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04 追尋生活的意義——關於人類群體生活的生命哲學(3 / 3)

可以想象,或許在生命開始進化的時候,自然本打算讓所有生命都按照一種規則生生不息地繁衍下去,即使是自視甚高的人類也不例外。最開始,她精細地操縱著一切,在麵對任何意外之前,她都會做好周全的預防措施,她希望通過這樣的措施使人類這一物種得以繁衍和保存。因此,自然在賦予人類智力的時候,她並沒有預見人類獲得智力的後果。

人類可以把社區成員之間的團結推升至人類手足之情的層麵。這在某種程度上也不失為一種創新,這種創新是對自然的一種全新的超越。但是,從一定程度上來說,人類的這種行為並非全都具有積極意義。站在另一個角度來說,這或許也是人類對自然的忤逆。這是因為人類所建立的社區雖然要求群體內部團結一致,但是對於群體與群體之間的要求往往是相互對立的。在兩個勢不兩立的群體之間會產生憎惡與仇恨,人們需要時刻作好迎接戰爭的準備。這種對立已經在人類的靈魂中根深蒂固,我們甚至可以在現代人身上看到那種原始本能的趨勢或衝動。但是,這並不說明自然喜歡製造戰爭。

群體之間會發生戰爭,而自然也會使人群中誕生出一些傑出的領袖,並讓這些人類的領袖帶領人們前赴後繼、奮勇向前,不斷與憎惡、仇恨等作鬥爭,在經過漫長的時間後,人們似乎又重新找到了目標和希望,同時又明確了自己存在的價值和意義。然而,生命的內在動力像生命本身一樣有限,這就意味著我們無法在有生之年完成所有想要完成的事情。

生命前進的道路充滿了艱難險阻,那些相繼出現的物種既會在生命動力的鞭策下勇敢前進,又會在對抗力量的阻礙下原地踏步。在這個過程中,全新的人類被自然創造出來,他們不僅擁有超凡的智力,還兼顧優越的社會性。自然將社會性賜予人類,它希望人類能夠憑借這種特性在社會中找到容身之所或立足之地,這樣一來人類就能適應社會生活;自然將智力賜予人類,它主要是希望人類能夠推動個人和社會生活的發展,實現人類文明的進步。然而,自然卻低估了人類的能力,它無法預料到人類借助於智力並通過自身的努力會實現如此迅速的發展。

生命與生俱來的局限將人類緊緊地束縛著,而當人類形成了智力之後,所有的情況都發生了改變。人類憑借著智力這把利劍輕易地斬斷了束縛,使自己重新獲得了自由。

在人類中出現了一些獨具稟賦的英雄人物,這些英雄人物帶領人類推開了封閉的大門,繼而又為人類建立了功德偉業。值得一提的是,這些功德偉業是自然力所不能及的。但是對於人類的英雄來說,它們卻顯得有些稀鬆平常。英雄們不僅會為了人類的福祉而去努力建立功業,即便是為了他們自己,他們也會這樣做。

在人類前進的路上,英雄們會時刻發揮榜樣的作用,他們會一直走在人類隊伍的前麵,率領著人類不斷前進。這樣一來,人們就會堅定自己的目標,並且很難偏離正確的方向。

世間的天才有很多種,比如思想上的天才、意誌上的天才等。而作為天才,他們往往都擁有打破慣性思維的桎梏和牢籠的能力。

意誌上的天才是生命動力的化身,他的存在代表著生命動力超越了物質本身,他從物質手中為人類博得了一個光明的未來。如果放在人類誕生之初,這簡直是不可想象的事情。因此,從部落間的團結到整個人類社會的團結,我們摒棄了很多糟粕的天性,同時也留下了其他精華的天性。糟粕的天性包括產生於人、受限於人的那部分天性,而精華的天性則包括創造的天性等。我們努力擺脫前一種天性,奮力回歸後一種天性,就是為了獲得創造的能力。

生命之神奇是機械學原理難以解釋的,比如個體與群體之間的協調作用為何會如此巧妙,我們就無法單純用機械學原理來解釋它。這一作用還有更高的形態,所以我們不能理所當然地認為它已經是終極形態了。就像手的動作一樣,從表麵上來看,這是五根手指正在進行協調運動;但如果我們能深入內部進行研究,就會發現五根手指的運動其實就是一種整體性運動。具體來說,這種整體性運動是由一種不可分割的連貫性動作構成。我們對這種整體性運動的第一印象一般都比較淺顯,隻有停下腳步細心觀察,我們才能發現它的真正麵目。我們會看到它與一種可用等式界定和定義的曲線別無二致。換而言之,它同樣是由無數個前後相連的點組成,並且兩者都遵循相同的規律。

一直以來,我們的分析隻停留在比較淺顯的層麵,或者隻處於一個相對外在的角度。隨著我們抽絲剝繭地深入研究,我們發現了越來越多的積極元素,這些積極元素通過協調作用相處得十分融洽,同時我們也相信它們會變得越來越融洽。毫無疑問,它們擁有著令人側目的特點,這些特點正是引起我們興趣的根源。

但是,所有的一切依然隻停留在表麵。而當我們真正將目光轉移到事物的內部時,或者說當我們真正從事物的表麵窺見其內在時,我們再一次被我們的發現震驚了。因為我們終於意識到我們從事物的表麵所獲知的一切是那麼淺顯而可笑,甚至它們完全與事物內在的真相截然相反。一開始,我們的直覺告訴我們,眼前的一切是正在相互結合的一係列因素,但是事實上,並非如此,它們隻是可以被我們規避的一係列障礙而已。

假設我的一隻手被埋在了鐵屑之中,在某一時刻,我決定將手伸出鐵屑,在手伸出的過程中,它會將障礙掃到一邊,這也就意味著它會將其所遇到的一切障礙排除在外。現在我們再調整一下視角,重新站在阻力的角度來看,就會發現在這一過程中,對於鐵屑來說,它隻是依據某種特定的順序自我調整了一下位置罷了。我們站在相對的角度對某一運動進行了分析,那麼除此之外,是否還有值得我們研究的地方呢?

我們可以說生命是一種特別的存在,也可以說生命是一項特別的事業,而無論作為什麼,生命都會以某種特別的方式進行運轉和發展。當然,這樣說是有一定條件的。這個條件就是隻有當生命既不能從物理上加以分解,又不能從化學上加以分解時,這種說法才成立。

生命附著於物質,如果缺少了物質,生命便不會存在。但是生命對於物質卻存在著兩種理解方式:從生命依附於物質而存在的角度來說,物質是一種工具;而從生命要超越物質的角度來說,物質又是一道障礙。我們可以用物質來定義生命,同時我們也可以用物質來對生命加以區分。我們完全可以這樣無所顧忌地去猜想正是由於物質的存在,生命進化的路線才會呈現出如此複雜的多樣性。這種猜想是一種用直覺來解決問題的方法,事實上,在我們的生活中,直覺是確實必要的。

假設在生命進化的過程中,隻有兩三條主要的進化路線可以自由且順利地向前延伸,而其他路線都是死胡同,那麼我們便可以由此猜想:生命衝力的所有特征其實都是相互滲透、彼此融通的。

生命進化的路線中,有兩條重要的路線,它們同屬於動物進化的路線,而在這兩條路線的終點,智能和本能達到了頂峰。人類與其他動物共存共生,兩者先天便是一個整體,所以它們後天能夠結合在一起並不是什麼偶然的事情。他們的關係與智能和本能的關係一樣,智能和本能所反應的是同一個事實,它們不隻是兩個立足點上的兩個觀點。

我們假設將理智引入了某種本能活動之後,就能揭示這種本能活動是否會被導入危險的紊亂。在我看來,這個假設的答案是肯定的。同時,我也認為,隻有當本能喚醒或激活一係列觀念過程後,這種危險的紊亂才能重新回歸平衡。事實上,這種觀念過程就是一種信仰思想。

生命衝動對待死亡這一事實是不理會和不接受的。但是,如果我們的理智不願受到生命衝動的壓迫而決定奮起反抗,那麼我們的死亡觀就會隨之產生。然而,麵對這一觀念,生命並不會從此一蹶不振,而是會整裝待發,重整旗鼓。為了達到這個目的,生命個體會產生一種對立的觀念過程,同時還會產生一係列關於死亡的原始信仰。無論對哪一種生命來說,死亡都是其一生中最大的變故。但是死亡卻並不是生命中唯一的變故,一些其他大大小小的變故也會應運而生。

將理智引入我們的生活,同時也會帶來許多風險因素;我們想要利用理智來打開通向未知的大門,但同時也會對此產生不安全感。從這個方麵來說,動物要比人自信得多。在它們的目的和行為之間不會有智力的阻隔,當然也不會有其他任何阻隔。它們一旦認定了目標,便不會再有絲毫顧慮,它們會義無反顧地向目標前進。

舉例來說,如果一頭羚羊出現在一頭獅子麵前,那麼獅子便會毫不猶豫地徑直撲上前去,在這個過程中,它不會考慮前方是否有獵人布下的陷阱。或許,麵對羚羊,獅子也會埋伏在草叢中,靜靜等候,伺機而動。但是我們不得不承認這種等候同樣屬於獅子的行動。不管是撲上去還是伺機而動都屬於獅子本能的反應,它們共同構成了獅子的整個行動。可能有人會說,蜜蜂修築蜂房非常像是一種智力行動,但我隻能說,這隻是它們的目標比較遙遠而已,它們本身對複雜的蜂房結構毫不知情,或者說,它們對眼前的目標毫無意圖。

通過以上的例子,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動物的目標都是實時的,並且都是直接的目標。不管是跳躍行動還是想要完成的行動,對於獅子來說,它們的意義都是同等重大的。

與之相反,理智的本質可以促使人們完成更為遠大的目標。在理智的作用下,我們可以協調各種手段,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條件,去完成更為遠大而富有意義的目標。即便我們的理智對完成這個目標沒有絕對的把握,它也會毅然決然地要求我們全力以赴地投入行動。

實際上,理智所支配的行動並不完全適應於理智預期的結果。在這兩者之間存在著巨大的空間和時間,而各種意外和變數都可能在這些空間和時間裏發生,因為它們為各種意外和變數的發生提供了充足條件。要實現一種目標,不僅需要立即行動,還需要配合天時地利人和這一係列的外部條件。而這些外部條件就是變數或不確定因素存在的根源,這對於我們的理智來說,顯然是再清楚不過的事情。如果讓一個原始人瞄準一個既定目標射擊,他是無法預知箭能否射中目標的,這裏就不存在動物狩獵時那種動作和結果的連續性。所以這裏便存在著風險和意外。

但這一事實在理論上卻並非如此。因為人是理智的動物。理智可以有條不紊,有理有據地指導我們的行動,為此它甚至可以為我們建立一套普遍適用的機製,構建一門成熟的學科或者設計一套完備的技巧來預見行動的結果。這樣我們在展開某項行動之初,就可以提前預見行動過程中所能遇到的阻礙和困難,從而確保行動可以成功完成。但是,這隻是理論上才能達到的效果,這種理想狀態無法在現實中完全展現,它的精髓和本質也在於這一點。既然這種理想狀態是不可能實現的,那麼我們為何還要去研究它呢?答案其實很簡單,因為不可能實現不代表就沒有任何意義和作用。事實上,這種理想狀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激活我們的理智,同時驅使理智為我們努力工作。這其實也是它的精髓和本質所在。

對於那些尚不了解的事物,我們需要克製自己的理智衝動,不要輕易去冒險。然而,如果將這種提醒應用在生命的衝動之上,那便是不合適的,因為生命衝動不允許我們擁有一刻的耽擱和拖延。在生命衝動的麵前,一切的障礙與阻攔都不複存在,至少其自身不會允許它們存在;所有的意外情況和未知因素都可以被無視。

總而言之,生命衝動的道路上雖然一切皆有可能,但對它自身來說,卻沒有什麼不確定因素;它隻會緊盯著那個終極目標,忽略現實與目標之間的距離,吞沒現在與未來之間的空間。

從內部觀察,每一個生命體都是致密堅韌且不可分割的。但從表麵來看,它又是可被無窮分割的。這是兩種生命體的兩種可能性,它們共同說明了生命的本質屬性,即生命能真正、有效地延續。

如果按照以上的觀點來審視生命的進化,那麼我們很可能會認為進化是一種突然的飛躍和變異。生命的變異使得許許多多的新物種不斷誕生在自然界中。不同的新物種之間存在著諸多差異,而這些差異是有機體中與生俱來的,也是彼此之間共存共榮的。變異往往發生在同一物種的某些典型個體身上,但是並不是每一個典型都能成功完成變異,因為這種變異成功的概率是不同的。

我們不妨來審視一下人類自身。或許,在進化的某一個階段,人類這一物種找到了某個變異的方向,於是人類在這個方向接連實現了幾次的飛躍,就這樣人類的變異便完成了。然而,事實並非如此簡單,在變異的過程中,還存在其他形式的變異。人類每一次的飛躍作用在不同地區的人身上往往是不同的。結果在這種變化中,又形成了不同類型的人種。這樣每一類型的人種都意味著一種嚐試的成功。而每一種類型並非隻是一次變異的結果,它可能特有地包含了大量的變異。這些變異在相互協調,彼此包容的過程中達到了一種完美協調的狀態。不同的環境造就了不同的跳躍,每一次跳躍的幅度有大有小,每一次跳躍的條件有多有少,所以不同的變異擁有不同的性質。值得注意的是,這些跳躍的方向很有可能是相同的。我們完全可以避免在涉及人格意義的條件下,來說明這樣一個真理:在進化路線上,一些跳躍殊途同歸,最終完成了歸於同一目標的偉大任務。

我們說生命進化的過程中曾經出現過兩次頂峰:一次是到達膜翅目昆蟲群體的頂峰,主要生命代表有螞蟻、蜜蜂等。另一次是到達人類社會的頂峰,其主要生命代表是人類。在這些群體或社會中,群體交往的成熟形式業已形成。

群體交往遍布於自然界中。一些生物學家甚至認為每一個個體都可以看作是一個群體。因為每一個個體一般都是由單細胞構成的原生生物組成的聚合體。這些聚合體聯合在一起,又可以構成新的的聚合體。這一幕似曾相識,因為我們在生物進化的過程中也能看到這種現象。最初,生命的河流中隻存在著一些初級的有機體,這些有機體彼此相似,幾乎沒有差別。從這些初級有機體出發,在不同的環境和條件下,又生成了許多迥然不同的有機體。或許,這種說法有些誇張,因為還存在著其他例外的情況,比如“群蟲體”的形成過程便不是這樣。

但是,這種例外卻無法掩蓋大多數高等有機體就是處於這種情況的事實。高等有機體的細胞相互結合,彼此協調,共同完成了生命指派的工作。因此,我們在這裏不得不對這種細胞群體的交往予以重視。它們所表現出來的不正是一種明顯的群體交往傾向嗎?而這種明顯的群體交往傾向不正是在大多數物種身上都能體現出來的嗎?然而,我們需要強調的是,群體交往的傾向不能等同於群體交往,它即使再明顯,也隻是一種傾向而已。

我們的研究顯然並不能止步於此。我們還需對進化完全的群體社會進行分析,或者對那些由眾多個體組成的特征分明的各種組織進行分析。為此,我們也必須采取合適的闡述方法來確保這些分析的合理性。這裏我們需要將昆蟲群體和人類社會結合起來,或者將兩者作一番合理的比較。從表麵來看,這兩者的狀態可能是這樣的:昆蟲群體是永恒不變的,而人類社會是不斷變化的。昆蟲與其他動物一樣都是依照本能行事,而人類的生活和行動往往由智力主導。昆蟲群體像是一個有機體,其中的個體隻會服務於整體,個體不會對自身的個性進行考慮;而在人類社會中,個人擁有極大的餘地和空間,我們甚至還弄不清個體與群體的關係,比如我們不知道究竟是群體為個體而存在,還是個體為群體而存在。

法國社會學家奧古斯特·孔德對群體生活進行了劃分,他認為群體生活一般處於兩種狀態中,一種是秩序的狀態,另一種是進步的狀態。昆蟲群體選擇了偏向於秩序的狀態,而人類這一群體卻對進步更加感興趣。人類社會中有很多人為了自身的進步,不斷進行著各種活動和努力,這些活動和努力體現了個體的能動性和進取心。不可避免的是,這些活動和努力有時候也會與社會秩序發生抵觸,而為了追求進步,人們往往會不顧社會秩序,選擇一意孤行。

我們也可以將秩序和進步看作是群體生活的兩種成熟模式。這兩種模式既是相互對立的,又是相互補充的。本能與智能分別是這兩種模式的特征,因此本能與智能的關係也與這兩種模式的關係相同。生命在進化的路上同時需要這兩種模式,而這兩種模式具體表現為兩種獨立又互補的行動。