會被人看作是正常。
另外,還有一類孩子在群體中比較突出,他們總是能夠帶領其他的孩子,這類孩子也經常會受到老師的褒獎,但是,這類孩子往往隻是關注駕馭別人所獲得的優越感。當他們步入社會時,往往會生活得非常坎坷,因為他們無論是在婚姻生活還是在事業等方麵,都會想方設法地控製和駕馭對方,想借此一直保持優越感,卻喪失了與別人合作和奉獻的能力。
我並不主張把不同人格的孩子全部塑造成同一種類型,我們隻是要防止孩子在生活中迷失,幫他們找到存在的意義就可以。在孩童時代,人格比較容易糾正,如果在這一時期沒有受到正確的教育,等到孩子長大之後,生活就會更加困難。也就是說,孩童時代的隱患往往在成人之後才顯現出來。如果一個孩子一直對合作感到厭煩,那麼,他在成人後變成精神病患者、罪犯的概率就會增加不少。
據我所知,很多精神病患者在童年時期對於陌生人懷有深深的恐懼感,他們在新環境中的生存能力非常差,遇到集體活動時,也會驚慌得不知所措。但在當時來說,這算不上是一個嚴重的問題,隻要父母和老師中有任意一方能夠及時發現並采取適當的措施,都會防止悲劇的發生。如果父母不具備這樣的能力,那麼具有更多知識儲備的老師更應該承擔起責任,教會學生如何與他人合作,如何勇敢地麵對生活。具體的做法因人而異,我舉一個例子來說明。
當班裏有幾個孩子非常懶惰時,老師可以抽時間在班裏舉行一個“懶惰研討會”,這次會議就以懶惰為核心話題,讓每個學生考慮:“人為什麼會懶惰?”“懶惰會帶來什麼危害?”“為什麼要改變懶惰?”以及“怎樣改變懶惰?”等問題。或許,班裏那些懶惰的孩子並不知道這個會議是針對他們而準備的,但也會對這次會議認真傾聽,並提出自己的看法,這樣,就能在不傷害他自尊的情況下讓他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從而更利於他的改變。
教師和孩子接觸最多,自然也更了解孩子的心理,如果教師多一份責任心,幫助孩子糾正以前錯誤,必然能使孩子找到自尊和自信,在長大後也更容易為社會做一份貢獻。
青春期是一個人人格發展的重要階段,這一時期的孩子麵臨著重要的考驗,他們的情緒不穩定,生活方式上的問題也會顯露出來,那些有經驗的人會在第一時間發現,並幫助孩子來糾正自身的錯誤,這對孩子的成長是非常有利的。
處在青春期的孩子都想證明自己已經長大了,所以他們會反複強調自己的觀點,男孩開始關注自己的男子漢氣概,女孩也開始關心自己是否具有魅力。有的孩子認為成長就是獲得自由,於是他們開始對大人的管製進行反抗,他們可能會抽煙、喝酒、說髒話,甚至深夜也不回家。有時候,他們的父母也感到非常費解,為什麼一向聽話的孩子會突然間變得這麼叛逆。其實,每個乖孩子的心中都有反抗的意願,隻是當時他們沒有多少能力,而到了青春期,他的心智成長迅速,他就開始對父母表現出不順從。例如,一個常常被父親指責的孩子,他的內心可能非常希望能夠通過離家出走報複父親,但以前他的生存能力低下,甚至不知道出了家門的路怎麼走。當他具備了一定生存能力的時候,就會在受到指責的時候立即實施離家出走的決定,因為他可以住在同學家或自己想辦法住在其他地方。
很多父母試圖說服處在青春期的孩子停止反抗,並強調他們的心靈現在並不成熟,但父母越是這樣,他們的反抗心理就會越嚴重,這在很大程度上是人的本性決定的。可以說,如果沒有這個反抗期,孩子的成長可能會更加糟糕。因為青春期的這些行為都是為了以後的成年期提供心理準備,如果這個時期沒有準備,那麼到了成年期就會很難正常的生活。他們可能會在社交、愛情、工作上遇到問題不知道如何處理,甚至會因為一件小事自暴自棄。
我認識一位20多歲的年輕小夥子,他一見到異性就驚慌失措,和異性交往的時候,也顯得非常的拘謹,不知道該說什麼好,結果他對社會生活越來越沒有自信。其實,造成這些的原因就是因為青春期的時候沒有得到很好的訓練。當孩子對未來產生恐懼的時候,一定不能給他施加太大壓力,有時候我們越是批評和告誡,越是讓他們感到迷茫,越是讓他們向前走,他們越可能後退。當然,我們也不能放任不管,而是要在適當的時候給他鼓勵。這樣才能把他們從青春期的悲觀與軟弱中拉出來。
青春期是犯罪和心理問題的高發期,前者一般發生在想要迫切模仿大人的孩子身上,他們很可能會大手大腳的花錢,會接近異性並與之親密接觸,最後可能就會胡作非為。而後者則多發生在那些羞怯的孩子身上,他們的活動範圍相對較小,在家裏可能受到父母打壓,在學校可能受到那些比他成熟許多的孩子的欺負。在這種雙重壓力下,他可能就會用精神病的形式來逃避現實社會。特別是小時候被寵壞的孩子,在青春期往往會受到非常嚴重的打擊。因為他們在童年的時候已經習慣被照顧;隨著年齡的增長,他們覺得自己已經不在被重視了,外界的冷漠讓他們感覺到了巨大的反差。這時候,他們是最容易出現問題的,支持與鼓勵就顯得非常重要,反之,將會出現非常嚴重的後果。
例如,有的女孩子在青春期總是受到母親的壓製。為了報複這種行為,她可能會和男同學離家出走,或者和他們同居。這樣做並非因為她們真的無可救藥,而是因為她們自己覺得卑微,想借此來獲得優越感。
幾乎所有的人都認為青春期意義非凡,其實,青春期隻是孩子們適應新環境的時期和步入社會、獨立生活的前奏曲。我們都以為這個時期是非常特殊的,很多人對這一時期都感到非常恐懼。其實,我們也應該了解到,這一時期無非是孩子適應新環境,並在生活方式上做出改變的一個時期。許多孩子認為這一時期的自己不再被需要和尊重。實際上,這隻是他們的想法,並不客觀。
青春期的孩子應該意識到自己和成人一樣,都是社會的一員,都需要與他人合作並奉獻自己的一份力量,而且,他們還要學會與異性交往,這是以後他們感情和婚姻生活幸福的基石和保障。如果孩子沒有意識到這個問題,他們就會以錯誤的態度迎接新環境,變得手足無措、懦弱,這對他們是非常不利的。所以,教育者要適當強迫他們做一些事情,把他們引入正確的生活軌道,找到正確的人生意義。
在我們的身邊,總會出現一些特殊的人,如自殺者、精神病人、叛逆少年和犯罪分子等,他們無一類外都是冷漠的,無法對社會產生興趣,也無法同他人合作。即便如此,我們也不能隨隨便便地就認為他們是社會的另類而把他們排斥到另一個群體中。因為世界上根本沒有完全具備合作能力且真正以奉獻他人為己任的人,那些人隻是合作和奉獻的能力較正常人低而已。
即便是在我們看來沒有什麼追求的社會青年以及犯罪分子,他們其實也在努力解決問題,並希望自己成為優秀的人。與普通人不一樣的是,由於他們對社會和周圍群體太過於冷漠,不懂得合作,才選擇了一條錯誤的道路。
犯罪分子也和其他人一樣,把優越感作為追求的目標,隻可惜,他們追求的隻是個人優越感,所作所為也危害到別人。他們絲毫不願意與其他人合作,然而社會隻需要可以相互合作的個體。
一個人的生活方式早在5歲左右的時候就已經確立,而且不會輕易發生改變。所以,想要解密犯罪分子的內心並幫助他們,就需要理解他在建立起這種人生意義的過程中犯下了哪些錯誤。
當一個人豐衣足食的時候,他在各個方麵都基本正常,但當生活出現問題或精神遭受打擊的時候,有一部分人就會用犯罪來解決問題。通常,犯罪分子的合作能力並不高,當問題出現時,他們就會受到前所未有的打擊。而且,犯罪分子的工作能力也不強,他們認為工作是一份苦差事。因為一份有意義的工作包含與他人的合作以及奉獻的心態,而犯罪分子恰恰最不願意合作,所以,絕大多數犯罪分子在解決工作的問題上都沒有做好必要的準備。
細心點我們可以發現,他們缺乏合作精神的這個特點早在上學的時候就已經產生了,而當他們成年後想要改正,就非常困難了。另外,很多犯罪分子對愛情的看法就是交易,對他們來說,性生活是應該堅持的,並不是什麼伴侶關係。他們會有這樣的想法:“如果我不能得到我想要的東西,那麼生命又有什麼意義可言呢?”
所以,麵對具有錯誤人生意義的犯罪分子,簡單的實施懲罰是沒有任何意義的,除非讓他們明白合作的重要性,否則,就算是刑滿釋放之後,他們也很容易再次走上犯罪的道路。通過觀察我們會發現,犯罪分子的言行舉止相對普通人有很大的區別,而這種差別會對他們的發展產生阻礙。犯罪分子的智力並沒有任何問題,他們也會和普通人一樣追求個人優越感,隻不過,他們的想法不同。例如,有一個罪犯可能會說:“因為我買東西的時候店老板對我態度不好,辱罵我,所以我要殺了他。”如果拋開法律法規不談,這句話在邏輯上是說得通的。很多人也會有這種想法,隻不過,這些人不知道如何與他人合作,對這個世界的看法也是錯誤的。
我們大多數人以為犯罪分子窮凶極惡,其實他們也相當懦弱。他們自認為自己解決不了困難,於是采用逃避的方法,從他們的行為就可以看出這一點。例如,很多搶劫犯在麵對目標行人的時候相當緊張,總是迫不及待地拿出刀,並且汗流浹背,手心冒汗。很多時候,犯罪分子都是在效仿英雄,他們以為把別人嚇住就能體現自己的優越感。
在幫助犯罪分子的時候,我們一定要試著找出他不喜歡與人合作的真實原因。很多情況下,這些都是父母造成的,許多父母的教育技巧太差,無法使孩子學會合作的能力,或者說,那些父母本身也不具備多麼強的合作能力。進入校園後,他們也無法與老師、同學正常交往,進入社會則容易走上彎路。
許多貧窮的人也容易對生活產生不正確的理解,那些家庭條件差的孩子在外麵很容易遭受白眼,而他自己也可能很早就出去掙錢了。當他們看到富人家的孩子可以輕鬆享受到富足的物質生活時,心理會相當不平衡,他們會認為,那些比他生活好的人不應該享受這麼好的生活,於是就產生一種仇視的心態。這也是為什麼貧富差距大的城市犯罪率高的原因。
有時候,我們會發現在犯罪分子當中也有很多英俊瀟灑的男子或光鮮亮麗的女士,他們既沒有先天的殘疾,也沒有貧窮的家庭。他們大多是被寵壞的孩子,這樣的孩子隻會在意自己,認為自己才是最重要的,所以他們在成人後不知道通過努力和奉獻才能贏得自尊。有一個20歲的年輕人因為盜竊被警方抓了起來,他對審判他的人說,自己無論如何也想不到會走到這一步。他小時候一直都是一個熱愛運動、喜歡看書、生活有條理的青年,但在他上高中的時候,父母逼迫他退學打工掙。每當他拿到工錢時,父親就會讓他交出來,隻留很少的一點給他當零花錢。
在他17歲的時候,認識了一個漂亮的女孩。她是一個非常熱衷玩樂的人,聰明而開放。他那點可憐的零花錢根本無法使她滿足。但是,他的爸爸卻不肯多給一分錢。後來,為了讓那個女孩子開心,他被人蠱惑,幹起了盜竊的勾當。
其實,這個年輕人的思想很簡單,他就是想要在自己喜歡的女孩麵前獲得優越感,希望得到女孩的欣賞,但又不想通過努力這條途徑,所以最後走上了盜竊的歪路。後來,他告訴周圍的人,如果他有錢,一定也會像其他人一樣遵紀守法,如果必須要辛苦的工作,則寧願去死。
由此可見,這個人在即將麵對法律的製裁時,仍然沒有悔過的意思。麵對這樣的人,我們首先還是要幫助他樹立合作關係,其次,還要更加深入地了解他在兒童和青春期的時候到底發生了什麼樣的事情,讓他對社會和周圍的人有這麼大的誤解,然後對症下藥,有目的地開導他。後來,在眾人的詢問之下,他說自己在5歲之前一直是受到父母疼愛的,很快,第二個兒子出生了,他就受到了冷落,所以,他希望自己可以成為英雄,讓家人看到他出人頭地的樣子。
從以上這些事實我們可以看出,他其實是想要上進的,隻不過用錯了方法——他想用偷竊獲得的錢財讓女朋友快樂,以此滿足自己的虛榮心。他心中的是非觀其實非常明確,他知道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但是,由於他的膽小懦弱,使他不認為自己能夠通過努力獲得成功,也不知道怎樣與別人順利合作,更不知道奉獻的重要性,所以才招致了惡果。這時候,隻要我們能讓他明白,換一種方法才會更容易實現目標時,他才能知道自己以前錯在何處。
另外,如果父母當著子女的麵抱怨生活的艱難或者社會中的黑暗,也會讓孩子對社會的興趣大大降低。如果父母總是抱怨周圍人的不公或自私,孩子的發展也會受到影響,因為在這種環境下孩子的成長是扭曲的。當一個人對社會沒有興趣的時候,他人性中自私的一麵就會暴露無遺,下麵我們通過兩個案例來分析犯罪的根源:
案例一:有這樣一個家庭,哥哥和弟弟隻相差幾歲,他們均身體強壯,沒有什麼缺陷。哥哥一直是家人關注的焦點,因為哥哥實在是太優秀了,無論是學習成績還是身體素質,都要比弟弟強很多,而且哥哥非常聰明,人緣也比弟弟好很多。另一方麵,弟弟本人非常依賴母親的照顧,總之不停地索取,對社會的態度也非常冷漠,不希望與別人合作。當他發現自己已經沒有希望超過哥哥後,他就想在家裏女仆的身上找優越感,於是他總是對女仆指手畫腳,甚至像訓練士兵一樣去訓練女仆。他成年後,仍然像小時候那樣尋求父母的經濟支持。當父母拒絕他後,他就訂購了一架小提琴,貨到手後又偷偷地賣掉。當他花完賣掉小提琴的錢後,因為付不起訂購小提琴的錢而被起訴,最後進入了監獄。
我們分析他的過去可以知道,從小的時候開始,他就是在哥哥的光環下長大的,這使他的自尊心受挫,覺得自己的童年受到的都是不公正的待遇以及周圍人的輕視和侮辱。在這樣的心理狀態下,他很難建立起正確的生活價值觀,做出被社會所不容許的事情也就不那麼奇怪了。
案例二:有一個長期受父母溺愛的女孩,她有一個妹妹,她不能接受父母對妹妹的寵愛,於是非常嫉妒妹妹,無論是在家裏還是學校,她總是與自己的妹妹作對,甚至還和其他的孩子一起孤立妹妹。在生活中,她總是能找到父母對妹妹比對她好的證據。例如,父母分給她的過節禮物沒有妹妹多,在遇到困難的時候父母總是幫著妹妹等。這使她的自尊受到了傷害。為了報複父母,她開始離家出走,最後因為偷盜別人的東西被抓。幸運的是,我在機緣巧合之下接觸了這名女孩,我給她分析了這件事的來龍去脈,讓她知道了自己行為的根源。與此同時,我們又聯係她的家人,讓他們明白自己在教育過程中所犯的錯誤。很快,他們意識到了自己的問題,並許諾不會對兩個孩子有任何偏向。一段時間後,姐姐對妹妹的敵意消除了。
從這兩個案例中我們可以得知,兒童生活的環境和家庭成員的行為對他們的心靈會產生巨大的影響。他們對待生活的看法,對待生命的態度基本上也是在那個時期形成的,如果在這個時候出現差錯,很可能導致他們犯罪,這一點需要特別注意。
內心自卑的人很難找到生命的意義,這是因為他們並不相信自己的能力。如果我們為了幫助一個自卑的人,明明白白地告訴他目前的狀態,反而會使他更加自卑。所以,正確的做法應該是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找到生活中令他自卑的事件,然後有針對性的賦予其克服的勇氣。
很多自卑患者並不承認自己的自卑心理,他甚至認為自己有著無數值得驕傲的資本,所以,我們根本不需要詢問他們是否有自卑的感覺,而是要觀察他們的舉止神態。通過觀察,我們就可以發現自卑的人總是想方設法地表現自己在周圍人中的重要性。例如,有的人看上去傲慢異常,但有可能是因為他非常害怕周圍的人小看他,所以一定要刻意表現一下自己。再如,一個人覺得自己身材矮小,他和比他高的人並肩而行的時候,可能會下意識地踮著腳尖走路,而且當別人問他是不是覺得自己個子不夠高的時候,他通常會極力地否定這件事。
當然,極度自卑的人的外在表現有時候千差萬別,也並不一定如我們想象的那樣看上去沉默寡言,我們隻能通過流露出來的蛛絲馬跡看出端倪。例如,有三個孩子在父母的陪同下去動物園玩,看到凶猛的老虎時,其中一個孩子會嚇得發抖,大聲哭喊:“爸爸,快點帶我離開,它會吃了我。”第二個孩子會戰戰兢兢地說:“爸——爸,我——不——怕——它。”而第三個孩子則可能驚奇地說道:“爸爸,你說我摸一摸老虎的頭,老虎會有什麼反應呢?”其實,這三個孩子在麵對老虎的時候都發覺自己身處危險之中,隻是他們的表現千差萬別。
世界上所有的人多多少少都會有一些自卑,畢竟人無完人,但是,很多人都能夠找到適當的方法來克服自己的短板,從而消除自卑心理。因為沒有哪個人認為自卑對自己來說是好的狀態,他一定會想法設法消除自卑,就算是一個自甘墮落、對自己的能力完全不相信的人,也不可能會對自卑心理有些許好感。他會用盡各種辦法擺脫自卑的困擾,隻不過他總是運用逃避的方法來麵對,而不是想著如何解決困難。這樣下去,他的自卑心理隻會越來越嚴重。因此,在研究自卑心理的時候,不應僅僅看他的行為表麵,還應該了解他行為的本質。例如,一個人覺得自己軟弱無能,為了消除這種自卑心理,他可能會躲到一個能讓他感覺到自信的環境中去。這種行為並非可笑的舉動,而是相當有目的性,就是為了自欺欺人的使自己看上去更加堅強一些。
通過以上的描述,我們可以為自卑下一個定義:如果在麵對一個難度很大的問題時,感到自己已經解決不了或無能為力,由此產生的情感就叫作自卑。自卑除了會帶來憤怒、慚愧外,還會讓一個人感到焦慮。在這種不良情緒的作用下,自卑者會感到非常難受,他必須要找到自身的優勢來緩解自己的自卑。這聽起來似乎沒有什麼不對,但絕大多數情況下,他們的行為並不是克服自卑或者解決難題,而是逃避,他們很可能會畫地為牢,蜷縮在一個狹小的空間,並極力地避免失敗——因為他們已經沒有足夠強大的心理素質再次承受失敗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